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9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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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9月).pdf

3.1.1发展目标 根据上位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 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遵循城镇化和乡村发展客观规律,合理预测村 庄人口规模,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 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 村庄人口统计包括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人口规模的预测应科学 合理,符合人口迁移和产业发展等客观趋势;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的确 定主要依据户籍人口和村庄类型,同时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解的约 束性指标统筹衔接。 3.1.2 空间格局 (1)底线管控。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由控制线、村庄建设边界等各项约束性指标。各地可结合 实际,划定村域地表水体保护控制线、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其他需 要保护和控制的底线,并提出保护和控制要求。 (2)生态空间格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及其管控措施: 明确森林、河湖、草原等生态空间,尽可能多的保留乡村原有地貌、 自然形态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加强生态环境系 统修复和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

道等生态空间格局。 (3)农业空间格局。落实永久基本农由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划定成果及其管控要求,落实耕地指标,守好耕地红线;统筹安排农、 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布局,合理 呆障农业产业发展空间;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农村 亍关于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设施农业用 地管理的相关要求,合理确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科学布局设施农业 用地。 (4)村庄发展格局。依据县(币)域村庄布局规划、乡镇国土 空间规划,结合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现状基础和发展趋势,合 理确定各自然村(集中居民点)的村庄类型、布局、规模、发展方向 和重点,确定需要编制自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的自然村(集中居 民点)数量和名称,科学论证后明确搬迁撤并类村庄的安置区域。 (5)优化村庄建设边界。在不突破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村 住建设边界规模的前提下,统筹优化村庄建设边界。上位国土空间规 划尚未完成的,村庄建设边界的划定应以“缩减零散自然村、搬迁地 质灾害村、保护文化村、培育中心村、巩固守边村”为工作思路,在 合理预测村庄规模、充分尊重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与生态保护红 线、永久基本农由不冲突,与各类保护线统筹协调为原则科学划定 原则上30户以上相对集中的自然村(集中居民点)应结合道路 河流、林地、草地等实体边界,划定相对完整的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是村庄规划中的刚性管控线,除上位规划明确的产 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以及零星机动指标落地之外,不得在村庄建设 边界外新增建设用地。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现状零星建设用地,通

过土地整理、宅基地置换等方式逐渐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

3.1.3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地布局 (1)细化规划分区。落实国土空间保护与利用的管控意图,在 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基础上,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乡村地 区)》细分村庄建设区,明确各分区管控要求。 (2)优化用地布局。统筹居民点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安全和防灾减灾、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内 容,优化村域用地结构,按照《国土空间用途分类(乡村地区)》明 确各类国土空间用途,从严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 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边界、类型和规模,集体经营性建设 用地为《国土空间用途分类(乡村地区)》中的村庄产业用地(用于 生产经营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旅游 接待用地、村庄生产仓储用地等)。 (3)预留规划弹性。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5%的机动指标,用于保障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 乡村文化旅游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需求。对资源条件优 越WS 259-2015 疟疾的诊断,旅游、休闲、康养等产业发展潜力较大的村庄,可预留不超过新 增建设用地规模10%的机动指标,加大对乡村产业用地的保障力度 3.1.4产业发展 结合上位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策略,根据村庄产业现状、资源票 赋、空间区位等因素,梳理产业发展总体思路、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 统筹安排一二三产业发展空间,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 地,并引导产业空间复合高效利用。除上位规划确定的工业用地布局

以及村庄必需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外,一般不在乡村地区新增工业用地。

必需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外,一般不在乡村地区新增工业用地。

3.1.5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基础设施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统筹布局村域内的各项基础设施,鼓励有条 件的连线连片村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①道路交通:根据村庄产业发展及村民生产生活的需求,合理衔 接对外交通,确定村域内乡(镇)一村一组间的道路交通系统。 ②供水工程:根据区域水资源、自然村(集中居民点)分布等条 件合理确定各自然村(集中居民点)的供水水源、供水方式和用水量, 根据需要合理布置村域给水干管。村庄供水应优先采用市政供水管网 统一供水,难以纳入市政集中供水的应结合村庄实际布局高位水池等 分散式供水设施。 ③排水工程:明确各自然村(集中居民点)污水的排水量、收集 处理方式、排放标准和设施布局,涉及采用管网收集的,合理布置村 域干管。 村庄污水收集与处理遵循就近原则,靠近城区和镇区的村庄应考 虑将污水纳入城区、镇区污水收集处理的可行性,难以纳入集中污水 处理系统的村庄,应结合处理规模布局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 标后再排放。雨水应尽量利用现有管沟和地表径流,根据地势就近排 放。位于湖泊周边、水源区周边等生态敏感区的村庄应注重面源污梁 的治理,因地制宜,采用调蓄塘、调蓄带、人工湿地等措施,保护水 体环境。 有条件的村庄,应规划再生水利用设施,提高水资源的复用效率,

