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山东交通学院轨道交通供配电及电气控制实验室项目公开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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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山东交通学院轨道交通供配电及电气控制实验室项目公开招标.doc

对系统所有软硬件设备,中标方或厂家提供不少于2周不少于10人的免费培训服务:厂家到学校免费进行使用维护培训,不少于3天;后续视情况学校教师到厂家免费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不少于5人周。

2.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中标方(或厂家)所提供的合同项目的系统设备和材料应是全新的、使用最新技术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大海坝大桥30mT梁预制施工方案,所有系统设备和材料必须通过检验和验收以证明满足合同的要求。

中标方(或厂家)所提供的合同项目的系统设备和材料应是全新的、使用最新技术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所有系统设备和材料必须通过检验和验收以证明满足合同的要求。

所有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或厂家)全部承担;采购方提供可能的便利条件,配合中标方(或厂家)顺利完成运输任务。

到货检查后,采购方和中标方(或厂家)应按时间表开箱进行检验。货物的密封包装仍不得拆开。

采购方应于上述到货开箱验货10天前,通知中标方(或厂家)验货日期,如果中标方(或厂家)不能按时抵达,采购方有权自行开箱,中标方(或厂家)应无条件确认开箱结果。

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各方须记录并于1周内确认。中标方(或厂家)因自身原因未能到场,开箱检验记录可作为采购方向中标方(或厂家)索赔的依据。

除非另有规定,中标方(或厂家)须在接到采购方索赔声明后20天内,修理、更换或补齐索赔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中标方(或厂家)负担。

因中标方(或厂家)过失而在验货和检验时发生修理、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方有权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中标方(或厂家)索赔。

开箱检验结束后,各方检验人员应签署开箱检验报告和交接单。

中标方(或厂家)代表参加验货和检验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都由中标方(或厂家)全部承担,采购方可根据情况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

在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并试运行成功后,中标方(或厂家)应准备资料,进行竣工验收,如采购方对整个项目无异议,签署竣工验收证书。

所有货物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材料费、配件费、人工费等由中标方(或厂家)全部承担,中标方(或厂家)应确保所有货物功能、性能达到招标要求。该实验平台安装和正常使用所需的电气线路、接线柜等支撑设施设备,中标方(或厂家)需根据使用方现场条件一并安装和调试完成。系统整体按交钥匙工程交付使用方。

包铁路牵引变电所系统,预算为104.84万元。

对于铁路牵引变电所3真培训系统教学软件,要求要与硬件(变电所27.5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综合自动化馈线测控屏、综合自动化主变测控屏等)实现联动。

该实验平台安装和正常使用所需的电气线路、接线柜等支撑设施设备,厂家需根据使用方现场条件一并安装和调试完成。系统整体按交钥匙工程交付使用方。

厂家需提供所有系统的使用手册和完整的帮助文档,包括不少于2套纸版和电子版。

厂家需交付相关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应将每台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交付给采购方,包括不少于2套纸版和电子版。

厂家须保证货物是货物制造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厂家提供给的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厂家需保证所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厂家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对系统所有软硬件设备,中标方或厂家提供不少于2周不少于10人的免费培训服务:厂家到学校免费进行使用维护培训,不少于3天;后续视情况学校教师到厂家免费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不少于5人周。

2.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卖方所提供的合同项目的系统设备和材料应是全新的、使用最新技术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所有系统设备和材料必须通过检验和验收以证明满足合同的要求。

到货检查后,买方和卖方应按时间表开箱进行检验。货物的密封包装仍不得拆开。

买方应于上述到货开箱验货10天前,通知卖方验货日期,如果卖方不能按时抵达,买方有权自行开箱,卖方应无条件确认开箱结果。

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各方须记录并于1 周内确认。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到场,开箱检验记录可作为买方向卖方索赔的依据。

除非另有规定,卖方须在接到买方索赔声明后20天内,修理、更换或补齐索赔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负担。

因卖方过失而在验货和检验时发生修理、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买方有权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卖方索赔。

卖方代表参加验货和检验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都由卖方全部承担,买方可根据情况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

每台设备和系统,在工地安装后,买方和卖方代表按确认的安装验收标准进行安装验收,各方需到场参加和见证。

在本合同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材料的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换货时间不迟于责任产生之日起20天内或不迟于双方同意的指定时间。

在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并试运行成功后,卖方应准备资料,进行竣工验收,如买方对整个项目无异议,签署竣工验收证书。

包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预算为115万元

包含以下系统: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平台、前置处理器系统、车站系统、车控室体化操作台、城市轨道交通拟系统、环控控制系统、灾报警系统、客信息系统等。

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与现有的城轨行车调度指挥实验室、轨道交通沙盘实验室等轨道交通相关实验室配合使用,不局限于站控设备,将综合监控系统监控软件安装于验室,可直接应用于课堂教学,与轨道交通综合监控实验联网构建两级管理、三级监控。

