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线变电所供电运行项目-投标方案.docx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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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线变电所供电运行项目-投标方案.docx1.2本办法适用公司调度所及项目部维修工区等轮班制员工。各轮班制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
2.1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公司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班工作完成后,交班人员方能离开岗位。
2.2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查看《交接班记录本》论园林施工组织设计,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然后准时开始正式进行交接班工作。
2.4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接班时发生故障或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3.出现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交接:
3.1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尚未就绪时。
3.2发生故障、事故待处理或故障、事故正在处理中需当班人在场时。
3.3接班人员有酗酒或其他神志不清现象的。
3.4交班人员未经正式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5交接班时发生故障、事故与异常时,应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工作。
4.1交班工作必须做到交接清楚,交班人与接班人,将所有值班情况面对面交接,将所有工具用具、仪器仪表、办公设备、文件通知,设备状态等在现场交接清楚。
4.2接班人员听取交班人汇报结束后,对汇报不够清楚之处发问,经说明无误后进行继续交接。如若设备存在隐患或严重缺陷应到现场交待清楚。
4.3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未交接清楚及没有履行交接手续时,双方负同等责任。
5.4、业主方《北京地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供电专业)》
第三条 本规程适应于地铁变电工作人员及其它电气工作人员。
第四条 电气设备分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第五条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变电安全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3.学会紧急救护法(见附录七)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第六条 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在有关人员陪同下进行工作。
凡进行电气工作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必须按规定劳保着装。
第七条 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第八条 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直致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必须符合附录六的要求。
第二章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十条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值班负责人还要有实际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 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由单人值班:
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米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2.室内高压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者。
单人值班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
第十二条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
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第十四条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第十五条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 ,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上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第十六条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第十七条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由变电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其它可借给许可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必须登记签名,当日交回。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第十九条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先开关、后刀闸,先负荷侧、后电源侧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
为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加装防误操作的闭锁装置。闭锁装置的解锁用具(包括钥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不许乱用。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方便使用。所有投运的闭锁装置(包括机械锁)不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不得退出或解锁。
第二十条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1.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
2.安装或取下一、二次回路的熔断器和自动装置的压板;
3.投入或退出保护装置;
4.停、送交直流操作电源;
5.装拆接地线;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第二十一条 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涂改。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板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字,特别重要和复杂的操作还应由班长审核。
第二十二条 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设备操作。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发布操作命令和复诵操作命令都应严肃认真,声音宏亮、清晰。必须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用红笔划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第二十三条 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单人值班的变电站倒闸操作可由一人执行。
第二十四条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调度员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第二十五条 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和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
第二十六条 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第二十七条 电力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得到调度同意拉开有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第二十八条 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时,可以不经许可,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电调和上级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 当低压用户要求非调度范围低压馈出开关停、送电时,需填写低压停送电联系票(见附录八)。要求停电时,用户方应写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值班员完成操作后,填写停电时间并签名。下联由联系人收执,作为停电依据。
第三十条 当用户要求送电时,联系人需交回下联,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人员已撤离,安全措施已撤除,可以送电”并签字,值班员方可送电。
第三十一条 低压停送电联系票、操作票应先编号,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加盖“作废”印章,已操作的应加盖“已执行”印章。上述操作票保存一年。
第三十二条 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三类:
1.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与电缆引入线),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与电缆引入线)。
2.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
3.不停电工作系指:
(1)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者。
(2)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
3.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三十四条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第三十五条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四种:
1.填用变电第一种工作票和变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见附录二)
2.填用变电第二种工作票和第二种工作许可票。(见附录三)
3.填用小组工作票.(见附录四)
第三十六条 填用变电第一种工作票和变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的适用范围:
1.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在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第三十七条 填用变电第二种工作票和变电第二种工作许可票的适用范围: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在控制盘、保护盘、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直流屏、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在二次接线回路上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核相。
第三十八条 填用小组工作票的适用范围:
当值值班人员进行简单的清扫维护工作。
第四十条 工作票要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许可票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工作票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许可票的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收工时间、工作完成情况、地线使用情况记入运行日志中。
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
第四十一条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如检修设备属于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非电气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时应填用变电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发给监护人。
第四十二条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第四十三条 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应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负责人及人数。
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第四十四条 事故抢修工作(电调批准可立即执行的)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交接班记录中。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本规程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第四十五条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并不得担任本项工作的负责人。
第四十六条 签发人签发后的工作票,应于计划工作前24小时送达变电站,特殊情况可在工作开始以前直接交给值班员。变电值班负责人接到工作票后应即刻审核:工作票的工作内容、停电范围和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如有疑问及时提出,值班员认为应增加的安全措施可填写在其它安全措施栏内。确认无误后,在工作票上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并签字。
第二种工作票和小组工作票应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值班员。
第四十七条 值班员在做安全措施前,应根据工作票内容填写变电工作许可票,由值班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并根据许可票执行安全措施。
第四十八条 第一、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到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
第四十九条 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太原某超五星级酒店施工组织设计(框剪结构_图文并茂_迎泽杯),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第五十条 小组工作票仅适用于当值人员进行简单维护清扫工作。小组工作票由副值填写,主值任工作负责人。
第五十一条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的人员担任,并经厂、段有关部门考核批准,书面公布。
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应由段有关部门考核批准,书面公布。
第五十二条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强排方案设计培训,60页PDF下载.pdf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