备注:·为必建项目0为可选项目

3.1.6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 突出云南省多民族文化特色,注重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的保护与 传承,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特色保护类村庄应划定乡村历史 文化保护线,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明确村庄各类文化资 源的保护原则,保护历史遗存的真实性,防止大拆大建,做到应保尽 保。

.2自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

2.1自然村(集中居民点)空间

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综合考虑村庄人力、财力和居民的迫 切需求,确定近期急需推进的村民建房、国土综合整治、产业发展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 保护等项目,合理安排实施时序,制定近期建设项目表,明确近期建 设项目的位置、范围、建设规模、实施时间、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 式、建设主体和方式等内容。

村庄规划鼓励采用“前图后则”的形式,成果由管理版成果和村 民版成果(规划读本)构成。 成果组织结构参者示例如下。

版成果包括文本、图件、附件和数据

(1) 文本 规划文本是对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以结论性 内容为主,文字表达应规范、准确、简练。 包括总则、村域规划、自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近期项目安 排、规划实施保障。其中,村域规划内容包括发展目标、空间格局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地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配置、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国土综合整治、防灾减灾;自然村(集 中居民点)规划内容包括自然村(集中居民点)空间布局、基础设施 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凤貌引导、人居环境整 治措施等内容。 附规划目标指标表、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国土综合整治重 点工程项目表和近期重点项目表。 (2)图件 必备图件:村域综合现状图、村域综合规划图、自然村(集中居 民点)规划图; 可选图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图、自然和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产业规 刘图、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近期建设项目布局图、自然村(集中 居民点)规划总平面图、自建房通用图、效果图等。 (3)附件 说明书。对规划背景、现状分析、上位及相关规划、村域规划 自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近期项目安排等内容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鼓励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将分析性、过程性及可选图件纳入说明书。 相关记录材料。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讨论通过的决议、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其他会议纪要等相关记 录材料。 (4)数据库 村庄规划成果应按照《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数据 库标准》建立数据库。 5.2村民版成果(规划读本) 以通俗易懂、便于实施为原则,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制作面向当 地村民的村民版成果。包括各类边界和管控要求、设施布局、宅基地 面积、建筑面积、民居风貌、建筑退让、建筑高度、近期建设项目等 内为容,以村规民约的方式表述,做到“文字易懂、内容好记、管理可 行”。

附录一:术语与定义 1、行政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 的村民委员会进行村民自治的村庄。 2、村域:指村民委员会管辖的地域范围。 3、重点区域:指“两区一线”(山区空间、坝区空间和边境一 线)、九大高原湖泊及其他水体周边区域、历史文化遗产聚集区及文 化线路沿线、干线交通站点(节点)周边区域、农业主产(特产)区 等需要重点引导和管控的区域。 4、村庄建设边界: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建设的地 域空间边界,是规划保留且相对集中的农村居民点现状建设用地以及

因村庄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5、机动指标及其管理:指规划编制时在建设用地规模内预留的 不落地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建设项目审批时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 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数据库,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 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 6、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针对乡村的传统整体风貌、不可以移 动文物、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建筑、传统凤貌建筑、文化线路、历 史环境要素、地质遗迹及其他遗迹遗址等需要保护的历史文化资源, 确定其必要的保护界限

具有旅游功能的村庄还应当增加旅游资源、旅游人次和市场、旅游周 期、旅游收入等内容。 ②自然环境调查。主要包括地形地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工 程地质、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水文气象等内容。 ③土地利用调查。在“三调”基础上进一步调查摸清各类用地现 状和潜力。对村庄复垦、拆旧潜力进行调查,包括可拆旧建新或复垦 的闲置产业、公服、居民点位置、面积及现状等;对建筑环境进行调 查,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建筑质量、结构、建筑色彩 建筑凤格等。 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包括道路、供水、排水、电力、 电信、环卫、防灾等基础设施和行政管理、教育、医疗、文体、社会 福利、殡葬、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 5历史文化和风貌要素调查。主要包括详细了解村庄发展的历史 脉络、文化背景、民俗风情、民族特色和历史文化积淀,包括村庄形 态与整体格局、村庄肌理、历史文化资源点及历史环境要素、传统建 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民族文化、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表演 艺术和手工技艺等)等。 ③产业调查。调查村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状及主导产业、特 色产业、品牌产品、村集体产业类型和规模,农业、旅游等相关产业 规划、产业政策。 建设需求调查。主要包括当地政府和农村村民的发展诉求,如 新建住房的宅基地需求、拟发展的产业、拟建设的农村居民点的各类 设施,需要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意愿等。 针对部分较为落后(特别是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地区 村民主体,调查过程中应加强引导和培训。

