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959.1-2019 电热和电磁处理装置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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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5959.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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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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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959.1-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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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959.1-2019 电热和电磁处理装置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IEC指南104、ISO/IEC指南51 2900.23中定义

电气设备electricalequipment

3.4与安全有关的概念

GB/T 33569-2017 户外用木材涂饰表面人工老化试验方法leakagecurren 接地电流earthcurrent(拒用) 正常运行条件下不需要的导电通路中的电流

感应触电induced electric shock

感应触电inducedelectric shock 由人体内的感应电场引起的生理效应。 注1:电场通常是由电磁近场感应的,并不必需要接触导体。 注2:感应触电的效应大体上与接触导体引起的触电相同,例如,烧伤或神经反应。实践中通常不包括心室纤约 颜动状况

对装置和对4.3.1中定义的部分应进行区分并: a)根据输人电压和输出电压区分,按其较高值(内部电压可能会更高); b)与装置或设备的工作电压或内部电压无关。 一台装置的不同部分可分为ELV、LV或HV

4.3装置和设备的细分

EH或EPM装置由多个不同的特殊部 典型装置的框图以供参考。该图明 装置和设备的界限,然而并非在每一类的EH EPM装置中都能找到所有这些部分

图1典型EH或EPM装置框图

a)极限温度可与电气设备相互作用; c)强电场、磁场和电磁场可与电气设备相互作用: b)热能或电磁力可危及设备或绝缘以及保护措施的结构完整性

表2典型EH或EPM装置各部分和可供参考的条款和标准列表

4.3.2要求的层次和结构

以下规则是一个指导方针,尤其是在考虑包括触电、感应触电、接触电流以及电磁场的其他效应的 电磁安全要求时。 a)对表2所列那些标准中的某一标准的适用范围内的装置的所有部分,该标准适用; b)对表2所列任一标准的适用范围外的设备或部分,第7章适用,例如,频率高于200Hz的设备 或在40℃以上使用的设备;

根据以下标准区分危险: 即时伤害危险一 例如,事故直接导致的伤害,以及

时还能维持适当的装置性能。 本部分与适用的特殊要求部分配合使用,为制造商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提供了帮助。本部分说 明了EH和EPM装置的特殊和典型的危险。附录A给出了本部分考虑的重大危险的清单。 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的实现和方法见ISO12100

6.1.1任何EH或EPM装置或设备应适于其预期用途,其设计应使其在正常运行或单一故障条件下 的运行、调整和维护中,不使人处于风险之中。设计和构造应确保在采用了最新技术的情况下及在装置 或设备可预见的生命周期内足够地降低风险 不应有通过制造商可预见的由工作负荷引起的任何风险。 6.1.2任何EH或EPM装置或设备的设计应能防止或降低任何误用或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6.1.3任何EH或EPM装置或设备都不应造成即时或不可察觉的风险,除非那样不可能达到预期用 途。在这种情况下,应提供额外的防护措施、警告和说明。 614制造商应消循加下规刚

b)对不能消除的那些风险提供防护措施; c)向用户提供关于剩余风险的所有必要信息,指出必要的培训和人身保护设备。 虽然对大多数EH或EPM装置或设备而言,似乎难以做到固有安全设计,但制造商应在可能的情 况下努力达到这一目标。 6.1.5防护措施是在设计阶段采取的各种措施以及由用户执行的各种被要求措施的组合。制造商应 按第5章~第17章的规定采取所有适用的必要措施。 6.1.6如果某一特定的危险属于表3中规定的1类或2类风险且不能被制造商进一步降低,则制造商 应向用户提供详细的信息,包括: a 指明1类或2类风险区域的位置和范围的装置图形描述或平面图; 信号和报警器件的信息(见19.3); 必要的铭牌和警告(见19.4); 必要的限制指示以及由用户采取的防护措施(见19.5); e) 对操作人员的必要信息指示(见19.5); f) 涉及安全或降低风险的工作程序的指示。 6.1.7 如果某一特定的危险属于表3中规定的3类风险且不能由制造商进一步降低,则制造商应向用 户提供详细的信息,包括: a) 指明3类风险区域的位置和范围的装置图形描述或平面图: b) 信号和报警器件的信息(见19.3); 必要的铭牌和警告(见19.4); d)对操作人员的必要信息指示(见19.5)。 6.1.8不应将适当的降低风险与将暴露降至接近暴露限值水平相混淆。适当的风险降低能够消除危 险,或者在不可能消除时,将暴露降至技术限值。适当使用暴露限值是用户的责任

