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套桩基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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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桩基招标文件

桩基工程招标文件是建筑工程中用于明确桩基施工要求、规范投标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件。以下是关于全套桩基招标文件的400字左右简介:

桩基工程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为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而编制的指导性文件,其内容全面涵盖了项目的基本信息、技术要求、商务条款以及评标标准等关键要素。一份完整的桩基招标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招标公告: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设计指引(图文并茂),旨在吸引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

2.投标人须知:详细说明招标流程、时间安排、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以及提交方式等,确保投标人了解整个招标过程的具体规则。

4.合同条款: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付款方式、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障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利益。

5.评标办法:阐述评标原则、评分细则及中标条件,确保评选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6.附件及其他资料:如地质勘察报告、现场条件说明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补充材料,为投标人提供更多决策支持信息。

通过科学严谨地编制桩基招标文件,不仅能够有效引导投标人提交高质量投标方案,还能促进后续工程建设顺利开展,最终实现预期目标。

12.2投标报价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风险费、税金。

12.3投标每米包干价由直接工程费、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组成,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桩机分部工程及采取特殊施工措施费所需的,桩机进退场费、安拆费、桩机幢间转移费、预制管桩、压桩费用、送桩费用、砍桩费用、接桩费用、挖引孔费用(含挖淤泥、抽水费用)、施工场地的排降水费用、孤石爆破、临时用水、用电、清运费用及各种损耗等一切费用。

12.4劳动保险费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按各自取得的劳保费核定卡中核定的标准计取且计入投标包干单价即“元/m”。若在投标截止之日仍未取得福建省劳保费核定卡的,投标报价时其劳保费率统一按丁类计取。

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包干(三材及特材、贵重材料、设备的市场价和政策性调价一次性包干),风险包干费投标人可自行确定,计入投标包干单价即“元/m”。

12.6建筑安装工程的税金及附加费按3.445%计取。

12.7桩基报价时应认真对照地质勘察报告,在施工中碰到弧石或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断桩或移位而产生废桩,均不得计入有效长度,必须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风险系数。

12.7.1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偏桩或不合格桩,引起的补桩以及技术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12.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1本次招标不编制标底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1款的规定内容编制一份投标正本和一份副本。并明确写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人若中标,须再提供三份投标文件作为备案和存档资料。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采用A4纸并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书写、复印。

14.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任何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14.4投标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指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的)。

14.5综合单价分析表应有本单位造价工程师或持有各专业(建筑、安装)预算员证人员应加盖省造价总站统一刻制的执业资格章。

15.1自本须知第18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投标文件有效期按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日历天。

15.2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本须知第15款的规定仍然适用。

16.1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6.3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16.6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金将不予退还:

1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6.6.2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的;

16.6.3违反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16.6.4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

16.6.5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二本分别密封在二个内层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内外层包封密封处应盖有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内外层应注明标段号。若投标资料过多时,可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二本或三本分标段分别密封在二个或三个外层包封内。

17.2内层包封上应标明“正本”和“副本”。

17.3内外层包封袋统一到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

17.4若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人。

18.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地点,在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在场人员。

18.2招标人有权按本须知第7款规定,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原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投标人不能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本须知第17款规定编制、标志、密封和递交,在内外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0、凡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作无效标处理

20.1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0.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标志、密封(本须知第14.1款、第17.1款);

20.3投标文件不符合本须知第14.4、14.5款规定内容;

20.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打印、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经三分之二以上评委确认为该情况),实质性内容更改后未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本条款的实质性内容是指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投标报价中涉及单价及费用内容);

20.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承诺内容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20.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20.7施工机械、质量、工期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0.8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0.9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

八、开标与评标

21.1开标会议按照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21.2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时须出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若不能出示以上证件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评审。

21.3投标文件经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各自验证其密封完整性情况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予以签字确认。招标人将其投标文件进行核查,以便确定其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文件、是否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对提交了书面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1.4招标人按照各标段的顺序及各标段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逆顺序,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修改或撤回通知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22.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的有关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3.1在详细评标之前,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核查投标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并核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签署情况、投标担保等,然后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3.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贮灰坝三级子坝加高工程施工方案,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但澄清的问题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按第25款规定的错误修正除外。

25.1评标委员会应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此类错误的原则如下:

25.1.1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5.1.2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2按以上原则进行错误修正11砖混结构模板工程分项技术交底,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予以评价和比较。对出现第20款的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评价。

26.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按第25款的规定对每份投标文件的标价进行调整,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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