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全套作业指导书25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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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全套作业指导书256页.doc

座砌大阶砖隔热层

现浇陶料混凝土

第十二章 外脚手架及施工升降机(钢井架)255

GB 50203-20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pdf第一节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255

第二节  竹木脚手架258

第三节  门架式脚手架262

施工升降机(钢井架)安装与拆除266

  1、《作业指导书》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工程,部分未列入本书一般施工工艺,施工时可按照有关专业规程或参考其他地区(企业)的有关规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工艺准则,经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后试行。

  2、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 应用新型施工机械及采用新的检测、试验手段,必须经过试验和技术鉴定,并制定可行的技术措施,形成新的技术工艺标准补充条文,报公司审批试行。

  3、桩基工程、大型土石方、深基坑支护、大体积砼、大跨度、转换层、预应力工程、大型钢结构制安、玻璃幕墙、冬期施工、外脚手架工程及超高顶架搭设、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程(耐火隔热、保温、特种混凝土、防腐蚀)、特殊工序(地下防水、焊接)等特殊部位、结构、工序的施工,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报公司审批后方可施工。

4、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以及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认真执行公司有关的施工管理规定。

5、《作业指导书》内容与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现行标准、规范有抵触或不符之处,应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施工应按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进行,设计图纸须经会审后方可投入施工。如发现设计图纸与国家、行业及省市现行设计、 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有抵触之处,应由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向设计单位、工程监理或建设单位反映解决,在未有明确意见前不得施工。

7、施工项目应建立健全技术责任、技术复核、合理化建议管理等制度,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审工作,加强计量、检测设备的管理。

8、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前, 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将具体的施工准备、工艺标准、质量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尤其是一些重要部位和关键工艺的施工,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交底,并制订、实施相应的跟踪检查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9、操作人员必须领会设计图纸要求和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过程中应自觉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在施工过程中, 施工管理人员应按现行有关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应认真做好工程项目质量记录填写、保管和技术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使之与工程开工、施工过程、工程竣工同步。

12、工程完工后,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长, 总结施工经验,不断提高操作工艺水平。

1、挖土方前,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反映的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制定排水或降水方案,并根据方案配置施工机具。

2、基坑(槽)排出的地下水应经过沉淀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后方能排入市政下水道或河沟。

1、大型土方施工,应在基坑顶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或截水沟,其截面宜为300~400m(宽)×400mm(深),纵向坡度宜为0.5%。临时排水沟或截水沟的设置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2、在地下水位较低和土质较好的情况下,基坑底四周设置排水沟、集水井,采用明沟排水的方法,必要时可在中间加设小支沟与边沟连通。排水沟的截面宜为300~400m(宽)×400mm(深),纵向坡度宜为0.5%。集水井的截面宜为600mm(长)×600mm(宽)×1000mm(深),@20~30m设一个。基坑底地下水由排水沟流入集水井,然后用高扬程潜水泵排走。

3、当地下水较大而土质属细砂、粉砂土时,基坑挖土容易产生流砂现象,需用围蔽截水和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等方法。

4、围蔽截水的施工方法可以选择钢板桩、钢筋混凝土排桩、地下连续墙、定喷桩幕墙、旋喷桩、深层搅拌桩等,其可根据施工地形、水文地质资料和施工方法等确定,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

5、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 应根据挖土的深度和规模,选择钻孔集水井降水或轻型井点降水,其井点的布置数量和形式,要根据含水层渗透系数和涌水量计算确定,并相应配套抽水设备。

三、施工注意事项

1、抽水设备的电器部分必须做好防止漏电的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开关三项要求。施工现场电线应架空拉设,用三相五线制。

2、在土方开挖后,应保持降低地下水位在基坑底500mm以下,防止地下水扰动基底土。

3、在降水过程过程中, 应防止相邻及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建设单位协商,对原建筑物地基采取回灌技术等防护措施。

第二节 挖土(大型土方工程)

1、挖土前,有阻碍施工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上及地下有关的管线(包括电力、通讯、给水、排水、煤气、供热等)、树木、坟墓等要取得详细资料,并安排拆除或搬迁。

2、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和机械上下设施等应事先勘查,做好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

3、在施工现场修筑汽车行走的便道,坡度不应大于1∶5.5,其路面应填筑适当厚度的碎(砾)石或石粉。土方工程机械,其施工坡度最大在控制在1∶3之内,轮胎式机械坡度还要缓一些。

4、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制定。考虑使用时间长短,根据工程地质、地下水位、挖方深度和地面荷载情况,通过计算并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注:1、本表适用于时间较长(超过一年)的临时道路、临时工程的挖土。

2、岩石边坡坡度根据岩石性质、风化程度、层理特性和挖土深度确定。

放线→挖土、挖基坑周边地面截(排)水沟→修边坡→维护坡面→挖土至坑底面设计标高并验槽→挖基底周边排水沟、基底找平。

1、大型土方机械开挖应从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在高度超过3m或在不稳定土体之下“偷岩”(无坡脚或负坡脚)作业。深基坑每挖1m左右即应检查通直修边,随时修正偏差。在挖方边坡上如发现有危岩、孤岩、古滑波等土体或导致岩(土)体向挖方一侧滑移的软弱夹层、裂隙时,应及时清除和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岩(土)体崩塌与下滑。

