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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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该条例于2007年3月28日由***第172次常*会议通过,并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不同等级的事故由不同级别的政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110*道立交 施工组织设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通过严格执行此条例,可以有效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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