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36-2002+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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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36-2002+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中Qy—中水原水量(m²/d); 最高日给水量折算成平均日给水量的折减系数, 股取0.67~~0.91; β一建筑物按给水量计算排水量的折减系数,一般取 0.8~~0.9; Q 一 建筑物最高日生活给水量,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规范》中的用水定额计算确定(m"/d); b一建筑物用水分项给水百分率。各类建筑物的分项

给水百分率应以实测资料为准,在无实测资料时, 可参照表 3. 1.4 选取。

GB/T 12703.8-2020 纺织品 静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8部分:水平机械摩擦法表3.1.4各类建筑物分项给水百分率(%)

3.1.5用作中水水源的水量宜为中水回用水量的110%~ 115% 。

3. 1.7传染病医院、结核病医院污水和放射性废水,不

表3.1.9各类建筑物各种排水污染浓度表(mg/L)

3.2建筑小区中水水源

3.2.1建筑小区中水水源的选择要依据水量平衡和技术经济比 较确定,并应优先选择水量充裕稳定、污染物浓度低、水质处理难 度小、安全且居民易接受的中水水源

连巩力区中尔远洋的源有 1 小区内建筑物杂排水; 2 小区或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 3 相对洁净的工业排水; 4小区内的雨水; 5小区生活污水。 注:当城市污水回用处理厂出水达到中水水质标准时,建筑小区可直接连接中水 管道使用,当城市污水回用处理厂出水未达到中水水质标准时,可作为中水原 水进一步处理,达到中水水质标准后方可使用。 2.3小区中水水源的水量应根据小区中水用量和可回收排水 #目水量的平衡计算确定。 2.4小区中水原水量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1小区建筑物分项排水原水量按公式3.1.4计算确定。

3.2.3小区中水水源的水量应根据小区中水用量和可回

1小区建筑物分项排水原水量按公式3.1.4计算确定。 2小区综合排水量,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规定计算 小区最高日给水量,再乘以最高日折算成平均日给水量的折减 系数和排水折减系数的方法计算确定,折减系数取值同本规范

料,当采用生活污水时,可按表3.1.9中综合水质指标取值;当采 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为原水时,可按二级处理实际出水水质或 相应标准执行。其他种类的原水水质则需实测

料,当采用生活污水时,可按表3.1.9中综合水质指标取值;当采 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为原水时,可按二级处理实际出水水质或 相应标准执行。其他种类的原水水质则需实测。

4.1.1中水工程设计应合理确定中水用户,充分提高中水 中水利用率。

杂用水类,城市杂用水包括绿化用水、冲厕、街道清扫、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消防等。污水再生利用按用途分类,包括农林救渔用 水、城市杂用水、工业用水、景观环境用水、补充水源水等。

4.2.2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

4.2.4中水用于采暖系统补水等其他用途时,其水质应达

4.2.5当中水同时满足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按最高水质标准确

5.1.1中水系统包括原水系统、处理系统和供水系统三个部分, 中水工程设计应按系统工程考虑。 5.1.2建筑物中水宜采用原水污、废分流,中水专供的完全分流 系统。 5.1.3 建筑小区中水可采用以下系统型式: 全部完全分流系统; 部分完全分流系统: 3 半完全分流系统; 4 无分流管系的简化系统。 5.1.4 中水系统型式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原水和中 水用量的平衡和稳定、系统的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考确 定。

5.2.1原水管道系统宜按重力流设计,靠重力流不能直接接入的 排水可采取局部提升等措施接人。 5.2.2原水系统应计算原水收集率,收集率不应低于回收排水项 月给水量的75%。原水收集率按下式计算:

2Q× 100% ZQ

中 原水收集率; ZQp 中水系统回收排水项目的回收水量之和(m3/d) ZQ 中水系统回收排水项目的给水量之和(m /d)。

并应有防止不符合水质要求的排水接入的措施。并盖应做“中水” 标志。

5.2.7当采用雨水作为中水水源或水源补充时,应有可靠的调储 容量和溢流排放设施。

5.3.1中水系统设计应进行水量平衡计算,宜绘制水量平衡图。

5.3.1中水系统设计应进行水量平衡计算,宜绘制水量平衡图。 5.3.2在中水系统中应设调节池(箱)。调节池(箱)的调节容积 立按中水原水量及处理量的逐时变化曲线求算。在缺之上述资料 时,其调节容积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1连续运行时,调节池(箱)的调节容积可按目处理水量的 35%~50%计算。 2间歇运行时,调节池(箱)的调节容积可按处理工艺运行周 期计算。

