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98-2019 光传送网(OTN)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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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98-2019 光传送网(OTN)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

3.1.1OTN网络可分为传送层、管理层和控制层三个平面。当 OTN网络配置控制层时,应通过控制层提供网络的智能特性,根 据业务服务等级,实现基于控制层的自动恢复和保护。当OTN 网络不配置控制层时,可根据业务需要在传送层提供保护。 3.1.2OTN传送层网络从垂直方向应分为光通路(OCh)层网 络、光复用段(OMS)层网络和光传输段(OTS)层网络三层,相邻 层之间应为客户/服务者关系(图3.1.2)

图3.1.2OTN网络分层

3.1.3(TN传送网络从水平方向可分为不同的管理域,其中单 个管理域可由单个设备商OTN设备组成,也可由运营商的某个 网络或子网组成(图3.1.3)。不同域之间物理连接应采用域间接 口(IrDI),域内的物理连接应采用域内接口(IaDI)。 3.1.4OTN技术可应用于长途网和本地网,可采用链型、环型和 网状型等多种拓扑组网结构(图3.1.4)

NY/T 2789-2015 薯类贮藏技术规范图 3.1.3(TN网络分域

图 3.1.4OTN组网结构

3.2系统速率与复用结构

3.3.1OTN 中光网元(ONE)通用参考点的定义(图 3

1OTN中光网元(ONE)通用参考点的定义(图3.3.1)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光传送网(OTN)物理层接口》YD/T1634中的 有关规定。

步接口(可选)和用户使用者接口(可选)。

3.3.4网管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OTN网管系统北向应提供与上层网管系统之间的接口功 能,通过该接口与上层网管系统相连。网管系统北向接口应符合 CORBA或CMISE的规范。 2TN网管系统南向应提供与被管理网元之间的接口功 能,通过该接口网管系统可对网元实施管理。

3.3.5外同步接口可选择2048kHz和2048kbit/s。宜选用2

接口和顿结构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基于2048kbit/s系列的数 网抖动和漂移技术要求》YD/T 1420中的有关规定。

接口和顿结构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基于2048kbit/s

3.4.1OTS、OMS和OCh等光层开销、OS的逻辑组成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光传送网(OTN)网络总体技术要求》YD/T 1990一2009第6章的有关规定(图3.49)。光层开销映射和复用 到OTM开销信号(OOS)后应通过OSC来传送

图3.4.1OTSn、OMSn和OCh开销作为O0S中的逻辑单元

3.4.2OTUk顿结构、OTUk、ODUk和OPUk的开销、各个开 销字节的详细内容和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传送网(OTN) 网络总体技术要求》YD/T1990中的有关规定。

(FDI)、开放连接指示(OCI)、锁定(LOCK)、净荷丢失指示(PM

等信号,各个信号的详细内容和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传送 网(OTN)网络总体技术要求》YD/T1990中的有关规定。 3.4.4OTN网络中DUk开销的串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 传送网(OTN)接口》YD/T1462中对TCM的有关规定。

3.5OTN设备基本要求

3.5.1OTN设备基本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传 (OTN)网络总体技术要求》YD/T1990中的有关规定。 3.5.2OTN设备应具备接口适配功能、线路接风处理工 ODUk调度功能、OCh调度功能、光复用段和传输段处理功 OTN开销处理功能。

ODUk映射到OTUk功能。

3.5.5ODUk调度功能应符合

1一个或多个级别的ODUk(k=0,1,2,2e,3,4)交叉连接, 可根据网络层次要求选择单个或多个调度颗粒; 2交叉连接调度单元应提供硬件余保护能力,ODUk主 备交叉倒换时间应小于50ms; 3可通过系统交叉配置支持线路保护和业务广播的功能。 3.5.6OCh调度功能应支持以下功能: 1光通道波长信号的分插复用功能; 2光通道波长信号环内调度能力,支持0ch通道上下和穿 通(Dropandcontinue); 3光通道波长信号跨环调度能力;

可根据网络层次要求选择单个或多个调度颗粒;

1光通道波长信号的分插复用功能; 2光通道波长信号环内调度能力,支持0ch通道上下和穿 通(Dropandcontinue); 3光通道波长信号跨环调度能力; 4 通过系统交叉连接配置,支持波长业务的组播和广播功能

3.5.7OTN设备中承载OMS、OTS层的合波分波器、光放大 器、色散补偿模块等器件的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波分复用 系统(WDM)技术要求一一160×10Gb/s、80×10Gb/s部分》YD T1274中的有关规定。 3.5.8OTN设备应具有OPU/ODU/OTU层的开销处理监测 功能,支持OTUSM段层、ODUPM通道层监测管理功能。OTN 应提供6级TCM连接监视功能。OTN的OAM功能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光传送网(OTN)接口》YD/T1462中的有关规定。

