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283-2012 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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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283-2012 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pdf

标准法筛析试验中,拌合物静置规定时间后,流过公称直径 为5mm的方孔筛的浆体质量与混凝土质量的比例

mb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的质量; mca 每立方混凝土中外加剂的质量; mg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粗骨料的质量; ms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细骨料的质量: mm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的质量 mw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用水的质量。

Q04TCZ 0005S-2015 山东新稀宝股份有限公司 保健食品 禾维牌多种维生素片b 胶凝材料的表观密度; P 水泥表观密度; Pg 粗骨料的表观密度; Pm 矿物掺合料表观密度; Ps 细骨料的表观密度; .. 拌合水的表观密度。

Q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外加剂占胶凝材料总量的质量白 分数; β一 每立方来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占胶凝材料的质量 分数; 混凝土侧压力计算位置处至新浇筑混凝土顶面的总 高度; 矿物掺合料胶凝系数: 混凝土的重力密度; d 单位体积砂浆中砂所占的体积分数

3.1.1配制自密实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

3.1.1配制目密实混凝王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当采 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其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1.2配制自密实混凝土可采用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 灰等矿物掺合料,且粉煤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用于水泥和混 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的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的规定,硅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 矿物外加剂》GB/T18736的规定。当采用其他矿物掺合料时, 应通过充分试验进行验证,确定混凝土性能满足工程应用要求后 再使用。

3.2.1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或2个及以上单粒径级配搭配使 用,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20mm;对于结构紧密的竖向构件、 复杂形状的结构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 不宜大于16mm。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及泥块含 量,应符合表3.2.1的规定,其他性能及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 规定。

表3.2.1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及泥块含量

3.2.2轻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2.2的 规定,其他性能及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轻集料及其试 验方法第1部分:轻集料》GB/T17431.1和《轻骨料混凝土 技术规程》JGL51 的规定

轻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2.2的 其他性能及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轻集料及其试

2.2 轻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2.2

表3.2.2轻粗骨料的性能指标

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昆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有关规定。 掺用增稠剂、絮凝剂等其他外加剂时,应通过充分试验 俭证,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自密实混凝土的拌合用水和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1自密实混凝王加人钢纤维、合成纤维时,其性能应符合 行业标准《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21的规定。

现行行业标准《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21

4.1混凝士拌合物性能

4.1.1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除应满足普通混凝土拌合物对凝结 时间、黏聚性和保水性等的要求外,还应满足自密实性能的 要求。

4.1.2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的自密实性能及要求可按表4.1.2 确定,试验方法应按本规程附录A执行。

4.1.2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的自密实性能及要求可按表4.1.2

表4.1.2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的自密实性能及要求

注:当抗离析性试验结果有争议时,以离析率筛析法试验结果为准。

表4.1.3不同性能等级自密实混凝土的应用范围

钢筋净距小于60mm时宜进行浇筑模拟试验;对于钢筋净距大于80mm的 薄板结构或钢筋净距大于100mm的其他结构可不作间隙通过性指标要求。 2高填充性(落扩展度指标为SF2或SF3)的自密实混凝土,应有抗离析 性要求。

4.2硬化混凝士的性能

2.1硬化混凝土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应满足设 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5.1.1自密实混凝土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以及环境 因素进行配合比设计,并应在综合考虑混凝土自密实性能、强 度、耐久性以及其他性能要求的基础上,计算初始配合比,经试 验室试配、调整得出满足自密实性能要求的基准配合比,经强 度、耐久性复核得到设计配合比。 5.1.2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宜采用绝对体积法。自密实混 凝土水胶比宜小于0.45,胶凝材料用量宜控制在400kg/m3~ 550kg/m3。 5.1.3自密实混凝土宜采用通过增加粉体材料的方法适当增加浆

