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290-2012 组合锤法地基处理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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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290-2012 组合锤法地基处理技术规程.pdf

锤质量为90t~150t,落距为10m时,锤的静压力 25kN/m²~50kN/m²的一种圆柱形强夯锤。

锤质量为90t~100t,落距为10m时,锤的静压力值为 V/m²~24kN/m²的一种扁圆碗形普通强夯锤。

3.0.1组合锤法处理地基可分为组合锤挤密法和组合锤置换法: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组合锤挤密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砂土、粉土、湿陷性 黄土、含水量低的素填土、以粗骨料为主的杂填土以及大面积山 区丘陵地带填方区域的地基; 2组合锤置换法适用于处理饱和的杂填土、淤泥或淤泥质 土、软塑或流塑状态的黏性土和含水量高的粉土以及低洼填方区 域的地基。

3.0.2在组合锤法处理地基设计前QC/T 403-2013 扩口式锥螺纹直通管接头体,应进行下列工作:

1搜集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上部结构及基础设计资 料等; 2了解当地施工条件及相似场地上同类工程的地基处理经 验和使用情况: 3根据工程的要求确定地基处理的目的和要求达到的技术 指标; 4调查邻近建筑、地下工程、道路、管线等周边环境情况 3.0.3组合锤法处理地基设计前应通过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 和必要的测试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并根据检测数据确定设 计和施工参数。施工现场试验区的个数应根据建筑场地复杂程 度、建筑规模、类型和有无类似工程经验确定,宜为2个~ 3个。 3.0.4试验完工后,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确定单墩承载力特征值 或单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并应选用重型动力触探法、标准 贯入法、钻芯法或瑞利波法等,检查置换墩看底情况及承载力与 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单墩静裁苟试验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

或单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并应选用重型动力触探法、 贯人法、钻芯法或瑞利波法等,检查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 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单墩静载荷试验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3.0.5采用组合锤法处理的地基应进行变形验算。

3.0.6对建造在经组合锤法处理的地基上、受较大水平荷载或 立于斜坡上的建(构)筑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 设计规范》GB50007的相关规定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3.0.7当单幢建筑物或结构单元的基础落在岩土性质有差异的 地层上时,应采取措施以减少差异沉降。 3.0.8对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规定需要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建(构)筑物,经地基处理后,应 在施工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稳定为止,并应 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提供组合锤法地基处理工程的沉降观测 记录。

规定需要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建(构)筑物,经地基处理后 主施工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稳定为止, 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提供组合锤法地基处理工程的沉降 记录。

4.0.1组合锤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根据现场试夯或当

4.0.1组合锤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根据现场试夯或当地经验确 定,初步设计时可按表4.0.1进行预估。

注:表中有效加固深度应从初始起夯面算起。

4.0.2组合锤法的墩位布置宜根据基底平面形状和宽度,采用 等边三角形、等腰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墩宜布置在柱下和 墙下。

4.0.2组合锤法的墩位布直且根据基底平面形伏和见皮,未用 等边三角形、等腰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墩宜布置在柱下和 墙下。 4.0.3墩间距设计应根据上部荷载大小、基底平面形状和宽度、 复合地基承载力要求、土体挤密条件及墩体材料等,并考虑柱锤 施工挤土效应的影响,通过计算确定,初步设计时,可取柱锤直 径的(1. 5~3. 0)倍。 4.0.4增强墩体为散体材料的组合锤法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 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 1/2~2/3,并不宜小于3.0m。

施工挤土效应的影响,通过计算确定,初步设计时,可取柱锤直 径的(1.5~3. 0)倍。 4.0.4增强墩体为散体材料的组合锤法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 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 1/2~2/3,并不宜小于3.0m。

4.0.5墩体材料可采用砂土、黏性土或残积土。

大或对不均沉降要求较高、土体含水量较天时,宜按就近取材 原则选用砂土、角砾、圆砾、碎石、块石、工业废渣骨料、建筑 废骨料等粗颗粒材料;当要求单墩承载力特征值大于1000kN 时,宜采用灰土、水泥土或混凝土。所选用的工业废渣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腐蚀性和放射性安全标准的要求。 4.0.6当墩体采用灰土、水泥土或混凝土时,其配合比应通过 试验确定。墩顶应铺设厚度大于300mm压实垫层。垫层材料宜 采用级配较好的粗砂、砾砂或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宜大 于35mm。 4.0.7置换墩的长度应根据地基土性质、动压当量和单墩或复 合地基承载力确定。对于理深较浅且厚度较薄的软土层,置换墩 应穿透该土层

