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729-2013 氢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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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729-2013 氢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

6.5与固态储氢有关的危险因素

6.5.1金属氢化物的解吸氢压随金属氢化物温度升高呈指数函数增大,可能导致金属氢化物容器超压

6.5.1金属氢化物的解吸氢压随金属氢化物温度升高呈指数函数增大,可能导致金 失效。 6.5.2固态储氢容器在使用过程中WW/T 0037-2012 古建筑彩画保护修复技术要求,由于振动或氢气流推动,易造成粉体局部堆积而导致容器膨胀、破 损。若含氢活性粉体随氢气流通过阀门向外逸出,可污染环境并可能引起燃烧。

GB/T297292013

5.4固态储氢物质均有很高的表面活性,其与原料氢中含有的CO、SO2、C12、O2、CO2等杂质按 被污染或中毒失活。

6. 6 氢腐蚀和氨脆

6.6.1钢在高温高压氢环境中服役一定时间后,氢可与钢中的碳反应生成甲烷,造成钢脱碳和微裂纹 的形成,导致钢性能不可逆地劣化。温度越高、氢分压越大,钢的氢腐蚀越严重。 6.6.2金属吸收内部氢或外部氢后,局部氢浓度达到饱和时,将引起塑性下降、诱发裂纹或延迟断裂。 温度越高、氢分压越大、应变速率越大,金属的氢脆越严重,

6.7.T人体皮肤直接接触低温氢气、液氢或氢浆易导致冻伤,直接接触高温且肉眼不可见的氢火焰易 导致高温灼伤。 6.7.2氢燃烧产生的大量紫外线辐射易损伤人体皮肤,氢火灾引起的次生火灾会产生浓烟或其他有害 燃烧产物,危害人体健康。

6.7.人体皮肤直接接触低温氢气、液氢或氢浆易导致冻伤,直接接触高温且肉眼不可见的氢火焰易 导致高温灼伤。 6.7.2氢燃烧产生的大量紫外线辐射易损伤人体皮肤,氢火灾引起的次生火灾会产生浓烟或其他有害 燃烧产物,危害人体健康。

氢系统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控制储存和操作中氢的使用量; b) 制定相应操作程序; 减少处于危险环境中的人员数量,并缩短所处时间; d) 避免氢/空气(氧气)混合物在密闭空间积聚; e 确定氢系统的爆炸危险区域,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定义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 f) 确保氢系统的爆炸危险区域内无其他杂物,通道畅通

7. 2. 1基本要求

7.2.2.1氢系统选材应考虑以下因素

与氢的相容性; 与相邻材料的相容性; 与使用环境的相容性; 一 毒性; 一失效模式; 可加工性; 一经济性。 7.2.2.2氢系统用金属材料应满足强度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塑性、韧性和可制造性。用于低温工况时 还应有良好的低温韧性,且其韧脆转变温度应低于系统的工作温度。 7.2.2.3氢系统用非金属材料应有良好的抗氢渗透性能。 7.2.2.4温度或压力变化引起材料的形状或尺寸变化时,相邻材料间的变形应互相协调,以确保系统 的密封性能和各部件的正常工作。 7.2.2.5氢系统中与氢直接接触的金属材料,应与氢具有良好的相容性。必要时,应在与使用条件相 当的温度和压力范围内,对材料进行氢相容性试验。 7.2.2.6氢系统宜选用含碳量低或加人强碳化物形成元素的钢。 7.2.2.7 氢环境常用金属材料参见附录D。为降低金属材料的氢脆敏感性,应采取以下措施: 将材料硬度和强度控制在适当的水平; ) 降低残余应力; c) 避免或减少材料冷塑性变形; d) 避免承受交变载荷的部件发生疲劳破坏; 伟用奥氏床不锈钢铝合金等氢脆敏感性低的材料

