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专用器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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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专用器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docx

7.5.6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5.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5.8投标人有前款7.5.1至7.5.7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7.6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山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7.6.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JG/T 225-2020 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中标的;

7.6.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6.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1投标人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格式电子版发往:010。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9.1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三章 项目说明、招标内容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款

第七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格式电子版发往:010;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10.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

10.5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1.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1.3若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12.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2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按下列顺序装订成一册或分别进行装订成册。

12.3.1商务标书目录

12.3.2投标函(格式参考附件1)

12.3.3投标报价表(本项目作为一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须就所有内容编制报价,并列出明细,不得漏项)

12.3.3.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格式参考附件3 注明:投标人须优先提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入围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12.3.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4)

12.3.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5)

12.3.6投标人近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人应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上同类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参考附件6)

12.3.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原件(格式参考附件9)、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参考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参考附件)

12.3.8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参考附件13)

12.3.9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12.3.9.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时提供)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或印章、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或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下同);

12.3.9.2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12.3.9.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

12.3.9.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3.9.5投标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资信证明原件(若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可仅提供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3.9.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红)章的原件;

12.3.9.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12.3.9.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

(2)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应单独装袋并附上目录(其中身份证原件可现场提交)。

※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也要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中体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3.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2.4.1技术标书目录

12.4.2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10)

12.4.3投标货物说明

12.4.3.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货物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招标内容》中的要求。投标人应对拟提供的货物进行详细描述,证明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产品样册、产品检测报告、同类货物的实测数据、图纸、产品实物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提供),内容包括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的质量保证措施等。

12.4.3.2投标人所供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所供产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12.4.3.3投标人应提供货物安装和检修所需要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

12.4.3.4投标人应提供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

12.4.4服务与承诺:投标人自行编写,内容包括货物(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的安装、技术支持、保修期限及验收后的维修服务措施等)。

12.4.5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12.5.1为方便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两份《开标一览表》,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封面标明“唱标密封袋”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唱标密封袋与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

13.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货物(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的设计、制造、包装、保险、运输、仓储、进口关税(若有)、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13.2本次招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因素,投标人所报方案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13.3本次招标只允许各投标人报一种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评委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

13.4开标时,如果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唱标密封袋内《开标一览表》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13.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4.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4.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14.2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4.3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2条的内容相悖),以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在底部编制页码,如有资格证明文件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无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退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应清晰可认,不可潦草。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报价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投标人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14.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装修施工组织设计的内部审核,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4.6招标文件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投标人做技术性的参考,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14.7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4.8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人声明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但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投标的决定。

14.9投标人应对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框架结构(某营房)施工组织设计.doc,即视为投标人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投标的决定。

14.10 投标人所投货物若是进口产品的,必须保证货物的来源合法,符合国家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要求。若中标,在货物验收时必须提供该货物的海关进口证明和商检证明。

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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