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版】CJJ 304-2019-T: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pdf

【书签版】CJJ 304-2019-T: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0.4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44460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书签版】CJJ 304-2019-T: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pdf

2.0.7 绿道绿化系统

绿道游径两侧由自然要素组成的绿色空间

SB/T 10333-2000 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管理通用要求 术语规范2.0.8绿道设施系统

greenwayfacilities

为满足绿道的综合功能而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 市政设施与标识设施

为满足公众游览设置的途中休憩、交通换乘的场所,是绿道 服务设施的主要载体

3.0.1绿道系统组成应包括绿道游径系统、绿道绿化系统和绿 道设施系统。绿道工程可分为游径、绿化与环境、驿站、市政和 标识。 3.0.2按所处区位及环境景观风貌,绿道可分为城镇型绿道和 郊野型绿道两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镇型绿道应位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托道路、水 系沿线等绿色空间,串联城镇功能组团、公园绿地、广场、防护 绿地、历史文化街区等,供人们休闲、游憩、健身、出行; 2郊野型绿道应位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连接风景名胜 区、旅游度假区、农业观光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乡村等,供 人们休闲、游憩、健身和生物迁徙等。 3.0.3按空间跨度和连接功能,一条或两条及以上绿道可组成 社区级绿道、市(县)级绿道、区域(省)级绿道和国家级绿道 四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社区级绿道应连接城乡居民点与其周边绿色开敬空间, 方便社区和乡村居民就近使用;宜由城镇型绿道构成; 2市(县)级绿道应连接市(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重要 功能组团、串联各类绿色开空间和重要自然与人文节点;可由 城镇型绿道、郊野型绿道单独或结合组成; 3区域(省)级绿道宜连接两个及以上城市,串联区域重 要自然、人文及休闲资源,并应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风景名胜 资源保护利用、休闲旅游网络构建具有重要影响;可由一条或两 条及以上市(县)级绿道连接而成: 4国家级绿道宜跨省或多个城市,连接具有代表性的国家 公园、自然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等;宜由一条或两条及以上

区域(省)级绿道组成。 3.0.4有条件的区域,绿道可与马拉松赛道、自行车专月 合设置,并宜与生态廊道合并设置

3.0.5绿道工程建设应遵循系统性、人性化、生态性、协调性

特色性和经济性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绿道应系统布局,统筹规划,形成绿 道网; 2绿道网建设应先进行规划,并应确定绿道类型、分级及 规模,并应编制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等规划文件; 3绿道设计应符合绿道网规划,可分为方案设计和施工图 设计两个阶段,绿道设计成果应包括设计说明与设计图纸两 部分。

3.0.6绿道工程应结合场地现状,符合用地的主体功能要求

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应与道路、园林绿化、排水防涝、 保护与生态修复,以及环境治理、防灾避险等相关工程相

3.0.7绿道工程不应破坏生态环境

1绿道工程不应破坏河流、湖泊、湿地、林地、山体等自 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 2宜保留、利用绿道建设范围的原有树木,并应保护古树 名木; 3对绿道沿线生态退化或已遭到破坏的区域应进行生态 修复。

4.1.1绿道规划与建设应统筹资源保护与城乡发展,并应符合 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4.1.2绿道规划应结合区域自然格局和现状资源条件等提出绿 道选线,并应与环境相融合;应组织游径系统,做好交通有效接 驳;应合理配置绿道服务设施、市政工程设施和标识设施。 4.1.3绿道规划与建设应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利用现有设 施,并应严格控制新建规模,不应大拆大建

4.1.1绿道规划与建设应统筹资源保护与城乡发展,并应 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4.1.2绿道规划应结合区域自然格局和现状资源条件

4.1.3绿道规划与建设应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利用现有设 施,并应严格控制新建规模,不应大拆大建

4.2.1绿道选线应保证绿道使用安全,应选择在对生态环境影

响较小的区域通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开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塌陷等自然灾 害易发区和不良地质地带; 2应避开生态敏感区; 3应充分利用现状水系、农田、林地等开放空间边缘; 4可结合城乡生态廊道; 5宜结合铁路、公路和城市道路、堤岸等线性基础设施廊 道空间; 6可利用废弃铁路、古驿道等; 7宜利用现有独立设置的自行车道、步行道等,且不影响 道路原有功能。 4.2.2 绿道应串联城乡居民区,方便公众使用,并应符合下列

