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0248.7-2016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第7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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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0248.7-2016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第7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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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2基础工程施工

3.2.2.1本条适用于基础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3.2.2.2基础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6。

3.2.2.1本条适用于基础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QYSW 0001S-2015 沂水县盛旺食品厂 干煸辣肉丝表6基础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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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10248.7—2016表 6(续)序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要素执行情况相关资料号和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一2010(序号41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7.0.7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为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本规程表3.0.5(见表接头抗拉强度41A.4)中相应的等级的强度要求时,该验收批试验报告编号:评定应评为合格。如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应评为不合格。《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序号42~43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8.1.4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严禁拆除锚杆42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时,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检查记录编号:或支撑撑。8.1.5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43地面荷载限值检查记录编号: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3.2.2.3灌注桩基础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7。表7灌注桩基础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序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要素执行情况相关资料号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一20025.1.4灌注桩的桩位偏浇筑数量差必须符合表5.1.4(见试件数量表A.5)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成孔方法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径偏差偏差值:施工记录编号: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垂直度偏差偏差值: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的桩,桩位偏差偏差值: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15

Q/GDW10248.7—20163.3杆塔工程施工3.3.1杆塔工程施工准备3.3.1.1本条适用于杆塔工程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3.3.1.2杆塔工程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8。表8杆塔工程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序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要素执行情况相关资料号《±800kV及以下直流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5235一20107.1.1铁塔组立必须有完有完整的施工技术杆塔组立施工作业指导书编整的施工技术设计。设计号:3.3.2杆塔工程施工3.3.2.1本条适用于杆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3.3.2.2杆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9。表9杆塔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序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要素执行情况相关资料号《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一2014(序号1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7.2.1分解组立铁塔时,基分解组立铁塔时的基础设计强度:础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必须达混凝土抗压强度满到设计强度的70%。试块强度报告编号:足规范要求《土800kV及以下直流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5235一2010(序号2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7.1.2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方可组立铁塔:经中间验收合格中间验收报告编号:1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2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分解组立铁塔时的基础设计强度: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混凝土抗压强度满试块强度报告2的70%;足规范要求3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整体立塔时的混凝100%;当立塔操作采取有效基础设计强度: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土抗压强度满足规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试块强度报告许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范要求《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一2011(序号3~5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3.1.7在同一连接接头中,高强度螺栓连接不应与普通施工图纸编号:高强度螺栓连接符3螺栓连接混用。承压型高强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号:合规程要求度螺栓连接不应与焊接连接检查记录编号:并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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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架线工程施工准备

适用于架线工程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工程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10。

表10架线工程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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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架线工程施工

3.4.2.1本条适用于架线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3.4.2.2架线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11。

3.4.2.1本条适用于架线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表11架线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热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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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本条适用于接地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3.5.2接地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12

3.5.1本条适用于接地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表12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Q/GDW10248.7—2016表12(续)序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要素执行情况相关资料号铜包钢、铜包钢绞线、钢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级记镀铜、铅包铜等材料作接接地装置采用热镀锌录(线地1)编号:地装置时,其连接应符合钢材检查记录编号:本规范的规定。3.3.11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头电缆头接地线接地位的接地线应通过零序电置流互感器后接地:由电缆电缆接地检查记录编号:2头至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的一段电缆金属护层对地绝缘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3.7.10接地线与杆塔接地良好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级记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可靠,录(线地1)编号:3并应便于打开测量接地便于打开电阻。检查记录编号:3. 7. 111架空线路杆塔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级记的每一腿都应与接地体4每腿接地录(线地1)编号:引下线连接,通过多点接检查记录编号:地以保证可靠性3.9.1110kV及以上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单芯电缆的电缆终端金属护5符合规范要求电缆接地检查记录编号:层,应通过接地刀闸直接与变电站接地装置连接。3.9.4110kV以下三芯电缆的电缆终端金属护6符合规范要求电缆接地检查记录编号:层应直接与变电站接地装置连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一2006(序号7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4.2.9金属电缆支架全电缆支架全长均接地电缆接地检查记录编号: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良好3. 6竣工投产3.6.1本条适用于峻工投产前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3. 6.2竣工投产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13。20

Q/GDW10248.7—2016表13竣工投产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序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要素执行情况相关资料号《土800kV及以下直流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5235—2010经峻工验收判定合格峻工验收报告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线路相位准确调试试验报告编号:线路参数及高频特性10.2.2线路工程未经已测定峻工验收合格及试验判电压由零升至额定电定合格前不得投入运行。压,但无条件时可不做以额定电压对线路冲击合闸三次带负荷试运行24小时4电力电缆工程4.1电缆管沟4.1.1本条适用于电缆管沟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4.1.2电缆管沟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参照Q/GDW1248.3一2015。4. 2电缆安装4. 2.1电缆管配置及安装4.2.1.1本部分适用于电缆管配置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4.2.1.2电缆管配置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14。表14电缆管配置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序号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内容执行情况相关资料《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施工措施15.1.1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电缆敷设检查记录编号:钢导管内接线方式4.2.22电缆支架安装4.2.2.1本条适用于电缆支架安装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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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2电缆支架安装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15

表15电缆支(桥)架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4.2.3.1本条适用于电缆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4.2.3.2电缆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16。

