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066-2017 干粉灭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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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4066-2017 干粉灭火剂

6.4.1试剂、仪器、设备

吸湿率测试的试剂、仪器、设备要求如下: a) 氯化铵:化学纯; b 天平:准确度0.2mg; c 称量瓶:$50mmX30mm; d)干燥器:$220mm; e)恒温恒湿系统:饱和氯化铵恒湿系统(仲裁检验时采用)或调温调湿箱;饱和氯化铵恒湿系统 (见图1),控制经过饱和氯化铵溶液充分饱和的空气(相对湿度约为78%)以5L/min的流量

通过恒湿器DB22T 2066-2014 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恒湿器下部装有饱和氯化铵溶液

GB 40662017

4.2.1在已恒重的称量瓶中,称取干粉灭火剂试样5g,精确至0.2mg。 4.2.2将称量瓶免盖置于温度(21士3)℃,相对湿度78%的恒温恒湿环境内24h 4.2.3取出称量瓶加盖置于干燥器中,静置15min后称量,精确至0.2mg。

6.4.2.1在已恒重的称量瓶中,称取干粉灭火剂试样5g,精确至0.2mg。

吸湿率,按式(3)计算

流动性测试的仪器要求如下: a)流动性测定仪(见图2):由玻璃砂钟和可翻转的支架组成 b)天平:感量0.5g; c)秒表:分度值 0.1 s.

流动性测试的仪器要求如下: a)流动性测定仪(见图2):由玻璃砂钟和可翻转的支架组成 b)天平:感量0.5g; c)秒表:分度值 0.1 s.

6.5.2.1称取干粉灭火剂试样300g,精确至0.5g,放人玻璃砂钟内 5.5.2.2将玻璃砂钟安装在支架上,然后将试样在砂钟内连续翻转30S,使试样充气后,立即开始测定 其连续20次自由通过中部颈口的时间

取20次试验时间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斥水性测试的试剂、仪器要求如下: 氯化钠:化学纯; b) 培养Ⅲ:$70mm; c) 吸量管:0.5mL; d)干燥器:$220mm。

GB 40662017

6.6.2.1在培养皿中放人过量的干粉灭火剂试样,用刮刀刮平表面。 6.6.2.2在干粉表面三个不同点用吸量管各滴0.3mL三级水(符合GB/T6682的规定),滴水点之间、 滴水点与培养Ⅲ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mm。 6.6.2.3将培养皿放在温度为(20土5)℃,盛有饱和氯化钠溶液的干燥器内(相对湿度75%),放置时间 为(120±5)min。 6.6.2.4取出培养皿,逐渐倾斜,使水滴滚落

观察试样有无明显吸水、结块现象。

6.7.1试剂、仪器、设备

针人度测试的试剂、仪器、设备要求如下: a)氯化铵:化学纯; b) 饱和氯化铵恒湿系统或恒温恒湿箱:饱和氯化铵恒湿系统(见图1)控制5L/min流量的空气 (湿度为78%)通过恒湿器,恒湿器下部装有饱和氯化铵溶液; 针人度仪:符合GB/T4509规定,精度0.1mm,标准针与针杆质量之和为(50.00士0.05)g; d 电热恒温干燥箱:精度土2℃; 烧杯:容量100mL; 1 秒表:分度值0.1S; g 震筛机:摆动频率4.58Hz~4.92Hz.震击频率0.52Hz~0.55Hz.震击高度4.0mm

6.7.2.1在干燥、洁净的烧杯中,装满干粉灭火剂试样,用刮力刮平表面。 6.7.2.2将烧杯置于震筛机上,用夹具夹紧,震动5min;取下烧杯,在温度为(21土3)℃、相对湿度为 78%的恒湿器内增湿24h;然后移人温度为(48士3)℃的电热恒温干燥箱内干燥24h。 6.7.2.3测定针人度:测定时,针尖要贴近试样表面,针入点之间、针人点与杯壁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10mm。针自由落人试样内5s后,记录针插人试样的深度,每只烧杯的试样测三个针入点,