5.33处理设施后应设中水贮存池(箱)。中水贮存池(箱)的调

1连续运行时,中水存池(箱)的调节容积可按中水系统日 用水量的25%35%计算。 2间歇运行时,中水贮存池(箱)的调节容积可按处理设备运 行周期计算。 3当中水供水系统设置供水箱采用水泵一水箱联合供水时,

其供水箱的调节容积不得小于中水系统最大小时用水量的50%。

的调节容积不得小于中水系统最大小时用水量的50%。 中水存池或中水供水箱上应设自来水补水管,其管径按 时供水量计算确定。 自来水补水管上应安装水表,

.5自来水补水管上应安装

.1中水供水系统必须独立

5. 4 中水供水系统

5.4.2中水系统供水量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的用水 定额及本规范表3.1.4中规定的百分率计算确定。 5.4.3中水供水系统的设计秒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供水方式及 水泵的选择等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给水部分执行。 5.4.4中水供水管道宜采用塑料给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管或其 地给水營材,不得采用非镀锌钢營。 5.4.5中水贮存池(箱)宜采用耐腐蚀、易清垢的材料制作。钢板 池(箱)内、外壁及其附配件均应采取防腐蚀处理。 5.4.6中水供水系统上,应根据使用要求安装计量装置。 5.4.7中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当装有取水接口时,必须

采取严格的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

采取严格的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

6.1.1中水处理工艺流程应根据中水原水的水质、水量和中水的 水质、水量及使用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小 水质、水量及使用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6.1.2当以优质杂排水或杂排水作为中水原水时,可采用以物化处 理为主的工艺流程,或采用生物处理和物化处理相结合的工艺流程。 1物化处理工艺流程(适用于优质杂排水):

理为主的工艺流程,或采用生物处理和物化处理相结合的工艺流程 1物化处理工艺流程(适用于优质杂排水):

消海剂 预处理 膜分离 消毒 中水 标 调节池

6.1.3当以含有粪便污水的排水作为中水原水时,宜采用二段生 物处理与物化处理相结合的处理工艺流程。 1生物处理和深度处理相结合的工艺流程:

混凝剂 消毒剂 中水 调节池 生物处理 沉淀 过滤 消毒

调节池 生物处理 沉淀 过滤

2生物处理和土地处理: 消毒剂 原水 格栅 厌氧调节池 土地处理 消毒 *中水 3 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流程: 消毒剂 原水 格栅 调节池 预处理 曦气生物滤池 消毒 *中水 4 膜生物反应器处理工艺流程: 消毒剂 原水 调节池 预处理 膜生物反应器 中水 消毒

2生物处理和士地处理:

利用污水处理站二级处理出水作为中水水源时,宜选用物 或与生化处理结合的深度处理工艺流程。 物化法深度处理工艺流程:

物化法深度处理工艺流程

混凝剂 消毒剂 二级处理出水 调节池 混凝沉淀或气浮 过滤 消毒 →中水 物化与生化结合的深度处理流程: 消毒剂 混凝剂 二级处理出水、 调节池 生物活性炭 消毒 中水 微絮凝过滤 微孔过滤处理工艺流程: 消毒剂 二级处理出水 调节池 微孔过滤 消毒 中水

采用膜处理工艺时,应有保障其可靠进水水质的预处理工 于膜的清洗、更换的技术措施

艺和易于膜的清洗、更换的技术措施

6.1.6在确保中水水质的前提下,可采用耗能低、效率高 验或实践检验的新工艺流程

验或实践检验的新工艺流程。 6.1.7中水用于采暖系统补充水等用途,采用一般处理工艺不能 达到相应水质标推要求时,应增深度处理设施。 6.1.8中水处理产生的流淀污泥、活性污泥和化学污泥,当污泥 量较小时,可排至化粪池处理,当污泥量较大时,可采用机械脱水 装置或其他方法进行妥善处理,