4.1.4网络统计分析应对各节点配置信息进行分析,分析节

4.2.10TN网络的规模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线路侧单波速率应采用10Gb/s及以上速率; 2长途传输网的波道容量宜采用80波及以上,本地(城域 网宜采用80波或40波; 3系统上各个节点交叉容量的选取应结合其应用场景、业务 需求预测以及网络余的需要进行选择和配置; 4OTN系统应用在长途传输网时,电交叉连接设备应支持 ODU0/1/2/2e/3/4的交叉连接;应用在本地(城域)网时,电交叉 连接设备应支持ODU0/1/2/2e/3的交叉连接,在有业务需求的

情况下,也应支持ODU4的交叉连接。

4.2.2 OTN网络的光纤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OTN传输系统可选用G.652光纤或G.655光纤; 2OTN传输系统中,同一光放段内宜使用同类型的光纤,同 一个光复用段内宜使用同类型的光纤; 3OTN系统应用在长途传输网时,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宜 配置同缆备用纤芯

配置问缆备用纤芯。 4.2.3OTN网络的网络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运营商内部不同厂商的(TN设备应单独组织OTN 管理域,多广家OTN管理域间应通过具有3R功能的IrDI接口 互通; 2()TN传输网的基本拓扑类型可采用链型、环型和网状三 种,网络拓扑的选择应根据网络覆盖区域光缆网络结构、节点数 量、节点间的业务关系确定; 3OTN网络中每个光复用段传输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波分复用(WDM光纤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4.2.4(TN传输系统应主要包括终端站、再生站、分路站和光放 站等四种类型,具体的局站设置应根据网络拓扑、网络组织、维护 体制和维护条件、系统设备性能、光纤性能情况合理选择并设定。 4.2.50TN系统的波道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波道组织应根据业务预测和网络结构,结合网络现状及发 展规划进行编制。 2波道组织在编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波道组织应以满足近期业务需求为主,可考虑一定富余:

4.2.5OTN系统的波道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波道组织应根据业务预测和网络结构,结合网络现状及发 展规划进行编制。 2波道组织在编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波道组织应以满足近期业务需求为主,可考虑一定富余: 2)波道的使用宜从小序号开始向上排列顺序使用; 3)不同光复用段的波道配置宜采用同序号的波道; 4)当采用不同速率的波道在线路侧混传时,不同速率的波 道宜安排在不同的波段。

4.2.6OTN 网络的电路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路组织应根据业务需求和波道组织,结合网络现状及发 展规划进行编制。 2电路组织在编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电路组织应以满足近期业务需求为主,可考虑一定富余: 2)电路组织可根据系统中不同速率级别的光通道的终端和 转接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3)同一环内不同光复用段的电路配置宜采用同序号的波道 和时隙; 4)两点间的电路安排应优先选用最短路径,同时兼顾各段 波道截面的均匀性; 5)在不影响网络灵活调度的前提下,应尽量组织较高速率 的通道转接; C.or 6)电路转接宜采用OTN接口格式。

4.2.7OTN交叉设备的控制平面设计在工程中应

4.3.2基于控制平面的保护与恢复在工程设计中应为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支持1十1、M:N、环网保护、永久1十1等基于光层和 电层的保护和恢复; 2应支持预置重路由恢复和动态重路由恢复; 3对于光电混合保护恢复,应支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和混 合协调保护恢复机制。

4.4.1OTN传输系统的网络管理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波分 复用(WDM)光缆传输系统工程网管系统设计规范》YD/T5113和 《光传送网(()TN)网络总体要求》YD/T 1990 中的有关规定。

4.4.2DCN网络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OTN传输网络中DCN的实现应有光监控通道 (OSC)、电监控通道(ESC)和外部DCN三种可选方式,宜优先选 用OSC方式; VO 2在没有光放站的OTV网络中可采用ESC方式组织DCN 网络; 3 可采用与业务网络本身相互独立的带外DCN方式。 4.4.3 公务联络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设置一条公务联络系统,用于所有局站间的公务联络; 2在网络规模大、覆盖区域广、管理层级多的情况下,可设置 两条公务联络系统,一条用于终端站、再生站、分路站间的公务联 络,另一条用于所有局站间的公务联络; 3同一站点的两条公务系统应能通过一部公务话机实现; 4对于设置有网元管理系统及子网管理系统的局站,公务联 络信道应延伸至网管室; 5公务联络系统应具备选址呼叫方式、群址呼叫方式和广播 呼叫方式。

