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劳务分包招标文件.doc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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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劳务分包招标文件.docA、B、C、D区内土建工程一、二次主体结构的模板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含钢筋制作、安装、连接)、砌筑分项工程、楼地面细石砼整浇层/找平层、内外墙柱面抹灰分项工程、天棚抹灰分项工程、屋面/地库顶板和外墙面防水保护层分项工程、屋面板顶建筑找坡层/细石砼整浇层/找平层等劳务施工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见分部分项劳务分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
A、B、C、D区内机械挖不到位的坑槽底边坡土方人工清理、筏基底边坡土方清理、基坑、基槽回填土夯实及基坑排水、砖胎模砌筑抹灰、垫层、桩头处理、止水钢板安装、土建图纸中标识的管道洞口的预留等劳务施工以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工作。
提供内外墙涂料(包括单项刮腻子)、外墙保温系统、栏杆、装饰面层、钢构制安、门窗、水/电/暖/通/消防安装(包括强弱电和净水、污水)、防水、耐磨地坪、环氧树脂防滑坡道等专业分包工程需土建配合的工作。
各自施工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内容,按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及建设单位、甲方管理规定执行。
JGT303-2011 木复合门详细参见附件《分部分项劳务分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
2.1.2乙方具体工作界面:
(1)测量放线:除甲方提供的主标高控制线、轴线控制线,乙方对此予以配合外,所有的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完成,包含但不限于:楼地面浇筑线、标高控线、外墙大角垂直线、模板线、墙线、砌砖皮数杆、门窗洞口的留设位置、圈过梁位置、板安装等放线及抄平工作,甲方进行复核,但不能免除乙方责任。
(2)水电接驳:见2.3条。
(3)道路交通:施工现场临时主干道路由甲方负责提供,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
(4)施工配合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甲方指定的所有专业分包工程施工配合相关工作;
(5)临时设施:现场内不设生活设施,甲方在指定的生活区安排员工生活。现场内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由甲方搭设符合条件的办公设施、原材料加工区域、原材料及半成品堆放场地、仓库提供给乙方使用。
(6)水平运输、垂直运输条件: 乙方应理解并接受合用设施的服务能力的局限性,在甲方的统筹安排下,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合用设备,对于不能全区覆盖和拆除后增加的垂直运输费用已综合包含在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1.3乙方需要配合的其他工作:
(1)配合甲供材料的装车、卸车(如钢筋、止水螺杆、模板等同类需乙方配合的相关事项)。
2.2乙方就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不能在工期内完成并保证质量时,甲方有权依工程进度要求安排其它承包人施工甲方已划分给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乙方不能提出异议,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甲方由此所发生一切人工费用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拒绝。);甲方有权依工程进度要求安排乙方对承包范围以外的项目进行施工。
2.3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包括“辅材、小型机具及其余杂项包干费”, 包质量验收合格、包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作业现场管理。其它具体的和有针对性的相关条款,由甲方在合同内具体约定)。
(1)甲方负责提供水电接驳口,从接驳口以后所需所有材料及设备均由乙方自备并由乙方自行安装至其工作面。
(2)上述水电接驳口的位置、数量、容量等标准:
A.临时用水接驳口:由甲方从建设单位提供的水源接至各楼层,形成接驳口,但从该接驳口以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包含材料、人工);
B.甲方负责将施工现场内的临时用电接至二级配电箱。由乙方根据其使用要求及用电规范要求自行配备相应用电设备。现场照明由甲方负责(临时照明除外)。
□为本分包合同签订时甲方现场已配置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二级配电箱、供水干管及支管的现状。
■其他:乙方有义务对所有承包范围内的水电设施进行看护,如发现异常和事故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
(3)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标准(在选定项前划“■”):
■乙方不承担施工水电费;
□乙方承担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标准按下式计算,在乙方结算造价中扣除:
乙方结算造价/建设单位审定的总包合同结算总造价×项目施工用水电费总额;
□挂表计量收取,单价为水: 元/M3,电: 元/度。
2.5.1员工住宿(在选定项前划“■”)
□甲方不提供住宿条件,乙方自行解决;
□甲方提供住宿条件,乙方按 元/M2·月标准承担费用;
■甲方提供住宿条件,乙方不承担费用。且乙方已知晓生活区与工地有约1.5公里的路程,不得由此提出任何费用的主张。高峰期每间宿舍不得少于8个人,仍不够,自行解决。
2.5.2仓库、仓储(在选定项前划“■”)
■甲方不提供仓库、仓储,乙方自行解决;
□甲方提供仓库、仓储标准: ,乙方按 元/M2·月标准承担费用;
□甲方提供仓库、仓储标准: ,乙方不承担费用;
■其他: 如乙方需在现场搭设的,需经甲方批准,并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2.5.3生活用水、用电(在选定项前划“■”)
□乙方生活用水、用电费用与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统一按以下公式计算,在乙方结算造价中扣除:乙方结算造价/建设单位审定的总包合同结算总造价×项目施工用水电费总额;
□乙方不承担生活水电费;
■挂表计量收取,单价为水: 6 元/M3,电: 1 元/度。
□按进场作业人员数收取,单价为每人每月水费 元、电费 元
2.5.4成品、半成品加工场: /。
2.6道路交通、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公共照明、水电接驳等物质条件标准为本分包合同签订时甲方现场已配置的上述物质条件的现状,乙方确认该配置已完全满足乙方施工需要。上述条件存在不足或在乙方施工期间因工程整体进展而发生调整变化均属乙方应承担的风险,由乙方自行解决。
开工日期: 暂定20100年100月15日 ,竣工日期: 按甲方要求日期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含节假日) 000 天。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甲方对关键节点有具体要求的,按照甲方具体要求执行。各节点计划安排: 详见甲方进度计划(见附件)。
3.2本工程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及与乙方施工相关的工程的施工工期。本工程由于下述原因造成的停工或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由此引起的乙方自身的费用以及施工区域内甲方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3.2.1因乙方失误或违约引起的停工;
3.2.2由于工程场地或其周围气候条件引起的停工;
3.2.3 为工程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停工;
3.2.4乙方未得到甲方或建设单位、监理许可而擅自停工;
3.2.5其它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停工或工期延误。
凡因气候或其它因素导致无法按正常进度计划完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间施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且甲方可以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员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3.3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以工期签证形式确认,且甲方根据总包合同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时,工期相应顺延:
3.3.1不可抗力的因素;
3.3.2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3.3.3甲方书面认可的其他原因。
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总包合同中有关工期顺延情况发生后,乙方按总包合同的时间规定将工期顺延要求及事实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报告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签字盖章确认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否则不予顺延。
3.4甲方根据其他条件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甲方进一步的指令,停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乙方不得以停工损失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5施工过程中须执行建设单位颁发的《进度管理制度》。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进行工序报验和隐蔽验收,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同时应符合主体阶段实测合格率不低于85%;装修阶段实测合格率不低于95%(各施工阶段实测项目范围以建设单位要求和标准为最终依据)。
质量奖罚执行荣盛公司相关规定,具体按项目部实施细则执行。
4.2安全管理目标:轻伤事故频率为3‰,重伤事故频率为0.3‰,工伤死亡事故为零。
4.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达到江苏省文明工地,标准化二级达标以及建设单位《项目实施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4.4环境保护:满足国家、省市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甲方有关规定。
4.5创优指标:争创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确保省级文明工地、军工标准化二级达标工地。
4.6施工期间无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出现甲方受到建设单位、建设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处罚、通报批评、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等现象。
4.7施工期间无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出现乙方工人罢工、聚众闹事、集体上访等现象。
达不到上述指标,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且由此造成经济(含名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计价办法、结算与支付
5.1合同价款:暂定造价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结算时按本分包合同约定调整。
5.2计价办法:
5.2.1本工程按下述方式计价(选择以下一种,并在选定项前划“■”):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在约定的风险范围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⑴固定单价计算方法: 双方最终确定的《分部分项劳务分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中所列综合单价。
⑵因项目缺项所造成固定单价缺失的弥补方法: 执行本合约的相关具体约定。
⑶其他约定: /
□采用固定总价,按施工图纸及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量清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采用其他方式:
5.2.2合同价款中已包含的风险费用(可多选,在选定项前划“■”):
■本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甲供材和甲方提供的设备除外)、供应品、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缴税款(详见说明)、搬运费、工资、安装费、配合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保修费、查验费、窝工费、赶工费、环保措施费、工程报建费、报建配合费、归档费、手续费、不可预见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机械、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价,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成本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总价或请求额外补偿,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承认在递交投标书之时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附件,并经现场踏勘,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对工程场地周围的环境、场地现状、可能发生的困难与风险及应采取的各种施工措施已充分考虑,并已反映到合同价款中。
■合同文件对乙方施工质量的要求高于国家标准或一般质量标准而引起乙方施工时多投入的费用、乙方提高建设标准高于发包人要求标准时引起乙方多投入的费用以及为避免施工期间噪声扰民,乙方对诸如夜间施工等所采取的防护措施而多投入的费用等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增补。
□经双方确认,乙方投标书中价格已涵盖施工图纸中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投标书中较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存在偏差及多项或漏项部分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结算时均不予以调整。
■按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资金已包括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按甲方及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使用安全生产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备案。
说明:“应付各种税款”包括但不仅限于印花税、营业税、城建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按当地税务局规定建筑安装业应缴交的所有税费抹灰工程监理技术交底.doc,具体为:
A.若营业税、城建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在实际缴交时按当地税务局规定应由甲方统一缴交而毋须乙方直接缴交,则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甲方代缴的税费。
B.若营业税、城建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在实际缴交时按当地税务局规定应由乙方直接缴交而毋须甲方代缴,则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当地税务局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给甲方抵扣相关税费,否则按未抵扣的相关税费金额的1.5倍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C.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新税务政策的合法税务发票,由此产生的纳税义务按国家税务政策执行。
■甲方要求乙供辅材、小型机具需检验检测的城市轻轨东侧路桥、挡土墙、路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乙方应承担检验检测费;
■因配合甲方直接发包工程所产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得再向甲方及第三方提出其它费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