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295.2-2020 钨冶炼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指南 第2部分:玻璃化处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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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 1295.2-2020 钨冶炼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指南 第2部分:玻璃化处理.pdf

DB36/T 1295.22020

钨渣玻璃化处理时,可采用氧化钙、硅藻土、页岩、高岭土、石英砂、膨润土、铝矾土、粉煤 灰、废弃玻璃等进行配料,入炉物料碱度系数宜控制在0.3~0.6。

钨渣玻璃化处理工艺流程见附录A,物料经高温熔融后应采取冷却(水淬或空冷等)处理SN/T 4246.3-2021 维修用途入境机电产品检验规程 第3部分:维修企业能力评估要求,确保产 物快速冷却形成玻璃态物质。

5. 4. 1 玻璃相含量

按照GB/T18046附录C规定的方法测定玻璃化处理产物中玻璃相含量,要求玻璃相含量应不 %

5. 4. 3 有害物质控制

皮璃化处理产物酸溶失率测定方法见附录B,酸

5.4.3.1利用钨渣制备的玻璃化处理产物的浸出毒性应低于GB5085.3限值要求。 5.4.3.2钨渣玻璃化处理产物用作替代材料使用时,应满足国家或地方、行业标准对替代材料有害物 质的限值要求 5.4.3.3用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导气层或导排层替代材料时,水浸出和酸浸出有害物质含量不 得超过附录C中表C.1规定的限值。水浸出液制备应按照HJ557规定执行,酸浸出液制备应按照HJ/T 299规定执行。 5.4.3.4用作路基材料、混凝土骨料、掺合料、水泥混合材料等建筑材料或喷砂原料时,水浸出和酸 慢出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过附录C中表C.2规定的限值。水浸出液制备及检测应按照HJ557、GB/T 14848规定执行,酸浸出液制备及检测应按照HJ/T299、GB/T30810规定执行

钨渣应单独贮存,不得与其他废物、原料、燃料混合贮存。贮存场地和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行须 符合GB18597、HJ2025的有关规定。

钨渣运输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耳 正检系统的重型自即货车或半程 车按照预先确定路线行驶,并采取防泄漏、防散落、防扬尘、防雨、防风等措施

鸽渣在干燥、破碎和配伍等预处理工序应配备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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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钙渣坡璃化处理单位应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周边环境质 量开展自行监测,应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定期公布监测结果。 6.5.2新建、现有钨渣处理单位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应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执行。 6.5.3钨渣玻璃化处理单位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 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5.5.4对钨渣玻璃化处理单位排放废气的采样,应根据待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 控位置进行采集。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采样监测应按照GB/T16157、HJ/T397和HJ/T75规定执行; 无组织大气污染物的采样监测应按HJ/T55规定执行。

钨渣玻璃化处理单位应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周边环境 展自行监测,应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定期公布监测结果。 新建、现有钨渣处理单位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应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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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钨渣玻璃化处理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示意图

A.1钨渣玻璃化处理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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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钨渣玻璃化处理产物酸溶失率的测定方法

B.2试验用试剂和材料

B.3.1破碎设备:颚式破碎机、锤子、研磨器或其他具有相同功能的破碎研磨工具。 B.3.2密封浸出瓶:耐腐蚀的玻璃、高密度聚乙烯或聚丙烯瓶,具有适当的形状和容量以便最大限度 地减少空间。其中,玻璃瓶必须配备惰性材料瓶塞。 B.3.3pH计:在25℃C时,精度为±0.05pH。 B.3.4室温温度计:精确至±0.5℃C。 B.3.5实验天平:可以称量100克,精确至0.01g。 B.3.6 过滤器:孔径为0.45um的微孔滤膜。 B.3.7 搅拌器:翻转式或摇摆式搅拌,20转/分钟。 B.3.8 B.3.9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

B.4.1样品采集与保存

B. 4. 2 破碎与筛分

样品破碎前需要进行十燥。对于粒径大的颗粒通过额式破碎机、锤子或研磨器降低粒径, 颗粒至少95%质量可以通过1mm孔径的筛网。如果超过该粒径的材料部分大于5%的质量,则, mm的整个部分分离并再次破碎。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对材料进行精细研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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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3.1将通过1mm筛的样品混合均匀,然后将样品置于鼓风干燥箱中,温度设置为(110±5)°C, 时间2h,干燥后取出移入干燥器冷却至室温,称重。重复上述步骤进行检查性烘干,每次加热30min, 直至恒重。滤膜的干燥过程同上。 3.4.3.2称取恒重的试验样品质量为(100±5)g,精确至0.01g。其中,试验样品干质量计为Mo,滤膜 的干质量计为M1。 注1:恒重是指连续两次称量之差不大于0.02g

B. 4. 4 浸出步骤

3.4.4.1首先将密封浸出瓶清洗干净并干燥,称取试验样品放入浸出瓶中,向浸出瓶中加入1L浸提剂, 侵提剂pH值介于4.6~4.8,然后将密封的浸出瓶置于翻转式或摇摆式搅拌器上,搅拌(60.5)h,搅拌 完毕后静置等待过滤。试验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浸出剂的pH值并记录该值,建议在浸出阶段开始后30 min、60min、180min以及试验结束时检查pH值。其中,至少在浸出阶段开始后30min及试验结束时进行 两次PH值检查。 3.4.4.2为了使试验有效,浸出阶段pH值应控制在4.5~5.5,通过添加醋酸溶液或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 H值,如果在试验期间测量的pH值不在4.5~5.5,则试验无效,

B.4.5.1利用真空或加压过滤的方式,经0.45um的微孔滤膜,通过过滤分离包含在浸出瓶中的固相和 液相。转移浸出瓶中残留固相时,应使用浸提剂冲洗。 3.4.5.2当浸出瓶中的残留固体全部被转移到滤膜上,分别用100mL试验用水冲洗滤膜上的残留固体3 次。冲洗完毕后,将含有残留固体的滤膜放入鼓风干燥箱中,温度设置为(110±5)°℃C,时间2h,干燥 后取出移入干燥器冷却至室温,称重。重复上述步骤进行检查性烘干,每次加热30min,直至恒重,称 量。其中,含残留固体的滤膜干质量记为M,

GB/T 307.1-2017 滚动轴承 向心轴承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和公差值酸溶失率按下式计算:

式中: PM一玻璃化处理产物酸溶失率,%; Mo一玻璃化处理产物试验样品干质量,单位为克(g); Mi一酸溶试验前滤膜的干质量,单位为克(g); M2一酸溶试验后滤膜及残留固体的干质量,单位为克(g)

DB36/T 1295.22020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钨渣玻璃化处理产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要求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钨渣玻璃化处理产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要求

理产物用作导气层和导排层替代材料时浸出液中

DBS41 008-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米粉、米线DB36/T 1295.22020

化处理产物用作建筑材料和喷砂原料时浸出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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