7.2.3.1氢气储存容器

7.2.3.1.1设计氢气储存容器时,应充分考虑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大气环境温度茶件对容器壳 度的影响,其最低设计金属温度不应高于历年来月平均最低气温的最低值。 7.2.3.1.2氢气储存容器的支承和基础应为非燃烧体并确保牢固,容器的接地要求应符合 GB50177—2005中9.0.7的规定。 7.2.3.1.3固定式氢气储罐、氢气长管拖车及其零部件的涂敷与运输包装应符合JB/T4711的规定和 图样的技术要求。 7.2.3.1.4固定式氢气储罐的设计应符合TSGR0004、JB4732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7.2.3.1.5固定式氢气储罐应设有压力表、安全泄放装置、氢气泄漏报警装置、吹扫置换接口等安全 附件。 7.2.3.1.6 固定式氢气储罐顶部最高点宜设有氢气放空管,底部最低点宜设有排污口。 7.2.3.1.7 氢气长管拖车的设计应符合TSGR0005、《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7.2.3.1.8氢气长管拖车应按GB2894的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7.2.3.1.9氢气长管拖车的汇流总管应设有压力表和温度表。每只钢瓶均应装配安全泄放装置。拖 车上应配备灭火器材。 7.2.3.1.10氢气瓶的设计应符合TSGR0009、GB5099、《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相关规范标准的 规定。 7.2.3.1.11 氢气储气瓶组的气瓶、管路、阀门和其他附件应可靠固定,且管路、阀门和其他附件应设有 防止碰撞损坏的防护设施。

7.2.3.2液氢储存容器

7.2.3.3氢浆储存容器

氢浆储存容器除应符合7.2.3.2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防止污染物进入容器,并及时处理容器内的固体氢颗粒积聚物; b)及时补给或浓缩氢浆,确保容器中固态氢的质量分数满足要求

容器除应符合7.2.3.2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 亏染物进入容器,并及时处理容器内的固体氢颗粒 补给或浓缩氢浆,确保容器中固态氢的质量分数清

7.2.3.4固态储氢容器

固态储氢容器除应符合7.2.3.1.4、7.2.3.1.5和7.2.3.1.7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防止固态填充物在使用过程中局部堆积; b)单管或列管的管端均应设置过滤精度与固态储氢物质粒度相匹配的过滤器; c)依储氢容量大小和固态物质储氢热效应高低,固态储氢容器宜设计为热交换器结构

固态储氢容器除应符合7.2.3.1.4、7.2.3.1.5和7.2.3.1.7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防止固态填充物在使用过程中局部堆积; b)单管或列管的管端均应设置过滤精度与固态储氢物质粒度相匹配的过滤器; c)依储氢容量大小和固态物质储氢热效应高低,固态储氢容器宜设计为热交换器结构

7.2.3.5.氢气压缩机的选型、数量,应根据进气压力、排气压力、氢气纯度和用氢量或使用特性确定。 7.2.3.5.2氢气灌装用压缩机的型号、排气量,应根据灌装台或充装容器的规格和数量、充装时间、进 气压力和排气压力确定。 7.2.3.5.3输送氢气用压缩机后应设有氢气罐,并应在氢气压缩机的进气管与排气管之间设置旁 通道。 7.2.3.5.4氢气压缩机前应设有氢气缓冲罐。数台氢气压缩机并联从同一氢气管道吸气时,应采取措 施确保吸气侧氢气为正压。 7.2.3.5.5氢气压缩机的安装和验收应符合GB50275、设计制造标准和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7.2.3.5.6氢气压缩机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GB50516一2010中6.2.5的规定

.2.3.5.T氢气压缩机的选型、数量,应根据进气压力、排气压力、氢气纯度和用氢量或使用特性确定。 7.2.3.5.2氢气灌装用压缩机的型号、排气量,应根据灌装台或充装容器的规格和数量、充装时间、进 气压力和排气压力确定。 7.2.3.5.3输送氢气用压缩机后应设有氢气罐,并应在氢气压缩机的进气管与排气管之间设置旁 通道。 7.2.3.5.4氢气压缩机前应设有氢气缓冲罐。数台氢气压缩机并联从同一氢气管道吸气时,应采取措 施确保吸气侧氢气为正压。 7.2.3.5.5氢气压缩机的安装和验收应符合GB50275、设计制造标准和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7.2.3.5.6氢气压缩机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GB50516一2010中6.2.5的规定