附录三:强制性内容 村庄规划中涉及的底线管控、用途管制等方面的内容,应作为规 刘强制性内容,主要包括: (1)约束性指标落实情况:如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永久基 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等; (2)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村庄建设边界、历 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等重要控制线及其管控措施; (3)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 (4)村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自然村(集中居民 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和配置标准; (5)宅基地建设范围和管控措施。

附录四:过渡期村庄规划说明

(1)规划内容 过渡期村庄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农村居民 点布局、建设管控、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近期建设项目等。 (2)成果要求 成果内容应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鼓励以“图文表”清单化的 形式进行表达。成果包括“一书、三图、一表”,说明书对规划内容 进行简要说明,三图为村域综合现状图、村域综合规划图、自然村(集 中居民点)规划图及近期建设项目表。 (3)分阶段提升完善 针对只进行简单人居环境整治或相关上位规划尚未确定,而无法 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产业发展定位等相关重要问题的情况下 可分步骤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先编制过渡期村庄规划,用于指导村庄 近期发展建设,后续待县级、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稳定后,再落实上位 规划要求,针对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产业发展等关键问题,按照本指

注:1、本表是在现有的《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基础上,通过提 取乡村地区的国土空间用途,形成的用途结构调整表。用途结构调整表以正式发布的《云南 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为准; 2、多个行政村联合编制的,需分别说明全部规划范围内的规划指标情况和单个行政村 规划指标情况; 3、不涉及的用地类型,在对应的表格中填写“一一

综合整治的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2、多个行政村联合编制的,需分别说明全部规划范围内的规划项目情况和单个行政村 规划项目情况

注:1、多个行政村联合编制需分别说明全部规划范围内的重点项目和单个行政村规划 的重点项目; 2、村域和自然村(集中居民点)应分别统计,村域以统筹为主,重点明确村域性近期 建设项目。自然村(集中居民点)应明确近期建设项目的详细安排

1、村域综合现状图 (1)内容要求:标注村庄地理和交通区位,明确行政区划范围, 按照《国土空间用途分类(乡村地区)》表达行政村村域范围内土地 利用现状地类,标注各自然村(集中居民点)的分布和名称、基础设 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现状道路、河流等信息,呈现相邻村庄、乡镇等 的名称、行政区划或范围,附国土空间现状统计表。

(2)格式标准:为jpg图纸,比例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一般 采用A3图幅,地类按《国土空间用途分类(乡村地区)》中的二级 类用地出图。 2、村域综合规划图 (1)内容要求:明确行政区划范围,按照《国土空间用途分类 (乡村地区)》表达村域范围内规划的各类用地布局,标注各自然村 (集中居民点)的布局、名称和类型、主要道路、河流等信息,呈现 相邻村庄、乡镇等的名称、行政区划或范围,标注规划新建的基础设 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由保护区、村庄建设 边界、历史文化保护线、地表水体控制线等重要控制线,附国土空间 用途结构调整表。 (2)格式标准:为jpg图纸,比例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一般 来用A3图幅,地类按《国土空间用途分类(乡村地区)》中的二级 类用地出图

村域综合现状图中标明现状设施,村域综合规划图中标明规划设 施,现状图标符号与规划一致,蓝色圈为现状设施图标,红色圈为规 划设施图标。

村域综合现状图中标明现状设施DB13T 1247-2010 奶牛饲养与营养监测标准,村域综合规划图中标明规划设 施,现状图标符号与规划一致,蓝色圈为现状设施图标,红色圈为规 划设施图标。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图示图例

3、自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图 以高清正射影像图和地形图为底,明确村庄建设边界、宅基地建 设范围(应区分宅基地原址重建范围、预留宅基地范围)、基础设施 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边界、产业用地边界、历史文化遗存用地边界、 绿地与广场用地边界,明确各类边界的管控规则,明确自然村(集中 居民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和近期建设项目。鼓励相 邻连片的自然村(集中居民点)合并编制自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 图。可不按规定的比例尺出图

