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柜采购合同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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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柜采购合同配电柜采购合同是为了明确买卖双方在配电柜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法律文件。该合同通常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产品规格与数量、价格及付款方式、交货期限与地点、质量标准与验收方法、售后服务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等。
本合同旨在确保卖方提供的配电柜符合买方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同时保障买方按时获得合格产品。合同中会详细列出配电柜的型号、参数、配置清单等内容,以确保产品的适用性和安全性。付款方式一般分为预付款、到货款和质保金,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此外,合同还约定卖方需提供必要的安装指导和技术支持,并对产品质量承担一定期限内的保修责任。
通过签订配电柜采购合同,双方能够有效规避潜在风险,促进合作顺利进行,为电力设施建设和运行提供可靠保障。此合同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7.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 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9.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9.1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 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 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9.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9.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 件和资料。 29.3除合同本身以外,第29.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 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9.4合同正本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副本6份,买卖双方各执3份。
30.1除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
本章是对”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两者如有矛盾之处,以本章为准。
第三部分 合同的特殊条款 充,两者如有矛盾之处,以本章为准。
第四部分其他 章是对”协议书"、”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特殊条款”的补充,如有矛盾和出 处,则以比较严格者为准
1.3.2所有螺栓连接的主母线接头和母线引接接头应镀银,当采用螺栓连接时,应使螺栓孔四周 的初始压力在母线温度坐标不准环境温度到全负荷电流额定温度的服务寿命期内维持不变 1.3.3主母线支架及母线绝缘材料应具有低吸潮特性,在设备使用期间内严禁降低设备的机械和 介质强度 1.3.4所有导线应能耐受与连接开关最大开断电流相当的电流。 1.3.5中性母线应完全绝缘 1.3.6接地母线应通过构架延伸,并应有螺栓连接或铜焊到每一单元上的以及每一天关接地触头 端子上,外方铜接地线每一端应提供压接式接线端子。 1.3.7柜体采用三相五线制 .4表计继电器和控制,信号设备及接线 1.4.1所有设备的接线应承受电气耐压等试验及拉合振动试验 1.4.2所有的二次设备应能在长期工作电压下进行 1.4.3继电器的布置应考虑防振,当继电器小室的门打开或闭合时继电器不致误动作 1.5抽屉式开关柜框架及抽屉结构、内部小室隔板采用敷铝锌板,面板采用热浸镀锌冷轧钢板 开关柜内部的塑料零件采用无卤素,自熄阻燃、无CFC材料 .6运输 开关柜的运输应保证其外壳不受任何损坏,内部元器件不能发生位移且应保证内部元件性能 完好
开关柜的运输应保证其外壳不受任何损坏,内部元器件不能发生位移且应保证内部元件性 完好 1.7每台箱(柜)面板上方应标明使用的建筑号、名称、型号规格、功率。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低压开关柜(箱)内的开关、接触器等主要元器件均为施耐德(合资/中国)品 牌之二,不得选择其它品牌。
照设计图纸进行加工制作。货物清单如下:
4.1、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代表负责协调买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图 纸确认,与业主、设计院及他方的技术协调等。 4.2、卖方至少应派一名以上现场技术人员指导设备、系统的现场安装及调试,该技术人员必须有安 装调试同类设备、系统3年以上工作经验。 4.3、卖方应具备先进的培训设施,对买方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并 免费提供详细的培训文件
提供安装、性能GMP验
五、检验、维修设备及工具
5.1、卖方应提供必须的专用检测设备(包括必须的附件、中文操作手册及必要的工具,并不得用于 调试。 5.2、卖方应提供专用工具清单,并标明其种类、用途和生产厂家。 5.3、设备到货后开箱验收时将上述物品移交买方。 5.4、出厂检验:设备出厂前,卖方应进行检验和试运行,并在三周内将所有检验证书和试验报告提 交买方,但此类检验和试运行不能替代现场最终接收时的检验和试运行。
6.1、卖方应提供一个质保期满后,在正常使用下保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备件和材料清单,并注明 其种类、生产厂家、单价和总价。设备到货开箱验收时将上述物品移交买方。 6.2、卖方应提供一个易损件、耗件清单,并标明用途、生产厂、订货编号、使用寿命和单价
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及系统投运后十八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阳光广场高层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方案,卖方应无偿承担故障维修,更换零 配件的义务,确系质量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时,卖方应无偿更换全新合格产品。质量保证期后,卖方必 须对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并负责终身维护,对于损坏的零部件,卖方应保证以 不高于在设备生产地购买的一般价格提供给买方。
1、卖方提供的低压柜为施耐德公司的BLOKSET,柜箱的尺寸必须满足图纸要求。 2、负荷开关INS4003P(1只)负荷开关INS3503P(3只)负荷开关INS1253P(4只),以上开 关在合同签订后贰个月内提供,到货后由卖方负责安装。在2004年11月20日之前卖方必须将货物 女装完成。 3、附件”投标货物主要部件、外购件明细表”、”设备本体单价分析表"”原器件清单”是构成合同不 可缺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