该实验平台安装和正常使用所需的电气线路、接线柜等支撑设施设备,中标方需根据使用方现场条件一并安装和调试完成。系统整体按交钥匙工程交付使用方。

中标方(或厂家)需提供所有系统的使用手册和完整的帮助文档,包括不少于2套纸版和电子版。

中标方(或厂家)需交付相关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应将每台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交付给采购方,包括不少于2套纸版和电子版。

中标方(或厂家)须保证货物是货物制造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中标方(或厂家)提供给的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中标方(或厂家)需保证所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方(或厂家)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对系统所有软硬件设备,中标方或厂家提供不少于2周不少于10人的免费培训服务:厂家到学校免费进行使用维护培训,不少于3天;后续视情况学校教师到厂家免费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不少于5人周。

2.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中标方(或厂家)所提供的合同项目的系统设备和材料应是全新的、使用最新技术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所有系统设备和材料必须通过检验和验收以证明满足合同的要求。

中标方(或厂家)所提供的合同项目的系统设备和材料应是全新的、使用最新技术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所有系统设备和材料必须通过检验和验收以证明满足合同的要求。

所有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或厂家)全部承担;采购方提供可能的便利条件,配合中标方(或厂家)顺利完成运输任务。

到货检查后,采购方和中标方(或厂家)应按时间表开箱进行检验。货物的密封包装仍不得拆开。

采购方应于上述到货开箱验货10天前,通知中标方(或厂家)验货日期,如果中标方(或厂家)不能按时抵达,采购方有权自行开箱,中标方(或厂家)应无条件确认开箱结果。

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各方须记录并于1 周内确认。中标方(或厂家)因自身原因未能到场,开箱检验记录可作为采购方向中标方(或厂家)索赔的依据。

除非另有规定,中标方(或厂家)须在接到采购方索赔声明后20天内,修理、更换或补齐索赔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中标方(或厂家)负担。

因中标方(或厂家)过失而在验货和检验时发生修理、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方有权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中标方(或厂家)索赔。

开箱检验结束后,各方检验人员应签署开箱检验报告和交接单。

中标方(或厂家)代表参加验货和检验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都由中标方(或厂家)全部承担,采购方可根据情况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

每台设备和系统,在工地安装后,采购方和中标方(或厂家)代表按确认的安装验收标准进行安装验收,各方需到场参加和见证。

安装验收须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和计划的规定进行并完成。

完工测试的目的是检验中标方(或厂家)所提供系统的功能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在本合同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中标方(或厂家)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中标方(或厂家)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中标方(或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材料的损坏,中标方(或厂家)应立即无偿换货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换货时间不迟于责任产生之日起20天内或不迟于双方同意的指定时间。

在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并试运行成功后,中标方(或厂家)应准备资料,进行竣工验收,如采购方对整个项目无异议,签署竣工验收证书。

所有货物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应在中标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竣工。

所有货物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材料费、配件费、人工费等由中标方(或厂家)全部承担,中标方(或厂家)应确保所有货物功能、性能达到招标要求。该实验平台安装和正常使用所需的电气线路、接线柜等支撑设施设备,中标方(或厂家)需根据使用方现场条件一并安装和调试完成。系统整体按交钥匙工程交付使用方。

3.1交货期(投标人可自报最短交付时间)

:自中标之日后30个自然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中标方(或厂家)中标后,应在中标日起一个月内所有货物运输至中标方(或厂家)指定接收地点。自中标之日后60个自然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卖方中标后,应在中标日起一个月内所有货物运输至卖方指定接收地点。自中标之日后60个自然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中标方(或厂家)中标后,应在中标日起一个月内所有货物运输至中标方(或厂家)指定接收地点。自中标之日后60个自然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工程中心15房间。

: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工程中心15房间。

: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工程中心15房间。

: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工程中心15房间。

签订合同签前乙方向甲方缴纳成交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全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安装调试培训完成且验收合格,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设备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4.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4.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7日后TB/T 3372-2017标准下载,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1质保期:(投标人自报最长质保期)

:该系统(含所有软件)质保三年,如设备出现故障7×24小时售后服务,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 或3天内技术人员上门服务。

:该系统设备(含整体及各部件)质保三年,如设备出现故障应7×24小时售后服务,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 或3天内技术人员上门服务。质保期内相关配件免费更换或维修。

:该系统设备(含整体及各部件)质保三年,如设备出现故障应7×24小时售后服务,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质保期内相关配件免费更换或维修。

:该系统设备(含整体及各部件)质保三年,如设备出现故障应7×24小时售后服务,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 或3天内技术人员上门服务。质保期内相关配件免费更换或维修。

3.5.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6.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3.6.2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小高层住宅楼水电安装监理交底书,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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