绿道宜串联沿线的文化遗存、历史文化城镇村等,展理

场所历史文化特征; 2城镇型绿道宜串联文娱体育区、公园绿地、广场等城市 公共空间; 3郊野型绿道宜串联郊野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 及森林公园等, 送

公共空间; 3郊野型绿道宜串联郊野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 及森林公园等 4.2.3绿道应做好交通接驳,应与城乡慢行系统、公共交通系 统相衔接,与地铁站点、快速公交系统站点、公交站点、公共停 车场、出租车停靠点等连接

4.2.3绿道应做好交通接驳,应与城乡慢行系统、公共交通系 充相衔接,与地铁站点、快速公交系统站点、公交站点、公共停 车场、出租车停靠点等连接

4单条绿道长度应符合下列规

2郊野型绿道单段长度不宜小于5km。 4.2.5绿道线路宜网状环通或局部环通,当跨越河流、山体 铁路、公路、城市道路等障碍物时,可通过绿道连接线连接,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道连接线宜借道现有城乡慢行系统、非干线公路、农 用道路等; 2城镇型绿道单段绿道连接线长度不宜大于1km,郊野型 绿道单段绿道连接线长度不宜大于3km; 3绿道连接线累计长度不宜大绿道总长度的10%

5.1.1绿道游径应结合现状地形,不宜大填大控,应保证使用

5.1.1绿道游径应结合现状地形,不宜大填大挖,应保证使用 安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郊野型绿道游径宜设置绿道综合道; 2城镇型绿道游径及主要出人口应采用无障碍设计。 5.1.2兼具消防、应急等功能的绿道游径应满足管理维护、消 防、医疗、应急救助等机动车的通行要求

5.1.3绿道游径与交通线路

1当与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轨道交 通相交时,应采用立体交叉; 2当与二级、三级、四级公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相 交时,可采用平面交叉; 3平面交叉口应邻近人行及自行车横道,宜有交通信号灯; 4交叉口应设置清晰的标识。 5.1.4滨水设置的绿道游径宜利用现状堤路建设,并应满足防 洪和安全要求;绿道游径与河流交叉时,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情 况下,宜借助现有慢行系统的过河设施 5.1.5绿道游径出人口宜设置在邻近现有道路、公交站点、停 车场(区)等地点,并应在交通接驳占设置清晰的标识

车场(区)等地点,并应在交通接驳点设置清晰的标

绿道游径应衔接顺畅,净空应大于2.5m。 5.2.2 绿道游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绿道步行道宽度应大于2m,特殊区域不应小于1.5m; 2绿道骑行道宽度应大于3m;

1 绿道游径应衔接顺畅,净空应大于2.5m。 2.2 绿道游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绿道步行道宽度应大于2m,特殊区域不应小于1.5m; 2 绿道骑行道宽度应大于3m:

3绿道综合道宽度应大于3

5.2.3绿道骑行道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0m;当绿道骑行道或绿 道综合道转弯半径小于10m时,应在转弯道内侧增加1m宽 场地。 5.2.4绿道综合道应设置步行与骑行隔离标识,宜采用绿化带 扣关机你机思

道综合道转弯半径小于10m时,应在转弯道内侧增 场地。

5.2.4绿道综合道应设置步行与骑行隔离标识,宜采用绿化带

5.3.1绿道游径竖向设计应根据周边城乡道路标高、场地附近 原有水系的常水位和最高洪水位、临海地区的海潮防护标高、周 围市政管线接口标高等影响因素确定 5.3.2绿道游径纵坡应 形相衔接,绿道踏行道绿道

综合道纵坡宜小于2.5%;当纵坡大于或等于2.5%时,应限制 纵坡最大坡长;绿道游径最大坡长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 绿道游径最大坡长

