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3268-2017 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运行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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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3268-2017 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运行技术条件

JB/T13268—2017

a)催化剂经检测活性达到要求。 b)催化剂模块及密封安装检查合格。 c)喷氨格栅、喷氮混合器、导流板及整流器完好。 d)SCR脱硝反应器进出口烟道内部及催化剂模块表面清洁、无杂物,烟道无腐蚀、泄漏,膨胀节 连接牢固、无破损;人孔门、检查孔关闭严密。 e)省煤器旁路挡板门(若有)、吹灰器(蒸汽或声波)、稀释风机、喷氨阀门组站等完好,可以 投运。 f)烟气在线分析仪、氨逃逸检测仪,以及温度、压力、流量等热工仪表完好,投入正常使用,现 场指示与上位机显示一致,在上位机上检查确认系统联锁保护应100%投入。 g)锅炉运行正常,SCR脱硝反应器入口温度满足喷氨条件。 h)系统阀门应处于启动前位置。

新安装和经过检修后的转动设备,在试转前,应进行各项检查,并符合以下试转条件: a)现场清洁,照明充足。 b)转动设备联轴器连接良好,保护罩完整,地脚螺栓无松动。 c)轴承油位正常,油质合格;采用强制润滑时,润滑油系统油压、油温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d)电动机应接地良好,绝缘合格,事故按钮应完整合格。 e)挡板、阀门传动试验合格。 f)仪表、联锁、保护、控制和报警装置正常投入。

NY/T 1966-2010 温室覆盖材料安装与验收规范 塑料薄膜6.2.2转动设备试转

转动设备试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a)旋转方向正确。 b)无异声、摩擦和撞击。 c)轴承温度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若无规定,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80℃,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 70℃。 d)轴承振动值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e)设备应无漏油、积灰、漏浆、漏风、漏水等现象,冷却水温度应符合使用要求,润滑油系统的 油温、油压正常。

脱硝系统的启动步骤如下: a)按6.1.3.3的规定进行还原剂储存制备系统检查后,液氨槽车进氨站; b)液氨卸车,启动卸氨压缩机或液氨输送泵(若有),将液氨输送到储罐; c)启动吹灰器,燃煤烟气进SCR脱硝反应器: d)启动液氨蒸发器及还原剂制备系统,还原剂加热成氨气; e)启动稀释风机; f)SCR脱硝反应器达到最低允许喷氨温度后,启动阀门组站,喷氨混合装置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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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储存操作要求如下: a)液氨储罐氮气置换合格,液氨储罐具备进氨条件; b)液氨储罐降温喷淋系统、氨泄漏报警系统、氨泄漏喷淋系统、氨吸收槽、废水池、废水泵均投 入“自动”模式; c)按操作票对系统阀门状态进行确认,阀门处于正确位置,管道内不得存在积水或杂物; d)液氨槽车进氨站并按安全规程接地; e)连接气、液相万向充装管道与液氨槽车的气、液相接口,应确保连接可靠; f)打开氨系统气相管路上的阀门,打开氨系统液相管路上的阀门 g)微开液氨槽车液相阀门,检查无泄漏后缓慢打开至设计卸氨流量; h)当槽车与液氨储罐的压差为0.1MPa~0.2MPa时,微开液氨槽车上的气相管路阀,检查确认万 向充装管道与法兰连接处无泄漏,缓慢全开此阀门: i)启动卸氨压缩机,并调整出口压力; i)当液氨槽车液位指示为零或液氨储罐液位达到设计规定值时,关闭液氨储罐上的液相阀门和气 相阀门,同时停止卸氨压缩机,关闭卸氨压缩机进出口阀门; k)关闭液氨槽车上的气相截止阀、液相截止阀,吹扫卸氨气相、液相管路; 1)分离液氨槽车与万向充装管道的气相、液相接口,液氢槽车融出氧站

