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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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pdf

3.3.1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3.3.2寒冷积雪地区的城市,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种植的乔木,应选择落叶树种。 3.3.3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 3.3.4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树种。 3.3.5绿篱植物和观叶淮木应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树种。 3.3.6 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尚应选择萌 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1分牛球带食计 4.1.1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 4.1.2 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 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 4.1.3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 动车道上方搭接。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4.1.4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 4.2行道树绿带设计 4.2.1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 老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算子。 4.2.2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4.2.3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l。 4.2.4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4.1.1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 4.1.2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 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 4.1.3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 机动车道上方搭接。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4.1.4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

4.2.1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 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算子, 4.2.2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l 4.2.3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 2.4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用周球市 4.3.1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在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4.3.2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 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4.3.3 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 出透影线。 4.3.4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5.1交通岛绿地设计 5.1.1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5.1.2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布置成装饰绿地。 5.1.3立体交叉绿岛应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草坪上可点缀树丛、孤植树和花灌木,以形成疏朗开阔的绿化效果。桥下宜种植耐 有地被植物。墙面宜进行垂直绿化。 5.1.4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5.2广场绿化设计 5.2.1广场绿化应根据各类广场的功能、规模和周边环境进行设计。广场绿化应利于人流、车流集散。 5.2.2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 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 通透。 5.2.3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5.2.4纪念性广场应用绿化衬托主体纪念物,创造与纪念主题相应的环境气氛。 5.3停车场绿化设计

5.1交通岛绿地设计 5.1.1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5.1.2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布置成装饰绿地。 5.1.3立体交叉绿岛应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草坪上可点缀树丛、孤植树和花灌木,以形成疏朗开阔的绿化效果。桥下宜种植耐 有地被植物。墙面宜进行垂直绿化 5.1.4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5.2广场绿化设计 5.2.1广场绿化应根据各类广场的功能、规模和周边环境进行设计。广场绿化应利于人流、车流集散。 5.2.2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 通透。 5.2.3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5.2.4纪念性广场应用绿化衬托主体纪念物,创造与纪念主题相应的环境气氛。

3停车场绿化设计 5.3.1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并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带:在停车场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 5.3.2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为3.5m 找货汽车为4.5量

6.1道路绿化与架空线 6.1.1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m的树木生长空间。架空线下配置的 乔本应选择开放形树冠或耐修剪的树种。 6.1.2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树本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表6.1.2)

6.2.1新建道路或经改建后达到规划红线宽度的道路,其绿化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宜符合表6.2.1的规定:行道树 绿带下方不得敷设管线。 树不与地下管线外象最

设施名称 至乔木中心距离(m)

1.0.1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绿化覆盖率中占较大比例。随看城市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污染日趋严 重,利用道路绿化改善道路环境,已成当务之急。城市道路绿化也是城市景观风貌的重要体现。目前,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发展迅速,为 使道路绿化更好发挥绿化功能,协调道路绿化与相关市政设施的关系,利于行车安全,有必要统一技术规定,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需 2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用地,公共广场用地与公共使用停车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0.3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基本原则: 1.0.3.1城市道路绿化主要功能是庇荫、滤尘、减弱噪声、改善道路沿线的环境质量和美化城市。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 被植物相结合的道路绿化,防护效果最佳,地面覆盖最好,景观层次丰富,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作用。 1.0.3.2为保证道路行车安全,对道路绿化提出两方面要求。 一、行车视线要求。其一,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和弯道内侧的规定范围内种植的树木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通透,保证行 车视距:其二,在弯道外侧的树木沿边缘整齐连续裁植,预告道路线形变化,诱导驾驶员行车视线。 二、行车净空要求。道路设计规定在各种道路的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为车辆运行的空间,树木不得进入该空间。具体范围应根据 道路交通设计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 1.0.3.3城市道路用地范围空间有限,在其范围内除安排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必不可少的交通用地外,还需安排许 多市政公用设施,如地上架空线和地下各种管道、电缆等。道路绿化也需安排在这个空间里。绿化树木生长需要有一定的地上、地下生 存空间,如得不到满足,树木就不能正常生长发育,直接影响其形态和树龄,影响道路绿化所起的作用。因此,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 道路绿化与交通、市政等设施的空间位置,使其各得其所麻涌镇沿河西路麻四段景观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减少矛盾。 1.0.3.4适地适树是指绿化要根据本地区气候、裁植地的小气候和地下环境条件选择适于在该地生长的树木,以利于树木的正常 生长发育,抗御自然灾害,保持较稳定的绿化成果。植物伴生是自然界中乔木、灌木、地被等多种植物相伴生长在一起的现象,形成植 物群落景观。伴生植物生长分布的相互位置与各自的生态习性相适应。地上部分,植物树冠、茎叶分布的空间与光照、空气温度、湿度 要求相一致,各得其所:地下部分,植物根系分布对土壤中营养物质的吸收互不影响。道路绿化为了使有限的绿地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 可以进行人工植物群落配置,形成多层次植物景观,但要符合植物伴生的生态习性要求。 1.0.3.5古树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大树。名木是指具有特别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树木及稀有、珍贵的树种。道路沿线的古树 名本可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地方法规或规定进行保护。 1.0.3.6 道路绿化从建设开始到形成较好的绿化效果需十几年的时间。因此,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要有长远观点,绿化树木不应经 常更换、移植:同时:道路绿化建设的近期效果也应重视:使其尽快发挥功能作用。这就要求道路绿化远近期结合:互不影响。