7.2. 4. 1基本要求

氢气、液氢和氢浆管道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且满足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要求的无缝管; b) 管的材料应与氢有良好的相容性; c 采用焊接连接或其他能有效防止泄漏的连接方式:

d) 设置合适的安全泄放装置,与用氢设备连接的管道应设切断阀,连接至有明火的用氢设备的管 道还应设阻火器; ? 管道上应标明介质及其流动方向; f 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其支架应为非燃烧体,且不应与电缆、导电线路、高温管线敷设在同一支 架上; 氢管道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或分层布置时,氢管道宜布置在外侧并置于上层,且应保持一定的 安全距离; 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管线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室内管道不应敷设在地沟中或直接 埋地,室外地沟敷设的管道,应采取防止氢泄漏、积聚的措施。

d) 设置合适的安全泄放装置,与用氢设备连接的管道应设切断阀,连接至有明火的用氢设备的管 道还应设阻火器; e 管道上应标明介质及其流动方向; f 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其支架应为非燃烧体,且不应与电缆、导电线路、高温管线敷设在同一支 架上; g 氢管道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或分层布置时,氢管道宜布置在外侧并置于上层,且应保持一定的 安全距离; 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管线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室内管道不应敷设在地沟中或直接 埋地,室外地沟敷设的管道,应采取防止氢泄漏、积聚的措施。

7. 2. 4. 2 氢气管道

7.2.4.2.1氢气站、供氢站和车间内氢气管道的敷设,应符合GB50177一2005中12.0.10的规定;厂 区内氢气管道架空敷设、直接埋地敷设和明沟敷设时,应分别符合GB50177一2005中12.0.11、12.0.12 和12.0.13的规定;氢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或分层布置时,应符合GB4962一2008中4.4.6的 规定。 7.2.4.2.2氢气管道上应设放空管、分析取样口和吹扫置换口,其位置应能满足管道内气体排放、取 样、吹扫和置换要求。

7.2. 4. 3液氢和氢浆管道

7.2.4.3.1管道绝热应采用高真空多层绝热、真空粉末绝热或其他绝热效果优良的绝热方式, 7.2.4.3.2使用波纹膨胀节时,应将其放置于真空夹套内,且管道系统应有足够的弹性以避免热膨冷 缩引起管道失效或泄漏。

7.2.4.3.3不应采用螺纹连接

7.2.4.3.4液氢和氢浆管道可能有液体滞留的部位应设有安全泄放装置,液体排放管道应设有坡度。 7.2.4.3.5液氢和氢浆管道应远离沥青等易燃材料,且应保护管道周围易产生低温脆化的材料。 7.2.4.3.6液氢和氢浆管道不宜用于长距离输送,氢浆管道应避免固态氢颗粒沉淀和流动分层。

7.2.5.1安全泄放装置

2.5.1.1安全泄放装置(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和辅助泄压装置)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制造安全泄放装置的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b) 安全泄放装置应能保证系统的压力始终不高于系统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其尺寸应适应压力 源的最大流量,且在极端条件下仍应有足够的泄放能力; C 若低压氢系统通过压力调节器与高压氢源相连,且低压氢系统的承压上限低于高压氢源的压 力,则低压氢系统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以防超压; d 安全泄放装置的材料应能适应氢系统的工作温度,且与氢有良好的相容性; e 液氢或氢浆管道上安装多个安全泄放装置时,应确保各个安全泄放装置不影响管道流速,且运 行时不影响其他安全泄放装置的开启压力; f 真空夹层的安全泄放装置应符合GB/T18442.6的规定; 名) 安全泄放装置和被保护的容器或管道之间不应安装截止阀。

7.2. 5. 1.2 安全阅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b)安全阀的可动部分在不均匀加热或冷却时应灵活可动,且不应使用可能妨碍安全阀正常工作 的填料; 应选用全封闭式安全阀,并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合格证明书,经校准合格铅封后,方可安装 d 安全阀应铅直安装在便于观察和检修的排放管路上且靠近被保护容器的位置; e)液氢和氢浆系统安全阀的安装应符合GB/T18442.6的规定。 2.5.1.3爆破片还应满足以下要或,