缔造理念,借鉴临沧经验,编制村民自已的规划,规划师主要起到引 导和成果标准化的作用。 与以往的村庄规划相比,本指南主要有以下创新: 一是注重全域管控。从以人居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的自然村建设 规划向全域管控的生态生产生活环境共同治理的村庄规划转变。 二是实现“多规合一”。充分整合原有的自然村建设规划、村土 地利用规划等乡村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实现村域层面的“多规合一 三是注重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加强村庄建设边界的管 控。强调上级国土空间规划传导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控制 生、耕地保有量、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等刚性内容的落实。明确村庄建 设边界的划定方法和管控要求,强调通过土地整理、宅基地置换等方 式逐渐将零散分布的建设用地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解决村庄建设 无序的问题。 四是明确了村庄规划包括村域和自然村(集中居民点)两个空间 会次。充分考虑村庄发展、地方经济的实际情况,分类统筹村域和自 然村(集中居民点)的规划深度,避免一刀切。 五是突出重点区域控制引导。对不同类型的村庄以及山区空间, 项区空间、边境一线等不同区域的村庄提出管控要求和规划引导,以 落实重点区域管控要求,突出区域特色。 六是明确了村庄规划中国土综合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力争通过国 土综合整治做好村庄规划增量和存量这篇文章,改变以往以增量为主 的自然村建设规划模式。 七是因地制宜划分编制单元。鼓励以多个行政村为单元连片编制 从更大范围内整合土地等各类资源,力争连点串线、连线成片,形成 村庄群的抱团发展之势,突破村庄发展和乡村振兴面临的小、散、弱 的瓶颈。 八是强化了规划成果的实用性。规划成果区分管理版成果和村民

版成果,规划内容和成果满足政府使用、满足村民便用,同时还响应 市场需求,通过预留机动指标、制定管控规则、弹性引导等措施为乡 村振兴提供支持和保障。

1.1规划定位。规划定位是村庄规划要起到的最基本的作用,即 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必须满足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 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等需求。 1.2适用范围。村庄规划的编制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而乡 村振兴的难点是村庄的“小、散、弱”。因此,建议有集中连片发展 需求的,以多个行政村为单元,连片编制,从更大范围内整合资源, 促进乡村振兴。各县(市)区在制定编制计划时,应将连片编制需求 统筹考虑在内。 1.4规划层次。村域层次重点实现“多规合一”、底线管控和用 途管制。布局好生态空间格局、农业空间格局和村庄发展格局(含村 搬迁撤并的统筹考虑),统筹好产业发展、各类设施的布局和历史 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并科学划定村庄建设边界。自然村(集中居民点) 重点对村庄建设边界范围以内农村居民点的细化和安排,体现实用性 应满足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需要。 1.8工作流程。驻村调查中的数据基础,村域层面主要采用第三 次国土调查成果,由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目前,航拍技术 已越来越成熟,测绘成本较以往已有降低,为提高村庄规划的可落地 性和可读性,自然村(集中居民点)区域应当采用1:500的地形图和 正射影像图。

在编制规划时,应结合村庄的类型、区位,对应的落实好分类引 导、重点区域管控和规划内容弹性引导的相关要求。

3.1.2空间格局。确定村庄发展格局时应当明确需要编制自然村 (集中居民点)规划的自然村(集中居民点)名单。不编制自然村(集 中居民点)规划的应当在村域层面明确管控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作 为规划管理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 村庄建设边界划定的意图一方面是避免分散化无序建设,逐步形 相对集中的农村居民点;另一方面是避免村庄建设用地的盲目扩张 因此,规划编制过程中,零散的居民点允许保留现状建设用地斑块, 亘不得扩建和新增,且不划入村庄建设边界内,有扩建和新增需求的 只能在村庄建设边界内选址。现状零散地块后续通过土地整理、宅基 地置换等方式逐步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 村庄建设边界的规模应结合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分解的建设用地 指标、村庄规模预测情况以及零散居民点集中安置需求等因素科学确 定。 3.1.3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地布局。规划分区的内容是按照现 有《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确定的,规划分区编 制内容以最终发布的《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为 准。 3.1.5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村域层面以统筹为主,用 地的具体边界在自然村(集中居民点)层面落地。 3.1.7国土综合整治。村庄规划阶段重点统筹一户多宅、空心村、 闲置宅基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农村宅基地整理相关项目,梳理村 庄建设用地的腾挪潜力,通盘考虑存量与增量,逐步提高农村土地的 使用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 3.2自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内容。规划应充分考虑村庄发展、 地方经济的实际情况,分类统筹自然村(集中居民点)的规划深度 本指南隐含了重点自然村的概念JG/T 363-2012 闭口型压型金属板,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

护类按照重点自然村进行管控,其他自然村(集中居民点)在做好自 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管控的基础上可结合村庄实际简化编制内容。 4、近期项目安排 村域层面以统筹为主,重点明确村域性的近期建设项目。自然村 (集中居民点)内部的近期建设项目在自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层 面进行细化和安排。 5、成果内容及要求 成果中的自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图,应明确六大类用地的边 界,明确宅基地原址重建区和宅基地预留区,制定明确的管控规则, 图纸和管控规则配合使用,深度应能够指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发放 绘制自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总平面图的,应按相关要求绘制, 规划深度应能够指导具体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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