第6章~第17章规定了各类已识别的重大危险的防护措施。附录A列出了与本部分的应用有 各种重大危险的清单

应根据第18章对是否符合本部分的规定进行验证

6.3装置自身以及工艺设备外的电

6.4工艺设备内的电气设备的物理环境和运行条件

6.4.1置于工艺设备内或附近的电气设备应适 工艺设备内或附近的物理状况有多种不同环境,可能需要制造商与用户对这些状况协商一致。 6.4.2电气设备应能在正常运行和单一故障条件以及下列各情况下正确运作: a 在工艺设备内或附近的预期温度等级上; b) 在工艺设备内或附近的湿度等级上运行(极端湿度等级或强结露可被视同为完全浸渍): C 在工艺设备内或附近预期的大气条件和气压下; d)在工艺设备内或附近遍布的电场和磁场中。 6.4.3应充分保护电气设备,防止固体和液体侵入,特别是工艺设备内或附近预计存在的各种污染(如 灰尘、酸液、腐蚀性气体或盐分)。 6.4.4当工艺设备内的电气设备暴露于辐射(如微波、紫外、激光或X射线)中时,应采取额外措施避免 设备故障和绝缘层的加速老化 6.4.5应避免由工艺设备以及那些由物理环境产生的振动、晃动或碰撞对装置的不良作用,这可通过 选择合适的电气设备,或将其安装在远离工艺设备的地方,或者使用防振动配件来实现

6.5.1装置的设计应能使其在正常运行和下述电网条件下正确运作:

6.5.1装置的设计应能使其在正常运行和下述电网条件下正确运作:

6.5.2如果停电或电源发生故障,装置或设备

a)不应进入不安全运行模式或单一故障状态,尤其不应意外启动;如果发出了停止指令,不应阻 止停机;除非采取了防护措施,否则不应使任何部件或工件弹出或掉落; b 不应丢失安全操作所需的开关设备、控制设备和可编程控制器的设置; c) 应能保持所有的防护装置完全运行或使它们发出停止指令; d)应能冷却下来而不产生危险

6.6.1在运行或维护期间,装置或设备应允许工作人员安全进人需要介入的所有区域。设备的设计和 安装应使操作人员需要接近、观测或查看的所有器件和部件都能接近或看到。 6.6.2应通过限制或防止接近危险或危险区域降低风险。限制接近可能产生危险的表面或部分或者 限制进人危险区域取决于危险自身、危险的类型(即时的或暴露累积的)以及危险源的强度(例如,表面 温度或带电部分的电压)。 6.6.3应在所有情形下都能防止意外接近危险带电部分或意外进人危险区域,包括没有隔障或外壳 处,或者隔障或外壳可以被移除以使接近需要手动操作的器件或者需要更换部件处。 6.6.4接近器件的通道及其操作所需的空间应防止意外接触危险带电部分或意外进入危险区域,这可 通过适当的距离来实现。 如果进入通道或空间与危险带电部分的距离小于合适值,则应提供防止意外接触的阻挡物。 6.6.5在靠近器件或部件的方向上,防护程度应不低于IEC60529的IPXXB(也遵守IP2X),在其他方 向上应不低于IEC60529的IPXXA(也遵守IP1X)

应将操作人员在设备正常运行和预期环境条件下面临的物理和生理压力降至可能的最小值。就这 点而言,主要的目标如下: a 避免仅由装置决定工作速度; 避免需要长时间集中注意力监视装置或其控制单元; 考虑不同操作人员的体力、耐力或体型的不同; d) 给予操作人员足够的活动空间; e) 使控制单元和其他接口与操作人员可预见的不同特性相适配。 ISO6385的规定适用

短时间内能够承受70℃的影响。否则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保护电气设备免受此类影响。应提

