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3329-91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doc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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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3329-91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docb.弹性元件损坏或严重磨损。
3.8.3齿轮联轴器各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高炉异地大修改造工程热风炉系统工艺钢结构施工方案 c.齿厚磨损量达原齿厚的15%时。
3.8.4其他型式的联轴器如出现上述类似情况亦应报废或更换该零件。
传动齿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c.齿面点蚀达啮合面的30%,且深度达原齿厚的10%时;
d.齿厚磨损量占原齿厚的百分比达下列值时:
闭式齿轮传动10%(第一级啮合)、20%(其他级啮合);
开式齿轮传动30%。
4.1卷扬机上外露运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皮带轮等。凡在正常操作条件下有可能造成事故时,应设防护罩。
4.2露天工作的卷扬机应设置防雨棚,防雨棚设置后应不影响司机的操作和检查。
4.3卷扬机用于起吊重物时应安装上升超行程限位开关。
4.4其他装置,如超载保护、超速保护、下降超行程限位开关等,应根据施工情况酌情考虑。
5.1一般要求
5.1.1电气控制设备和元件应设置于柜(箱)内,电气柜(箱)应有门锁。
5.1.2卷扬机的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管槽、电缆金属外皮等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Ω,接地装置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GBJ232的规定。
5.1.3卷扬机应采用铜芯多股导线,并应采用橡皮或塑料绝缘。电缆、导线截面积应按载流量计算选 定,但不得小于1.5mm2。
5.1.4电气设备安装应牢固,电气联接应接触良好、不易松脱。
5.1.5卷扬机夜间工作时司机操纵位置应有良好的照明。
接触器、控制器、断电器、开关等电气元件应工作灵敏、可靠,触头应光洁平整、接触良好,不易发生 粘连、卡阻。
5.3.1卷扬机进线处宜设带有熔断器的主隔离开关,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
5.3.2卷扬机应装设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切断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并装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5.3.3卷扬机应设置短路和过流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
5.3.4遥控的卷扬机必须具备在控制信号失效时确保卷扬机停止运动的设施。
6.1.1卷扬机应由下述人员操作:
a.经考试合格的司机;
b.在司机直接指导下的学员;
c.维修、检测人员在职责需要时。
6.1.2司机应由身体健康、经过考核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6.1.3司机应熟悉卷扬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本标准,并应掌握保养和基本维修知识。
6.2安装
6.2.1卷扬机安装地点应平整。卷扬机与基础或底架的连接应牢固,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6.2.2卷扬机与载荷之间不应有可能发生危险或影响钢丝绳寿命的障碍物。
6.2.3卷扬机钢丝绳经过处所用滑轮的最小名义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h应符合表4的规定。
钢丝绳额定拉力,kN <125 ≥125 h 20 16
6.2.4卷扬机安装时卷筒应与定滑轮对中,钢丝绳出绳偏角a(见图3)应符合:
自然排绳:a≤1°30
排绳器排绳:a°≤2°
图3钢丝绳出绳偏角a示意图 (略)
6.2.5卷扬机的安装应保证运转时机身无移位及明显振动。
6.3.1开机前应先检查制动器性能、钢丝绳接头、各紧固件及机体安装情况,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排 除。
6.3.2卷扬机不准超载制作。
6.3.3由于钢丝绳额定拉力为基准层最大静拉力,所以当钢丝绳超过基准层缠绕时,应按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
6.3.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或按钮置于零位,如果钢丝绳处于张紧状态,司机不得离开纵位置。
6.3.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但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6.3.6工作后钢丝绳处于放松状态,切断电源,封闭电源开关。
6.3.7交接班时应作好记录,如有未排除故障必须通知接班司机。
6.3.8卷扬机不得用于运送人员。
6.3.9严禁用人力打开电力控制的制动器实现溜放。
7.1下述情况,应对卷扬机进行合格检验:
a.卷扬机出厂前;
b.经过大修、重新装配及改造过的卷扬机使用前;
c.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卷扬机重新使用前。 7.2合格检验按GB6947中有关规定执行。
7.3当卷扬机强度、刚度及主要性能受到损害时,应按GB6947进行型式检验(可不进行可靠性试验及工业试验)。
7.4经常性检查应根据卷扬机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月一次。检查内容包括以下项目并应对故障是否构成危害作出判断:
a.运转期间可以观察到的并可能在检查周期之内发生的任何损害和破坏;
b.卷扬机工作性能以及各控制机构是否失调;
c.所有安全保护装置;
d.各零件磨损及变形情况,尤其应注意钢丝绳磨损及端部固定情况。
7.5定期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年一次,定期检查应作好 记录并收入设备档案。检查内容包括以下项目并应对故障是否构成危害作出判断:
a.7.4条规定的内容;
b.零部件的磨损变形、裂纹、腐蚀情况;
c.螺栓、铆钉的连接情况;
d.电气设备如控制器、接触器、开关、按钮等有无点蚀或磨损。
7.6查出的任何不安全因素必须在卷扬机重新使用之前排除。
7.7卷扬机调整和维修应根据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并由指定人员完成。
7.8更换用零部件其性能和材料应不低于原零部件的要求。
7.9结构件需焊修时,所有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JJ12.3的规定。如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说明书或设计图样的规定处理。
7.10维修时的注意事项:
a.维修前先切断主电源,悬挂维修标志牌;
b.维修前应将所有操纵件置于零位;
c.只有在所有的护板安装好长江大桥大型悬索桥主塔施工方案,安全装置恢复工作,维修设备拆掉后,卷扬机方可使用。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机械设备与车辆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建筑机械综合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建设部长沙建筑机械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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