体体积,也可通过添加外加剂的方法来改善浆体的黏聚性和流动性。

5.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5.2.1自密实混凝土初始配合比设计宜符合下列规

5.2.1自密实混凝土初始配合比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配合比设计应确定拌合物中粗骨料体积、砂浆中砂的体 积分数、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矿物掺合料的比例等参数。 2粗骨料体积及质量的计算宜符合下列规定: 1)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粗骨料的体积(Vg)可按表5.2.1 选用;

2)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粗骨料的质量(mg)可按下式

3砂浆体积(Vm)可按下式计算:

mg = Vg 0

4砂浆中砂的体积分数(Φ。)可取0.42~0.45。 5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砂的体积(Vs)和质量(ms)可按下 列公式计算:

6浆体体积(V,)可按下式计算

Vs=Vm·Φ ms = V、 : 0.

7胶凝材料表观密度(β)可根据矿物掺合料和水泥的 含量及各自的表观密度确定,并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Pm 矿物掺合料的表观密度(kg/m²); 水泥的表观密度(kg/m); β一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占胶凝材料的质量分 数(%);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时, 可以β、β,、β表示,并进行相应计算;根据自密 实混凝土工作性、耐久性、温升控制等要求,合理 选择胶凝材料中水泥、矿物掺合料类型,矿物掺合 料占胶凝材料用量的质量分数β不宜小于0.2。

8自密实混凝土配制强度(fcu,o)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 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进行计算。 9水胶比(mw/mb)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具备试验统计资料时,可根据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

通过建立的水胶比与自密实混凝土抗压强度关系式来 计算得到水胶比; 2)当不具备上述试验统计资料时,水胶比可按下式计算:

mb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的质量(kg); mw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用水的质量(kg); fce一水泥的28d实测抗压强度(MPa);当水泥28d抗 压强度未能进行实测时,可采用水泥强度等级对 应值乘以1.1得到的数值作为水泥抗压强度值; y一一矿物掺合料的胶凝系数;粉煤灰(0.3)可取 0.4、矿渣粉(0.4)可取0.9。 0每立方米自密实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的质量(mb)可根 密实混凝土中的浆体体积(V。)、胶凝材料的表观密度 水业 厂壁会断馅克送证统下式主管

10每立方米自密实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的质量(mb)可根 据自密实混凝土中的浆体体积(V。)、胶凝材料的表观密度 (o)、水胶比(㎡w/mb)等参数确定,并可按下式计算:

mb 1 +mw/mb O O.

mw = mb : (mw/mh)

12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水泥的质量(m)和矿物掺合料的 质量(mm)应根据每立方米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的质量(mb)和 胶凝材料中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分数(β)确定,并可按下列公式 计算:

13外加剂的品种和用量应根据试验确定,外加剂用量可按 计算:

ma = mh α

式中:mca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外加剂的质量(kg); α一一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外加剂占胶凝材料总量的质量 百分数(%)。 5.2.2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混凝土试配时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每盘混凝 土的最小搅拌量不宜小于25L。 2试配时,首先应进行试拌,先检查拌合物自密实性能必 控指标,再检查拌合物自密实性能可选指标。当试拌得出的拌合 物自密实性能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水胶比不变、胶凝材料用量 和外加剂用量合理的原则下调整胶凝材料用量、外加剂用量或码 的体积分数等,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应根据试拌结果提出混凝士 强度试验用的基准配合比。 3混凝土强度试验时至少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当采 用不同的配合比时,其中一个应为本规程第5.2.2条中第2款确 定的基准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基准配合比分别 增加和减少0.02;用水量与基准配合比相同,砂的体积分数可 分别增加或减少1%。 4制作混凝土强度试验试件时,应验证拌合物自密实性能 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以该结果代表相应配合比的混凝土拌合物 性能指标。 5混凝土强度试验时每种配合比至少应制作一组试件,标 准养护到28d或设计要求的龄期时试压,也可同时多制作几组试 件,按《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早期推 定混凝土强度,用于配合比调整,但最终应满足标准养护28d或