6.1.8中水处理产生的流凝污泥、活性污泥和化学污泥,当污泥 量较小时,可排至化粪池处理,当污泥量较大时,可采用机械脱水 装置或其他方法进行妥善处理,

6. 2. 1 中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按下式计算:

中α—一设施处理能力(m/h); Qpy一一经过水量平衡计算后的中水原水量(m"/d); 中水设施每日设计运行时间(h)。 t

系统中设置化粪池,化粪池容积按污永在池内停留时间 12h计算。

2.3中水处理系统应设置格栅,格栅宜采用机械格栅。格

1设置一道格栅时,格栅条空宽度小于10mm;设置粗细 两道格栅时,粗格栅条空隙宽度为10~20mm,细格栅条空隙宽度 为2.5mm。 2设在格栅井内时,其倾角不小于60°。格栅井应设置工作 台,其位置应高出格栅前设计最高水位0.5m,其宽度不宜小于 0.7m,格栅井应设置活动盖板

6.2.4以洗浴(涤)排水为原水的中水系统,污水泵吸水管上应

1过滤筒(网)的有效过水面积应大于连接管截面积

2过滤简(网)的孔径宜采用 3mm。 3具有反洗功能和便于清污的快开结构,过滤筒(网) 耐璃蚀材料制造。

.2.5调节池可按下列规定

1调节池内宜设置预曝气管,曦气量不宜小于0.6m²/m²·H 2调节池底部应设有集水坑和泄水管,池底应有不小于0 度,坡向集水坑,池壁应设置爬梯和溢水管。当采用地 顶部应设置人孔和直通地面的排气管。

6.2.8斜板(管)沉淀池宜采用矩形,沉淀池表面水力负荷宜采用

6.2.12建筑中水生物处理宜采用接触氧化池或曝气生物滤池, 供氧方式宜采用低噪声的鼓风机加布气装置、潜水曝气机或其他 曝气设备。

6.2.13接触氧化池处理洗浴废水时,水力停留时间不应小于 2h;处理生活污水时,应根据原水水质情况和出水水质要求确定 水力停留时间,但不宜小于3h,

6.2.14接触氧化池宜采用易挂膜、耐用、比表面积较大、维护方

便的固定填料或悬浮填料。当采用固定填料时,安装高度不小于 2m;当采用悬浮填料时,装填体积不应小于池容积的25%。 6.2.15接触氧化池曦气量可按BODs的去除负荷计算,宜为 40~80m*/kgBODs. 6.2.16中水过滤处理宜采用滤池或过滤器。采用新型滤器、滤 料和新工艺时,可按实验资料设计。 6.2.17选用中水处理一体化装置或组合装置时,应具有可靠的 设备处理效果参数和组合设备中主要处理环节处理效果参数,其 出水水质应符合使用用途要求的水质标雅。

6.2.18中水处理必须设有消毒设施

1消毒剂宜采用次氟酸钠、二氧化氯、二氟异裁尿酸钠或其 他消毒剂。当处理站规模较大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时,可采用 液氯作为消毒剂,但必须使用加氯机。 2投加消毒剂宜采用自动定比投加,与被消毒水充分混合接触。 3采用氟化消毒时,加氯量宜为有效氯5~8mg/L消毒接 触时间应大于30min。当中水水源为生活污水时,应适当增加加 氯量。