5.3.3绿道步行道纵坡大于8%时,应设置台阶;城镇型绿道 宜在台阶两侧增设推行道,推行道宽度不应小于0.5m

5.3.3绿道步行道纵坡大于8%时,应设置台阶;城镇型

5.4.1绿道游径宜采用透水铺装材料及可再生材料,与周边环 竟相协调,并应满足荷载、防滑等使用功能要求。 5.4.2绿道游径断面结构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及铺 装材料等条件确定,宜采用可渗水结构 5.4.3冰冻地区潮湿路段及其他地区的过分潮湿路段不宜直接 铺箔石龙土其巨

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应采用级配碎、砾石垫层。

5.4.6当绿道游径穿越地形复杂区域时,应采取保证路基边坡

5.5.1绿道连接线应进行有效交通组织,保证使用安全,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应优先设置隔离绿带,隔离绿带宽度应大于1.5m; 2特殊场地应设隔离墩或护栏。 5.5.2绿道连接线应设有交通组织和绿道连接线使用标识

5.5.2绿道连接线应设有交通组织和绿道连接线使用

6.1.1绿道游径两侧应保留或设置一定宽度的绿色空间来实施 绿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镇型绿道单侧绿色空间宽度不宜小于8m; 2郊野型绿道单侧绿色空间宽度不应小于15m。 6.1.2绿道游径两侧绿色空间宜结合绿道分级增加控制范围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社区级绿道单侧绿色空间控制范围应符合本标准第 6.1.1条的规定; 2市(县)级绿道单侧绿色空间控制范围不宜小于20m; 3区域(省)级绿道单侧绿色空间控制范围不应小于30m: 4 国家级绿道单侧绿色空间控制范围不宜小于50m。 6.1.3 绿道游径两侧绿色空间应满足雨水渗透缓排要求 6.1.4 绿道绿化应尊重并保护原有环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利用现有自然及人工植被,保护古 树名木、珍稀植物等,新增绿化应与原有植被相协调; 2宜为动植物营造多样化的生态环境 6.1.5绿道绿化应疏密有致、开合有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道出人口和交通接驳处两侧15m范围内植物种植应采 取通透式; 2绿道游径转弯处应保证任意15m视距内视线通透; 3视线通透区内的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2.2m,灌木高度应 小于1m; 4停车场乔木净空应大于2.5m。 6.1.6绿道绿化宜保障游径及游憩场地有适度遮阴,夏季庇荫

面积宜大于游憩活动场地的50

面积宜大于游憩活动场地的50%。

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 的有关规定。

6.2.1绿道植物选择与配置应兼顾生态、景观、遮阴、交通安 全等需求,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并应体现地域特色

求,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并应体现地域特色。

6.2.2绿道植物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优先选用生态效益高、适应性强、景观好、低造价、 低维护的乡土植物,并应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2不应选用危及游人生命安全的有毒植物,不宜选用枝叶 有硬刺等的植物; 3宜选用冠大荫浓的乔木。 6.2.3绿道植物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形成季相变化,合理搭配常绿与落叶、速生与慢长植 物,符合植物间伴生习性; 2宜突出绿道景观连续性和节奏感; 3应兼顾近远期效果。

6.2.3绿道植物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形成季相变化,合理搭配常绿与落叶、速生与慢长植 勿,符合植物间伴生习性; 2宜突出绿道景观连续性和节奏感; 3应兼顾近远期效果

7.1.1 驿站可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驿站应承担管理、综合服务、交通换乘等功能 2 二级驿站应承担售卖、租赁、休憩和交通换乘等功能; 3 三级驿站应承担休憩服务功能 7.1.2 驿站应根据绿道分级、分类进行功能设施设置,驿站基 本功能设施设置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表7.1.2驿站基本功能设施设置

续表 7. 1. 2

注:应设置,○可以设置,一不做要求

3驿站布局应符合表7.1.3的

表7.1.3驿站布局

7.1.4管理服务和配套商业设施应设置在一级驿站,并宜依 驿站建筑。

7.1.5游憩设施宜结合驿站建筑和绿道沿线景点设置 7.1.6科普教育设施应结合具有重要生态、景观、历史文化价 值的资源设置在驿站和绿道沿线

7.1.5游憩设施宜结合驿站建筑和绿道沿线景点设置。

7.1.7安全保障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治安消防点、医疗急救点应结合驿站设置; 2当游人正常活动范围边缘临空高差大于1.0m时,应讠 置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05m。