设计规定龄期的强度要求。如有耐久性要求时,还应检测相应的 耐久性指标。 6应根据试配结果对基准配合比进行调整,调整与确定应 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执行,确定的 配合比即为设计配合比。 7对于应用条件特殊的工程,宜采用确定的配合比进行模 拟试验,以检验所设计的配合比是否满足工程应用条件。

6.1.1自密实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供方应按批次向需方提供 质量证明文件。 6.1.2原材料进场后,应进行质量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胶凝材料、外加剂的检验项目与批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 2粗、细骨料的检验项目与批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 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其中 人工砂检验项目还应包括亚甲蓝(MB)值; 3其他原材料的检验项目和批次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执行。 5.1.3原材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及生产厂家分别贮存,并应防 上受潮和污染: 2掺合料应按品种、质量等级和产地分别贮存,并应防雨 和防潮; 3骨料宜采用仓储或带棚堆场贮存,不同品种、规格的骨 料应分别贮存,堆料仓应设有分隔区域: 4外加剂应按品种和生产厂家分别贮存,采取遮阳、防水 等措施。粉状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液态外加剂应存在密团 容器内,并应防晒和防冻,使用前应搅拌均匀。

.1原材料的计量应按质量计,且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6.2.1 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

现场搅拌时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应满足每盘计量充许偏差要求; 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混凝土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 差,该项指标仅适用于采用计算机控制计量的搅拌站。

6.2.2自密实混凝十宜采用集中搅拌方式生产,生产过程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 6.2.3自密实混凝土在搅拌机中的搅拌时间不应少于60s,并 应比非自密实混凝土适当延长。 6.2.4生产过程中,每台班应至少检测一次骨料含水率。当骨 料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测定次数,并应依据检测结果及 时调整材料用量。

6.2.2自密实混凝土宜采用集中搅拌方式生产,生产过

6.2.5高温施工时,生产自密实混凝土原材料最高入机

6.2.5高温施工时,生产自密实混凝土原材料最高入机温度应 符合表6.2.5的规定,必要时应对原材料采取温度控制措施。

6.2.6冬期施工时,宜对拌合水、骨料进行加热,但拌合水温 度不宜超过60℃、骨料不宜超过40℃;水泥、外加剂、掺合料 不得直接加热。

6.3.1自密实混凝土运输应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并

自密实混凝土运输应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并宜采取

6.3.2运输车在接料前应将车内残留的混凝土清洗干净,并应

6.3.3自密实混凝土运输过程中,搅拌运输车的滚筒应保持匀

6.3.3自密实混凝土运输过程中,搅拌运输车的滚筒应保持匀

7.2.1模板及其支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

式中:F一 新浇筑混凝土对模板的最大侧压力(kN/m); %一 混凝土的重力密度(kN/m3); H一一混凝土侧压力计算位置处至新浇筑混凝土顶面的总 高度((m)。 7.2.2成型的模板应拼装紧密,不得漏浆,应保证构件尺寸、 形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斜坡面混凝土的外斜坡表面应支设模板; 2混凝土上表面模板应有抗自密实混凝土浮力的猎施; 3浇筑形状复杂或封闭模板空间内混凝土时,应在模板上 适当部位设置排气口和浇筑观察口。

7.2.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7.3.1高温施工时,自密实混凝土人模温度不宜超过35℃ 期施工时,自密实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宜低于5℃。在降雨 期间,不宜在露天浇筑混凝土。

土在入模温度基础上的绝热温升值不宜大于50℃,混凝土的降 温速率不宜大于2.0℃/d

土自密实性能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加人适量的与原配合比朴 分的外加剂,外加剂掺人后搅拌运输车滚筒应快速旋转,久 掺量和旋转搅拌时间应通过试验验证

