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5083-2010 省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中心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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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Y/T 5083-201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25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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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T 5083-201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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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T 5083-2010 省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中心工程技术规范

3.3.1指挥调度系统包括:指挥调度平台、通讯平台、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并宜具备杉 动指挥调度能力。指挥调度系统各网络设备均应纳入网管管理。 3.3.2指挥调度平台应具备以下基本业务功能和技术性能:

1)平台组网:指挥调度平合网络应连通本辖区内各级安全播出管理单位和重要播出 单位,网络带宽应能满足视频数据、业务数据等的正常传输,传输带宽不宜低于 2Mbps; 2)平台接口:指挥调度平台应设有与播出安全监测系统间的异态告警联动接口,应 设有与总局指挥调度平台间的业务交互和数据交换接口; 3)系统性能:应支持网络内所有接入用户的并发访问,系统响应时间应不大于5秒

3.3.3通讯平台包括语音通话系

3.4设备机房、指挥大厅及附属用房

设备机房、指挥大厅参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有关要求进行设 2设备机房主体结构宜为大开间GB 1886.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机房内留有足够的设备安装空间和通风空间,机柜

3.4.2设备机房主体结构宜为大开间,机房内留有足够的设备安装空间和通风

间维修通道宜大于1m,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6m时,两端应设有出口通道,出口 通道的宽度宜大于1m;机房净高、门高和门宽应满足工艺设备安装、维护要求;地面应采 用防静电活动地板,如采用地下敷设缆线方式,地板架空应不小于40cm。 3.4.3设备机房应有良好的密闭性,并采取防尘、防水等措施。机房照明应满足在各种情 况下进行维护操作的照明要求,电磁环境应满足设备工作要求。 3.4.4设备机房宜设置门禁系统,机房内应安装摄像头等安防监控设备。 3.4.5指挥大厅内应安置广播电视节目视音频监听监看屏幕墙和监听设备、信号质量监测 系统终端以及指挥调度系统的各类终端。指挥大厅主体结构宜为大开间大跨度,净高应满足 设备安装高度和通风要求,面积不宜小于200m。地面可部分或全部采用防静电地板,指挥 大厅与设备机房之间应有地沟、屋顶或墙内走线槽连通。 3.4.6指挥大厅宜根据应急指挥和日常工作需要,划分出不同的业务处理区域 3.4.7附属用房包括配电室、维修室、仪器室、备品备件室、技术资料室、档案室、学习 室、值班休息室和办公用房等,办公用房不宜远离指挥大厅。 3.4.8值班休息室数量应根据值班倒休人数确定,并配置供值班人员正常休息的必要设施,

3.5供电、接地与安全防护

3.5.1省级调度中心的电源为一级负荷,应有两路独立供电电源,工艺负荷应与其它负荷 分离供电。

3.5.3设备机房应配置主、备电源,主用电源应为不间断电源(UPS)。UPS宜配置双机热 备份,应使用全密封免维护电池。UPS功率容量应根据系统设备总功率核算并留有20%以 上余量,电池容量应满足满负载工作30分钟以上,因条件限制未配置发电机的,UPS电池 容量应满足播出安全监测系统和指挥调度系统连续工作120分钟以上。 3.5.4机房供配电设施及线路、插座等应设置明显标志。机房设备供电应有2路,可来自 于2路UPS,也可来自1路UPS、1路市电,主备设备、双电源设备应分别接至2路供电 每路供电均应能够承载所有技术设备用电负荷。

3.5.5机房空调系统应按照保持机房环境温度18℃~28℃、相对湿度35%~75%的材 行设计

3.5.6指挥大厅等人员长期工作区域应保证室内背景噪声级不高于60dB(A),如不满足应

3.5.6指挥大厅等人员长期工作区域应保证室内背景噪声级不高于60dB(A),

采取相应的隔(消)音措施 3.5.7机房的工艺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应共用接地极,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2, 工艺接地线不得形成封闭回路,不应与电源零线短接或混接。 3.5.8机房应按照第二类防雷房屋建筑进行设计。 3.5.9省级调度中心的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简称乙类)建筑。