.2.20污泥处理的设计,可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中的有

6.2.21当采用其他处理方法,如混凝气浮法、活性污

处理法、生物转盘法等处理的设计时,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 规定执行。

生、中水用水的位置、环境卫生和管理维护要求等因素确定。以 生活污水为原水的地面处理站与公共建筑和住宅的距离不宜小 于15m,建筑物内的中水处理站宜设在建筑物的最底层,建筑群 (组团)的中水处理站宜设在其中心建筑的地下室或裙房内:小 区中水处理站按规划要求独立设置,处理构筑物宜为地下式或 封闭式。 7.0.2处理站的大小可按处理流程确定。对于建筑小区中水处 理站,加药贮药间和消毒剂制备贮存间,宜与其他房间隔开,并有 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对于建筑物内的中水处理站,宜设置药剂储存 间。中水处理站应设有值班、化验等房间。 7.0.3处理构筑物及处理设备应布置合理、紧凑,满足构筑物的 施工、设备安装、运行调试、管道敷设及维护管理的要求,并应留有 发展及设备更换的余地,还应考虑最大设备的进出要求。 7.0.4处理站地面应设集水坑,当不能重力排出时,应设潜污泵 排水。 7.0.5处理设备的选型应确保其功能效果、质最要求

7.0.5 处理设备的选型应确保其功能、效果、质量要求。 7.0.6处理站设计应满足主要处理环节运行观察、水量计量、水 质取样化验监(检)测和进行中水处理成本核算的条件。 7.0.7处理站应设有适应处理工艺要求的采暖、通风、换气、照 明、给水、排水设施。 7.0.8处理站的设计中,对采用药剂可能产生的危害应采取有效 的防护措施。

7.0.9对中水处理中产生的臭气应采取有效的除

7.0.10对处理站中机电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应采取有效的 降噪和减振措施,处理站产生的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标准《城市区 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要求。

8安全防护和监(检)测控制

8.1.5中水贮存池(箱)设置的溢流管、泄水管,均应采用间接排

8.1.6中水管道应采取下列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1中水管道外壁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色和标志: 2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中 水”标志; 3公共场所及绿化的中水取水口应设带锁装置; 4工程验收时应遂段进行检查,防止误接。

8. 2监(检)测控制

8.2.1中水处理站的处理系统和供水系统应采用自动控制装置: 并应同时设置手动控制。

8.2.1中水处理站的处理系统和供水系统应采用自动控制装置

8.2.2中水处理系统应对使用对象要求的主要水质指标

测,对常用控制指标(水量、主要水位、PH值、浊度、余氯等)实现 现场监测,有条件的可实现在线监测

报警水位控制的自动补给。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司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 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可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 行时,写法为“可按·的规定执行”

1.0.1本条说明制本规范的原则、自的和意义。国发L2000 36号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指出: 必须坚持升源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 用的原侧,做好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城市经 济社会的司持续发展。随着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 用水量和排水量不断增长,造成水资源日益不足,水质日趋污 楽,环境恶化。据统计,全国668个城市中,400个城市常年供 水不足,其中有110个城市严重缺水,日缺水量达1600万m3 年缺水量60亿m3,由于缺水每年影响工业产值2000多亿元 北方13个省(区、市)有318个县级以上的城市缺水,许多城市 被迫限时限量供水。城市缺水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 步。另一方面,我国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从1990年的179亿 m3增到1999年的351亿m3,其中生活污水80%未经处理直接 放水体,蓝测表明,有63.8%的城市河段受到中度或严重污 染。据调查,全国118座大城市的浅层地下水有97.5%的城市 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国42个城市的44条河流,已有93%受 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32.6%受到严重污染。我国七大水系 的断面监测结果表明,63.1%的河段水质为IV类、V类或劣V 类,有的被迫退出饮用水水源。缺永和水污染的加剧使生态环 境恶化,因此,实现污废水、雨水资源化,经处理后回用,即可节 省水资源,文便污水无害化,是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搞好环境 建设、缓解水资源不足的重要途径。从我国设有中水系统的旅 馆、住区等民用建筑统计,利用中水冲洗厕所便器等杂用,可节 水30%~40%,并缓解了城市下水道的超负荷运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采取综合防治,提高水的重复利用 率,在我国缺水地区开展中水工程设计,势在必行。为推动和指导 建筑中水工程设计,通过本规范的实施,统一设计中带有普遍性的 技术问题,使中水工程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技术先进。