7.3.5自密实混凝土泵送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谈

送施工技术规程》JGI/T10的规定,

体要求确定,且不宜超过7m。布料点应根据混凝土自密实性能 确定,并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布料点的间距。 7.3.9柱、墙模板内的混凝土浇筑倾落高度不宜大于5m,当不 能满足规定时,应加设串筒、溜管、溜槽等装置。 7.3.10浇筑结构复杂、配筋密集的混凝土构件时,可在模板外 侧进行辅助敲击。

7.3.12钢管自密实混凝土结构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设计要求在钢管适当位置设置排气孔,排气孔孔径 宜为20mm。 2混凝土最大倾落高度不宜大于9m,倾落高度大于9m 时,应采用串筒、溜槽、溜管等辅助装置进行浇筑。 3混凝土从管底顶升浇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钢管底部设置进料管,进料管应设止流阀门,止 流阀门可在顶升浇筑的混凝土达到终凝后拆除; 2)应合理选择顶升浇筑设备,控制混凝土顶升速度,钢 管直径不宜小于泵管直径的2倍: 3)浇筑完毕30min后,应观察管顶混凝土的回落下沉情 况,出现下沉时,应人工补浇管顶混凝土。 7.3.13自密实混凝土宜避开高温时段浇筑。当水分蒸发速率过

7.4.1制定养护方案时,应综合考虑自密实混凝土性能、现场 条件、环境温湿度、构件特点、技术要求、施工操作等因素。 7.4.2自密实混凝土浇筑完毕,应及时采用覆盖、蓄水、薄膜 保湿、喷涂或涂刷养护剂等养护措施,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7.4.3大体积自密实混凝土养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 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GB50496的有关规定。对裂缝有严格要求的部位应适当延长养

具体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家 350496的有关规定。对裂缝有严格要求的部位应适当延长 时间。

膜覆盖,并应保持塑料薄膜内有凝结水。混凝土强度达到 1.2N/mm后,应覆盖保湿养护,条件许可时宜蓄水养护。

4.5垂直结构构件拆模后,表面宜覆盖保湿养护,也可涂 护剂。

冬期施工时,不得向裸露部位的自密实混凝土直接浇水 应用保温材料和塑料薄膜进行保温、保湿养护,保温材料 应经热工计算确定 采用蒸汽养护的预制构件,养护制度应通过试验确定

7.4.6冬期施工时,不得向裸露部位的自密实混凝±

.6冬期施工时,不得向裸露部位的自密实混凝土直接浇

养护,应用保温材料和塑料薄膜进行保温、保湿养护,保温材料 的厚度应经热工计算确定

.7采用蒸汽养护的预制构件,养护制度应通过试验确定。

7.4.7采用蒸汽养护的预制构件,养护制度应通过试

8.1.1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检验项目除应符合现

8.1.1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检验项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外,还应 检验自密实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自密实性能指标检验应包括珊落扩展度和扩展 时间; 2出厂检验时,珊落扩展度和扩展时间应每100m3相同配 合比的混凝土至少检验1次;当一个台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 足100m时,检验不得少于1次; 3交货时落扩展度和扩展时间检验批次应与强度检验批 次一致; 4:实测珊落扩展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拌合物不得出 现外沿泌浆和中心骨料堆积现象。 8.1.2对掺引气型外加剂的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应检验其含气 量,含气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8.1.3自密实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的试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出厂检验试件留置方法和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 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 2交货检验试件留置方法和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8.1.4对有耐久性设计要求的自密实混凝土,还应检验耐久性 项目,其试件留置方法和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 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的规定

执行,混凝土试件成型方法应按本规程附录B执行。混凝土拌 合物的其他性能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 生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的规定执行。自密实混凝土的 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和《普通混 疑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的规定 执行。

QJLST 0007S-2016 吉林省盛泰酒业有限公司 人参葡萄酒8.2.1自密实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

8.2.1自密实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 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进行检验评定。 8.2.2自密实混凝土耐久性能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 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的规定进行检验评定。

8.3.1自密实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8.3.1自密实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8.3.1自密实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执行

DL/T 1271-2013 钢弦式监测仪器鉴定技术规程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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