的填料; ) 应选用全封闭式安全阀,并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合格证明书,经校准合格铅封后,方可安装; d 安全阀应铅直安装在便于观察和检修的排放管路上且靠近被保护容器的位置; e) 液氢和氢浆系统安全阀的安装应符合GB/T18442.6的规定。 2.5.1.3爆破片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爆破片的标定爆破压力应大于系统的工作压力,爆破片与安全阀的并联装置应符合JB4732 1995附录E中E8的规定; b) 液氢和氢浆储存容器的内容器所装配的爆破片装置应符合GB/T18442.6的规定; c 爆破片爆破时不应产生火花和金属碎片; d 应根据爆破片的使用寿命,进行定期更换; 爆破片应设有安全保护盖。

爆破片的标定爆破压力应天于系统的工作压力,爆破片与安全阀的并联装置应符合JB4732 1995附录E中E8的规定; b) 液氢和氢浆储存容器的内容器所装配的爆破片装置应符合GB/T18442.6的规定; C) 爆破片爆破时不应产生火花和金属碎片; d) 应根据爆破片的使用寿命,进行定期更换; e) 爆破片应设有安全保护盖。

7.2.5.1.4在设计、安装辅助泄压装置时.应考虑液击,空化等引起的变压力

.5.2.1 氢气节流阀应采用自启动装置,当流速达到预先设定的最大值时,节流阀应自动关闭。 5.2.2全 氢气管道的切断阀宜采用球阀或截止阀。 5.2.3 应根据工作压力、工作温度及与氢的相容性等选用阀门材料和密封填料。 .5.2.4液氢系统宜使用低温球阀,并应防止球阀关闭时阀芯内仍残留有液氢。 .5.2.5截止阀应安装于液氢回流管线并尽可能靠近容器的位置,在截止阀与容器之间的管道中 有其他附件。

7. 2. 5. 3密封件

7.2.5.3.1应根据氢系统的工作压力、工作温度、与氢的相容性等因素选择密封件。 7.2.5.3.2使用非金属材料密封件时,应避免氢在非金属材料中的高渗透性导致密封件失效或氢 渗漏。

7.2.5.4 过滤器

7.2.5.4.1应定期或当过滤器的压力降超过规定值时,对过滤器进行清洗或更换。 7.2.5.4.2过滤器应易于拆卸和清洗,不应通过系统反冲进行清洗。 7.2.5.4.3应防止氢浆系统中的过滤器被固体氢颗粒堵塞。 7.2.5.4.4应确定过滤器的数量和安装位置,以降低系统内的杂质含量。过滤器宜安装于加注管路或 补给管路

7.2. 5.5仪表和控制器

7.2.5.5.1氢系统应装配有必要的仪表和控制器,以监控系统的运行状况;若使用的仪表或控制器为 电气设备,还应符合7.3.5的规定。 7.2.5.5.2仪表的精度等级和量程应满足使用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检定日期,经校核合格铅封 后方可安装,其安装位置应便于作业人员观察和检修。 7.2.5.5.3应定期校核仪表和控制器,以确保其工作正常。 7.2.5.5.4用于液氢和氢浆系统的液面计的液位指示应直观,当采用刻度转换式液面计时,应在明显 位置标示充装量和刻度换算表。

GB/T297292013

7. 3. 2 建筑物

7.3. 2. 1总则

7.3.2.1.1建筑物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避免使用易导致氢积聚的结构; 无点火源; 设置氢气检测报警装置; 通风良好; 设置泄压装置。 7.3.2.1.2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应符合GB50177的相关规定,

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避免使用易导致氢积聚的结构; 无点火源; 设置氢气检测报警装置; 通风良好; 设置泄压装置。 3.2.1.2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应符合GF

Z. 3. 2. 2 控制室

7.3.2.2.2应通过观察窗或监视系统监视控制室, 7.3.2.2.3观察窗应使用防弹玻璃,并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小。