适当的措施防止湿气、振动和晃动造成的损坏。 注:低温下易损坏的电气设备包括PVC绝缘电缆、某些电解电容器或使用水冷的设备

6.9.1EH或EPM装置或设备应能安全吊运和装配。 6.9.2装置或设备不能用手移动的任何部分应配备起吊附件。 6.9.3所有部件应能容易地使用适当的设备或升降装置进行组装

计划由操作人员更换的易耗品或备件应以这样的方式合成或安装,即就正确和不含糊的安装和电 气连接而言,更换应是不复杂和安全的,

本章适用于: a)IEC60204系列的范围和环境条件限值以外的工艺设备,如超过40℃; b)频率超过200Hz的EH或EPM装置的设备。 本章既不适用于IEC60204系列规定的设备,也不适用于电压超过36kV的设备,它们由特殊要求 部分规定。 注:电气危险与频率从0Hz~100kHz的电荷和电流有关。常规触电现象逐渐变化或在上限时消失;等电位连接 之类的保护方式不再可靠

危险带电部分应不可接近,同时可接近的导电部分在正常运行期间或单一故障条件下不应是危险 带电的。对高压装置或设备,进入高压危险区域即视同为接触危险带电部分。 不可接近部分为所有的危险带电部分或超出可触及范围限制的危险区域一一即按ISO13857中规 定,在正常运行期间或单一故障条件下接触是不可能的。 正常运行中的保护由基本防护(7.4)提供,单一故障条件下的保护由故障防护(7.5)提供。由

7.3.1至少未通过基本绝缘与危险带电部分隔离的所有导电部分应视作危险带电部分。这同样适用 于由基本绝缘隔离,但通过部件与危险带电部分连接的导电部分,这些部件的设计不能承受与基本绝缘 相同的电应力。 7.3.2装置或设备的暴露导电部分应连接至保护连接端。这包括只刷了油漆、清漆、涂料或类似物品 的所有部分。不包括可以触摸但通过保护性隔离与危险带电部分分开的导电部分。 7.3.3如果装置或设备并未完全由导电部分覆盖,则下列内容适用于绝缘材料的可接触部分。如果绝 缘材料部分的可接触麦面,

可能会与布有危险电势的导电表面接触,或 可能会与人体的一部分有较大接触(面积超过50mmX50mm),或 应用在污染物有高导电性的区域中,则它们的可接触表面应通过下列方式与危险带电部

隔离: a)双层或加强绝缘,或 b)基本绝缘和保护性屏蔽,或 c)这些措施组合使用。 绝缘材料部分的所有其他可接触表面应至少通过基本绝缘与危险带电部分隔离。对用作装置一部 分的所有设备,应按制造商在使用说明中的规定,由制造商或用户在装配和安装期间提供基本绝缘。 这些要求被认为是符合的,如果: 绝缘材料的可接触部分提供了要求的绝缘,同时它们的温度不超过第10章规定的限值; 配电盘由金属制成,开关、旋钮或类似物的驱动轴在所有位置都能有效地连接至地电位。 7.3.4装置或设备的设计应能限制进人高压危险区域。应考虑操作人员操作和维护所需的通道。在 不能满足安全距离的地方,应安装固定的防护屏。 应在所有进门、防护装置、隔障上贴挂符合19.4规定的警告标签。 7.3.5如果因为操作原因不能防止下述低压部分可接近和危险带电,则正常运行中允许操作人员接近 它们: a) 移掉灯泡后的灯具部件和灯座; b) 计划更换且在更换过程或操作人员的其他动作中可能会危险带电的部分,但仅在使用工具时 才可接近,同时有警告标识(见19.4)。 如果a)和b)中所述的任意部分接收来自内部电容器的电荷,则在断电10s后,它们不应危险 带电。

水平,或者通过结构性措施或电位分级来避免。这应使操作人员免受危险的跨步和接触电压。 注:电位分级通常用于有较大地电流产生的电气装置。 4.6电路的电位分级在频率超过200Hz时应通过下述方式控制: 如果因设备的设计原因而有必要接地,则不应依靠装置的任何结构性部件。应提供单独的低 电抗导体,在发生器和处理设备之间形成通路 b) 如果导体电流超过500A,则在可以被人立即触及的装置任意距离上的压降应不超过5V(均 方根值),除非有足够的隔障或外壳(见7.4.4)阻碍接近该装置。 注:这一几何范围限制是因为频率在约100kHz以上时电磁波及其传播会导致接地连续性不可靠