7.1.8厕所宜设置在驿站建筑、休憩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2.1绿道驿站建筑规模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7.2.1绿道驿站建筑规模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 7. 2. 1 驿站建筑规模

注:郊野型绿道三级驿站可以设置移动环保公厕代替永久建筑物

1建筑层数宜为1层~2层,建筑风格应与周边环境相 适应; 2建筑宜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合理实现结构保温、隔热 等性能,降低供暖、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负荷; 3建筑应优先采用容易取材、经济生态的地方传统材料; 4严寒和寒冷地区一级、二级驿站宜设置供暖设施 7.2.3马 驿站建筑屋面形式和选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屋面形式宜根据地域传统特征以及实际服务需求 确定; 2 建筑屋面材料颜色和形式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3地方传统形式墙体,应装饰简朴;现代工艺材料墙体 色彩应与环境协调。

游人通过或赏景的要求。

8.1.1绿道工程应衔接城乡市政设施系统,并应合理利用现有 市政设施

市政设施。 8.1.2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等线路铺设宜沿绿道游径布置,不 应破坏景观环境,并应符合安全、卫生、节约和便于维修的 要求。

8.2.1道用水应优无选择币政结小系统,自备水应优元选拌 优质的自然水体或地下水,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8.2.2绿道驿站建筑用水量应根据建筑规模及功能确定,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 规定。 8.2.3绿道灌溉、浇洒用水宜采用地表水、再生水和雨水,并 宜采用节水灌溉设施

优质的自然水体或地下水,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8.2.2绿道驿站建筑用水量应根据建筑规模及功能

8.3.1 绿道排水设置应采用雨、污分流制。 8.3.2 绿道驿站污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污水量应按日平均用水量的85%~90%计算; 2 污水宜就近排入城乡污水管网: 当污水无法接入城乡污水管网或接入不经济时,驿站应 独立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8.3.3绿道建设宜提倡雨水生态利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8.3.3绿道建设宜提倡雨水生态利用,并应符合下列

1 游径路面宜有利于雨水下渗; 2 游径两侧绿色空间宜有利于雨水滞蓄和下渗; 3宜使用净化雨水进行水体补水与绿化用地的浇灌, 8.3.4排入绿道两侧绿色空间的雨水不应对环境造成污染,应 设置初期雨水弃流等预处理设施

8.4.1绿道照明应避免逸散光对行人、周围环境及生

8.4.1绿道照明应避免逸散光对行人、周围环境及生态的影响: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镇型绿道路面平均照度应为51x~10lx,最小照度应为 11x~21x; 2有夜间使用需求的郊野型绿道路面平均照度应为5lx 最小照度应为11x: 3绿化用地照度标准值不应大于31x,广场照度标准值应 为5lx~10lx,出人口的照度标准值应为20lx~30lx。 8.4.2绿道用电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道游径及场地的用电指标宜为1W/m²~3W/m; 2驿站建筑用电指标宜为40W/m~80W/m。 8.4.3绿道供配电量应满足绿道内服务设施及照明用电需求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就近连接城乡供配电系统; 2当服务设施分散且规模较小时,可根据当地条件利用太 阳能、风能等新能源。 8.4.4绿道供电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充分利用现有供电设施: 2新建变配电设施宜与其他建筑物合建,用电负荷小且分 散时宜选用户外箱式变电站,并应符合整体景观要求。

1应充分利用现有供电设施; 2新建变配电设施宜与其他建筑物合建,用电负荷小 散时宜选用户外箱式变电站,并应符合整体景观要求

8.4.5供电线路宜埋地敷设,架空明设不应影响景观环境。

8.4.6光源宜选择节能型灯具,并应与绿道的功能、景观 相协调

1城镇型绿道应通信网络全覆盖; 2驿站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一级驿站可设置宽带接人点 及无线网络系统; 3驿站及人员密集地段应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及紧急呼叫 系统。

