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1117-2011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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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地质矿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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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 1117-2011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

5.1.1工作时周围空气中的瓦斯、煤尘和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浓度不应超过《煤矿安全规程》 的规定。 5.1.2环境温度为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环境温度为20℃土5℃时),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无腐蚀性气体。 5.1.3当海拔高度超过1000m时,应考虑空气冷却作用和介电强度的下降,选用的电气设备应根据制 造厂和用户的协议进行设计和使用

5.2.1乘人装置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2.2乘人装置所用原材料、外购件和配套设备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 5.2.3乘人装置应获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按图样规定在明显位置固定矿用产品安全标 志牌。

12固定吊椅乘人装置应采取可靠的防止牵引钢丝绳向内侧掉绳的措施。

GB/T 4062-2013 三氧化二锑5.2.13水平转弯装置

5.2.13.1水平转弯装置最小曲率半径应不小于6「 5.2.13.2水平转弯装置的轮组应具有耐磨的、阻燃材料制造的可更换的软质轮衬 5.2.13.3水平转弯装置应能使吊椅平滑、平稳通过,无卡阻和于涉现象,

5.2.13.1水平转弯装置最小曲率半径应不小于6「

5.2.14.1乘人装置采用液压张紧时应有确定张紧力数值的装置。 5.2.14.2乘人装置采用重锤张紧时应有重锤限位保护装置。 5.2.14.3乘人装置回绳轮处牵引钢丝绳最大预张紧力应不超过牵引钢丝绳破断力总和的8% 大于设计规定值。

5.2.14.1乘人装置采用液压张紧时应有确定张紧力数值的装置。

5.2.15.1牵引钢丝绳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5.2.15.2牵引钢丝绳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第四百条的规定。 5.2.15.3 牵引钢丝绳的断丝面积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第四百零五条第(四)款的规 定。 5.2.15.4 牵引钢丝绳的直径减小量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 5.2.15.5 牵引钢丝绳的锈蚀程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 5.2.15.6 牵引钢丝绳的插接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第四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5.3.1.1乘人装置空载运行时,牵引钢丝绳应运行平稳,驱动装置、绳轮组、水平转弯装置和回开装 置的各转动件应转动灵活,不出现卡绳、部件干涉现象;驱动轮和回绳轮出入绳角不大于5°。固定吊 椅装置在空载运行时,吊椅能顺利通过驱动装置、绳轮组、回升装置以及沿途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出 现卡绳、磕碰吊椅、部件干涉现象;可摘挂吊椅装置在空载运行时,吊椅能顺利通过绳轮组、水平转弯 装置、上下车装置以及沿途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出现卡绳、磕碰吊椅、部件干涉现象,吊椅摘挂应灵 活、方便。 5.3.1.2乘人装置在负载运行时,乘员和吊椅以110kg计算,吊椅最低点与巷道底板的距离应不小于 100mm;吊椅在运行区间内能顺利通行,不出现自滑、干涉现象。 5.3.1.3乘人装置各控制开关、按钮控制准确、可靠,各仪表的指示(显示)准确

活、方便。 5.3.1.2乘人装置在负载运行时,乘员和吊椅以110kg计算,吊椅最低点与巷道底板的距离应不小于 100mm;吊椅在运行区间内能顺利通行,不出现自滑、干涉现象, 5.3.1.3乘人装置各控制开关、按钮控制准确、可靠,各仪表的指示(显示)准确。 5.3.1.4采用减速器的驱动装置承载运行时,齿轮减速器其油池温升应不超过35℃,轴承温升应不超 过45℃:幅杆减速器其油油温升应不超过其规定值各主要部件壳体最高温度应不超过75°℃

5.3.1.2乘人装置在负载运行时,乘员和吊椅以110kg计算,吊椅最低点与巷道底板的距离应不小于

5.3.10.2相邻两组托绳轮沿牵引钢丝绳方向的间距应小于设计规定的吊椅间距,且应不大于12m。 5.3.10.3相邻两组压绳轮沿牵引钢丝绳方向的间距应不大于60m。 5.3.10.4托绳轮、压绳轮的轮体转动应灵活,连接、悬吊装置应牢固、可靠。 5.3.10.5托绳轮、压绳轮应采取可靠的防脱绳措施。

5. 3. 11回编装置

5.3. 12越位保护装置

下人点前方应设置越位保护装置, 越位保护装置应可靠防止乘员越位乘坐。当采用固定吊 位装置动作后,乘人装置应断电停机,制动装置制动。

5.3.13.1电控系统应具有过流、过压、欠压、过负荷、断相及漏电等安全保护,且均应为失效安全型, 即任何一项保护起作用,乘人装置均停机、制动。 5.3.13.2电控系统应具有运行状态显示、电气故障显示、沿途紧急停车装置位置显示、保护项目显示 电源指示、制动装置工作状态显示等功能。 5.3.13.3操作面板上的按钮和指示灯应布置整齐、有序,并有简要功能标识,不同功能的按钮和指示 灯按常规配以不同的颜色 5.3.13.4语音声光信号装置应能清晰、准确地传送语音、声、光信号

