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130-2009-T:燃气工程制图标准(无水印 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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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130-2009-T:燃气工程制图标准(无水印 带书签)

平面图 1:100 平面图 1:100 图2.4.1 比例标注示意

纵向1:50 管道纵断面图 横向1:500

纵向1:50 管道纵断面图 横向1:500

流程图和按比例绘制确有困难的局部大样图,可不按 制。 燃气工程制图常用比例宜符合表2.4.5的规定

GB/T 37949-2019 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用有机小分子发光材料纯度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表2.4.5常用比例

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的规定选用 字高宜根据图纸的幅面确定,但不宜小于3.5mm。

字字高宜根据图纸的幅面确定,但不宜小于3.5mm。 2.5.2一张图或一套图中同一种用途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大小 宜相同,数字与字母宜采用直体。

2.5.2一张图或一套图中同一种用途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大小

2.6.1尺寸标注的深度应根据设计阶段和图纸用途确定 2.6.2尺寸标注应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和尺寸 数字。尺寸宜标注在图形轮廓线以外。 2.6.3尺寸线的起止符可采用箭头、短斜线或圆点。一张图宜 采用同一种起止符。其画法宜符合表2.6.3的规定

2.6.3尺寸线的起止符可采用箭买、短斜线或圆点。一张图宜 采用同一种起止符。其画法宜符合表2.6.3的规定。

.6.3箭头、短斜线和圆点的画法

2.6.4除半径、直径、角度及弧线的尺寸线外,尺寸线应与被 标注长度平行。多条相互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标注图轮廓线 由内向外排列,小尺寸宜离轮廓线较近,大尺寸宜离轮廓线较 远。尺寸线间距宜为(5~10)mm。尺寸界线的一端应由被标 注的图形轮廓线或中心线引出,另一端宜超出尺寸线3mm (图2. 6.4)

图2.6.4尺寸标注示意

2.6.5 半径、直径、角度和弧线的尺寸线起止符应 表示。

2.6.6尺寸数字应标注在尺寸线上方的中部。当注写

寸,可引出标注,不得被图线、文字或符号中断。角度数争 水平方向注写。

面布置图中的管道长度应以米(m)或千米(km)为单位外 其他均应以毫米(mm)为单位,否则应加以说明。 2.6.8尺寸数字的方向宜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

2.6.8尺寸数字的方向宜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

2.7.1 管径应以毫米(mm)为单位。 2.7.2管径的表示方法应根据管道材质确定,且宜符合表 2. 7. 2 的规定。

表2.7.2管径的表示方法

管道管径的标注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管径的单位采用毫米(mm)时,单位可省略不写; 水平管道宜标注在管道上方;垂直管道宜标注在管道

2.7.4管道坡度应采用单边箭头表示。箭头应指向标高降低的

2.7.4管道坡度应采用单边箭头表示。箭头应指向标高降低的

图2.7.4管道坡度标注示意

2.8.1标高符号及一般标注方式应符合表2.8.1及现行国家标 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的规定

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的规定

表2.8.1管道标高符号

2.8.3室内工程应标注相对标高,室外工程宜标注绝对标高。

2.8.3室内工程应标注相对标高,室外工程宜标注绝对标高 在标注相对标高时,应与总图专业一致。 2.8.4标高应标注在管道的起止点、转角点、连接点、变坡点 变管径处及交叉处。

2.9设备和管道编号标注

2.9.1当图纸中的设备或部件不便用文字标注时,可

.9.1当图纸中的设备或部件不便用文字标注时,可进行

当图纸中的设备或部件不便用文字标注时,可进行编号 样中应只注明编号,其名称和技术参数应在图纸附设的设 进行对应说明。编号引出线应用细实线绘制,引出线始端

在编号件上。宜采用长度为(5~10)mm的粗实线作为编 写处(图2.9.1)。

号件上。宜采用长度为(5~10)mm的粗实线作为编号的 (图 2.9. 1)。 在图纸中的管道编号标志引出线末端,宜采用直径 的细实线同或细实线作为编是的书写外(图292)

2.9.2在图纸中的管道编号标志引出线末端,宜采用直径 (、10)mm的细实线圆或细实线作为编是的书写处(图2 9. 2)

