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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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正式版

式中,混凝土强度标准差; feu第i组的试件强度(MPa); micu—n组试件的强度平均值(MPa); n—试件组数,n值应大于或者等于30。 对于强度等级不大于C30的混凝土:当α计算值不小于3.0MPa时,应按式(4.0.2)计算 结果取值;当α计算值小于3.0MPa时,α应取3.0MPa。对于强度等级大于C30且小于C60 的混凝土:当α计算值不小于4.0MPa时,应按式(4.0.2)计算结果取值;当计算值小于 4.0MPa时,α应取4.0MPa。 2..当没有近期的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强度资料时,其强度标准差可按表 4.0.2取值

表4.0.2标准差值(MPa)

W/B= α,f, fon.o +α, a,f.

f一一胶凝材料(水泥与矿物掺合料按使用比例混合)28d胶砂强度(MPa), 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 执行;当无实测值时,可按本规定5.1.3确定: 1.2回归系数αa和αp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1.根据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通过试验建立的水胶比与混凝土强度关系式来确定; 2.当不具备上述试验统计资料时,可按表5.1.2采用。

GB 4789.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表5.1.2回归系数α%、α选用表

料28d胶砂抗压强度值(f)无实测值时,可按下式

武中:、%一 一粉煤灰影响系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可按表5.1.3选用:

3粉煤灰影响系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

注:①宜采用I级、Ⅱ级粉煤灰宜取上限值

②采用S7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宜取下限值,采用S9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宜取上限值,采用S105级粒 化高炉矿渣粉可取上限值加0.05。 ③当超出表中的掺量时,粉煤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应经试验确定。 5.1.4当水泥28d胶砂抗压强度(f)无实测值时,可按下式计算:

f.. =yf. s

式中:%一一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可按实际统计资料确定;当缺乏实际统计资料时, 也可按表5.1.4选用;

表5.1.4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

5.2用水量和外加剂用量

5.2用水量和外加剂用

①本表用水量系采用中砂时的取值。采用细砂时,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可增加5~10kg;采用 粗砂时,可减少5~10kg ②掺用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时,用水量应相应调整。

①本表用水量系采用中砂时的取值。采用细砂时,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可增加5~10kg;采用 粗砂时,可减少5~10kg。 ②掺用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时,用水量应相应调整。

粗砂时,可减少5~10kg。 ②掺用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时,用水量应相应调整。

5.2.3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外加剂用量(m)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mao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外加剂用量(kg/m3); mbo 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中胶凝凝材料用量(kg/m"); 计算应符合本规程第5.3.1条的规定; B 外加剂掺量(%),应经混凝土试验确定,

5.3.1每立方米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mbo)应按下式计算:

mbo一一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用量(kg/m) mwo—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kg/m²); W/B一一混凝土水胶比。 5.3.2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矿物掺合料用量(m)应按按下式计算:

5.3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和水泥用量

式中:mfo一一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kg/m); βf一矿物掺合料掺量(%),可结合本规程第3.0.5条和第5.1.1条的规定确定。 5.3.3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mc)应按下式计算:

5.4.1砂率(βs)应根据骨料的技术指指标、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和施工要求,参考既有历史 资料确定。

1.落度小于10mm的混凝土,其砂率应经试验确定, 2.落度为10~60mm的混凝土砂率,可根据粗骨料品种、最大公称粒径及水灰比按 表5.4.1选取。 3.落度大于60mm的混凝土砂率,可经试验确定,也可在表5.4.2的基础上,按 落度每增大20mm、砂率增大1%的幅度予以调整。

表5.4.2混凝土的砂率(%)

5.5.1采用质量法计算粗、细骨料用量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只用一个单粒级粗骨料配制混凝土时,砂率应适当增大

5.5粗、细骨料用量

5.5粗、细骨料用量

mo+mo+mgo+mo+mwo=mep mso β, = ×100% mo +mso

meo + mo + go + mso Ps P

水泥密度(kg/m²),应按《水泥密度测定方法》GB/T208测定,也可取2900 kg/m~3100kg/m; 检验方法标准》JGJ52测定; 检验方法标准》JGJ52测定; Pw—水的密度(kg/m²),可取1000kg/m²; 一混凝土的含气量百分数,在不使用引气型外加剂时,α可取为1。

6.1.2试验室成型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0的规定。 6.1.3每盘混凝土试配的最小搅拌量应符合表6.1.3的规定,并不应小于搅拌机公称容量的 1/4且不应大于搅拌机公称容量