7.3.2.3.1设置于氢气瓶装卸平台的雨棚,其宽度应大于氢气瓶装卸平台的宽度,且其支承和基础应 采用非燃烧体。 7.3.2.3.2建筑物的墙体和顶棚之间应有通风空间,且顶棚内表面应平整,避免死角。 7.3.2.3.3加氢岛、加氢机安装场所的罩棚应符合GB505162010中8.0.3的规定。 7.3.2.3.4制氢间、氢气压缩机间、氢气纯化间、氢气灌瓶间和氢气汇流排间的屋架下弦高度应满足 GB50177—2005中7.0.12的规定。

3.2.3.1设置于氢气瓶装卸平台的雨棚,其宽度应大于氢气瓶装卸平台的宽度,且其支承和基础 用非燃烧体。 3.2.3.2建筑物的墙体和顶棚之间应有通风空间,且顶棚内表面应平整,避免死角。 3.2.3.3加氢岛、加氢机安装场所的罩棚应符合GB505162010中8.0.3的规定。 3.2.3.4制氢间、氢气压缩机间、氢气纯化间、氢气灌瓶间和氢气汇流排间的屋架下弦高度应满 350177—2005中7.0.12的规定。

73 2. 4通风要求

7.3.2.4.1有爆炸危险的房间,事故排风机的选型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且不应低于氢气爆炸泪

7.3.2.4.1有爆炸危险的房间,事故排风机的选型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且不应低于氢气爆炸润

合物的级别和组别。 7.3.2.4.2应避免通风系统将氢带人建筑物内。 7.3.2.4.3建筑物内有氢储存或操作设备时,应设有通风系统。 7.3.2.4.4通风系统进口宜设于墙体底部,出口宜设于墙体顶部或建箱物顶部目应朝向安全

7.3.3.1应将氢系统及其周围区域划为禁区,并设置围栏。 7.3.3.2禁区周围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记。 7.3.3.3作业人员进入禁区前,应按规定进行着装并做好防护措施。 7.3.3.4应掌握禁区内人员、设备的出入情况,并限制禁区内的人员数量

7.3.3.1应将氢系统及其周围区域划为禁区,并设置围栏。 7.3.3.2禁区周围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记。 7.3.3.3作业人员进入禁区前,应按规定进行着装并做好防护措施。 7.3.3.4应掌握禁区内人员、设备的出入情况,并限制禁区内的人员数量

7.3.4.1应根据现场条件、氢气排放速率,确定氢处理方式。 7.3.4.2现场条件允许、氢排放速率较低(不超过0.23kg/s)或排放量较小时,宜选用放空进行氢处 理。放空管应符合GB50516一2010中6.5.4的规定。 7.3.4.3氢排放速率较高或排放量超过放空管的安全处理范围时,宜选用点火方式进行氢处理。 7.3.4.4应根据火炬的热辐射影响范围确定合适的安全距离

.4.1应根据现场条件、氢气排放速率,确定氢处理方式。 4.2现场条件允许、氢排放速率较低(不超过0.23kg/s)或排放量较小时,宜选用放空进行氢 放空管应符合GB50516一2010中6.5.4的规定。 4.3氢排放速率较高或排放量超过放空管的安全处理范围时,宜选用点火方式进行氢处理。 .4.4应根据火炬的热辐射影响范围确定合适的安全距离

7.3.5.1防爆要求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且不应低于氢气爆炸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 7.3.5.2电气设备应有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应定期检测接地电阻。 7.3.5.3电气设备工作时的表面温度应低于氢在空气中的着火温度。 7.3.5.4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内敷设的电缆和导线,应符合GB50217的规定。敷设电缆或导线用 的保护钢管,应在以下位置做隔离密封: 一电缆或导线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 一相邻的不同环境之间

7.3.6.1氢气站、供氢站、氢气加氢站、加氢加气合建站和加氢加油合建站应设有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给 水设施。 7.3.6.2氢气加氢站、加氢加油合建站、加氢加气合建站灭火器材的配置,应符合GB50516一2010中 7.1.2的规定。 7.3.6.3氢系统应设有火灾检测系统、灭火系统及紧急停车系统,并配备便携式灭火器,但电气设备房 间不应采用水消防