4.4.2DCN网络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4.4同步信号传送应符合下列

5.1.6以太网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5. 1. 6 的规定。

表 5. 1. 6 以太网性能指标

续表 5. 1. 6

1客户侧为SDH信号的3ROTU的抖动产生指标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光波分复用系统WDM)技术要求一160×10Gb/s、 80×10Gb/s部分》YD/T1274和《N×40Gbit/s光波分复用 (WDM)系统技术要求》YD/T1991中的有关规定; 2客户侧为OTN信号的3ROTU的抖动产生指标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光传送网(OTN)网络总体技术要求》YD/T1990 中的有关规定。

5.2.2OTN网络接口抖动和漂移容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OTU的抖动转移特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2.5Gbit/s部分》YD/T1060和《光波分复用系统(WDM)技术要 求一160×10Gb/s、80×10Gb/s部分》YD/T1274中的有关 规定; 2线路为OTUk接口的OTU的抖动转移特性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光传送网(OTN)网络总体技术要求》YD/T1990中的 有关规定。

注:OTUk网络接口不是同步接口,()DUk时钟不是造成漂移的主要因素,因此不 需要定义漂移指标。

5.2.5SDH及以太网接口抖动和漂移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同步数字体系(SDH)光纤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5095中 的有关规定,

7.1.1传输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7.1.4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信网络设备的

7.2.1设备配置应考虑维护使用和扩容的方便。

1设备数量应按传输系统及波道组织进行配置,设备交义颗 粒和容量应根据应用场景合理选取,跨环节点应结合业务需求选 用大容量交叉设备;

2应避免或减少一个局站或节点内不同子架间的业务调度, 在必须进行跨子架业务调度时,子架间的互联宜采用客户侧接口, 在客户侧接口不支持ODUk的复用和解复用功能时,也可采用线 路侧接口,接口速率宜采用设备支持的最高速率; 3OTN光交叉连接设备的维度数应根据终期预测的光线路 方向数配置,同一方向尚维度的OTU板卡应适当集中排列; 4OTN电交叉连接设备线路侧板卡应根据业务需求配置, OTN电交叉连接设备客户侧接口的配置数量和类型应根据业务 需求确定,宜考虑适当允余; X 5客户侧业务板卡的配置应在满足各类业务需要的基础上, 简化网络配置和减少维护备品备件的种类和数量; 6各速率业务和线路板光模块宜采用可热插拔的光模块; 7维护备件的配置应满足日常维护的基本需要,应保证重要 单元盘不缺品种; 8客户侧的维护备件宜选择可通过网管配置支持多种接口 的板卡,线路侧维护备件宜选择全波段频率可调的板卡; 9交叉连接调度矩阵应具备穴余保护能力; 10根据机房环境条件,OTN设备配置的单机柜功耗不应超 过机房允许的上限值。 7.2.3业务终端站宜将不同速率的光口终端在不同的ODF子架 或端子板上。

8.1.1局站通信系统应由光终端复用设备、光分插复用设备、光 线路放大设备、ODF等组成。 8.1.2OTN设备与客户光接口的连接应通过ODF进行,不同方 向的波道调度宜通过ODF进行。 8.1.3波分复用系统设计时应明确系统的参考方向,参考方向的 线路光纤纤芯宜按“单发双收”的原则使用局站内各种资源应按 照系统的参考方向采用“先上游后下游“的原则占用。系统参考方 向宜按下列原则选取: 1系统的参考方向宜与系统名称一致; 2线型系统的参考方向可按从行政区中心辐射、从北到南、 从东到西的方向;环型系统可采用逆时针的方向; 3同路由的多个系统参考方向可一致; 4复杂拓扑的网络可依据上述原则采用带方向网络图进行 明确

8.1.1局站通信系统应由光终端复用设备、光分插复用设备、光 线路放大设备、ODF等组成。 8.1.2OTN设备与客户光接口的连接应通过ODF进行,不同方 向的波道调度宜通过ODF进行。 8.1.3波分复用系统设计时应明确系统的参考方向,参考方向的 线路光纤纤芯宜按“单发双收”的原则使用局站内各种资源应按

