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HTS 10050-2022 公路工程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技术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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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CHTS 10050-2022 公路工程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技术指南.pdf

5.2.2固定翼无人机应符合以下规定

5.2.5地面控制系统应符合以下规

5.3.1数码相机检校应符合现行《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T3005)的有关规定, 5.3.2单个面阵像素不小于2.4μm,单个成像探测器面阵不宜少于2000万像素,具备定点曝光 幼能。 5.3.3镜头应定焦,镜头与相机应固定连接,快门寿命不小于10万次,曝光间隔时间优于1.5s,快门 延时小于10ms。 5.3.4相机应具备扩展存储的功能。

5.5.1测区带宽(W)应根据公路工程建设各阶段应用要求划定,宜参照表5.5.1选定

屋面防水技术交底记录表5.5.1各阶段测区带宽要求

5.5.2相机倾角应符合以下规定

重叠度宜设计为50%~80%。 2倾斜影像的重叠度不低于下视影像的重叠度。 5.5.4地面分辨率应依据倾斜相机的类型、测区地形条件、工程实施阶段和成图比例尺合理选择 也面分辨率G取值宜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阶段,地面分辨率G优于100mm。 2施工阶段,地面分辨率G优于50mm。 3运营养护阶段,地面分辨率G优于40mm。 5.5.5相对航高应符合以下规定: 1起飞相对航高应依据地面分辨率、倾斜设备参数及地面情况进行计算,最大相对航高宜小于 000m。 2同一航线上相邻像片的航高之差不应大于30m,最大航高与最小航高之差不应大于50m,实 标航高与设计航高之差不应大于50m。 3同一航线地形起伏较大时,可采用仿地形飞行,

5.6.1飞行准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飞行前应制定安全预案措施。 飞行前核实作业范围内禁飞、限飞区,完成空域申请审批流程 3 飞行前确保网络信号覆盖稳定,规避人群密集区域。

T/CHTS 100502022

4飞行前应确保设备状态稳定。 5.6.2飞行监控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作业人员在飞行中应实时监控无人机飞行状态,同相关管制单位保持通信。 2飞行过程中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信号失锁,应立即中止摄影并转人手动操作模式,待 言号恢复稳定后再进入航线飞行;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信号无法恢复正常,应立即终止本架次 飞行。 5.6.3飞行结束后应符合以下规定: 1飞行完成后应对设备进行检查,清除异物,妥善保存。 2飞行完成后应及时备份数据,检查影像质量和数据的完整性。 3出现的航摄漏洞应及时补摄,补摄航线的两端应超过漏洞之外两条基线。对于困难区域,应增 加人工操控无人机补摄。 4当无人机倾斜摄影无法完全补摄时,宜采用地面成像设备采集。 5.6.4成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1成果形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1)飞行记录应包含飞行时间、摄区名称、飞行架次、相对航高等信息;飞行记录表可参照附录B 中的要求执行。(飞行质量检查内容) 2)移交成果应包含技术设计书、飞行记录表、成果处理简表等信息;采集成果移交资料内容可参 照附录C中的要求执行。 2影像质量检查应符合现行《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 GB/T27920.1)的相关规定。 3资料质量检查应符合现行《公路勘测规范》JTGC10)、《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 数字航空摄影》(GB/T27920.1)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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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区域分块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块大小宜根据航摄分区、软硬件处理能力合理设置。 2分块接边处宜选择地形起伏较小区域。 6.1.2格式转换。根据后处理需求,可对原始数据进行数据格式转换,宜采用无损压缩格式。 6.1.3影像增强。通过调整、变换影像灰度或色调,改善影像目视质量或突出某种特征,如采用对比 度增强、去雾、饱和度增强等手段,影像增强后影像质量不应有明显损失(如灰度级等)。 6.1.4其他处理。应对定位定姿数据(POS)与影像进行时间同步处理,并进行测绘基准进行一致性 处理。

6.1.1区域分块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块大小宜根据航摄分区、软硬件处理能力合理设置。 2分块接边处宜选择地形起伏较小区域。 6.1.2格式转换。根据后处理需求,可对原始数据进行数据格式转换,宜采用无损压缩格式。 6.1.3影像增强。通过调整、变换影像灰度或色调,改善影像目视质量或突出某种特征,如采用对比 增强、去雾、饱和度增强等手段,影像增强后影像质量不应有明显损失(如灰度级等)。 6.1.4其他处理。应对定位定姿数据(POS)与影像进行时间同步处理,并进行测绘基准进行一致性 理。