4.0.8组合锤法单墩承载力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对有粘

结强度的增强体,初步设计时可采用下列方法估算: 1墩周土和墩端土对墩的支承作用形成的竖向承载力特征 值应按下式计算:

R = uqslp +αAp

式中: R。 组合锤法单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kN); up 墩平均周长(m); qsi 墩周第i层土的侧阻力特征值(kPa),应按地区经 验确定; pi 墩长范围内第i层土的厚度(m),墩总长可按工 程经验估算; α 墩端阻力发挥系数,应按地区经验取0.2~1.0; qp 墩端阻力特征值(kPa),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确定: Ap 墩体横截面积(m²),墩体计算直径可取组合锤的 平均直径。 2由墩体强度确定的单墩墩体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Ra ≤ 0. 25 fcuAp

式中:Ra 由墩体强度确定的单墩墩体承载力(kN); fou一 墩体立方体试块在标准养护条件和龄期下的无侧限 抗压强度平均值(kPa); 入一一单墩承载力发挥系数,宜按试验或地区经验取 0.8~1. 0。 4.0.9当需要对复合地基承载力进行深度修正时,灰土、水泥 土或混凝土墩体的强度应符合下式规定:

0.8~1.0。 4.0.9当需要对复合地基承载力进行深度修正时,灰土、水泥 土或混凝土墩体的强度应符合下式规定:

0. 8~1. 0.

fcu≥4 AR。 A f spa

式中:Ym 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kN/m),地下 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d一一基础埋置深度(m); fspa一一经深度修正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4.0.10组合锤法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复合地基载荷试 验或组合锤法单墩载荷试验和墩间土地基载荷试验并结合工程实 践经验综合确定。初步设计时,可按下列方法估算: 1墩体采用散体材料时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宜按下式 计算:

式中:fspk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m 复合地基面积置换率,计算时墩截面积按可采用 组合锤平均截面积; n 复合地基墩土承载力比,宜按试验或地区经验取 2.0~4.0; fsk 处理后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kPa),应由试验确 定;无试验资料时可根据经验确定或取天然地基 承载力特征值。 2墩体采用有粘结强度的材料时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宜 按下式计算:

式中:β一墩间土承载力发挥系数,宜根据墩间土的工程性质、 敦体类型等因素及地区经验取0.6~1.0。 4.0.11组合锤法复合地基受力范围内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验 算下卧层的地基承载力。验算方法宜采用应力扩散角法,应力扩 散角宜取处理前地基土内摩擦角的1/2~2/3。 4.0.12组合锤法复合地基的变形计算深度应大于加固土层的厚 度(图4.0.12),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GB50007有关计算深度的规定。最终变形量的计算应按下 式进行:

(4. 0. 12)

式中:s一 复合地基变形量(mm); 资料经验确定,无地区经验时可根据变形计算深度 范围内压缩模量的当量值(E。)按表4.0.12取值。 压缩模量的当量值(E)可按本规程第4.0.13条 确定; 力一 相应于作用的准永久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附加压力 (kPa) ; S一 基础底面下第讠计算土层模量系数,加固土层可按 本规程第4.0.14条确定,加固土层以下取1.0; Esi 第i层土的压缩模量(MPa),应取处理前土的自重 压力至土的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之和的压力段计算; 忆;、之一1 基础底面至第i层土、第i一1层土底面的距离 (m); α;、α;1 基础底面计算点至第i层土、第一1层土底面范围 内平均附加应力系数,可按本规程附录C采用。

图4.0.12基础沉降计算的分层示意 1一地面标高;2一基底标高;3一平均附加应力系数α曲线; 4一第一1层;5一第层

表4.0.12复合地基变形计算经验系数山

4.0.13复合地基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压缩模量的当量值 (E,),应按下式计算:

ZA; + ZA E Espi Es

(4. 0. 13)

复合土层第i层、下卧土层第i层的附加应力 系数沿土层厚度的积分值; 复合土层第i层、下卧土层第i层的压缩模 量,其中复合土层压缩模量计算应符合本规程 第4.0.14条的规定。 复合土层各分层压缩模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 = fspk / fak

式中:fak一 组合锤法复合地基顶面墩间土原地基承载力特征 值(kPa)。 4.0.15经组合锤法处理后的地基,墙下条形基础应采用钢筋混 凝土扩展基础,柱下独立基础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柱下扩展基础或 柱下条形基础。墙下条形扩展基础、柱下扩展基础和柱下条形基 础的配筋、构造要求及抗弯、抗剪、抗冲切验算方法,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执行。