8.1.4局站内“发”应按从客户侧到线路侧、从低速率到高速率

从分路到合路的方向;“收”应按相反的方向。局站内线缆布放 ODF端子等资源的使用宜按“单收双发”的原则进行。

从分路到合路的方向;“收”应按相反的方向。局站内线缆

8.2.1传输机房设计的面积应结合工程远期发展需要,并应留有 发展余地。

8.2.2传输机房房屋净高不应低于 3.2m。

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944中的有关规定。 8.2.5传输机房楼面均布活荷载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建 筑工程设计规范》YD/T5003中的有关规定。 8.2.6机房环境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 孔洞位置、尺寸应满足机房电缆布放要求; 3 孔洞封堵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封堵; 设备和材料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8.3设备平面布置 C.O 8.3.1机房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近、远期规划统一安排,以近期为主,同时考虑远期 的发展; YNN 2设备之间的布线路由应合理,减少往返,布线距离较短; 3 应便于维护、施工和扩容; 4 应有利于抗震加固; 5 应有利于提高机房面积利用率的基础上,适当考虑机房的 整齐和美观。

8.3.2设备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列间宜采用面对面或背对背的排列方式;在原有机房 装机,宜采用与原机房设备布置一致的方式;新建机房应根据设备 情况,在机房的楼面均布活荷载允许条件下宜采用背靠背双面排 列方式; 2主设备应排列在同一列内或相对集中; 3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光分配架排列宜相对集中。 8.3.3机房设备列之间以及走道的宽度应根据机房荷载、设备重

量以及维护空间要求确定,标准机房可符合表8.3.3的规定

表8.3.3标准机房设备排列距离参考值(m)

8.4.1新建机房应按照上走线方式设计走线架。机房走线架的安 装方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规范》YD/T 5026的有关规定。 X 8.4.2列架可按区域安装,应满足工程近期需要。高度应根据设 备高度设计,列架与设备架顶宜相距50mm。 8.4.3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的机房,铁架和机架安装 应采取抗震加固措施,铁架加固方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机 房铁架安装设计规范》YD/T5026的有关规定,机架加固方式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的有关 规定。

8.4.1新建机房应按照上走线方式设计走线架。机房走线架的安 装方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规范》YD/T 5026的有关规定。

8.4.3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的机房,铁架和机架安

应采取抗震加固措施,铁架加固方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租 房铁架安装设计规范》YD/T5026的有关规定,机架加固方式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的有关 规定,

8.4.4槽道和走线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槽道和走线架的平面位置应衍合设计平面位置要求,偏差 不得超过50mm; 2列槽道和列走线架应成一条直线,水平偏差不得超过 3.0%o;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连固件连接应牢固、平直、无明显弯曲;电缆支架应安装端

正、牢固,间距均匀; 4主槽道(主走线架)宜与列槽道(列走线架)立体交叉,高度 应符合设计要求; 5列间撑铁应在一条直线上,两端对墙加固应符合设计 要求; 6吊挂安装应垂直、牢固,膨胀螺栓孔应避开机房主承重梁、 当无法避开时,孔位应选在距主承重梁下沿120mm以上的侧面 位置; 7 铁件的漆面应完整无损,当需补漆时,其颜色与原漆色应 一致; 8 铁件的抗震加固应符合设计要求。 8.4.5光纤护槽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纤护槽宜采用支架方式,支架底端宜安装在电缆支铁或 槽道(走线架)的梁上: 2安装完毕的光纤护槽应牢固、平直、无明显弯曲; 3光纤护槽在槽道内的高度宜与槽道侧板上沿平齐,不应影 响槽道内电缆的布放,在主槽道和列槽道交越处和槽道转弯处宜 4光纤护槽的盖板应开合方便,列槽道内的护槽侧面应预留 光纤引出口;出口宜采用喇叭状对接,以防转弯处伤及光纤。

8.4.6设备机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种机架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不应大 于10mm; 2各种机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机架高 度的1. 0%; 3列内机架应相互靠拢,机架间隙不应大于3mm并应保持 机架门开关顺畅;机面应平直,每米偏差不应大于3mm,全列偏差 不应大于15mm; 4机架应采用膨胀螺栓对地加固,机架顶部宜采用夹板或L

8.4.7设备子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子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子架与机架的加固应牢固,端正,符合设备装配要求,不得 影响机架的整体形状和机架门的顺畅开合; 3子架上的饰件、零配件应装配齐全,接地线应与机架接地 端子可靠连接; 4子架内机盘槽位应符合设计要求,插接件接触良好,空槽 位宜安装空机盘或假面板。

8.5线缆选择与布线要求

8.5.1通信电缆选择应满足传输速率、衰耗、特性阻抗、串音防卫 度和耐压等指标的要求,通信电缆应具备阻燃功能。 8.5.2局站内线缆布放应使信号流向有一致的收发顺序。 8.5.3告警信号线宜选用音频塑料线。 8.5.4 公务联络线应选用音频隔离线。 8.5.5 网管系统的通信电缆应根据传送信号速率选用相应型号 规格的线缆。 8.5.6机房交流电源线直流电源线、通信电缆、光缆应分开布