6.2.1空中三角测量应符合现行《公路勘测规范》(JTGC10)和现行《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 则量规范》(GB/T23236)的有关规定,并满足以下规定; 1空中三角测量应在空间直角坐标系内进行,且高程基准应采用大地高。 2像控点刺点应均匀分布在各视角影像中

6.3.1以格网模型为主,工程结构物宜采用单体模型,模型精细度应符合现行《公路工程信息模型应 用统一标准》(JTG/T2420)

6.3.2模型重建应符合以下规定:

1模型计算中间成果应采用大地高,最终DEM、DSM输出成果应采用精化大地水准面,将大地高 逐点转化为正常高。 2瓦片划分准则、起始位置、瓦片尺寸应统一。 3瓦片大小应在软硬件条件允许下尽量大。 6.3.3分块接边处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块宜选择在比例尺相同、地形平坦且控制点分布符合布设要求的区域。 2接边区域宜采用公用控制点。 3接边瓦片应完整。 6.3.4模型修整应符合以下规定:

6.3.4模型修整应符合以下规定:

结构无明显破洞、变形、悬浮物。 纹理清晰、无明显拉花,

表6.4.1倾斜摄影测量成果类型与成果格式

6.4.2成果质量检查要求符合以下规定

检查方法可采用现场检查和内业人机交互方法检查,检查具体要求可参照表 符合现行《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

与验收应符合现行《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的有关规定

6.5.2文件命名规则可参照本指南附录D要求执行。 6.5.3元数据格式规则可参照本指南附录E要求执行。 6.5.4倾斜摄影测量各类数据、资料和附件,宜采用电子文栏

7.1.1倾斜摄影测量成果可应用于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及养护工程设计。 7.1.2可在外业勘察阶段辅助进行综合调查。 7.1.3实景模型可用于初步设计阶段多条线位综合方案比选、施工图设计阶段线位微调方案比选。 7.1.4工程设计与现状地物有空间位置关系时,可利用实景模型对图纸进行净空、空间占位等设计 交核。 7.1.5实景模型可与工程模型融合,通过仿真模拟手段将建成通车后场景前置

7.2.1倾斜摄影测量成果可应用于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场址布设、施工 模拟、进度及安全监测等工作。 7.2.2便道对住宅区、苗木地和耕地等居民生活密集区有影响时,可选择实景模型作为便道选线的 基础资料。 7.2.3对环境、地形影响较大时,可利用实景模型进行临时设施、取弃土场选址布设。 7.2.4当施工场地空间受限时,可利用实景模型结合工程模型进行工艺、工法的仿真模拟。 7.2.5可定期建立同一施工区域内时序实景模型,动态掌握本区域施工变化

7.3.1倾斜摄影测量成果可应用于公路工程基础设施运营养护阶段中的隐患排查、无人巡检及安全 监测、评估等工作。 7.3.2在进行服务区提升改造、边坡防护处置等对运营保通有较高要求的工程实施时,设计阶段可 选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方式作业。 7.3.3在交通量大的路段进行路面养护巡查、人员不易到达的桥梁检查、检查频率较高道路巡查时 可选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方式作业

7.4.1发生地震、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危及公路安全的自然灾害后,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带,可选 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方式进行应急测绘,更好地满足地质灾害调查的用图需要。 7.4.2自然灾害发生后,可选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方式对目标损毁情况进行应急评估NB/T 20354.1-2015 压水堆核电厂汽轮机转子设计制造规范 第1部分:整锻转子,以便掌握充足 客观的信息

A.1.1技术设计书建议采用A4幅面(210mm×297mm),以便于阅读、复印

A.2.1项目设计书封面格式可参照现行《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相关要求执行。 A.2.2专业技术设计书封面格式可参照现行《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相关要求执行。

A.3设计书的字号及字体

1设计书封面名称用二号黑体,封面的其他文字均用四号仿宋。 2目次页的“目次”用三号黑体DB34/T 3735.3-2021 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 第3部分:数据采集加工存储规范.pdf,目次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A.3.2设计书正文中,章、条、附录的编号和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图、表的标题亦用小四号黑体。正文 和附录的其他内容均采用小四号宋体

计书内容主要包括任务概述、测区自然地理概况和已有资料情况、主要技术指机 容应符合现行《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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