7.3液氨蒸发系统启动

液氨蒸发系统启动步骤如下: a)检查液氨储罐液位、压力、温度正常,检查液氨蒸发器、气氨缓冲罐及管道、阀门,向液氨蒸 发器加入加热煤介(蒸汽或热水)至正常液位: b)确认氨区工艺水的流量、压力以及蒸汽的压力和温度均正常; c)液氨蒸发器、气氨缓冲罐及管道系统氮气置换合格后,设置液氨蒸发器温度控制器; d)对于采用蒸汽加热的以热水为加热煤介的液氨蒸发系统,应保证热水箱水位、补水阀和加热蒸 汽正常,热水循环泵(若有)能正常启动: e)接到SCR脱硝反应器系统启动指令,液氨蒸发系统启动,使加热煤介(蒸汽或热水)加热至设 计温度; f)将液氨蒸发器入口调节阀切换为“手动”模式,缓慢开启液氨蒸发器入口调节阀(或手动阀), 使液氨蒸发器缓慢升压至设定值; g)将气氨缓冲罐入口调节阀切换为“手动”模式,缓慢开启气氨缓冲罐入口调节阀(或手动阀), 使气氨缓冲罐缓慢升压至设定值: h)顺控液氨蒸发系统启动,正确操作液氨储罐至蒸发器液氨供给管路的相关阀门、液氨蒸发器至 气氨缓冲罐的阀门、液氨蒸发器加热媒介供应阀(热水或蒸汽); i)缓慢调节液氨蒸发器加热媒介(热水或蒸汽)供给气动调节阀,液氨蒸发器工作稳定后,加热 媒介调节阀投入“自动”模式; j)调节液氨蒸发器进出口、气氨缓冲罐进口的气动调节阀,当气氨缓冲罐出口压力至设定值时, 调节阀投入“自动”模式; k)开启气氨缓冲罐出口气动阀门; 1)液氨蒸发系统启动完毕

7.4SCR脱硝反应器系统启动运行

SCR脱硝反应器系统投入运行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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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燃煤烟气量相对稳定,烟气温度、烟气成分满足SCR脱硝催化剂运行条件; b)开启吹灰系统阀门,投入吹灰控制系统(PLC),吹灰蒸汽/空气压力装置投入“自动”模式, 启动吹灰器: c)启动烟气循环取样风机系统,烟气分析仪投入运行; d)燃煤烟气进入SCR脱硝反应器; e)SCR脱硝催化剂启动初期升温速率为10℃/min,150℃以上时升温速率为(50~60)℃/min,升 温至催化剂床层温度不低于最低允许喷氨温度; f)启动稀释风机,稀释风机介质可采用热空气: g)关闭氨/空气混合器入口氨气切断阀,将氨气流量控制回路切换到“手动”模式,关闭氨/空气 混合器入口氨气流量控制阀; h)设定SCR脱硝反应器进口烟气温度值,保证在催化剂运行温度不低于最低允许喷氨温度时才允 许喷氨: i)待SCR脱硝反应器入口烟气条件达到要求,还原剂制备区域(氨站)设备和所有仪表运行参数 正常时,可向SCR脱硝反应器喷入经空气稀释后的氨气; j)将氨流量控制回路切换到“手动"模式,缓慢开启氨/空气混合器进氨调节阀; k)当满足氨/空气混合器进氨快关阀开启条件时,开启氨/空气混合器进氨快关阀; 1)确认喷氨混合器氨入口调节阀打开,将氨流量控制回路切换到“手动”模式,开始喷氨; m)逐渐提高喷氨量,控制氨逃逸率在设计范围内: n)待脱硝率达到设计要求后,将氨流量控制回路切换到“自动”模式; 0)确认SCR脱硝反应器系统运行稳定; p)烟气参数应按DL/T260的规定进行测试,并参照DL/T335的规定记录脱硝系统运行参数。

催化剂吹灰启动操作步骤如下: a)将吹灰系统阀门置于正确位置; b)吹灰系统的蒸汽/压缩空气的压力装置投入“自动”模式: c)投入吹灰控制系统(PLC),启动吹灰系统; d)为保持催化剂表面的清洁,防止灰尘沉积在催化剂表面导致催化剂堵塞,锅炉运行中,应保持 吹灰器吹灰程序连续进行: e)吹灰器运行时应避免小液滴进入催化剂表面,导致催化剂机械性能上的损坏。

8.1.1脱硝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应符合GB/T21509、HJ2040、DL/T335、DL/T322规定的技 术要求。 8.1.2脱硝系统的运行应在满足设计工况条件下进行,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 仪表及建(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8.1.3应建立脱硝系统运行、维护、检修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维护规程,以及主要设备运行、维护、检 修等状况的台帐。