6.7.2.1在干燥、洁净的烧杯中,装满干粉灭火剂试样,用刮力刮平表面。 6.7.2.2将烧杯置于震筛机上,用夹具夹紧,震动5min;取下烧杯,在温度为(21土3)℃、相对湿度为 78%的恒湿器内增湿24h;然后移人温度为(48士3)℃的电热恒温干燥箱内干燥24h。 6.7.2.3测定针人度:测定时,针尖要贴近试样表面,针入点之间、针人点与杯壁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10mm。针自由落入试样内5s后,记录针插入试样的深度,每只烧杯的试样测三个针入点。

均值偏差不超过5%的9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

粒度分布测试的仪器、设备要求如下: a)天平:感量0.2g; b)秒表:分度值0.1s; c)震筛机:按6.7.1中g)的规定; d)套筛:符合GB/T6003.1规定,网孔尺寸分别为0.250mm、0.125mm、0.063mm、0.040mm 一个顶盖和一个底盘

6.8.2.1称取干粉灭火剂试样50g,精确至0.2g,放人0.250mm顶筛内,下面依次为0.250mm、 0.125mm、0.063mm、0.040mm的筛和底盘,盖上顶盖。 6.8.2.2将套筛固定在震筛机上,震动10min。 6.8.2.3取下套筛,分别称量留在每层筛上的试样质量,

2.1称取干粉灭火剂试样50g,精确至0.2g,放入0.250mm顶筛内,下面依次为0.250mm 25mm、0.063mm、0.040mm的筛和底盘,盖上顶盖。 2.2将套筛固定在震筛机上,震动10min。 2.3取下套筛,分别称量留在每层筛上的试样质量,

33: X100% 式中: 试样在每层筛上的质量,单位为克(g); n 试样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取回收率大于98%的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

耐低温性测试的仪器、设备要求如下: 低温试验仪:精度土1℃; b) 试管:$20mmX150mm; C) 天平:感量0.2g; d)秒表:分度值 0.1 s

耐低温性测试的仪器、设备要求如下: a) 低温试验仪:精度土1℃; b)试管:$20mmX150mm; c)天平:感量0.2g; d)秒表:分度值0.1 s。

6.9.2.1称取干粉灭火剂试样20g,精确至0.2g,放在干燥、洁净的试管中。

6.9.2.1称取干粉灭火剂试样20g,精确至0.2g,放在干燥、洁净的试管中。 6.9.2.2将试管加塞后,放人一55℃环境中1h。 6.9.2.3取出试管,使其在2s内倾斜直到倒置。用秒表记录试样全部流下的时间。

取3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6.10.1仪器、设备

电绝缘性测试的仪器、设备要求如下: 试验杯(见图3):杯体由不吸潮的高绝缘性材料制成。电极的任何部位与试验杯的距离不小 于13mm。试验杯顶部与电极顶部距离不小于32mm。 b)平板电极为抛光的黄铜板,直径为25mm,厚度不小于3mm,边缘成直角,电极间距为 (2.50±0.01)mm。 耐压测试仪:输出电压可连续升到5kV以上。 d)跌落试验台:最大跌落高度30mm,最大允许负荷50kg,频率范围0Hz~1.667Hz连续可 调,下落加速度大于9.3m/s。

电绝缘性测试的仪器、设备要求如下: a 试验杯(见图3):杯体由不吸潮的高绝缘性材料制成。电极的任何部位与试验杯的距离不 于13mm。试验杯顶部与电极顶部距离不小于32mm。 b)平板电极为抛光的黄铜板,直径为25mm,厚度不小于3mm,边缘成直角,电极间距 (2.50±0.01)mm。 耐压测试仪:输出电压可连续升到5kV以上。 d)跌落试验台:最大跌落高度30mm,最大允许负荷50kg,频率范围0Hz~1.667Hz连续 调,下落加速度大于9.3m/s2