5.0.1施工场地土的承载力应满足设备行走和施工操作要求 当其承载力特征值小于60kPa或不符合设备行走和施工操作要 求时,可在表层铺填0.5m~2.0m厚的松散性材料,使地表形 成硬层。 5.0.2当场地为黏性土、填土、淤泥质软土,且强度较低,地 下水位较高时,宜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或铺填一定厚度的砖渣 等松散性材料,使施夯面高于地下水位2m以上。遇有坑内或场 地积水时,应及时排除。 5.0.3组合锤挤密法施工应按下列工序进行: 1第一道工序采用柱锤挤密,第一次施打夯坑深度不宜大 于5.0m,第二次施打夯坑深度不宜大于3.0m; 2第二道工序采用中锤挤密,夯坑深度不宜大于1.5m; 3第三道工序采用扁锤挤密夯实,夯坑深度不宜大 于0.5m; 4最后进行全场地满夯,第一次采用夯击能1000kN·m~ 2000kN·m连续夯击二击;第二次采用击能500kN·m~ 900kN:m夯击一击,夯印搭接大于1/3扁锤底面直径。 5.0.4组合锤挤密法施工夯击次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道工序柱锤点夯(1~2)次; 2第二道工序中锤夯击(1~2)次; 3第三道工序扁锤低能量满夯2次; 4每次的夯击数及停夯标准,均应满足试验区试验确定的 施工参数要求。 505组合锤置场注施工时应按下列工虚进行

5.0.5组合锤置换法施工时应按下

1应收集夯前各层地基土的原位检测和土工试验等数据 并检查夯锤质量、锤底面积和落距,确保夯击能和动压当量符合 设计要求; 2每一道工序、每一次夯击前,应复核夯点位置,夯完后 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或漏夯应及时纠正; 3应按设计要求和试夯数据,检查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和 夯坑深度,测量最后两击的夯沉量,并做好检查测量的记录,对 组合锤置换尚应检查置换深度; 4收锤时应检查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是否满足要求; 5按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记录施工全过程的各项参数及 工况。

5.0.9组合锤法地基处理施工结束后,应进行质量检测,并验 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0.10施工完成后,墩顶标高不应低于基础垫层底标高 200mm。基坑(槽)开挖宜采取局部开挖的方式,开挖至垫层 的设计底面标高后,应及时清除松散土体并施工垫层。 5.0.11经组合锤法处理后的地基,在基础施工完成后,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的相关规定及时分层回填夯实,

6.0.1经组合锤法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 用单墩载荷试验或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当采用重型动力触 探、标准贯入、钻芯和瑞利波等方法检查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 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状况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E的规定。 6.0.2质量检测应在施工结束间隔一定时间后进行;对粉土和 黏性土地基间歇期不宜少于28d,对碎石土和砂土地基间歇期宜

5.0.2质量检测应在施工结束间隔一定时间后进行;对粉 黏性土地基间歇期不宜少于28d,对碎石土和砂土地基间歇 为14d。

6.0.3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的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

6.0.3工验收时,承载力检

6.0.3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的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

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每个建筑的载荷试验点数不应少于 数的1%,且不应少于3点;当墩点数在100点以内时,不 于2点;当墩点数在50点以内时,不应少于1点。置换墩 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变化情况的检测总数量不应少于 数的1%。

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每个建筑的载荷试验点数不应少于墩点 数的1%,且不应少于3点;当墩点数在100点以内时,不应少 于2点;当墩点数在50点以内时,不应少于1点。置换墩着底 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变化情况的检测总数量不应少于墩点 数的1%。 6.0.4质量检验宜按“先墩身质量检验,后静载荷试验”的顺 予进行。发现测试数据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及时补夯或采取其 他有效措施处理。对采取补夯或其他措施处理后的工程,应进行 补充检验和重新组织验收

·+ 质量检验直按“先墩身质量检验,后静载何试验 予进行。发现测试数据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及时补夯或采 也有效措施处理。对采取补夯或其他措施处理后的工程,应 补充检验和重新组织验收。

0.0.5组合锤法复合地基处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交

试夯成果报告及现场夯点平面布置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记录和施工监测记录; 载荷试验和动力触探等检测报告; 其他施工资料。

录A组合锤法处理地基单墩载荷试验要点

A.0.2试验前应防止试验场地地基土含水量发生变化或地基土 受到扰动,

下宜铺设粗砂或中砂找平垫层。试验标高处的试坑宽度和长度不 应小于承压板尺寸的3倍

A.0.4试验的承压板可采用圆形或方形,应具有足够的区

尺寸按组合锤锤底面积的平均值确定。墩的中心(或形心) 承压板中心重合,并与加荷的千斤顶(两台及两台以上)合 心重合。

A.0.5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压力值的2.2倍;加载

级可分为8级~12级;正式加载前应进行预压,预压值宜 级荷载的2倍,预压持续1h后卸载开始试验。 A.0.6试验应采用维持荷载法。每级荷载加载后,按 10min、10min、10min、15min、15min测读一次沉降量, 每隔30min测读一次沉降量。当连续2h内每小时的沉降量 0.1mm时,即可加下一级荷载。