4.2.3.1本条适用于电缆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表16电缆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4.2.4.1本条适用于电缆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4.2.4.2电缆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17。

4.2.4.1本条适用于电缆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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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7电缆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热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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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电缆防火与阻燃

4.2.5.1本条适用于电缆防火与阻燃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4.2.5.2电缆防火与阻燃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18。

4.2.5.1本条适用于电缆防火与阻燃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18电缆防火与阻燃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4. 2. 6交接试验

4.2.6.1本条适用于电力电缆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4.2.6.1本条适用于电力电缆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4.2.6.2电力电缆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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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9电力电缆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Q/GDW10248.7—2016附录A(规范性附录)基础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引用表A.1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见表A.1。表A.1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塔号设计强制作试验试验报序号抗压强度值(N/mm)代表塔号备注度等级日期日期告编号质检员:填表日期:A. 2整基基础尺寸施工允许偏差见表A.2,表A.2等同于Q/GDW1153一2012中表2表A.2整基基础尺寸施工允许偏差地脚螺栓式主角钢(钢管)插入式项目高塔基础直线转角直线转角整基基础中心与中心桩横线路方向3030303030间的位移(mm)顺线路方向3030基础根开及对角线尺寸(%)±2±10. 7基础顶面或主角钢操平印记间相对高差(mm)L55整基基础扭转(°)10105注1:转角塔基础的横线路是指内角平分线方向,顺线路方向是指转角平分线方向。注2:基础根开及对角线是指同组地脚螺栓中心之间或塔腿主角钢准线间的水平距离。注3:相对高差是指地脚螺栓基础抹面后的相对高差,或插入式基础的操平印记的相对高差。转角塔及终端塔有预偏时,基础顶面相对高差不受5mm限制。注4:高低腿基础顶面高差是指与设计标高之差。注5:高塔是指按大跨越设计,塔高在100m以上的铁塔,A. 3:基坑变形的监控值见表A.3,表A.3等同于GB50202一2002中表7.1.7。A.4接头的抗拉强度见表A.4,表A.4等同于JGJ107一2010中表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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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3基坑变形的监控值

表A.4接头的抗拉强度

表A.5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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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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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背景: 编制主要原则 30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30 主要工作过程 31 标准结构和内容 31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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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依据《关于下达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度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科 (2014)64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部分编制背景:原标准Q/GDW248一2008的发布执行,明确了输变电工程建设参建各单位强 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核查的主体责任,规范了各责任主体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核查记录,对 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国家标准的更新、替代,原标准中的部分内容 已失效或不适用于输变电工程建设,同时在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上出现了重复、繁琐的现象,需对 原标准进行修订。 本部分编制目的:为使输变电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更加全面、实用,确保 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 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修订本标准

本部分根据以下原则编制: a)贯彻“强制性条文GB/T 30966.1-2014 风力发电机组 风力发电场监控系统通信 第1部分:原则与模型,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 b)按照“全面、严格、简便、实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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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120一20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Q/GDW1153—2012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Q/GDW1248.3一2015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第3部分:变电(换流) 站建筑工程施工

DZ/T 0378-2021 煤层气资源评价规范Q/GDW1248—2015分为下列8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设计; 第3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施工; 第4部分:变电(换流)站电气工程设计; 第5部分:变电站(换流)电气工程施工; 第6部分:输电线路工程设计; 第7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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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 Q/GDW1248一2015中第1部分规定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的程序,明确了勘察设计、施工、监 以及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给出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和执行记录的典型表式;第2部分规定了 电站、换流站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记录;第3部分规定了变电站、换流站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记录;第4部分规定了变电站、换流站电气工程设计强制性条 执行计划、记录:第5部分规定了变电(换流)站电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计划、执行、检查及相 长记录;第6部分规定了输电线路工程勘察、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记录。Q/GDW1248一2015 为8个部分除第1部分外,主要以输变电工程建设建筑、电气、输电线路三大专业进行划分,每个 业又分为设计、施工2个部分,另外增加了第8部分施工安全管理内容。 本部分为Q/GDW1248一2015的第7部分。 本部分代替Q/GDW248.7—2008,与Q/GDW248.7—2008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架空输电线路土建施工部分引1用有强条内容的标准18个,共55条(均为新增部分):线路 安装部分引用有强条内容的标准5个,共24条(原Q/GDW248一2008版标准引用的有强条 内容的标准4个,共33条); 电力电缆工程为本部分新增内容。其中,电缆管沟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见本书第三部分: 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施工;电缆安装部分引用有强条内容的标准4个,共14条(均为 新增部分); 修改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及强制性条文汇总方式; 增加了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时,识别强制性条文执行条号的规定; 增加了电缆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和记录表。 本部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455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部分主题章分为3章,第2章规定了输电线路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的编制内容;第3章 4章分别收集了涉及架空输电线路工程和电力电缆线路工程施工应执行的强制性条文,阐述了计 、执行、记录的实施管理程序,保证输电线路施工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原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山西锦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山西省电建四公司、山西多源电力建筑有限公司工程、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标准主要起草人包括:田璐、高士法、丁瑞明郝志刚、宋述停、王已英刘晓忠、叶圣茂贺 文、张海涛、段剑飞、杨同伟、王涛、费志刚、高全治、王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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