GB 40662017

6.10.2 试验步骤

图3测定电绝缘性用试验杯

5.10.2.1将试验杯装满干粉灭火剂试样,放在跌落台上夹紧。 6.10.2.2在1Hz的频率、下落高度为15mm的条件下,跌落500次。 6.10.2.3用耐压测试仪将电压加到圆盘形电极上,在漏电流1mA档的状态下迅速匀速升压直至击穿 为止,记录击穿电压值。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干粉灭火剂试样置于无色玻璃杯内,观察颜色

十粉灭火剂的灭A类火性能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检验,灭B、C类火性能按附 检验。

表1中的全部检验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有下列 a) 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b) 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 c 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表1中的全部检验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b) 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 C 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7.2.1型式检验和确认检验样品应从例行检验合格产品中抽样。取样方法应保证取样具有代表性 检验前应将样品充分混合均匀。 7.2.2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及备留需要。型式检验应随机抽取不小于试验用量2倍的样品。所取的 样品应贮存于洁净、干燥、密封的包装体内,

例行检验、确认检验、型式检验结果均应符合第5章规定的技术要求,如有一项不符 品为不合格。

3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购存

每个包装上都应清晰、牢固地标明生产厂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型号、商标、适用标准、生产日期、生 产批号、合格标志、贮存保管要求等,

干粉灭火剂应密封在塑料袋内,塑料袋外应加保护包装

生产厂应提供符合GB/T9969的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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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滴定法(仲裁法)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碳酸氢钠含量试验方法

试验用仪器: a) 天平:感量0.2mg; b) 容量瓶:500mL; c) 移液管:50mL; d) 滴定管:50mL; e) 锥形瓶:250mL。

试验用仪器: a) 天平:感量0.2mg; b) 容量瓶:500mL; c) 移液管:50mL; d) 滴定管:50mL; e) 锥形瓶:250mL。

A.1.4.1按下述方法制备待测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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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用仪器、设备要求如下: 天平:感量0.2mg; b) 马弗炉:分度值20℃; c)称量瓶:$50mm×30mm; d)干燥器:$220mm

试验用仪器、设备要求如下: 天平:感量0.2mg; b)马弗炉:分度值20℃; c)称量瓶:$50mm×30mm; d)干燥器:§220mm。

A.2.2.1将干粉灭火剂置于真空干燥箱内,在真空度0.095MPa~0.096MPa、温度(50士2)℃的条件 下,干燥1h。 1.2.2.2在已恒重的三只称量瓶中,分别称取已干燥的干粉灭火剂试样5g,称准至0.0002g。 4.2.2.3将称量瓶免盖置于马弗炉内,在温度270℃~300℃,灼烧1h。 A.2.2.4取出称量瓶,加盖置于干燥器中,静置45min称量,称准至0.0002g。

4.2.2.1将干粉灭火剂置于真空于燥箱内,在真空度0.095MPa~0.096MPa、温度(50土2)℃的条件 下,干燥1h。 1.2.2.2在已恒重的三只称量瓶中,分别称取已干燥的干粉灭火剂试样5g,称准至0.0002g。 A.2.2.3将称量瓶免盖置于马弗炉内,在温度270℃~300℃,灼烧1h。 A.2.2.4取出称量瓶,加盖置于干燥器中,静置45min称量,称准至0.0002g

碳酸氢钠含量?按式(A.2)计算:

式中: m;——灼烧前干粉灭火剂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2—灼烧后残留物质量,单位为克(g)。 取3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式中: m;——灼烧前干粉灭火剂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2—灼烧后残留物质量,单位为克(g)。 取3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磷酸二氢铵含量试验方法

更色赋销酸隆林沉淀,经过 滤、洗涤、王爆后,称量所得沉

试验用试剂: 钼酸钠:分析纯; b)柠檬酸:分析纯; 硝酸:分析纯; 三级水:符合GB/T6682的规定; 喹啉:不含还原剂; f 内酮:分析纯; g) 硝酸溶液:1+1溶液; h) 喹钼柠酮试剂的配制: 配制溶液a:将70g钼酸钠置于400mL烧杯中,加人100mL三级水溶解; 2) 配制溶液b:将60g柠檬酸置于1000mL烧杯中,加入100mL三级水溶解后,加人 85mL硝酸; 3) 配制溶液c:把溶液a加到溶液b中,混匀; 4) 配制溶液d:在400mL烧杯中,将35mL硝酸和100mL三级水混合,然后加人5mL 喔琳; 5) 把溶液d加到溶液c中,混匀,静置一夜,用滤纸或棉花过滤,滤液加人280mL丙酮,用 三级水稀释至1000mL,混匀,贮存在棕色容量瓶中,放在暗处,避光,避热