10min、10min、10min、15min、15min测读一次沉降量,以后 每隔30min测读一次沉降量。当连续2h内每小时的沉降量小于 0.1mm时,即可加下一级荷载。

1 沉降急剧增大,土被挤出或承压板周围出现明显的隆起; 2承压板的累计沉降量已大于其宽度或直径的6%; 3 当达不到极限荷载,而最大加载压力已大于设计要求压 力值的2.2倍; 4 沉降急剧增大,荷载~沉降曲线出现陡降段; 5在某一级荷载作用下,24h内沉降速率未达到稳定。 A。0.8卸载级数可为加载级数的一半,等量进行,每卸一级

间隔0.5h,读记回弹量,待卸完全部荷载后间隔3h读记总回 弹量。 A.0.9当荷载~沉降曲线上极限荷载能确定,而其值不小于对 应比例界限的2倍时,单墩承载力特征值可取比例界限:当其值 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2倍时,单墩承载力特征值可取极限荷载的 一半。 A.0.10当统计的试验数据满足其值差不大于平均值的30%时,

A.0.10当统计的试验数据满足其值差不大于平均值的30%时, 可取其平均值为单墩承载力特征值。

附录 B组合锤法处理地基工程沉降观测记录表表B组合锤法处理地基工程沉降观测记录表工程名称:标准点高程:第次年月日第次年月日测初测高程沉降量(mm)沉降量(mm)点高程高程(mm)本次累计本次累计平均沉降量工程进度测点布置示意图19

9/200z09°080oT29'T8'T002q/0点系α2620000000000000000200002000000000000002000200000000009990026850062690020'9/0点数系0'0z°09°080248'T2020'O1·9/229

C.0.3圆形面积上均布荷载下中点的附加应力系数α、平均附 加应力系数α应按表 C. 0. 3确定

表C.0.3圆形面积上均布荷载作用下中点的附加 应力系数α与平均附加应力系数α

续表 C. 0. 3

C.0.4圆形面积上三角形分布荷载下边点的附加应力系数α、 平均附加应力系数α应按表C.0.4确定,

0.4 圆形面积上三角形分布荷载作用下 应力系数α与平均附加应力系数α

应力系数α与平均附加应力系数Q

附录 D组合锤挤密和组合锤置换施工记录表D组合锤挤密和组合锤置换施工记录起重机型号:夯锤重量(t):夯击日期:年月技术负责人:工(队)长:最后两击平均下沉量控制为mm夯锤尺寸(m):落距(m):记录人:1234工序遍数本次累计本次累计本次累计本次累计第口工序第口工序第口工序第口工序第口工序第口工序注:表中夯沉量按mm计。35

附录E组合锤法处理地基工程

GB 5009.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表E组合锤法处理地基工程的墩体质量检验方法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MH/T 5052-2021 机场数据规范与交互技术指南《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总则 42 术语和符号 . 43 基本规定 45 设计 47 施工 51 质量检验 53

1.0.1随着地基处理施工工艺不断的改进和施工设备的更新, 我国地基处理技术得以快速发展。对于大多数不良地基,经过地 基处理后,一般均能满足建筑工程的要求。本规程编制的目的是 保证组合锤法处理地基技术在设计、施工及质量检验中认真贯彻 执行国家的技术标准和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 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 1.0.2组合锤法处理地基技术(原名为超深挤密强夯法),在工 业与民用建筑的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中得到广泛应 用,取得了明显的技术效果和显著的经济及社会效益。同时在交 通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等软土地基处理工程和水利堤 坝的加固及防渗工程中也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大量的工程施工实 践证明,本规程可适用于建设工程中采用组合锤法处理地基的设 计、施工和质量检验。 1.0.3组合锤法处理地基技术不仅采用了组合锤法地基处理技 术,同时运用了砂石桩、灰土挤密桩及水泥搅拌桩等复合地基的 原理。制定本条规定的依据是大量的工程实测资料,所以按本规 程进行设计、施工及质量检验时,应重视地方经验,因地制宜 并应综合分析地基土的性质、地下水埋藏条件、施工技术及环境 等因素,达到技术先进可靠和节约资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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