2.9.2在图纸中的管道编号标志引出线末端,宜采用直径

2.9.2在图纸中的管道编号标志引出线末端,宜采用直径

图2.9.1设备编号标注示意 图2.9.2管道编号标注示意

2.10部面图的剖切符号

2.10.1部面图的剖切符号应由部切位置线和部视方向线组成, 均应以粗实线绘制。剖切位置线长度宜为(510)mm。部视方 向线应垂直于剖切位置线,其长度宜为(4~6)mm,并应采用箭 头表示部视方向(图2.10.1)。 2.10.2部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大写字母,按 照自左至右、由下向上的顺序连续编排,并应标注到剖视线的端 部。当部切位置转折处易与其他图线发生混淆时,应在转角处加 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图2.10.2)

图2.10.1剖切符号标注示意

图2.10.2部切符号标注示意

2.10.3当面图与被剖切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时,应在 剖切位置线处注明其所在图纸的图号,也可在图上说明 (图 2. 10. 3) 。

2.10.3当部面图与被剖切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时,应在

2.11.1平面图上应有指北针。其形状宜按图2.11.1绘制。圆 的直径宜为24mm,采用细实线绘制;指北针头部应注“北”或 N”字,尾部的宽度宜为3mm。当需要较大直径绘制指北针 时,指针尾部宽度宜为直径的1/8。指北针宜绘制在平面图的右 上角。 指北针也可用风玫瑰代替

图2.11.1 指北针画法

图2.11.1指北针画法

3.1.1流程图和系统图中的管线、设备、阀门和管件宜用管道 代号和图形符号表示。 3.1.2同一燃气工程图样中所采用的代号、线型和图形符号宜 集中列出,并加以注释。 3.1.3本节示例中未列出的管道代号和图形符号,设计中可自 行定义。

燃气工程常用管道代号宜符合表3.2.1的规定,自定义 代号不应与表3.2.1中的示例重复,并应在图面中说明。

表3.2.1燃气工程常用管道代号

1区域规划图、布置图中燃气厂站的常用图形符号宜符 .3.1的规定。

表3.3.1的规定。

表3.3.1燃气厂站常用图形符号

3.3.2常用不同用途管道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2的规定

3.3.2常用不同用途管

表3.3.2常用不同用途管道图形

表3.3.3常用管线、道路等图形符号

阀门的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

表3.3.4常用阀门图形符号

5 流程图和系统图中,常用设备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 定

表3.3.5常用设备图形符号

3.3.6常用管件和其他附件的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

表3.3.6常用管件和其他附件的图形符号

续表 3. 3. 6

3.3.7常用阀门与管路连接方式的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 规定。

表3.3.7常用阀门与管路连接方式图形符号

3.3.8常用管道支座、管架和支吊架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8

.3.8常用管道支座、管架和支吊架图形符号宜符合表 勺规定

表3.3.8常用管道支座、管架和支吊架图形符号

3.3.9常用检测、计量仪表的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

表3.3.9常用检测、计量仪表图形符号

1.1燃气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应满足相应的设计 复求。

4.1.2图面应突出重点、布置匀称,并应合理选用比例,凡能 用图样和图形符号表达清楚的内容不宜采用文字说明。有关全项 自的问题应在首页说明,局部问题应注写在对应图纸内。

1.3图名的标注方式宜符合下列规定

1当一张图中仅有一个图样时,可在标题栏中标注图 2当一张图中有两个及以上图样时,应分别标注各自 名,且图名应标注在图样的下方正中

1当在一张图内布置两个及以上图样时,宜按平面图在下: 正部面图在上,侧剖面图、流程图、管路系统图或详图在右的原 则绘制; 2当在一张图内布置两个及以上平面图时,宜按工艺流程 的顺序或下层平面图在下、上层平面图在上的原则绘制 3图样的说明应布置在图面右侧或下方。 4.1.5在同一套工程设计图纸中,图样线宽、图例、术语、符 号等绘制方法应一致。 4.1.6设备材料表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备注等栏; 管道材料表应包括序号(或编号)、材料名称、规格(或物理性 能)、数量、单位、备注等栏。 4.1.7图样的文字说明,宜以“注:”、“附注:”或“说明:”的 形式书写,并用“1、2、3·”进行编号。 4.1.8简化画法宜符合下列规定:

4.2.1燃气厂站工艺流程图的绘制应符

4.2、图样内容及画法

1燃气厂站工乙流程 绘市人 订口下规: 1工艺流程图应采用单线绘制,可不按比例绘制。其中燃 气管线应采用粗实线,其他管线应采用中线(实线、虚线、点画 线),设备轮廓线应采用细实线。 2工艺流程图应绘出燃气厂站内的工艺装置、设备与管道 间的相对关系,以及工艺过程进行的先后顺序。当绘制带控制点 的工艺流程图时,应同时符合自控专业制图的规定。 3工艺流程图应绘出全部工艺设备,并标注设备编号或名 称。工艺设备应按设备形状以细实线绘制或用图形符号表示。 4工艺流程图应绘出全部工艺管线及必要的公用管线,按 照各设计阶段的不同深度要求,工艺管线应注明管道编号、管道 规格、介质流向,公用管线应注明介质名称、流向和必要的参 数等。 应绘出管线上的阀门等管道附件,但不包括管道的连 接件。 6管道与设备的接口方位宜与实际情况相符。 7管线应采用水平和垂直绘制,不宜用斜线绘制。管线不 应穿越设备图形,并应减少管线交叉;当有交叉时,主要管路应 连通,次要管路可断开。 8当有两套及以上相同系统时,可只绘制一套系统的工艺 流程图,其余系统的相同设备及相应阀件等可省略,但应表示出 相连支管,并标明设备编号。

应绘出厂站围墙内的建(构)筑物轮廓、装置区范围

处于室外及装置区外的设备轮廓;工程设计阶段的总平面布置图 应在现状实测地形图的基础上绘制,对于邻近燃气厂站的建 (构)筑物及地形、地貌应表示清楚。应绘出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2图中的建(构)筑物应标注编号或设计子项分号。对应 编号或设计子项分号应给出建(构)筑物一览表;表中应注明各 建(构)筑物的层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形式等。 3图中应标出有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与厂站内外其他 建(构)筑物的水平净距。 4图中应标出厂站围墙、建(构)筑物、装置区范围、征 地红线范围等的四角坐标;对处于室外及装置区外的设备,应标 出其中心坐标。 5图中应用粗实线表示新建的建(构)筑物,用粗虚线表 示预留建设的建(构)筑物,用细实线表示原有的建(构) 筑物。 6图中应给出厂站的占地面积、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建筑 面积、建筑系数、绿化系数、围墙长度、道路及回车场地面积等 主要技术指标

地红线范围等的四角坐标;对处于室外及装置区外的设备XB/T 509-2019 硫化镧铈,应标 出其中心坐标。 5图中应用粗实线表示新建的建(构)筑物,用粗虚线表 示预留建设的建(构)筑物,用细实线表示原有的建(构) 筑物。 6图中应给出厂站的占地面积、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建筑 面积、建筑系数、绿化系数、围墙长度、道路及回车场地面积等 主要技术指标。 4.2.3燃气厂站设备和管道安装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图应按照设计子项分号分别进行设计。 安装图应包括平面图、剖面图及剖视图。 2设备和管道安装的平面图应在设计子项的建筑平面图、 结构平面图或总平面布置图的基础上绘制。应绘出设计子项内的 燃气工艺设备的外轮廓线和管道,并给出设备和管道安装的定位 尺寸。应按建筑图标出建(构)筑物的轴线号及主要尺寸,并应 绘出墙、门、窗、柱、楼梯和操作平台等。平面图中应绘出指北 针或风玫瑰图。 3在平面图上不能表示清楚的位置,应绘制设备和管道安 装的部面图或部视图。面图、部视图应绘出剖切面投影方向可 见的建(构)筑物、设备的外轮廓线和管道,并应标出设备和管 道安装的定位尺寸和标高。

4安装图中的管道编号应与流程图中的管道编号一致,并 示注在管道的上方或左侧;也可用细实线引至空白处,标出管道 偏号、规格、材质、输送介质等。 5安装图中的设备轮廓线应采用细实线绘制。设备编号应 与设备明细表一致;当设备有操作平台时,还应标出操作平台的 标高。 6安装图中应给出设备明细表,表中应注明设备的编号、 名称、规格、工艺参数、材料、数量、加工图或通用图图号、选 型所执行的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等内容。 7安装图中直径小于300mm的管道宜采用单条粗实线绘 制,直径大于等于300mm的管道宜采用两条粗实线绘制,法兰 宜采用两条细实线绘制。埋地管道应采用粗虚线绘制,管沟内的 管道应采用单粗实线绘制,并用细实线绘制出管沟的边缘。 8安装图中的工艺管道应给出管道标高,并应注明坡度、 坡向和介质流向。 9安装图中应绘出管道的支、吊架,给出定位尺寸,并编 号。总图和罐区支架宜列出支架一览表,给出支架中心坐标、管 道标高、支架顶标高、地面标高、支架长度等。 10平面图中应标注设计子项建(构)筑物的定位坐标和设 备基础的定位尺寸。当有储罐区时,应标注防液堤的四角坐标。 11剖面图、剖视图中应标出设备的安装高度、设备基础高 度和设备进出口管道的标高。图中应表示出管道转弯、交叉等的 方向和标高变化。 12对于非标设备,应绘制管口方位图,并列出管口表,标 明管口的压力等级、连接方式和用途等。 13与其他设计子项相接的管道应注明续接的子项分号和图 号。当管道超出本图图幅时应注明续接图纸的图号。 丛添入下动锁空