7.5单一故障防护规定

7.6保护性等电位连接

保护性等电位连接系统应由下述元件中的一个或者两个或更多元件 a) 设备中的保护性等电位连接; b) 装置中接地的保护性等电位连接; c) 保护性导体(PE); d) 同时作为中性导体的保护性导体(PEN); e) 保护性屏蔽; f) 电源接地点; g) 接地电极(包括用于电位分级的接地电极); h 接地导体。 些特定的考虑要求频率远高于工频,它们并在特殊要求部分中规定。

.7对频率高于200Hz的故障防护的附加条款

7.7.1故障防护应由一个或多个独立且附加于那些基本防护的下列措施组成。 7.7.2工作频率高于200Hz的电气设备的各部分应能在正常运行和单一故障条件下,在考虑了趋肤 效应和临近效应后仍能正常工作。 7.7.3任何辅助绝缘的尺寸应能承受与基本绝缘相同的多种应力。此外,绝缘材料在工作温度和频率 下应有足够低的介质损耗因数,以便绝缘不会被材料的介质加热而削弱。 7.7.4所有的高频电路应在电气上与工频接地系统隔离。电路与工频接地系统之间的电隔离失效可 导致可接近部分带危险有效接触电压,这应由故障电压驱动的防护装置来检测并使该电路断开及断电。 如果与电隔离相比,将高频接地直接连接至工频接地系统可降低相关风险,则可这样做;详细规定 见特殊要求部分。 7.7.5构成从电路的频率源到处理设备或类似设备的主电路的单独的低电阻导体: a)应能承受所有预期的内部和外部影响(包括机械、热、腐蚀和辉光放电)。 b 如果导体在维护中可接近,则应能承受在任何单一故障条件下产生的最高电压;其绝缘性能和 载流容量应使其在任何可预见的单一故障条件下不会过热;如果在任何可预见的单一故障期 间产生了过电流,进而产生过热,则应安装能在导体性能下降之前永久切断设备电源的电流传 感器件。 ) 应在不使用工具时无法移除。 d) 如果因为设备的设计原因需要在维护时增加可分离的主电路导体断开器件,则其插头和插座 应与安全电路机械组合,以防主电路在断开期间通电,同时,应将闭锁或类似的器件组合到插 头和插座系统中,其对外部也要充分绝缘以便无危险断开;如果仅需在安装和停运中断开并在 随后使用工具,则这些要求不适用。 e) 分离式电路导体的重新连接应在供电导体的再次连接前。这一要求不适用于仅在设备断电条

7.7.1故障防护应由一个或多个独立且附加于那些基本防护的下列措施组成。 7.7.2工作频率高于200Hz的电气设备的各部分应能在正常运行和单一故障条件下,在考虑了趋肤 效应和临近效应后仍能正常工作。 7.7.3任何辅助绝缘的尺寸应能承受与基本绝缘相同的多种应力。此外,绝缘材料在工作温度和频率 下应有足够低的介质损耗因数,以便绝缘不会被材料的介质加热而削弱。 7.7.4所有的高频电路应在电气上与工频接地系统隔离。电路与工频接地系统之间的电隔离失效可 导致可接近部分带危险有效接触电压,这应由故障电压驱动的防护装置来检测并使该电路断开及断电。 如果与电隔离相比,将高频接地直接连接至工频接地系统可降低相关风险,则可这样做;详细规定 见特殊要求部分。

a)应能承受所有预期的内部和外部影响(包括机、热、腐蚀和辉光放电)。 b)如果导体在维护中可接近,则应能承受在任何单一故障条件下产生的最高电压;其绝缘性能和 载流容量应使其在任何可预见的单一故障条件下不会过热;如果在任何可预见的单一故障期 间产生了过电流,进而产生过热,则应安装能在导体性能下降之前永久切断设备电源的电流传 感器件。 应在不使用工具时无法移除。 d) 如果因为设备的设计原因需要在维护时增加可分离的主电路导体断开器件,则其插头和插座 应与安全电路机械组合,以防主电路在断开期间通电,同时,应将闭锁或类似的器件组合到插 头和插座系统中,其对外部也要充分绝缘以便无危险断开;如果仅需在安装和停运中断开并在 随后使用工具,则这些要求不适用 e 分离式电路导体的重新连接应在供电导体的再次连接前。这一要求不适用于仅在设备断电条 件下才可能的中断和重新连接。 f 应将端头的电路电气连接分开,这样不会与其他任何电气连接或者装置或设备其他任何部分 的保护性等电位连接组合在一起