放。通信电缆与电力电缆相互之间的距离,应保持50mn 8.5.7布线应整齐且距离短,并应便于后期扩容时设备 缆布放。

放。通信电缆与电力电缆相互之间的距离,应保持50mm以上。 8.5.7布线应整齐且距离短,并应便于后期扩容时设备安装及线 缆布放。 8.5.8线缆布放位置应合理JB/T 6909-2014 超高压泵,不得妨碍或影响日常维护、测试工 作的进行。

8.5.8线缆布放位置应合理,不得妨碍或影响日常维护、测试工 作的进行。

.5.9通信电缆的布放和成端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规格程式、布放路由应符合设计要求; 2电缆在槽道内或走线架上布放应顺直,捆扎牢固,松紧适 度,没有明显的扭绞; X 3电缆成端处应留有富余量,成束缆线留长应保持一致; 4电缆开剥尺寸应与缆线插头(座)的对应部分相适合,成端 完毕的插头(座)尾端不应露铜; 5芯线焊接应端正、牢固、焊锡适量,焊点光滑、圆满、不成 瘤形; 6电缆屏蔽网剥头长度应一致,并应保证与连接插头的接线 端子外导体接触良好; 7非屏蔽五类及五类以上电缆的成端,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 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不应大于13mm; 8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成端处屏蔽罩应可靠接 触,缆线屏蔽层应写接插件屏蔽罩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 小于10mm; 9安装好的缆线插头(座)应配件齐全、位置正确、装配牢固。 8.5.10光纤连接线布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纤连接线宜布放在光纤护槽内,应保持光纤顺直,无明 显扭绞;无光纤护槽时,光纤连接线应加穿光纤保护管,保护管应 顺直绑扎在电缆槽道内或走线架上,并应与电缆分开放置;收信、 发信排列方式应符合维护习惯; 2应避免跨机房布放光纤连接线,机房之间有光纤连接需求 时应通过机房间的中继光缆连接;

3不同类型纤芯的光纤连接线外皮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4光纤连接线从护槽引出宜采用螺纹光纤保护管保护; 5不得用电缆扎带直接捆绑无套管保护的光纤连接线,宜用 扎线绑扎或自粘式绷带缠扎,绑扎松紧适度; 6光纤连接线活接头处应留富余,余长应依据接头位置等情 况确定,不宜超过2m;光纤连接线余长部分应整齐盘放,曲率半径 不应小于40mm; 7光纤连接线应整条布放,中间不得做接头; 8光纤连接线两端应粘贴标签,标签应粘贴整齐一致,标识 应清晰、准确,文字应规范。 8.6电源系统及接地 8.6.1直流供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传输设备宜采用一48V直流供电,其输人电压允许变动 范围为一40V~一57V; K 2传输机房可采用主于馈电线供电和电源分支柜方式,电源 主干馈电线宜采用铜排或铜芯电缆,列柜至机架布线宜采用铜芯 电缆; X 3传输设备的直流供电系统,应结合机房原有的供电方式, 采用树干式或按列辐射方式馈电,在列内通过列头柜分熔丝按架 辐射至各机架或子架; 4不得采用两只小负荷熔丝并联代替大负荷熔丝使用。 8.6.2电源线截面的选取应根据供电段落所允许的电压降数值 确定。 8.6.3传输设备所需的一48V直流电源系统布线,从电力室直 流配电屏引接至电源分支柜、由电源分支柜引接至列柜、再至传输 设备机加均应平用主冬电源线分开引接的方式

JB/T 2403.1-2012 辊锻机 第1部分 参数8.6.1直流供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传输设备宜采用一48V直流供电,其输入电压充许变动 范围为一40V~一57V; O 2传输机房可采用主于馈电线供电和电源分支柜方式,电源 主干馈电线宜采用铜排或铜芯电缆,列柜至机架布线宜采用铜芯 电缆; X 3传输设备的直流供电系统,应结合机房原有的供电方式, 采用树干式或按列辐射方式馈电,在列内通过列头柜分熔丝按架 辐射至各机架或子架; 4不得采用两只小负荷熔丝并联代替大负荷熔丝使用。 8.6.2电源线截面的选取应根据供电段落所允许的电压降数值 确定。 8.6.3传输设备所需的一48V直流电源系统布线,从电力室直 流配电屏引接至电源分支柜、由电源分支柜引接至列柜、再至传输 设备机架均应采用主备电源线分开引接的方式

8.6.3传输设备所需的一48V直流电源系统布线,从电力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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