试验仪器要求如下: a)天平:感量0.2mg; b) 埚式滤器:4号,容积30mL; 带刻度烧杯:容量400mL; d)电热恒温干燥箱:精度土2℃; e)封闭电炉

试验仪器要求如下: a)天平:感量0.2mg; b)埚式滤器:4号,容积30mL; c)带刻度烧杯:容量400mL; d)电热恒温干燥箱:精度土2℃; e)封闭电炉

B.4.1待测溶液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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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称取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试样1g,精确至0.0002g,置于100mL烧杯中,加2mL丙酮并不 断搅拌; b) 待丙酮挥发后,加人少量热三级水60℃~70℃溶解过滤,用约250mL三级水洗涤不溶物,将 滤液和洗涤液均收集在500mL容量瓶中,用三级水稀释至500mL,摇匀,即为待测溶液A。 3.4.2用移液管吸取25mL溶液A移入400mL烧杯中,加人10mL硝酸溶液,用三级水稀释至100mL 须热近沸。加人40mL~45mL钼柠酮试剂,盖上表面皿,在封闭电炉上微沸1min或置于沸水浴中 呆温至沉淀分层,取出烧杯,冷却至室温,冷却过程转动烧杯3至4次。 3.4.3用预先在(180土2)℃下干燥45min的式滤器过滤,先将上层清液滤完,然后用约100ml 三级水洗涤沉淀,将沉淀连同滤器置于(180土2)℃电热恒温干燥箱内干燥45min,移人干燥器中冷却 5min.称量

a)称取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试样1g,精确至0.0002g,置于100mL烧杯中,加2mL丙酮并不 断搅拌; b) 待丙酮挥发后,加人少量热三级水60℃~70℃溶解过滤,用约250mL三级水洗涤不溶物,将 滤液和洗涤液均收集在500mL容量瓶中,用三级水稀释至500mL,摇匀,即为待测溶液A。 3.4.2用移液管吸取25mL溶液A移入400mL烧杯中,加人10mL硝酸溶液,用三级水稀释至100mL 须热近沸。加人40mL~45mL钼柠酮试剂,盖上表面皿,在封闭电炉上微沸1min或置于沸水浴中 呆温至沉淀分层,取出烧杯,冷却至室温,冷却过程转动烧杯3至4次。 3.4.3用预先在(180土2)℃下干燥45min的式滤器过滤,先将上层清液滤完,然后用约100ml 三级水洗涤沉淀,将沉淀连同滤器置于(180土2)℃电热恒温干燥箱内干燥45min,移人干燥器中冷却 5min.称量

A中: 试验时所取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磷钼酸喹沉淀质量,单位为克(g) 取差值不大于0.5%的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1试验设备、仪器和材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灭A类火性能试验方法

十粉火火剂火A类火性能的试验设备、仪器和材料如下: a)3kg干粉灭火器:初始压力(1.2士0.1)MPa(表压),喷嘴直径$4mm,喷管内径10mm,喷管 长度400mm,筒体直径$127.4mm,筒体容积3.8L,虹吸管内径$12mm,虹吸管距筒底距离 13mm16mm,材料和强度等符合GB4351.1的规定。 b)木材湿度仪:精确度土1%。 C 秒表:分度值0.1S。 d) 燃料:脂肪烃化合物,馏程范围:84℃~105℃,初终馏出温度差小于等于10℃,芳香烃的体 积含量小于或等于1%,15℃时的密度为(700±20)kg/m²。 注:符合要求的典型燃料为工业用正庚烷