4.1.1系统工程施工应以施工设计文件为依据,并遵守本章的规定。 4.1.2系统总集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应符合国家规定。 4.1.3 设备机房、指挥大厅的室内装修、空调设备系统和电气照明等安装应在装机前进行 4.1.4 设备机房、指挥大厅地面应平整、防静电,并预留隐蔽走线空间, 4.1.5施工临时电源与工艺设备用电应严格分开,确保无安全隐患。 4.1.6新建、改建机房设备安装前应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

4.2.1本节所称技术系统专指播出安全监测系统和指挥调度系统。 4.2.2技术系统施工包括入场查验、设备安装、系统调试三个阶段。 4.2.3设备安装前,应先进行入场查验,检查设备的包装、外观有无损坏,配件、技术资 料是否齐全。 4.2.4设备安装前应检查确认机房环境温湿度、电压、接地等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安装应 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机位、设备连线、端口分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防静电地板的机房 宜采用下走线方式,网络线、信号线应与电源线分开布放,线缆布放宜留有余长,线缆敷设 应顺理平直,标识清晰,布线风格、标签定义应保持一致,线缆不得有接头,不得损害绝缘 层,转弯半径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2.5所有设备单独加电运行无故障、设备功能正常后,进行系统调试,并测试系统功能 和技术指标

4.2.5所有设备单独加电运行无故障、设备功能正常后,进行系统调试,并测试系统功能 和技术指标。

4.3设备机房、指挥大厅

4.3.1设备机房的机柜和指挥大厅的指挥台、控制台的安装应按照机房和指挥大厅的平面 布置图进行定位,到位后应按顺序进行垂直度调整;并排安装时,两机柜间的缝隙不得大于 3mm,机柜前面板应在同一平面上,偏差不应大于3mm。对于相互有一定间隔而排成一列 的设备,其前面板偏差不应大于5mm 4.3.2机柜安放应平稳竖直并应采取固定措施,机柜内设备、部件的安装应牢固,固定用 的螺栓、垫片、弹簧垫片均应按要求安装,不得遗漏

4.4供电、接地与安全

4.4.1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所有接地装置的电阻测量值达到设计要求,接地母线的 路由、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母线表面应完整清洁,绝缘线的绝缘层应完好,不得有损 伤,母线与机架的连接应牢固端正。 4.4.2新建建筑的供电、接地及防护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宜与土建施工同期进行, 隐蔽部分应在覆盖前及时配合有关单位进行隐蔽验收。

5.1.2验收分为分项验收与系统工程验收。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分项初步验收,验 收应有记录,各分项初步验收后进行系统试运行,并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连续无 故障运行三个月后进行分项最终验收。分项验收完成后,进行系统工程验收。 5.1.3分项验收应包括播出安全监测系统、指挥调度系统、设备机房和指挥大厅、供电接 地与安全防护系统等。 5.1.4系统工程验收应包括:系统功能验收、施工质量验收和图纸、资料的移交等

5.1.4系统工程验收应包括:系统功能验收、施工质量验收和图纸、资料的移

5.4.2系统工程验收除检查各分项验收文件是否齐全外,还应检查系统的其它相关文件 见表5.4.2。

5.4.2系统工程验收除检查各分项验收文件是否齐全外,还应检查系统的其它相关文件, 见表5.4.2

1.2系统工程验收文件表

本规范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省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中心

GY/T5083—2010

总则 术语 12 工程设计 12 3.1一般规定 12 3.2播出安全监测系统 13 3.3指挥调度系统 13 3.4设备机房、指挥大厅及附属用房 13 3.5供电、接地与安全防护 13 系统工程施工 14 4.1一般规定 14 4.2技术系统 4.3设备机房、指挥大厅 14 系统工程验收 5.2系统功能验收

