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喷雾降尘工程竞争性磋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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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院喷雾降尘工程竞争性磋商.docx

(6)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公司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及供应商认为有助于本工程的其他资质文件。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工程施工方案Ⅲ.商务部分(根据项目情况具体要求)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优惠条件及合理化措施及建议

(3)对磋商文件的认同程度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技术部分(根据项目情况具体要求)

(2)人员配备及经验业绩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情况及经验业绩;

②其他辅助说明资料、施工力量部署;

③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4)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

(5)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7.2响应文件的编写方式

7.2.1响应文件的上述四部分按以上顺序装订成一册(胶装),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7.2.2响应文件须用汉语表述(规格、型号、代号、数字除外)。

7.2.3响应文件统一纸张打印(胶装),、文版,并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或光盘),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以供备份。个别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唱标一览表,并在响应文件封面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报价一览表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7.4.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7.4.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5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的密封和标记

7.5.1供应商应准备六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7.5.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唱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分别密封,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

(3)包封内容(响应文件、唱标一览表、电子文档);

(4)每一密封封面上注明“于 (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7.6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

7.6.1报价说明:本次投标报价为非一轮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7.6.2投标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2) 清单编制说明;

(3) 磋商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4)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5)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7)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8) 其他的相关资料。

7.6.3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7.7.1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不符的,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为准;

7.7.2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8.1从报价截止之日,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

8.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纳方式和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9.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9.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9.3 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无效:

(1)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报价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未签字或盖章的。

(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4)供应商不参加报价仪式及询标事宜的。

(5)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

(6)响应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

(7)响应文件载明的付款方式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

(8)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5)在整个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审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或串通投标的。

(6)成交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1.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11.2成交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按其工程类相应费率向成交人收取。

12.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年6月19日14:30(北京时间) ,超时不收

12.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地点: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西路566号德州学院厚德楼11楼1101室

12.3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12.5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电子文件等材料不予退还。

13.磋商的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公开报价结束后

磋商地点: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西路566号德州学院厚德楼11楼1101室

14.5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15.1资格性审查: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证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证件或资格证明无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且不予接收。

15.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一)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方案、承诺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二)供应商不参加具体磋商事宜;

(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15.3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5.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5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6最后报价后,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

16.2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

本项目采用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评审结束,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9.1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报价资格。

19.2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提下进行修改,但最终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19.3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它报价单位。

19.4确定成交人后不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20.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北京某小学综合楼水暖施工方案,以特殊条款为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后付款。

2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为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25.1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25.2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26.1参加报价活动的供应商必须遵纪守法新悬钟隧道爆破专项施工方案修改,严禁不正之风,不得哄抬标价,串通报价,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否则取消其报价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不得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并在政府采购相关媒体公布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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