A类火的试验模型包含一个由木条搭成的正方形木垛,其边长等于木条的长度。为了加固,木垛 外边缘的木条可钉在一起。把木垛放在包含2个角铁的支架上,此支架顶端离地面(400土10)mm。试 验模型的木条长度、根数和层数等参数应符合表C.1的规定。 试验模型用木条应经过适当处理,其含水率为10%~14%(质量分数),品种可选用樟子松、落叶 松、辐射松、马尾松等松木(干燥时温度不应高于105℃),木材的密度在含水率12%时应为 0.45g/cm²~0.55g/cm²。木条的横截面为正方形,边长39mm士1mm,木条长度的尺寸偏差为土10mm。 木条按照表C.1规定的排列方法分层堆放,上下层木条成直角排列,每层上的木条以相同的间距摆放成 宽与木条长相同的正方形,见图C.1。 引燃A类火试验模型用的燃料应符合C.1d)的规定。燃料放人引燃盘内,引燃盘的尺寸和燃油量 应符合表C.1规定

表C.1试验模型参数

1A类火灭火试验应在基本通风、有足够空间的室内进行,要确保木垛自由燃烧所必要的氧气 和一定的能见度。符合要求的室内空间为:内高7.5m,体积1700m3以上,4个角落处有可调 的进气孔,总的通风面积达4.5m以上,地面为光洁的水泥地。环境温度为0℃~30℃。 2求火试验前应将求火器放置在20℃+5℃环境中预外理24h或以上预外理后应在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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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完成火火试验。 :为了保护灭火试验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需采取措施防止燃烧产生的有毒物质和烟气对灭火试验人员的危害。 当需要持续一段时间进行重复试验时,可让灭火试验人员佩戴呼吸保护器。

C.4.1在引燃盘内先倒人深度为30mm清水,再加人规定量的燃料。将引燃盘放人木垛的正下方。 C.4.2点燃汽油,当汽油烧尽,可将引燃盘从木垛下抽出。让木垛自由燃烧。当木垛燃烧至其质量减 少到原来量的53%~57%时,则预燃结束。 注:本垛燃烧时的质量损失可以直接测定或采用被验证可以提供相当一致结果的其他方法测定。 .4.3预燃结束后即开始火火。整个喷射过程应使火火器阀门保持最大开启状态,并连续喷射。开始 从离开木垛1.8m的正前方处喷射,然后可缩短距离,朝木垛的上部、底部、前部、两个侧面喷射,但不能 向背部喷射;整个试验过程中,操作者和灭火器的任何部位不应触及模型

C.5.1试验模型木垛的火焰完全熄灭,且灭火器完全喷射后的10min内,残留木垛上无可见火焰或仅 出现高度小于50mm、持续时间不超过1min的不持续火焰,则评定为灭火成功。 C.5.2灭火试验中因木垛倒珊,则此次试验为无效,应重新进行。 C.5.3重复进行3次试验,连续两次灭火成功或失败,则第三次试验可免试

1试验模型木垛的火焰完全熄灭,且灭火器完全喷射后的10min内,残留木垛上无可见火焰或 高度小于50mm、持续时间不超过1min的不持续火焰,则评定为灭火成功。 2灭火试验中因木垛倒班,则此次试验为无效,应重新进行。 3重复进行3次试验,连续两次灭火成功或失败,则第三次试验可免试

D.1试验设备、仪器和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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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灭B、C类火性能试验方法

十粉火火剂火B、C类火性能的试验设备、仪器和材料如下: a)3kg专用干粉灭火装置:氮气充压,压力(1.30士0.05)MPa,整体装置应符合D.2的要求。 钢质油盘:直径(1884±20)mm,高(200±15)mm,盘壁厚度2.5mm。 秒表:分度值0.1S。 d 风速仪:精确度±0.3m/s。 e) 标定量杯:直径80mm,高100mm,24只(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干粉灭火剂的反弹)。 f 燃料:脂肪烃化合物,馏程范围:84℃~105℃,初终馏出温度差小于或等于10℃,芳香烃的体 积含量小于或等于1%,15℃时的密度为(700±20)kg/m。 注:符合要求的典型燃料是工业用正庚烷