8.2脱硝系统运行调整

8.2.1脱硝系统运行调整宜在燃煤锅炉运行调整的基础上实施,主要包括:喷氨流量调整、稀释风流

量调整、喷氨平衡优化、吹灰器吹灰频率调整等。 B.2.2脱硝系统运行调整可参照DL/T335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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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脱硝系统的维护保养应纳入燃煤主体全厂的维护保养计划,检修时间间隔宜与燃煤主体系统的 要求一致。 8.3.2脱硝系统的检修周期、各级检修项目、主要设备检修工艺、质量标准、检修记录及相关管理要 求应参照DL/T322的规定执行。 8.3.3应根据脱硝系统技术、设备等资料制定详细的维护保养计划和方案。 8.3.4维修人员应根据维护保养规定定期检查、更换或维修必要的部件。 8.3.5脱硝系统的维护保养记录应真实、齐全,及时归档保管,保管期不低于五年

8.4.1应由专业机构对不满足脱硝效率的SCR脱硝催化剂进行催化剂性能评估,适合再生的失活催化 剂应优先进行再生处理。 8.4.2催化剂再生工艺宜根据失活催化剂性能评估情况选择,一般由物理清洗系统、活化系统和热处 理系统组成。 8.4.3因磨损严重、机械破裂而无法再生的催化剂应优先考虑回收利用处理。 8.4.4经评估再生后无法达到再使用要求的废旧催化剂,应优先进行无害化回收利用,或按GB18597、 GB18598的技术要求进行废旧催化剂的贮存和安全填埋处理。

9.1.1还原剂储存制备系统停运

还原剂储存制备系统停运操作步骤如下: a)接到SCR脱硝反应器系统停运指令; b)将液氨蒸发器进口气动调节阀、液氨蒸发器加热媒介供给气动调节阀切换至“手动”模式; c)关闭液氨储罐液氨出口阀门和液氨蒸发器进口压力调节阀,停止液氨供应; d)待液氨储罐液氨出口压力降至设定值(0.2MPa)时,关闭液氨蒸发器进口气动调节阀; e)继续加热液氨蒸发器数分钟,然后逐渐关小温度调节阀,减少加热媒介(蒸汽或热水)进入量 f)关闭液氨蒸发器加热媒介(蒸汽或热水)供给气动调节阀; g)当缓冲罐压力降至0.05MPa时,关闭液氨蒸发系统出口气动阀门; h)将氨流量控制器从“自动”切换到“手动”模式,并关闭氨流量控制阀,关闭氨切断阀; i)对液氨卸料、储存、蒸发和输送等设备、容器和管道进行氮气吹扫,若无检修状况,蒸发系终 可不需氮气吹扫; i)还原剂储存制备系统停运完毕

9.1.2SCR脱硝反应器系统停运

SCR脱硝反应器系统停运要求如下: a)应在SCR脱硝反应器冷却到最低允许喷氨温度之前停止喷氨: b)将氨/空气混合器的氨进口阀门切换至“手动”模式; c)关闭氨/空气混合器的氢进口切断阀:

d)保持稀释风机运行,供应空气对氨/空气混合器进行吹扫,吹扫10min后停运稀释风机: e)停止为脱硝系统提供仪用空气; f)如催化剂需冷却到冷凝点和酸露点温度以下,应在干燥无酸的环境下,用干燥空气替换原有烟 气以净化催化剂床层,防止催化剂表面湿气冷凝: g)要避免介质气体带水液进入催化剂: h)短期停运需恢复运行时,宜在催化剂温度降到150℃前,尽快恢复锅炉运行; i)长期停运后,催化剂应清洗去除所有积灰、松散保温材料和锈斑,催化剂上下两侧都应清洗。

紧急停运要求如下: a)当发生锅炉主燃料跳闸、锅炉紧急停炉、烟气温度低于最低允许喷氨温度、氨/空气稀释比超 高、断电时,应紧急停运脱硝系统,关闭供氨切断阀和调节阀; b)断电前将所有处于运行状态的设备切换到“停止”模式; c)在锅炉紧急跳闸时,为去除催化剂内的氨和排气,应继续保持引风机运行10min以上; d)紧急停运时,催化剂温度下降速度应不超过60℃/min e)紧急停运后为了避免发生火险,应禁止打开SCR脱硝反应器上的人孔或观测孔,催化剂温度降 低到25℃C以前DB34T 1532-2011 食品塑料包装材料中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不得打开SCR脱硝反应器。

10.1.1对使用液氨作为还原剂的脱硝系统,应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评估,达到重大危险源标准的应 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台帐。 10.1.2脱硝系统的运行防火防爆措施应符合GB50160、GB50058等的技术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10.1.3氨区设备应严格进行安全检查、检测和监察。 10.1.4氨的储运和制备应满足GBZ1、GBZ2.1和GB14554的技术要求。