7. 4. 1氢泄漏检测

GB/T 297292013

.4.1.1氢气检测报警仪应根据精度、可靠性、可维护性、检测范围、响应时间等因素选用,并符合 GB12358和GB16808的规定

7.4.1.2以下位置宜安装有固定式可燃气体检

可能出现氢气泄漏或液氢溢出的位置; 氢气可能积聚的位置; 可能释放氢气的建筑物的排空口; 可能吸人氢气的建筑物吸气口。 7.4.1.3氢系统应配备便携式氢气检测报警仪。 .4.1.4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均应定期校验, 1.4.1.5当空气中氢含量达到氢气下可燃极限的25%时,氢气检测报警仪应报警。

7. 4. 2氨火焰检测

7.4.2.1氢火焰检测报警仪应根据响应时间、检测距离、覆盖范围、灵敏度等因素选用,并符合 GB50058的规定。 7.4.2.2氢系统应配备便携式氢火焰检测报警仪。

7.5火灾和爆炸风险控制

7.5.1防止氢/氧的意外混合

避免形成氢/氧混合物是防止火灾和爆炸的重要方法,具体要求如下: a)定期对系统进行氢气泄漏检测; b) 对易导致氢积聚的密闭空间采用强制通风; c) 防止外部空气进人液氢和氢浆系统; d) 定期对液氢和氢浆储存容器进行升温和清洗,以及时去除杂质; e) 氢系统充氢前,进行泄漏检测和充分吹扫; f) 氢系统向空气开放前,排空系统内的氢气。

7.5.2.3氢系统的爆炸危险区域内,应防止以下现象产生机械点火源:

7.5.3防止产生富氧浓缩物

使用低温绝热管道进行液氢或氢浆输送时,应确保管道各部分充分绝热,以防因管道外的空气冷 富氧浓缩物而使管道周围的材料变得易燃

7.6.1.1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的操作程序操作。 7.6.1.2清洗、吹扫、冷却、储存(特别是充装)、输送、泄漏检测、设备修理和改造等操作应制定操作 程序。 7.6.1.3应定期评估操作程序以确保其有效性

7. 6. 2 作业人员

7.6. 3修理和改造

7.6.3.1在可能含氢的密闭空间内进行氢系统修理或改造前,应对密闭空间进行充分吹扫以确保作业 人员的安全。 7.6.3.2修理、改造氢系统前,应先用氮气将氢气置换到符合动火规定,并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且用 盲板切实隔断与尚在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和容器的联系后,方可开始作业。 7.6.3.3修理、改造后的氢系统应进行 、吹扫和泄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投使用

7. 6. 4 污染控制

7.6.4.1应评估清洗剂和被清洗部件材料的相容性。系统进行拆卸清洗时,易受损部件

4.1应评估清洗剂和被清洗部件材料的相容性。系统进行拆卸清洗时,易受损部件应单独清洗。 4.2系统清洗后应通过抽真空或使用干燥氢气吹扫等方式进行干爆

7.6.5储存和输送操作

氢储存和输送操作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a)不应使氢系统的任何设备超压; b)氢系统在与其他系统连接前应先接地

c)发生泄漏或火灾时应及时停止储存和输送操作; 应避免在闪电风暴天气进行储存和输送操作; e) 采取控制充氢速率、预冷等措施,防止充装时氢气瓶的壁温超过规定的允许值 f 不应将液氢和氢浆储存容器盛装过满,也不应将其迅速冷却; g) 氢系统周围应保持干净; h 应排除储存和操作区域的点火源,并使用路障、警告标志等对储存和操作区域进行管制。

c)发生泄漏或火灾时应及时停止储存和输送操作; d)应避免在闪电风暴天气进行储存和输送操作; e)采取控制充氢速率、预冷等措施,防止充装时氢气瓶的壁温超过规定的允许值; f)不应将液氢和氢浆储存容器盛装过满,也不应将其迅速冷却; g)氢系统周围应保持干净; h)应排除储存和操作区域的点火源,并使用路障、警告标志等对储存和操作区域进行管制。

7.6.6.1氢运输应满足国家和地方 品运输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7.6.6.2不应使用客用交通工具进行氢运输。使用货轮运输时,储氢容器应与住宿区隔离