JB/T 12664-2016 起重机定子调压调速控制装置D.23kg专用王粉灭火装置和校准

D.2.13kg专用干粉灭火装置

D.2.1.13kg专用干粉灭火装置的储粉罐筒体内径约350mm,容积(12.0士0.2)L;装置的喷嘴直径约 9.5mm。 ).2.1.2整体装置的示意图见图D.1。装置使用的管道内径大于等于15mm,管道总长度(a十6十c 小于或等于4m,90°弯头不超过两个,管线的内容积不大于1.20L。阀门应采用通径与管路相同的快 开型球阀,接头及变径过渡应光滑;喷嘴前的直管段长度(c)不小于管道内径的10倍。 D.2.1.3罐体的压力监测装置量程不小于2.5MPa.精度不低于0.4级

D.2.2.1将3kg专用干粉灭火装置的干粉罐体充人松密度为(0.87土0.02)g/mL的碳酸氢钠干粉灭火 剂(3.00士0.03)kg,以氮气充压至(1.30士0.05)MPa。安装装置使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调节装置的喷 嘴使其轴线与水平地面垂直且喷嘴下缘距离水平地面(2.30土0.03)m。 D.2.2.2干粉标定量具应布置在以喷嘴的中心轴线垂直投影的地面点为中心,半径为900mm的水平 面上,布点位置见图D.2所示。标定试验过程中应使干粉标定量具的接收口与水平地面齐平, D.2.2.3打开释放阀门,进行冷喷试验。启动秒表记录喷射时间。 D.2.2.4分别称量标定量具内的干粉灭火剂,计算分布密度。 D.2.2.53kg专用干粉灭火装置喷射时间应为(4.5士0.5)s,喷射剩余率小于等于5%。装置喷射于以 货射中心点,半径0.90m范围内的十粉火火剂总量应不低于装置喷出总量的90%;在保护半径为 0.6m的范围内,干粉灭火剂的最低面密度不低于平均面密度的70%

D.2.2.1将3kg专用干粉灭火装置的干粉罐体充人松密度为(0.87土0.02)g/mL的碳酸氢钠干粉灭火 剂(3.00士0.03)kg,以氮气充压至(1.30士0.05)MPa。安装装置使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调节装置的喷 嘴使其轴线与水平地面垂直且喷嘴下缘距离水平地面(2.30土0.03)m。 D.2.2.2干粉标定量具应布置在以喷嘴的中心轴线垂直投影的地面点为中心,半径为900mm的水平 面上,布点位置见图D.2所示。标定试验过程中应使干粉标定量具的接收口与水平地面齐平, D.2.2.3打开释放阀门,进行冷喷试验。启动秒表记录喷射时间。 D.2.2.4分别称量标定量具内的干粉灭火剂,计算分布密度。 ).2.2.53kg专用干粉灭火装置喷射时间应为(4.5土0.5)s,喷射剩余率小于等于5%。装置喷射于以 货射中心点,半径0.90m范围内的十粉火火剂总量应不低于装置喷出总量的90%;在保护半径为 0.6m的范围内,干粉灭火剂的最低面密度不低于平均面密度的70%

D.3.1试验环境温度为0℃~30℃,风速不

D.3.2将油盘置于水平地面下,使油盘 沿与地面在同一水平面上,喷嘴轴线与水平地面垂直且喷嘴 下缘距离水平地面(2.30土0.03)m。加34L水后倒人60L燃料FZ/T 99007-2014 储纬器,并使油盘中各点的燃料深度不小于 5mm,但液体深度不大于50mm。 D.3.3点火,同时启动秒表,预燃时间60s,启动灭火装置 D.3.4试验过程中应采取适当措施,以便在灭火不成功的情况下保证试验的安全可控

D.3.2将油盘置于水平地面下,使油 下缘距离水平地面(2.30土0.03)m。加34L水后倒人60L燃料,并使油盘中各点的燃料深度不小于 5mm,但液体深度不大于50mm。 D.3.3点火,同时启动秒表,预燃时间60s,启动灭火装置。 D.3.4试验过程中应采取适当措施,以便在灭火不成功的情况下保证试验的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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