10.2.1还原剂制备区域(氨站)应与四周隔离,并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有毒有害”等安全警示标 志。所有进出还原剂制备区域(氨站)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禁带火种。 10.2.2脱硝系统运行维护操作人员、管理人员、液氨槽车驾驶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运 行维护操作人员应充分掌握脱硝系统和还原剂储存制备系统工艺技术,熟悉氨气性质和有关防火、防爆 规定。 10.2.3还原剂制备区域(氨站)周围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10.2.4应定期检查脱硝系统及氨区的消防设施。还原剂制备区域(氨站)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灭火器应定期进行检验,发现失效时应及时更换。 10.2.5在运行、维护、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GB26164.1、HJ2040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特别应注意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10.2.6氨区操作时应设有洗眼器、快速冲洗装置,备有2%(质量分数)的稀硼酸等清洗液、正压式 呼吸器、防酸碱靴等。 10.2.7操作人员应穿好安全防护服、防护手套等;若皮肤、眼等处接触到氨,应立即用水清洗,若氨 接触到眼晴,应用洗眼器水冲洗眼晴至少15min。 10.2.8还原剂制备区域(氢站)外宜设置火种箱、静电触摸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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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氨系统充氨前必须检查还原剂制备区域(氨站)的所有电气设备防爆设施是否正常,电缆线接 头部位的跨接线等是否完整;应对所有管道阀门进行严密性试验;管阀连接点检漏可用肥皂水或相应的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禁止使用明火检漏。 10.3.2运行期间对氨系统的氨气压力、温度、氨储罐温度、氮气流量参数进行监视,若发现参数异常, 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0.3.3还原剂制备区域(氨站)的设备、管道、阀门禁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一旦发现有跑 冒、滴、漏的可能,应立即处理。 10.3.4在启动前和停运之后,宜对液氨卸料、储存、蒸发和输送等设备、容器和管道进行氮气吹扫, 检查系统严密性,清除管道内存留的氨气。 10.3.5夜间操作、检修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设施应注意防火、防爆。液氨储罐内检修用照明 应采用电源电压不高于12V的低压防爆灯。 10.3.6氨系统设备运行时,不得敲击或带压检修。开关阀门的扳手和检修使用的工具应为铜制工具, 使用铁制工具时,要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进入还原剂制备区域(氨站)作业时应使用防爆手电筒、 防爆照明设备和防爆风机。 10.3.7还原剂制备区域(氨站)内不宜进行明火作业,如必须动火,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明确动 火工作范围和要求。区设备上动火HJ 2021-2012 内循环好氧生物流化床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应采取严格的隔断、吹扫和防火措施。 10.3.8在还原剂制备区域(氨站)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并携带消防器具,检修工作结束后不得留有火 种隐患,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0.3.9严禁氮系统超压运行,液氨储罐温度高于40℃时,液氨储罐喷淋冷却系统应能自动投入运行, 对液氨储罐进行冷却。 10.3.10液氮储罐最大允许存储量应不超过其有效容积的85%。 10.3.11应定期检查液氨储罐顶部的安全阀和呼吸阀,并做详细记录。 10.3.12严禁在雷雨天、氨区附近有火种时进行卸工作。 10.3.13液氨储罐喷淋冷却系统、氨泄漏喷淋吸收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10.3.14氨区应避免高温和阳光的直接照射,不应有高于50℃的暖气装置;氨区应远离强酸、强碱物 质和氧化剂,以免发生放热反应。 10.3.15废液箱的液位保持正常,应经常检查废液泵的联锁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10.4.1氨泄漏时,应立即切断泄漏源,开启氨泄漏喷淋吸收系统,停止供氨,停运脱硝系统 10.4.2迅速撤离人员至上风处,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出入,禁带火种。 10.4.3 喷酒雾状水对环境空气中的氨进行吸收,降低空气中的氨浓度。 10.4.4 加强现场通风,使喷水后空气中的残余氨加速扩散。 10.4.5对氨泄漏量较大,且短时间内难以控制的,应及时上报,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处理

10.4.1氨泄漏时,应立即切断泄漏源,开启氨泄漏喷淋吸收系统,停止供氨,停运脱硝系统 10.4.2迅速撤离人员至上风处,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出入,禁带火种。 10.4.3 喷酒雾状水对环境空气中的氨进行吸收,降低空气中的氨浓度。 10.4.4 加强现场通风,使喷水后空气中的残余氨加速扩散。 10.4.5对氨泄漏量较大,且短时间内难以控制的,应及时上报,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外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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