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 住建部办公厅2020年2月)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 住建部办公厅202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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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 住建部办公厅2020年2月)

一、建筑方案 每个负压病区可由多间负压病房组成,应当设置患者与医 务人员各自独立的垂直交通和走廊。平面布置应当划分清洁区 半污染区与污染区。清洁区应当设置独立的医护人员办公区, 在清洁区与半污染区之前设置医护人员独立穿过式卫生通过 室,包括换鞋、一次更衣、淋浴、二次更衣;有条件时医护人 员二次更衣可设在半污染区与污染区之间。 负压病房每间设置独立的卫生间,在医护走廊与病房之间 设置缓冲前室,设置非手动或自动感应龙头洗手池,墙上设置 双门密闭式传递窗。 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清洁区、半污染区与污染区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应当按区 独立设置。建筑气流组织应形成从清洁区至半污染区至污染 区有序的压力梯度。房间气流组织应当防止送、排风短路,送 风口位置应当使清洁空气首先流过房间中医务人员可能的工作 区域,然后流过传染源进入排风口。送风口应当设置在房间上 部。病房、诊室等污染区的排风口应当设置在房间下部,房间 非风口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100mm。 每间负压隔离病房设置一套1500立方米/小时风量全新风 系统。送风应经过粗效、中效、亚高效过滤器三级处理,且设

两套排风系统,其中一套带高效过滤器。排风应当经过高效过 滤器过滤处理后排放。排风的高效空气过滤器应当安装在房间 排风口处。每间负压隔离病房的送、排风管上应当设置密闭阀 设传感系统控制变频风机,保证负压病房与缓冲、走廊保持5P 负压。 三、给水和排水 (一)给水 1.医务人员使用的洗手盆、洗涤池、化验盆等采用非接触式 的感应水龙头。 2.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小便斗采用自 动冲洗阀,坐便器采用脚踏式自闭冲洗阀或感应冲洗阀。 3.给水、热水的配水干管、支管设置的检修阀门,宜设在工 作人员的清洁区和半污染区内,严禁设置在污染区内。 (二)排水 1.病房的污废水排水应当与非病区的污废水排水分流排出 2.病房的污废水排水设化粪池后可与非病区的废水排水合 流排出,排至医院污水处理站,按传染病医院排水消毒处理。 3.大便器、小便斗、洗手盆、洗涤池、化验盆等卫生设备皆 应当设水封。 4.诊室、护士室、治疗室、检查室、与病房隔离的洗手间等, 不宜设地漏;病房卫生间可设地漏,需定期检查,给地漏水封 补水。 5.卫生设备、地漏水封不得小于50mm。

6.病房区的污废水排水通气管不得连接非病区的通气排水 管。上屋面的通气管口处周边应当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严重传 染病区应当在通气管口处配设气体消毒设施。 7.室外污废水排水检查井应当采用密闭井盖;排水管网配设 通气立管,通气口高出地面2.0m。通气立管的设置位置不影响 地面使用。 四、电气 (一)负压病房为一级特别重要负荷。由现状变电所(配 电室,电气竖井)不同的低压母线引两路电源为病房供电,其 中一路引自应急段,在病房合适位置设一双电源配电箱为病房 负荷供电;由本楼变电所(配电室,电气竖井)不同的低压母 线引两路电源为病房通风系统供电,其中一路引自应急段,在 病房通风系统合适位置设一双电源配电箱为病房通风系统供 电。 (二)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主要场所照 度标准详见下表。

表1建筑照明标准值一览表

病房、缓冲间采应当满足医疗环境的视觉要求。病房及医 护走廊应当设置紫外线消毒灯插座。 (三)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急诊抢救室的插座回路外,

其他所有插座配线回路上装设漏电开关保护。卫生间、浴室等 处作局部等电位联接。 五、弱电智能化 (一)病房内原有的弱电系统(数据端口、电视端口、医 护对讲、火灾探测器等)维持不变。 (二)病房新增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通风系统进行自动 控制,并应监视污染区及半污染区的压差。 (三)病房新增门禁控制系统,对负压病房的医、患通道, 污染与洁净区的过渡进行控制。 (四)病房新增视频监护系统,采用语音及视频双向通讯 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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