率,在我国缺水地区开展中水工程设计,势在必行。为推动和指导 建筑中水工程设计,通过本规范的实施,统一设计中带有普遍性的 技术问题,使中水工程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技术先进。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建筑中水是指民用建筑 或建筑小区使用后的各种排水(生活污水、盟洗排水等),经适当处 理后回用于建筑和建筑小区作为杂用的供水系统。因此,工业建 筑的生产废水和工艺排水的回用不属此范围,但工业建筑内的生 活污水的回用亦属建筑中水,如纺织厂内所设的公共盟洗间、淋浴 间排出的轻度污染的优质杂排水,可作为中水水源,处理后可作为 则所冲洗用水和其他用,其有关技术规定可按本规范执行。 各类民用建筑是指不同使用性质的建筑,如旅馆、公寓、科研 楼、办公楼、住宅、教学楼等,尤其是大中型的旅馆、宾馆、公寓等公 共建筑,具有优质杂排水水量大,需要杂用水水量亦大,水量易平 衡,处理工艺简易,投资少等特点最适合建设中水工程;建筑小区 是指新(改、扩)建的校园、机关办公区、商住区、居住小区等,用水 量较大,环境用水量也大,易于形成规模效益,易于设计不同型式 中水系统,实现污水、废水资源化和小区生态环境的建设。 1.0.3把“充分利用各种污水、废水资源”作为建设中水设施的基 本原卿要求提出。因为我国是一个水资源贫乏的国家,又是一个 水污染严重的国家,不论南方北方,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缺水和 污染的问题都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要解决就得从源头抓 起,建筑物和建筑小区是生活用水的终端用户,又是点污染、面污 染的源头,比起工、农业用水大户,小而分散,但总量很大。节水和 治污也必须从端头抓起。凡不符合有关国家排放标推要求的污 水,废水,特别是在那些还没有完整下水道和污水处理厂的城镇和 地区是决不能充许乱排滥放,必须对不符合环境排放标准的排水 进行处理,这是环保和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再生利用是污水资源 化和共水的强求长期平 香抗井水城法伯筛差

用水量的增长,污水的排放量仍在不断增加,而污水处理率、重复 使用率却一直上不去,缺水的情况也在不断加剧,如果把造成点污 染、面污染的污水作为一种资源,进行处理利用,即治了污文节省 了水资源,变害为利,岂不是一举两得。因此在建设一项工程时! 首先要考虑的应是各种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污废水既然是一种资 源,就应该考它的处理和利用。污水处理不仅是污染防治的必 须,也是污水资源化和污废水处理效益的体现。因此,对建筑和建 筑小区的所有污废水资源提出应充分利用的要求作为中水设施建 没的基本原则要求,是基于节水和治污两条基本原则的综合认识 提出的,是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当然,贯彻这一 要求还要根据当地的水资源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其具体实施 方案。

1.0.4对规划设计提出要求。在建筑和建筑小区建设时,各种污

1.0.4对规划设计提出要寸

发水、丽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配套中水设施的建设与建筑和建筑 小区的水景观和生态环境建设紧密相关,是总体规划设计的重要 内容,应号起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和规划建筑师的足够重视和相关 专业的紧密配合。只有在总体规划设计的指导下,才能使这些设 施建设合理可行、成功有效,才能把环境建设好,使效益(节水、环 境、经济)得以充分的发挥。比如在缺水地区的雨水利用如何与区 内的水体景观、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污水的再生利用如何 与绿色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一些典型试点小区如“亚太村”的成 功经验已经表明了这一点。 1.0.5强制性条文。首先,提出设施建设的基本条件“缺水城币 和缺水地区·配套建设中水设施”。那么缺水不缺水怎么划定 呢?娜些城市和地区缺水?哪些城市和地区不缺水?按联合国有 关机构的标准,人均水资源量3000m以下为轻度缺水,人均 2000m3以下为中度缺水,1750m3为用水紧张警戒线,人均

1.0.5强制性条文。首先,提出设施建设的基本条件“缺水城市 和缺水地区··配套建设中水设施”。那么缺水不缺水怎么划 呢?娜些城市和地区缺水?哪些城市和地区不缺水?按联合国有 关机构的标准,人均水资源量3000m3以下为轻度缺水,人均 2000m3以下为中度缺水,1750m3为用水紧张警戒线,人均 1000m²以下为严重缺水,人均500m²以下为极度缺水。据水利 部门统计,我国目前人均水资源量为2202m3,是世界平均量的

