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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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要求。以下是关于该规程的简要介绍: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建筑行业中重要的安全管理文件,涵盖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技术要求。它旨在通过明确具体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及防护手段,降低施工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能够安全高效地完成任务。
规程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个人防护装备使用规定,如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二是机械设备操作规范,强调设备检查维护以及正确操作方法;三是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标准,要求稳固牢靠并符合设计图纸;四是用电安全指引筏板基础施工技术交底,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所有电器设施需接地保护;五是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格控制存储运输环节;六是高处作业特别提示,设立警示标志并采取防坠落措施。
每位建筑安装工人都应认真学习领会这些规程,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才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意外伤害,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同时企业也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不断完善现场管理制度,为整个建筑工程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基础。
第84条 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第85条 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磁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第86条 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第一节 支 模 拆 模
第87条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第88条 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第89条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第90条 支设4米以上的立杆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91条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第92条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第93条 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94条 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第95条 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第96条 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它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第97条 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就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第98条 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架。
第99条 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第三节 木 工 机 械
第100条 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第101条 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第102条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第103条 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第104条 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沙等清除干净。
第105条 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第106条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糟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
压刨机(包括三面刨、四面刨)
第107条 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三、四面刨,要按顺序开动。
第108条 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5毫米。
第109条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遇硬节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厘米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第110条 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裁口机(包括立槽刨、线角刨、铲口刨)
第111条 按材料规格调整盖板。一手按压,一手推进。刨或锯到头时,将手移到刨刀或锯片的前面。
第112条 送料缓慢均匀,不得猛拉猛推,遇有硬节应慢推。接料需待过刨口15厘米。
第113条 裁硬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1.5厘米,高5厘米;裁松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2厘米,高6厘米。禁止在中间插刀。
第114条 裁刨圆形木料,必须用圆形靠山,用手压牢,慢速进料。
第115条 机器运转时,禁止在防护罩和台面上放置任何物品。
开榫机(包括双头、燕尾开榫机)
第116条 要侧身操作,不要面对刀具。进料速度要均匀,不得猛推。
第117条 短料开榫,必须加垫板夹牢,禁止用手握料。1.5米以上的木料,必须两人操作。
第118条 发现刨渣或木片堵塞,要用木棍推出,禁用手掏。
第119条 打眼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直接用手扶料。1.5米以上长料必须使用托架,调头时,双手持料,注意周围人和物。
第120条 操作中如遇凿芯被木渣挤塞,应即抬起手把。深度超过凿渣出口,要勤拔钻头。
第121条 清理凿渣要用刷子或吹风器,禁止手掏。
第122条 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第123条 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第124条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第125条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第126条 材料应按压在推车上,后端必须顶牢。推进速度要慢,手不准送料到刨口。
第127条 刀部要设置坚固严密的防护罩。每次进刀量不得超过4毫米。
第128条 禁止使用开口螺丝槽的刨刃,装刀要拧紧螺丝。
第一节 木材搬运、装卸、堆放
第一节 木材搬运、装卸、堆放
第129条 从火车上卸圆木应有专人指挥。拔夹杠应先拔掉中间,后拆两头;断铁丝应先剪上、中层,后剪下层。圆木滚卸时,车上不准留人,车下禁止行人通过。
第130条 马车运圆木,下层装大的,主层装小的。运成材高度不得超过1米,每30厘米设横木,并用绳索捆牢。卸车时,车要站稳、挂闸。
第131条 堆放圆木,应站在垛的两端并清除垛下障碍物。码高垛,脚手板必须支搭牢固,禁止两人在同一脚手板上操作。冬、雨季必须加防滑条。
第132条 翻圆木撬杠和板钩不得正面对人。翻弯曲和直径较大的圆木,必须掩好木垫。防止圆木滚动。
第133条 圆木垛高一般不得超过3米,垛距不得小于1.5米;成材垛高一般不得超过4米,每50厘米加横木,垛距不得小于1米。所有材料堆垛应距运输轨道两侧1米,上方不准有高压线。
第134条 用小平车(轱辘马)运料,不准猛推猛跑,拐弯要慢行。两车间距不小于5米。
第二节 制 材 机 械
第135条 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第136条 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等物。
第137条 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撬杠。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以防碰撞。
第138条 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第139条 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第140条 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超过锯条50厘米,再行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第141条 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和抢行。
第142条 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第143条 拆成捆锯条,应踏紧锯条端头,控制松放,以防锯条回卷伤人。
第144条 锉锯要戴防护镜,砂轮应有防护罩,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
第145条 接锯条,必须接合严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
第146条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中央华城施工组织设计(定稿),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第147条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第148条 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第149条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第150条 多人合运钢筋q/gdw 13089.3—2018标准下载,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斜和塌落。
第151条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第152条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