4.2.4小区和庭院燃气管道施工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

1小区和庭院燃气管道施工图应绘制燃气管道平面布 可不绘制管道纵断面图。当小区较大时NY/T 2484-2013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无芒雀麦,应绘制区位示意图

气管道的区域进行标识。 2燃气管道平面图应在小区和庭院的平面施工图、竣工图 或实际测绘地形图的基础上绘制。图中的地形、地貌、道路及所 有建(构)筑物等均应采用细线绘制。应标注出建(构)筑物和 道路的名称,多层建筑应注明层数,并应绘出指北针。 3平面图中应绘出中、低压燃气管道和调压站、调压箱、 阀门、凝水缸、放水管等,燃气管道应采用粗实线绘制。 4平面图中应给出燃气管道的定位尺寸。 5平面图中应注明燃气管道的规格、长度、坡度、标高等。 6燃气管道平面图中应注明调压站、调压箱、阀门、凝水 缸、放水管及管道附件的规格和编号,并给出定位尺寸。 7平面图中不能表示清楚的地方,应绘制局部大样图。局 部大样图可不按比例绘制。 8平面图中宜绘出与燃气管道相邻或交叉的其他管道,并 注明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的相对位置。 4.2.5室内燃气管道施工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燃气管道施工图应绘制平面图和系统图。当管道、 设备布置较为复杂,系统图不能表示清楚时,宜辅以面图。 2室内燃气管道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平面施工图、竣工图 或实际测绘平面图的基础上绘制。平面图应按直接正投影法绘 制。明敷的燃气管道应采用粗实线绘制;墙内暗埋或埋地的燃气 管道应采用粗虚线绘制;图中的建筑物应采用细线绘制。 3平面图中应绘出燃气管道、燃气表、调压器、阀门、燃 具等。 4平面图中燃气管道的相对位置和管径应标注清楚。 5系统图应按45°正面斜轴测法绘制。系统图的布图方向 应与平面图一致,并应按比例绘制;当局部管道按比例不能表示 清楚时,可不按比例。 6系统图中应绘出燃气管道、燃气表、调压器、阀门、管 件等,并应注明规格

7系统图中应标出室内燃气管道的标高、坡度等。 8室内燃气设备、入户管道等处的连接做法,宜绘制大 样图。 4.2.6高压输配管道走向图、中低压输配管网布置图的绘制应 合下列规定: 1高压输配管道、中低压输配管网布置图应在现有地形图 道路图、规划图的基础上绘制。图中的地形、地貌、道路及所有 建(构)筑物等均应采用细线绘制,并应绘出指北针。 2图中应表示出各厂站的位置和管道的走向,并标注管径 按照设计阶段的不同深度要求,应表示出管道上阀门的位置。 3燃气管道应采用粗线(实线、虚线、点画线)绘制,当 会制彩图时,可采用同一种线型的不同颜色来区分不同压力级制 或不同建设分期的燃气管道。 4图中应标注主要道路、河流、街区、村镇等的名称。 4.2.7高压、中低压燃气输配管道平面施工图的绘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高压、中低压燃气输配管道平面施工图应在沿燃气管道 路由实际测绘的带状地形图或道路平面施工图、竣工图的基础上 绘制。图中的地形、地貌、道路及所有建(构)筑物等均应采用 细线绘制,并应绘出指北针。 2宜采用幅面代号为A2或A2加长尺寸的图幅。 3图中应绘出燃气管道及与之相邻、相交的其他管线。燃 气管道应采用粗实线单线绘制,其他管线应采用细实线、细虚线 或细点画线绘制。 4图中应注明燃气管道的定位尺寸,在管道起点、止点、 转点等重要控制点应标注坐标;管道平面弹性敷设时,应给出弹 性敷设曲线的相关参数。 5图中应注明燃气管道的规格,其他管线宜标注名称及 规格。 6图中应绘出凝水缸、放水管、阀门和管道附件等,并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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