1/4,是世界13个缺水国家之一,北方地区的人均水资源量,是世 界平均量的1/30,是极度缺水的地区。我国的缺水还不只是水资 源匮乏,有三种类型:一是资源性缺水如“三北”地区,河北省人均 水资源为330m3,北京不足300m,二是生态缺水地区,西北地区 尤为突出;三是水质型缺水地区,如江苏、上海等地。城市缺水严 重,668座城市有2/3面临缺水,所以缺水是我国共面临的问 题。当然各地的严重情况不同,有关部门按具体情况掌握,不宜作 出统一划定。 其次,提出“适合建设中水设施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当地有关 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适合建设中水设施的工程项目,就是指 具有水量较大、水量集中、就地处理利用的技术经济效益较好的工 程。为便于理解和施行,结合开展中水设施建设较早城市的经验 及其相关规定、办法、科研成果,提出适宜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的工 程举例仅供参考。见表1。

表 1 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工程举例

这里强调了“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我国尽管是缺水国家, 但还有地区性、季节性和缺水类型(资源、水质、工程)的不同,应结 合具体情况和当地有关规定施行,北方地区(华北、东北、西北)比 南方地区面临严重的资源性缺水和生态型缺水,污废水的再生利 用应以节水型和环境建设利用为重点;南方地区一些城市的缺水,

多为水质污染型缺水,污废水的再生利用,应以治污型的再利用为 重点;其他类型的缺水如功能型、设施型则应以增强水资源综合利 用的功能和设施建设为重点,总之要结合各地区的不同特点和当 地的有关规定施行。这就为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使中水工程 建设既能吸取别人的经验,文能结合自已的实际情况留下了余 地。 第三,提出了“中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使用”的“三同时”要求。这是国家有关环境工程建设的成功 经验。 1.0.6本条提出中水工程设计的基本依据和要求,是中水工程设 计中的关键问题。确定中水处理工艺和处理规模的基本依据是, 中水水源的水质、水量和中水回用目标决定的水质、水量要求。通 过水量平衡计算确定处理规模(m/d)和处理水量(m/h),通过不 司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比选,合理确定中水水源、系统型式,选择 中水处理工艺是中水工程设计的基本要求。主要步骤是:①掌握 建筑物原排水水质、水量和中水水质、水量情况,一般可通过实际 水质、水量检测、调查资料的分析和计算确定,也可参照可靠的类 以工程资料确定,中水的水质水量要求,则按使用目标、用途确定 ②合理选择中水水源,首先应考虑采用优质杂排水为中水水源,必 要时才考部分或全部回收厨房排水,甚至厕所排水,对原排水应 尽量回收,提高水的重复使用率,避免原水的溢流,扩大中水使用 范围,最大限度地节省水资源,提高效益。③进行水量平衡计算, 尽力做到处理后的中水水量与杂用水需用量的平衡。④对不同方 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选,合理确定系统型式,即按照技术经济 合理、效益好的要求进行系统型式优化。5合理确定处理工艺和 规模,严格按水质、水量情况选择处理工艺,力求简单有效,避免照 般照套。6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程图纸设计。 1.0.7本条提出了中水工程的设计单位、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的 要求

中水工程的设计应由主体工程设计单位负责,明确设计责任。 设计阶段与主体工程设计阶段相一致。就是说主体工程是方 案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中水工程也应按三 个阶段做相应的工作;如果主体工程是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 阶段,那就将方案的设计工作做得深入一些,按两个阶段设计。设 计深度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 设计阶段的技术内容和设计深度要求。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是对中水工程设计的技术要求,那么为 什么还要对设计工作和设计的深度提出要求呢?因为,以前的经 验教训,一是有的建筑设计单位对这一项设计工作内容不重视,不 设计,甩出去;二是即使设计了也不到位,不合理,大大降低了中水 设施建设的经济技术合理性和成功率。有的因水量计算、水量平 衡不好,工艺选择不合理,各系统相互配置不当,致使整套设施不 能运行,给工程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设计则是主要原因之一。那 种认为此项内容不包括在建筑或建筑小区的设计内容之内,不该 设计的认识是错误的,中水设施既然是建筑或建筑小区的配套设 施,就应由承担主体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统一规划、设计,这是责 无旁贷的。当然,符合建设部令第65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 管理规定》要求,经委托方同意的分委托的再委托也是可以的,但 承担工程设计的主委托方仍应对工程的完整性、整体功能和设计 质量负责。 1.0.8本条对中水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质量提出了要求。各 设计阶段的设计质量应符合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质量特 性和质量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按此要求分阶段进行评审,做出 “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应符合的质量特性有:①功能性;②安全 性;③经济性;④可信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与维修保障性); ①可实施性;③适应性;时间性。各种质量特性结合到中水工程 上的要求则是十分具体的,这里不一一叙述,详见该“细则”。总 之,中水工程的方案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应在可行性、技术经济