7.7. 1. 1 泄漏

7.1.1.1应及时切断泄漏源,并对泄漏污染区进行通风,排除泄漏污染区可能存在的点火源。 员进人泄漏污染区时,应配戴个人防护装置。 7.1.1.2若无法切断泄漏源,应立即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保持泄漏污染区的通风,并立即通知消 门和报告上级部门

7.7.1.2火灾和爆炸

7.7.1.2.1应及时切断氢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氢源,应使氢系统保持正压状态,以防氢系统发生回火, 并用消防水雾强制冷却着火设备。 7.7.1.2.2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扩大,并用消防水雾喷射其他引燃物质和相邻设备。 7.7.1.2.3氢系统的容器、管道等发生超压失效或火灾导致氢系统发生爆炸时,应立即疏散危险区域 人员,并立即通知消防部门和报告上级部门,迅速组织救援,

7.7.1.3液氢溢出

7.7.1.3.1应立即关闭上游阀门以切断溢出源,撤离液氢溢出区域,并对液氢溢出区域进行通风。 7.7.1.3.2不应将可爆雾团的扩散范围作为氢/空气混合物的扩散范围,更不应以此作为建立安全措 施的依据。

7.7.2. 1 消防

7.7.2.1.1消防人员应采用相关部门推荐的处理方法,立即采取救援措施,并建立警戒区域,及时疏散 警戒区域内的非救授人员。 7.7.2.1.2不应在警戒区域内使用无防爆设施的电器设备、无防火装置的燃油机动车等可能导致二次 事故的救援设施。 7.7.2.1.3火灾发生时,消防人员应配戴个人防护装置进人现场,并预防外露皮肤烧伤。 7.7.2.1.4紧急情况下,受过意外事故处理培训的现场人员,可协助消防人员进行救援工作。

7.7. 2. 2 紧急医疗救护

7.7.2.2.1应及时对烧伤或在爆炸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医疗处理,情况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7.7.2.2.1应及时对烧伤或在爆炸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医疗处理,情况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7.7.2.2.1应及时对烧伤或在爆炸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医疗处理,情况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7.2.2.2因接触低温氢气、液氢或氢奖 而冻伤的部位不应暴露于温度过高的环境中,对冻伤部位简 单包扎后GB/T 33770.1-2017 信息技术服务 外包 第1部分:服务提供方通用要求,应由医护人员或在医护人员指导下进行医疗处理

7.7.2. 3进入限制区域时的保护

7.7.2.3.1救援人员进人限制区域前应配戴齐全个人防护装置,并用已校准的直读仪器检测限制区域 内的氧含量、氢含量和有毒物质含量。 7.7.2.3.2应提供救生索等撤离设施供救援人员使用,救援人员应按规定的操作程序摄作

GB/T 29729—2013

水电解制氢系统可分为常压型和压力型,其主体设备为水电解槽。水电解槽由若干个电解池组成, 每个电解池由电极、隔膜和电解质溶液等构成,由此构成各种形状和规格的水电解制氢系统。水电解制 氢系统结构由制氢装置的工作压力、氢(氧)气的用途、气体纯度及其允许杂质含量等因素确定。水电解 制氢系统框图见图A1。

QHXL 0001S-2013 大连欢禧乐食品有限公司 即食海参A.2天然气蒸汽转化制氢系统

图A.1水电解制氢系统框图

天然气蒸汽转化制氢系统主要由转化炉、变换反应器、换热设备和变压吸附提纯装置等设备组成。 天然气脱硫精制后,按一定的水碳比与水蒸气混合,预热后进入转化炉。在催化剂的作用下转化反应生 产出H2、CO、CO2等气体,经余热锅炉回收热量后进人变换器,将CO变换为CO2得到变换气。变换 气经回收热量的余热锅炉、冷却器后降至常温,再经变压吸附提纯装置提纯得到纯度较高的氢气。变压 吸附提纯装置的解吸气中含有CO、CH。等可燃组分,可作为转化炉的燃料气。天然气蒸汽转化制氢系 统框图见图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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