表6.1.3混凝士试配的最小搅拌量

6.1.4在计算配合比的基础上进行试拌。计算水胶比宜保持不变,并应通过调整配合t其他 参数使混凝土拌合辑佳能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然后修正计算配合比,提出试持配合比。 6.1.5应在试拌配合比的基础上,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至少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当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时,其中一个应为本规程 第6.1.4条确定的试拌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试拌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 0.05,用水量应与试拌配合比相同,砂率可分别增加和减少1%。 2.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时,应继续保持拌合物性能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3.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时,每个配合比至少应制作一组试件,标准养护到28d或设计 规定龄期时试压。

6.2.1配合比调整应符合下述规定:

6.2配合比的调整与确定

1.根据本规程6.1.5条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宜绘制强度和胶水比的线性关系图或插 值法确定略大于配制强度的强度对应的胶水比; 2.在试拌配合比的基础上,用水量(mw)和外加剂用量(ma)应根据确定的水胶比作调整; 3.胶凝材料用量(ms)应以用水量乘以确定的胶水比计算得出: 4.粗骨料和细骨料用量(mg和ms)应在用水量和胶凝材料用量进行调整。 6.2.2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和配合比校正系数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合比调整后的混凝土拌合物的表观密度应按下式计算:

2.混凝土配合比校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式中混凝土配合比校正系数

式中混凝土配合比校正系数

Pc.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实测值(kg/m);

Pe. =m.+m, +m, +m, +m.

8= Pe. P.c

3.当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实测值与计算值之差的绝对值不超过计算值的2%时,按 本规程第6.2.1条调整的配合比可维持不变:当二者之差超过2%时,应将配合比中每项材

料用量均乘以校正系数。 6.2.3配合比调整后,应测定拌合物水溶性氯离子含量,试验结果应符合本规程表3.0.6的规 定。 6.2.4生产单位可根据常用材料设计出常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备用,并应在使用过程中予以验 证或调整。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1.对混凝土性能有特殊要求时; 2.水泥外加剂或矿物掺合料品种质量有显著变化时。

7.1.1抗渗混凝土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7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1.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2.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其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40.0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 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 3.细骨料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 4.抗渗混凝土宜掺用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粉煤灰应采用F类,并不应低于II级。 7.1.2抗渗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最大水胶比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表7.1.2抗渗混凝士最大水胶比

1.配制抗渗混凝土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2.抗渗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P一 6个试件中不少于4个未出现渗水时的最大水压值(MPa);

7.1.5掺用引气剂或引气型外加剂的抗渗混凝土,应进行含气量试验,含气量宜控制在 3.0%~5.0%。

7.2.1抗冻混凝土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7.2.2抗冻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7.3.1高强混凝土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月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

2.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其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25.0mm,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 大于5.0%;含泥量不应大于0.5%,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2%; 3.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宜为2.6~3.0,含泥量不应大于2.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 4.宜采用减水率不小于25%的高性能减水剂: 5.宜复合掺用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和硅灰等矿物掺合料;粉煤灰等级不应低于ⅡI 级;对强度等级不低于C80的高强混凝土宜掺用硅灰。 7.3.2高强混凝土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在缺乏试验依据的情况下,高强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宜符合下列要求:

凝材料用量和砂率可按表7.3.2选取,并应经试

表7.3.2高强混凝土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和石

2.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的品种、掺量,应通过试配确定;矿物掺合料掺量宜为25%~ 40%;硅灰掺量不宜大于10%; 3.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00kg/m。 7.3.3在试配过程中,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其中一个可为依据表 7.3.2计算后调整拌合物的试拌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试拌配合比分别增 加和减少0.02。 7.3.4高强混凝土设计配合比确定后,尚应用该配合比进行不少于三盘混凝土的重复试验, 每盘混凝土应至少成型一组试件,每组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配制强度。 7.3.5高强混凝土抗压强度宜采用标准试件;使用非标准尺寸试件时,尺寸折算系数应经试 验确定。

7.4.1泵送混凝土所采用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

7.4.1泵送混凝土所采用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泵送混凝土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 水泥; 2.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其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10%;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 与输送管径之比宜符合表7.4.1的规定:

表7.4.1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与输送管径之

3.细骨料宜采用中砂,其通过公称直径315um筛孔的颗粒含量不宜少于15%; 4.泵送混凝土应掺用泵送剂或减水剂,并宜掺用矿物掺合料。 .4.2泵送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泵送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不宜小于300kg/m 2.泵送混凝土的砂率宜为35%~45%:

3.细骨料宜采用中砂,其通过公称直径315um筛孔的颗粒含量不宜少于15%; 并宜掺用矿物掺合料

7.5.1大体积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7.5.5配合比应满足施工对混凝士凝结时间的要求。

7.5.5配合比应满足施工对湿凝士凝结时间的要求。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GB/T208 2. 《水泥水化热测定方法》GB/T12959 3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 4.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 5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 6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 7.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 8. 《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JG244 9.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10.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 11. 《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月XX日以第XX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程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中普通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试验取得了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 条文规定,《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 明,供使用者参考。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 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

总则 术语、符号 2.1术语... 基本规定. 24 混凝土配制强度的确定. 混凝土配合比计算 26 5..水胶比.... 26 5.2用水量和外加剂用量. 26 5.3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和水泥用量.. 26 5.4砂率... 26 5.5粗、细骨料用量 26 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 27 6.1试配.... 6.2配合比的调整与确定 27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28 7.1抗渗混凝土, 28 7.2抗冻混凝土. 28 7.3高强混凝土. 28 7.4 泵送混凝土. 29 7.5 大体积混凝土 29

1.0.1混凝土配合比是生产施工的关键环节之一 一,对于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和节约资源具有 重要意义。 1.0.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除一些专业工程以及特殊构筑物的混凝 土外,一般混凝土工程都可以采用。 1.0.3与本规程有关的、难以详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目前我国普通混凝土的定义是按干表观密度范围确定的。在建工行业,普通混凝土简 称混凝土,是指水泥混凝土。 2.1.2用维勃时间(s)可以合理表示落度很小甚至为零的混凝土拌合物稠度,维勃时间 等级划分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表2.1.2混凝士拌合物的维勃时间等级划分

2.1.3~2.1.5用落度可以合理表示具有塑性或流动性混凝土拌合物稠度,落度等级划分 应符合表2.1.3~2.1.5的规定

表2.1.3~2.1.5混凝土拌合物的珊落度等级划分

2.1.6本条特指设计提出抗渗要求的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6。 2.1.7本条特指设计提出抗冻要求的混凝土,F50是混凝土抗冻性能划分的最低抗冻等级。 2.1.8本条定义已被混凝土工程界普遍接受,正在编制的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中高强混 凝土定义与本条相同。 2.1.9泵送混凝土包括流动性混凝土和大流动性混凝土,泵送时落度不小于100mm应用 极为广泛。 2.1.10大体积混凝土也可以定义为,混凝土结构物实体最小几何尺寸不小于1m的大体量 混凝土GB/T 9019-2015 压力容器公称直径,或预计会因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水化引起的温度变化和收缩而导致有害裂缝产生的混 凝土。 2.1.11~2.1.12胶凝材料、胶凝材料用量的术语和定义在混凝土工程技术领域已被普遍接受。 2.1.13国内外已经普遍采用水胶比取代水灰比。

矿物掺合料,对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具有重要意义。混凝土中碱含量是测定的混凝土各原 材料碱含量计算之和,而实测的粉煤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等矿物掺合料碱含量并不是参与碱 骨料反应的有效碱含量,对于矿物掺合料中有效碱含量,粉煤灰碱含量取实测值的1/6,粒 化高炉矿渣粉碱含量取实测值的1/2,已经被混凝土工程界采纳。

4混凝土配制强度的确定

4.0.2根据实际生产技术水平和大量调研,适当调高了按公式4.0.2计算的强度标准差取值, 并给出表4.0.2的强度标准差取值,这些取值与目前实际控制水平的标准差比较,是偏于安 全的,也与国际上提高安全性的总体趋势是一致的

5.2用水量和外加剂用量

5.3.1~5.3.3水胶比、用水量和矿物掺合料掺量确定后,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和水泥的用 量就可以通过计算得出,其中,计算矿物掺合料用量的采用的矿物掺合料掺量是在计算水胶 比过程中选用不同掺量经过比较后确定的。计算得出的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和水泥的用量 还要在试配过程中调整验证,

5.4.1~5.4.2本条对砂率的取值具有指导性,经实际应用,证明基本符合实际。在实际工作 中,也可以根据经验和历史资料初选砂率。砂率对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影响较大,可调整范围 略宽,也关系到材料成本,因此SN/T 3139-2012 出口农产品中噻虫嗪及其代谢物噻虫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 质谱法,按本条选取的砂率仅是初步的,需要在试配过程中调整后 确定合理的砂率。

采用体积法,可视具体技术需要选用。与质量法比较,体积法需要测定水泥和矿物掺合料的 密度以及骨料的表观密度等,对技术条件要求略高。

6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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