合理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较、优化,确定经济技术合理的 系统型式和处理工艺,使其达到技术先进、可靠,节水效益、环境效 益明显,经济效益好。节水效益和环境效益,就是看节约用水和环 境建设的效果怎样;经济效益好的真体体现就是基本达到包括设 备折旧在内的中水成本价低于当地的自来水价。施工图设计,应 满足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的要求,确保整个中水设施的试运 行、正常运行和达标验收。 1.0.9凡与主体工程一起建造的土建构筑物如水池、处理构筑物 等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与主体工程一致,因为这些构筑物不会也 不可能因某种原因而被拆除或更换,但中水土建构筑物应采用独 立结构形式,不宜利用主体建筑结构作为构筑物的壁、底、顶板;凡 安装在主体工程内的设备,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应与主体工程设 计标准相适应,应考虑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1.0.10提出安全性要求。中水作为建筑配套设施进人建筑或建 筑小区内,安全性保障十分重要:①设施维修、使用的安全,特别是 埋地式或地下式设施的使用和维修;②用水安全,因中水是非饮用 水,必须严格限制其使用范围,根据不同的水质标准要求,用手于不 同的使用目标,必须保障使用安全,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 禁中水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管道任何方式的连接,避免发生误接、误 用。 1011本规范涉及内 外绘排水和水处理的内容,本规范内凡

1.0.11本规范涉及室内、外给排水和水处理的内容,本规范内儿

未述及的有关技术规定、计算方法、技术措施及处理设备或构筑物 的设计参数等,还应按有关的国家规范执行。关系较密切的规范 如《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 计规范》《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等

3.1.1建筑物的排水,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水源,如空调循环 冷却水系统排污水、游泳池排污水、采暖系统排水等,均可作为建 筑中水的水源。

3.1.1建筑物的排水,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水源,如空调循环

3.1.2选用中水水源是中水工程设计中的一个首要问匙

3.1.3为了简化中水处理流程,节约工程造价,降低运转费用,建

3.1.4中水源水量的计算,是中水工程设计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α(最高目给水量折算成平均日给水量的折减系数)《建筑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规定的用水定额是指最高日用水,在中水工 程设计中如按此直接选用,则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偏大,不仅会造 成占地面积大、运行成本高,对于常见的生化处理工艺,有时还会 降低处理效果。在中水工程设计中,原水量的计算宜按照平均日 水量计算。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中的规定,不同给水分区的 城市综合用水日变化系数取值范围为1.1~1.5,因此,最高日给 水量折算成平均日给水量的折减系数取其倒数而求得,即0.67~ 0.91,可按给水一、二、三分区和特大、大、中小城市的规模取值。 β(建筑物按给水量计算排水量的折减系数):建筑物的给水 量与排水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给水量可以由规范、文献资 料或实测取得,但排水量的资料取得则较为困难,目前一般按给水

