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市民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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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市民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docx

9.4现场工艺试验 60

10.1变更的范围 60

SL 401-2007标准下载10.3变更程序 61

10.4变更估价 61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61

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62

10.8暂列金额 63

11. 价格调整 64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64

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65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66

12.1 合同价格形* 66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67

12.5支付账户 69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70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70

13.2竣工验收 70

13.3工程试车 71

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 72

13.5 施工期运行 72

13.6 竣工退场 73

14. 竣工结算 73

14.1 竣工结算申请 73

14.2 竣工结算审核 73

14.3 甩项竣工协议 74

14.4 最终结清 74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75

15.1 工程保修的原则 75

15.2 缺陷责任期 75

15.3 质量保证金 75

16.1 发包人违约 77

16.2 承包人违约 78

16.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79

17. 不可抗力 79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79

17.2 不可抗力的通知 79

17.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79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80

18.1 工程保险 80

18.2 工伤保险 81

18.3其他保险 81

18.4持续保险 81

18.5 保险凭证 81

18.6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81

18.7 通知义务 81

19.1承包人的索赔 81

19.2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82

19.3发包人的索赔 82

19.4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82

19.5 提出索赔的期限 82

20. 争议解决 83

20.3争议评审 83

20.4仲裁或诉讼 83

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8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5

1.1 词语定义 85

1.4 标准和规范 85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85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85

1.10 交通运输 86

1.11 知识产权 86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87

2.2 发包人代表 87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87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87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87

3.2 项目经理 87

3.3 承包人人员 88

3.7 履约担保 88

4.2 监理人员 89

5.1 质量要求 89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89

6.1安全文明施工 89

7. 工期和进度 90

7.1 施工组织设计 90

7.2 施工进度计划 90

7.4 测量放线 90

7.5 工期延误 90

7.6 不利物质条件 90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90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91

8. 材料与设备 91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91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91

9. 试验与检验 91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

9.4 现场工艺试验 91

10.1变更的范围 91

10.4 变更估价 91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91

10.7 暂估价 91

10.8 暂列金额 92

11. 价格调整 92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92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92

12.1 合同价格形* 92

12.2 预付款 93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93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94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94

13.2 竣工验收 94

13.3 工程试车 94

13.6 竣工退场 94

14. 竣工结算 94

14.1 竣工付款申请 94

14.2 竣工结算审核 94

14.4 最终结清 95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95

15.2缺陷责任期 95

15.3 质量保证金 95

16.1 发包人违约 95

16.2 承包人违约 96

17. 不可抗力 96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6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96

18.1 工程保险 96

18.3 其他保险 97

20. 争议解决 97

20.3 争议评审 97

20.4仲裁或诉讼 97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 98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8

附件二: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101

附件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102

附件四:质量保修书格* 103

附件五:廉政责任书格* 10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07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09

1.工程建设条件 109

2.工程建设标准 10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 111

一、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 11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5

三、授权委托书 116

四、投标保证金 117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8

六、施工组织设计 119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120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120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121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21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122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122

七、项目管理机构 123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24

九、资格审查资料 125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25

(二)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26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6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7

(五)无重大违法违规承诺函 128

十、 其他材料 132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政府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委托,拟对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市民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4)合同条款及格*;

(6)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某家园高层住宅群二次结构施工*案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SL 32-2014 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替代SL 32-92,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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