2、在滑坡地段挖方时,应详细了解地质资料,从挖土的方向和手段制定方案,防止滑坡发生。

3、在软土地区设桩密集的场地内开挖深基坑时,邻近四周不得有振动作用。挖土宜分层均匀进行,并应注意基坑土体的稳定,加强土体变形监测,防止由于挖土过快或边坡过徒使基坑中卸载过速、土体失稳等原因而引起的桩身上浮、倾斜、位移、断裂等事故。

4、基坑开挖接近坑底标高时,应尽量保护好地基土结构,减少对地基土的扰动。使用挖土机开挖(正铲或反铲)时,可在设计开挖标高以上保留30cm的土层暂时不挖。所有预留厚度应在基础施工前用人工挖除。

5、土方边坡的加固(包括填方、排水沟和截水沟等的边坡),应遵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三节 基坑(槽)开挖与围护

围护材料、各种钢、木板枋材。

⑴建筑物位置的标准轴线桩、水平桩及灰线尺寸,已经过复核。

⑵在基坑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根据地质资料和地下水位对基坑开挖的影响,确定基坑开挖的围护方案,以保证基坑作业顺利进行。

⑶决定挖土方案,包括开挖方法、挖土顺序、堆土弃土位置、运土方法及路线等。

⑷障碍物和地下管道已进行处理或迁移。

⑸排水或降水的设施准备就绪。

放线→分层开挖→修边(坡)→基(槽)底整平→基(槽)底预留土层→基(槽)底找平.

1、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挖方深度不超过下列规定时,可以考虑不放坡和不加支撑。

密实、中等密实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1.0m;

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1.25m;

硬塑、可塑的粘土——1.5m;

超过5m深度的基坑(槽)和管沟开挖时,其边坡坡度应根据土的内摩擦角和凝聚力计算确定。

注:静载指堆土或材料等。动载指机械挖土或汽车运输作业等。

注:本表适用于贫雨地区或少雨季节施工。

5、采用钢(木)板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或灌注桩作坑壁支撑时,其构造或是否加设锚杆应按设计方案的规定。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有变形、沉降等现象,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以及通知设计人员。在雨期更应加强检查。

6、采用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用坑壁支撑时,其施工和验收要求应按设计图和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基坑(槽)底部开挖宽度应根据基础或防水处理施工工艺决定。

混凝土基础或垫层需支模者,每边增加工作面0.3m;需用防水涂料(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水(潮)层时,增加工作面1~1.2m。

8、管沟底部开挖宽度(有支撑者为撑板间的净宽),除管道

注:1、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身外皮计;有管座按管座外皮计;砖砌或混凝土按管沟外皮计。

2、沟底需增设排水沟时,工作面宽度可适当增加。

9、在原有建(构)筑物邻近挖土,如深度超过原建(构)筑物基础底标高,其挖土坑(槽)边与原基础边缘的距离必须大于高差的1~2倍(土质好时可取低限),并对边坡采取保护措施;如对旧有建(构)筑物基底有影响时,必须提请有关部门有建(构)筑物基础变形、沉陷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施工。

10、基坑(槽)和管沟的土方完成后应排干积水和清底,及时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11、基坑(槽)和管沟挖土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对于个别超挖处,应使用石粉、碎石填补,并应夯实至要求的密实度。在天然地基或重要部位超挖时,应采用设计单位同意的补填方法(若采用低强度等级素混凝土等)去填补,并办好签证手续。

钎探可采用人力或机械进行。钢钎可选用φ22~25mm圆钢制成,长1.8~1.3m,钎尖呈60°锥状,用锤重3.6~4.5kg,落锤高度500~700mm,将钢钎垂上打入土中,每打入300mm记录一次锤击数,最后将钎探记录和结果分析对照天然地基情况而作出鉴定,如设计人提出也可使用轻便触探器进行试验。

钎探后的孔要填灌中砂至密实状态。

13、挖方的弃土或放土,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与排水,当土质良好时,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堆放,且高度不宜超过1.5m。在软土地区,不得在挖方上侧放土。

14、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施工。

15、土方工程一般不宜在雨天进行。在雨季施工时,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地完成,并应切实制订雨季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6、土方边坡的加固(包括填方、排水沟和截水沟等边坡),应按土质、地下水位情况,并结合施工周期和季节制定保护方案。

17、为减少对地基土的扰动,机械挖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保留 200~300mm左右,以后用人工挖平清底;如人工挖土后不能立即修筑基础或铺设管道时,也应保留150mm厚的土层暂时不挖。所有预留厚度应在基础施工前用人工挖除。

基坑、基槽和管沟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在(路) 面的基层。

五、施工注意事项

⑴基坑开挖,在有水平标准严格控制基底的标高,标桩间的距离≤3m,以防基底超挖。

⑵在软土地层开挖桩基承台基坑时,应按工程桩施工顺序流水作业,以保证桩身强度达到70%以上时才开挖基坑。挖方要对称进行,高差不应超过0.8m,防止软土滑陷而发生桩身位移。

⑶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必须有措施、有方案。地质资料反映有细砂粉土、中粗砂层的工程项目,必须有截水、降水等有效防止流砂的措施。

⑴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⑵土方开挖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普查,清除安全隐患。对邻近设施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⑴对定位桩、水准点等应注意保护好,挖运土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可靠性。

⑵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应有措施,避免塌陷。

⑶挖土需要的支护结构,在基础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保护,不得任意损坏或拆除。

⑴回填土:且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⑵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⑶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JG/T477-2015 混凝土塑性阶段水分蒸发抑制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好签证手续)和爆破石碴;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粘性土沣惠路车站围护桩施工方案,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4)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 经处理其含水率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中的次要部位。

⑴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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