7.8.1在装置或设备中应采取措施,防止过大的保护性导体电流影响装置的安全或正常运行。应确保 供给设备和由设备产生的所有频率的电流的兼容性。 7.8.2以下限值适用于工频设备: a)对配有额定电流不超过32A的单相或多相插头和插座输出系统的插入式用电设备:额定电流 在4A以下的小于2mA,额定电流超过10A的小于5mA,额定电流在4A~10A的为 0.5mA/A; b) 对保护性导体没有特殊措施的固定连接用电设备和固定式用电设备,或者配有额定电流超过

7.9接触电流和接触电压

7.10高温下的导体和绝缘

例如,非导电材料的损坏、液态金属流进非导电 材料或者连接导电元件的移位传导电荷,应考虑此类单一故障情况

8电或磁近场引起的危险防护

1第8章规定了频率在0Hz~6MHzSC/T 1112-2012 斑点叉尾鮰 亲鱼和苗种,有关由磁、电或电磁近场引起的危险的防护条款。对步 高的以及传播场的要求在特殊要求部分规定

8.1.2EH和EPM工艺设备的设计和运行应能保护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免受磁或电近场以及电磁场

磁或电近场以及电磁场 的有害影响。 还应考虑次生现象,例如,由放电、感应电流或感应电压形成的臭氧。

的有害影响。 还应考虑次生现象,例如,由放电、感应电流或感应电压形成的臭氧。 8.1.3应阻止手或手指与带电导体之间的直接接触,触电防护见第7章。 8.1.4应通过与带电部分相同的几何约束防止手、手臂、头和躯干接近场强超过引起电场有效感应的 限值或特性的区域(见第7章)

8.2.1设备的设计应使可接近的最大磁场等级和特性不产生风险。隔障或屏蔽应能阻止人暴露于危 险的场中,其设计应按8.4的规定。 8.2.2制造商应在使用信息中指明在正常运行中或单一故障条件下存在1类风险的所有区域,同时应 在该区域外提供附录F中规定的警告标志。 8.2.3对静磁场,制造商应在使用信息中指明超过1类风险限值的最大允许可接近B值下的安全行 为。这包括规定进出静磁场时放慢身体移动速度一一完全进入静磁场的时间应超过1S。 8.2.4如果光或声音报警装置到位且满足下述要求,则充许没有携带或穿戴任何金属物体且没有任何 类型的金属植人物的操作人员可例外暴露。 8.2.5如适用,制造商应向用户指明: a)如果最大可接近B值超过200mT,则在静磁场中需要放慢移动速度,特别是在进出场时放慢

8.2.5如适用,制造商应向用户指明!

a 如果最大可接近B值超过200mT,则在静磁场中需要放慢移动速度,特别是在进出场时放慢 身体移动速度,时间要超过1S; b) 有必要告知并警告携带任何金属物体或具有任何类型的金属植入物的人员不要进入超过职业 限值的区域

8.4.1非导电、非磁性隔障不被认为是保护性的,而是限制进人的GB 1903.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C磷酸酯镁,就像阻挡物一样。 8.4.2引导或吸收电场且防止直接接触的导电屏蔽应具有足够的导电性且其位置应使其在正常运行 或单一故障条件下不会过热。它们应在这些条件下不会因为过热而产生危险,它们的保护完整性也不 应被减弱。如果预期加热超过安全接触限值,则第10章适用。 8.4.3可直接触及的导电屏蔽应有足够的导电性且其位置应使其在正常运行或单一故障条件下不会 过热。它们在这些条件下的可接触表面限值不应超过第10章规定,它们的保护完整性也不应被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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