量的80%~~90%折算,按用水项目自耗水量多少取值。 b(建筑物分项给水百分率)表3.1.4是以国内实测资料并 参考国外资料编制而成。 根据对北京某单位三户家庭连续6个月的用水调查,统计出 住宅的人均日用水量为150~~190L/d·人左右,其中冲厕,厨房、 沐浴(包括浴盆和淋浴)、洗衣等分项用水则是依据对日常用水过 程中的实际测算和对耗水设备(如洗衣机等的)的资料调查而获得 的,再根据上述数据计算出分项给水百分率。宾馆、饭店、办公楼、 教学楼、公共浴室及营业餐厅的用水量及分项给水百分率是参考 国内外资料综合得出的。综合结果详见表2,其中宾馆、饭店包括 招待所、度假村等。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用水标准差异较大,考惠到这一因 素,并使规范能够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接轨,便于设计人员 方便使用,因此,在表3.1.4中仅保留了分项给水百分率。为表明 百分率之由来,将各类建筑物生活用水量及百分率表列出供参考 (见表2)。

各类建筑物生活用水量及百分

3.1.5为了保证中水处理设备安全稳定运转,并考虑处理过程中 的自耗水因素,设计中水水源应有10%~15%的安全系数。 3.1.6强制性条文。综合医院的污水含有较多病菌YY/T 1740.1-2021 医用质谱仪 第1部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作为中水水 源时,应将安全因素放在首位,故要求其应先进行消毒处理,并对 其出水应用作出严格限定,由其而产出的中水不得与人体直接接 触,如作为不与人直接接触的绿化用水等。种厕、洗车等用途有可 能与人体直接接触,不应作为其出水用途。 3.1.7强制性条文。传染病和结核病医院的污水中含有多种传 染病菌、病毒,虽然医院中有消毒设备,但不可能保证任何时候的 绝对安全性,稍有疏忽便会造成严重危害,而放射性废水对人体造 成伤害的危险程度更大。考虑到安全因素,因此规定这几种污水 和废水不得作为中水水源,并作为强制性条文。 3.1.8雨水是很好的水资源,但其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将雨水作 为中水水源在收集储存等方面有一定的难度,我国还缺少这方面

.I. 尔小发用文 王学做 任门 的自耗水因素,设计中水水源应有10%~15%的安全系数。 3.1.6强制性条文。综合医院的污水含有较多病菌,作为中水水 源时,应将安全因素放在首位,故要求其应先进行消毒处理,并对 其出水应用作出严格限定,由其而产出的中水不得与人体直接接 触,如作为不与人直接接触的绿化用水等。种厕、洗车等用途有可 能与人体直接接触,不应作为其出水用途。

.7强制性条文。传染病和结核病医院的污水中含有多 病菌、病毒,虽然医院中有消毒设备,但不可能保证任何时 对安全性,稍有疏忽便会造成严重危害,而放射性废水对人 历害的危险程度更大。考虑到安全因素,因此规定这儿种 废水不得作为中水水源,并作为强制性条文。

为中水水源在收集储存等方面有一定的炸度,我国还缺少这方面 成熟的经验,条文中提出雨水的可利用性,设计中应注意到雨水量 的冲击负荷问题,解决好雨水的分流和溢流问题,不断积累这方面 的经验。另外,设计中应掌握一个原则,就是室外的雨水或污水宜 在室外利用,不宜再人室内,本条规定仅将建筑屋面雨水作为建 筑物中水水源或水源补充,主要是考惠这个问题。 3.1.9生活污水的分项水质相差很大,且国内资料较少,表3.1.9 是依据国外有关资料编制而成。在不同的地区,人们的生活习惯 不同,污水中的污染物成分也不尽相同,相差较天,但人均排出的 污染浓度比较稳定。建筑物排水的污染浓度与用水量有关,用水 量越大,其污染浓度越低,反之则越高。选用表3.1.9中的数值时

是依据国外有关资料编制而成。在不同的地区,人们的生活寸惯 不间,污水中的污染物成分也不尽相同GB/T 31370.1-2015 平板显示器(FPD)彩色滤光片测试方法 第1部分:颜色和透光率,相差较天,但人均排出的 污染浓度比较稳定。建筑物排水的污染浓度与用水量有关,用水 量越大,其污染浓度越低,反之则越高。选用表3.1.9中的数值时 应注意按此卿取值。综合污水水质按表内最后一行综合值取 用,

3.2.1小区中水水源的合理选用,对处理工艺、处理

小区中水水源的合理选用,对处理工艺、处理成本及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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