通信线路宜埋地敷设,郊野型绿道的通信线路可架空明设

9.1.1根据功能的不同,绿道标识宜分为指示标识、解说标识 警示标识三种类型。绿道标识分类设置应符合表9.1.1的规定

表 9. 1. 1 标识分类设置

9.1.2绿道标识内容应清晰、简洁,同一地点设置两种以上 识时,内容不应矛盾、重复。 9.1.3区域(省)级绿道、国家级绿道宜建立统一标识系统

9.2.1绿道标识牌应明显区别于道路交通及其他标识牌,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标识牌形式宜结合本地自然、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等 特色,并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标识牌材料应节能环保、经久耐用、不易破损锈损、方 便维修:

3标识牌位置应醒目,且不应对行人交通及景观环境造成 妨碍和破坏; 4应与交通、旅游等标识牌的布局合理衔接。 9.2.2绿道标识牌信息登载位置垂直高度宜为1m~4m。 9.2.3绿道导向牌宜设置在指示场地或设施前200m~500m的 位置,安全警示牌应设置在提醒使用者注意事项前大于5m的 位置。

9.2.4绿道解说标识牌可根据解说事项进行设置

10.1.1绿道工程应依据总平面图,结合现场高程控制点及坐标 控制点,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 10.1.2 绿道工程施工前应进行相关核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复核基址现状地形地貌: 2 应合理组织施工通道; 3 应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原有立地现状的扰动; 4应核查地下隐蔽工程现状。 10.1.3市政工程管线施工时应与游径工程、绿化与环境工程、 驿站工程等密切配合,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 准》GB/T5037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 准》GB50168的有关规定。 10.1.4城镇型绿道养护宜执行当地游园养护标准,郊野型绿道 可视情况酌情降低, 并应符合表10.1.4的规定

表10.1.4绿道分类养护

10.2.1绿道游径施工前应复核图纸基准点、基准线、特征线所 在坐标与施工现场实际坐标的一致性。 10.2.2路基应做好清表工作,路基整平压实后应检测,达不到 设计要求的路基应进行处理;利用现状路面作为基层的,应采取 修补及清理措施 10.2.3面层与基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不应空鼓、松动QC/T 1135-2020 汽车发动机水滤清器

10.3绿化与环境工程

10.3.1现状植被应保护利用,新植植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10.3.2在施工前应合理备苗,运到现场的苗木应确保当天栽植 完毕。 10.3.3植物材料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的有关规定。

10.3.3植物材料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的有关规定。 10.3.4绿化栽植前应进行场地清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0.3.3植物材料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消纳与溢排需求; 2回填土应分层适度夯实,或自然沉降达到基本稳定,不 得用机械反复碾压;应根据回填土的自然沉降系数进行自然沉降 的复核,并处理好与周边场地的衔接,填垫范围内不应有坑洼、 积水; 3应清除渣土、杂草、树根、有害污染物等。 10.3.5场地原土和回填土应进行土壤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壤》CJ/T340的有关规定。 10.3.6原土和回填土质量应满足植物栽植及健康生长的基本要 求,种植土厚度及理化性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士 壤》CJ/T340的有关规定,不合格场地应进行土壤改良。 10.3.7竖向施工应确保设计保留的原有树木稳定及生长安全 理深不宜超过根茎或挖方不得使土球裸露,不应产生倒伏。 10.3.8栽植施工应保证植物根系舒展,注意植物观赏面的合理 朝向。

10.4.1新建建筑开挖前应复核土方开挖边线与原有建(构)筑 物的距离。当距离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 调整,保障建(构)筑物安全。 10.4.2新建及改扩建驿站建筑工程应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当 工程质量验收不满足要求时,不应投入使用。 10.4.3标识牌的指示方向应准确无误,安装方法应按照产品说 明或设计要求进行。 10.4.4护栏高度、形式、色彩、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栏 杆之间、栏杆与基础之间的连接应紧实牢固,栏杆空隙宜小 于150mm。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JC/T 879-2011 水泥工业用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合规定”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