1.0.1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绿化覆盖率中占较大比例。随若城市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污染日趋严 重,利用道路绿化改善道路环境,已成当务之急。城市道路绿化也是城市景观风貌的重要体现。目前,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发展迅速,为 使道路绿化更好发挥绿化功能,协调道路绿化与相关市政设施的关系,利于行车安全,有必要统一技术规定,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需 2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用地,公共广场用地与公共使用停车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0.3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基本原则: 1.0.3.1城市道路绿化主要功能是庇荫、滤尘、减弱噪声、改善道路沿线的环境质量和美化城市。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 被植物相结合的道路绿化,防护效果最佳,地面覆盖最好,景观层次丰富,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作用。 1.0.3.2为保证道路行车安全,对道路绿化提出两方面要求。 一、行车视线要求。其一,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和弯道内侧的规定范围内种植的树木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通透,保证行 车视距:其二,在弯道外侧的树木沿边缘整齐连续裁植,预告道路线形变化,诱导驾驶员行车视线。 二、行车净空要求。道路设计规定在各种道路的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为车辆运行的空间,树木不得进入该空间。具体范围应根据 道路交通设计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 1.0.3.3城市道路用地范围空间有限,在其范围内除安排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必不可少的交通用地外,还需安排许 多市政公用设施,如地上架空线和地下各种管道、电缆等。道路绿化也需安排在这个空间里。绿化树木生长需要有一定的地上、地下生 存空间,如得不到满足,树木就不能正常生长发育,直接影响其形态和树龄,影响道路绿化所起的作用。因此,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 道路绿化与交通、市政等设施的空间位置,使其各得其所,减少矛盾。 1.0.3.4适地适树是指绿化要根据本地区气候、裁植地的小气候和地下环境条件选择适于在该地生长的树木,以利于树木的正常 生长发育,抗御自然灾害,保持较稳定的绿化成果。植物伴生是自然界中乔木、灌木、地被等多种植物相伴生长在一起的现象,形成植 物群落景观。伴生植物生长分布的相互位置与各自的生态习性相适应。地上部分,植物树冠、茎叶分布的空间与光照、空气温度、湿度 要求相一致,各得其所:地下部分,植物根系分布对土壤中营养物质的吸收互不影响。道路绿化为了使有限的绿地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 可以进行人工植物群落配置,形成多层次植物景观,但要符合植物伴生的生态习性要求。 1.0.3.5古树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大树。名木是指具有特别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树木及稀有、珍贵的树种。道路沿线的古树 名本可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地方法规或规定进行保护。 1.0.3.6道路绿化从建设开始到形成较好的绿化效果需十几年的时间。因此,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要有长远观点,绿化树木不应经 常更换、移植。同时,道路绿化建设的近期效果也应重视,使其尽快发挥功能作用。这就要求道路绿化远近期结合,互不影响。

本章术语是对本规范涉及的主要用词给予统一规定,以利于对本规范内容的正确理解和使用。 本规范对“道路绿地”的规定是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一90)中确定的道路广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 其中属于广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地为广场绿地,属于社会停车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地为停车场绿地,位于交通岛上的绿地为交通岛绿地,位 于道路用地范围(道路红线以内范围)的绿地多为带状,故称为道路绿带。 道路绿带根据其布设位置又分为中间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行道树绿带常见有两种,一种是仅种植 排行道树,树下留有树池:另一种是行道树下成带状配置地被植物和灌木,形成复层种植的绿带。路侧绿带常见的有三种,一种是因建 筑线与道路红线重合,路侧绿带毗邻建筑布设:第二种是建筑退让红线后留出入行道,路侧绿带位于两条人行道之间。第三种是建筑退 让红线后在道路红线外侧留出绿地,路侧绿带与道路红线外侧绿地结合。 道路红线外侧绿地有街旁游园、宅旁绿地、公共建筑前绿地等,这些绿地虽不统计在道路绿化用地范畴内,但能加强道路的绿化效 2 停车场绿地包括停车场周边绿地和在停车间隔带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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