术语 12 3工程设计 12 3.1一般规定 12 3.2播出安全监测系统 13 3.3指挥调度系统 13 3.4设备机房、指挥大厅及附属用房 13 3.5供电、接地与安全防护 13 4系统工程施工 14 4.1一般规定 14 4.2技术系统 4.3设备机房、指挥大厅 14 5系统工程验收 5.2系统功能验收

1.0.1本条主要说明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1.0.1本条主要说明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1.0.2本条主要说明本规范适用的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省级调度中心新建、扩建和改建工 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其它指挥调度中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对在本规范首次出现的重要术语进行说明。

3.1.1本规范所涉及内容均围绕完成省级调度中心业务功能而展开,不含基础建设项目,

包含为保障各项业务功能顺利实现所需的基础空间如机房、指挥天厅及其附属用房有关要

指挥调度系统与总局指挥调度系统互联互通体现

1)物理网络互通:省级指挥调度平台可通过专网与总局指挥调度平台进行物理连接 并配置合理的安全设备、安全策略保障两级系统的网络安全; 2)资源共享:与安全播出有关的资源在两级系统应均有存储,并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两级系统的资源录入应只有一个入口,系统间自动实现数据同步; 3)功能互通:操作管理、事故管理、重要保障期管理、信息交换管理等功能需在两 级系统间实现,可通过合理的功能接口实现业务流程的交互,保证业务功能的完 整性。 2两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互联互通 省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应通过有线、无线网络与总局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互联,可以接收、 转发总局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送的预警信息,并反馈接收、转发状态。 3.1.43.1.5规定了系统设计时应满足的几项要求。

3.1.6规定了应具备的辅助系统

3.1.7技术系统越来越庞大复杂,建立综合网管系统,对技术系统的运行状态

7技术系统越来越庞大复杂,建立综合网管系统,对技术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

测,是保障技术系统稳定运行、实现科学管理的有效手段

3.2播出安全监测系统

3.2.1播出安全监测系统应实现对传统媒体、新媒体及新业务的监测。根据监测业务的需 要,可配备移动监测系统。 3.2.2视音频监测系统受显示系统容量等客观环境限制,对于不能实时监听监看的节目可 进行视音频技术监测,出现视音频丢失等异态时实时给出声光告警

3.3.1指挥调度系统是省级调度中心实施指挥调度的技术支撑平台。根据指挥调度业务的 需要,可配备移动指挥调度系统

3.3.2指挥调度平台资源库包含与安全播出有关的各种信息,是实现有效调度

3.3.3可视通话系统区别于日常办公的

3.4设备机房、指挥大厅及附属用房

3.5供电、接地与安全防护

3.5.1省级调度中心应有2路独立电源,如条件具备,应有2路不同路由的外电,如果只 有1路外电,应配置发电机。 3.5.5参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的要求,省级调度中心设备机房属于 C级机房,机房温湿度应符合C级机房的相关要求

4.1.2系统施工应委托有资质的公司担任总集成和质量监理,以对施工过程、施工质量进 行监督和管理。 4.1.34.1.4施工前应检查是否具备装机条件。

4.2.1本条说明4.2仅对播出安全监测系统和指挥调度系统的施工过程进行规定DB32T 3956-2020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规则,未包含 供配电、消防等辅助系统的施工过程

本节规定了设备机房、指挥大厅施工时应达到的基本工艺要求。

4.3设备机房、指挥大厅

4.3设备机房、指挥大

5.2.1系统功能指标测试是对系统的功能进行验证,系统可靠性是对系统运行的稳定性进 行检查,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性评估应从信息安全的角度对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架构、安全防 护、运行维护进行检查。

5.2.4系统可靠性考核应在保持系统连续运行不低于72小时并模拟正常工作状

GB/T 27938-2011 滑动轴承 止推垫圈 失效损坏术语、外观特征及原因4系统可靠性考核应在保持系统连续运行不低于72小时并模拟正常工作状态下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省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中心 工程技术规范 GY/T508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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