所有零件表面应无飞边、毛刺、锈皮及焊渣等,零部件配合表面应无损伤。 产品装配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对零部件进行表面防腐处理,出厂检验完毕后进行二次防腐

5.4.3所有进出液口应用塑料堵封严

6.1.1在空载(不放置吊椅)状态下启动驱动装置,空载运行时间应不少于6h。空载运行中检查各 部件有无异常噪声、振动和卡阻现象;检查各绳轮组是否转动灵活,有无卡绳和脱绳现象:各零、部件 有无相互干涉。检查驱动轮和回绳轮的出入绳角。 6.1.2放置空载吊椅,检查吊椅与各零部件有无相互干涉;检查固定吊椅能否平稳绕过驱动轮和回绳 轮

6. 2 负载运行试验

6.2.1空载运行无误后,模拟乘员进行负载运行试验,负载运行时间应不小于2h。 6.2.2乘员和吊椅总重以110kg计算,将吊椅置于相邻两托绳轮中间位置,测量吊椅最低点 度。

6.3油温和壳体表面温度试验

乘人装置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达到热平衡后测量油温和电动机等主要部件的壳体表面 量3次,取3次测量数值的算术平均值,

液压系统试验按MT/T776中的规定进行

取测试钢丝绳一根,一端与牵引钢丝绳牢固连接,另一端与拉力表的一端连接;拉力表 立力器连接。沿乘人装置牵引钢丝绳方向设置一拉力点,在制动闸装置处于制动状态时, 直到拉力表读数不小于额定牵引力的150%时,驱动轮无转动。

在牵引钢丝绳上做标记,测量牵引钢丝绳运行10Ⅲ所用的时间,然后计算运行速度。 取3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6.10.1按5.3.8.1的规定做吊椅的破断强度试验。以试验载荷为吊椅总重力(110kg)的5倍,作用 时间1min,检查样件有无破坏。 6.10.2按5.3.8.3的规定做抱索器的抗滑力试验。将吊椅上的抱索器抱紧牵引钢丝绳,在设计要求的 最大坡度位置,向吊椅施加220kg载荷时,观察抱索器与牵引钢丝绳有无相对滑动现象。 6.10.3检查吊椅的外观质量。检查抱索器有无飞边、毛刺、棱角,检查吊椅杆表面是否光滑,有无锈 皮及焊渣等,

6.11沿途紧急停车装置试验

分别在乘人装置的始端、中部和终端拉动紧急停车装置进行停车试验。试验各进行3次。 6.12托绳轮和压绳轮试验

12.1检查托、压绳轮是否具有耐磨的、阻燃材料制造的可更换的软质轮衬。 12.2用手转动托、压绳轮轮体,检查是否有卡阻和不转动现象,

检查回绳装置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张紧机构移动是否灵活

6.15.1检查电控系统是否具有过流、过压、欠压、过负荷、断相及漏电等安全保护,检查各项安全保 泸是否为失效安全型:电控装置是否有运行状态参数显示、电气故障显示、沿途紧急停车装置位置显示、 保护项目显示、电源指示、制动装置工作状态显示等。 6.15.2检查操作面板的按扭和指示灯是否布置整齐有序,是否有简要功能标识,不同功能的按钮和指 示灯是否按常规配以不同的颜色。 6.15.3对每台语音声光信号装置进行通话和声、光信号试验,检查语音声光信号装置传递语音、声、 光信号是香清晰准确。

示灯是否按常规配以不同的颜色。 6.15.3对每台语音声光信号装置进行通话和声、光信号试验,检查语音声光信号装置传递语音、声、 光信号是否清晰准确。

外观质量用且目测法检查。

支置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检验

b)吊椅:2件, 7.2.3乘人装置在零部件检验中,如有任意一项检验不合格,则应加倍抽检DGJ 08-105-2003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规范,逐项检查;若仍 则该批次乘人装置不合格。其余检查项目若有一项检验不合格,则判为被检验乘人装置不合格

7. 3. 1凡属下死

7.3.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8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β.1.2每台乘人装置应在明显部位固定产品铭牌,铭牌内容包括: a)产品型号及名称; b)制造厂名称; c)出厂日期及出厂编号; d)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e)执行标准编号; f)“MA”标志和有效期内的煤 用产品安全标志编号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J 安标产品证书复印件; d) 配套件证书; e)装箱单。

3.1在搬运、装卸和运输过程中GB/T 21082.4-2007 银行业务 密钥管理(零售) 第4部分 使用公开密钥密码的密钥管理技术,均应防止零部件脱落、损伤和丢失,不应受到猛烈碰撞。 3.2采取可靠的防雨、防潮措施。

8.3.1在搬运、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均应防止零部件脱落、损伤和丢失,不应受到猛烈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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