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2061-201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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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AQ 206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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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 2061-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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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 2061-201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

量、矿坑涌水量的动态变化与开采水平、开采面积、地面塌陷错动区的关系、以在发生水害的 观测研究资料和防治水措施及效果。 g) 岩溶情况。岩溶塌陷非常严重的矿区,应采用高精度岩溶探测方法,查明矿区岩溶发育情况 和主要进水通道位置、规模,为制定防治水方案提供依据;有疏干岩溶塌陷的矿山应详细调查 开采或地下水活动诱发的岩溶塌陷发展的形态、规模、分布范围、对地下水运动有明显影响的 补给和排泄通道,必要时进行连通试验和暗河、岩溶塌陷的测绘工作,井分析岩溶发育规律和 地下水径流方向,圈定补给区,测定补给区内的渗漏情况,估算地下水径流量。 h)周边矿井情况。调查周边矿井的位置、范围、开采层位、充水情况、地质构造、采矿方法、采出 矿量、隔离矿柱以及与相邻矿坑的空间关系,并收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有关资料。

地下水径流方间,圈定补给区,测定补给区内的参漏情况,估算地下水径流量。 h) 周边矿并情况。调查周边矿并的位置、范围、开采层位、充水情况、地质构造、采矿方法、采出 矿量、隔离矿柱以及与相邻矿坑的空间关系,并收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有关资料。 .3.4凡属下列情况之者,应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a) 矿区主要勘探目的层未开展过水文地质勘探工作: b) 矿区原勘探工程量不足,水文地质条件未查清; c) 经采掘揭露,水文地质条件比原勘探报告复杂; d)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因长期开采已发生较大变化,原勘探报告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e) 矿坑开拓延深、开采新矿体,或扩大矿区范围设计需要; 巷道顶板处于特殊地质条件部位或深部矿层下伏强含水层;矿体底板带压及需要做专门防治 水工程等特殊要求的; g) 关 井巷工程施工穿越强富水性含水层时。 3.5 地面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按GB51060一2014中3.4的规定执行。 .3.6 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并下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a) 地面水文地质勘探难以查清问题时,宜开展井下放水试验或连通(示踪)试验等; b) 矿体顶、底板有含水(流)砂层或岩溶含水层时,需进行疏水开采试验; c) 受地表水体和地形限制或受开采塌陷影响,地面无施工条件; d) 孔深或地下水位埋深过大,地面无法进行水文地质试验; e) 深部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体位于侵蚀基准面以下,主要含水层富水性好,补给条件较 好水压高构洗破腐费发查导水性强日沟通强水目

[6. 1.1地表水防治

6.1.1.1矿山应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表水系的汇水、渗漏情况、排泄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掌握 当地历年降水量和矿山布置永久建构筑物及井筒位置处的最高洪水位资料,及建立的疏水、防水和排水 系统情况。 6.1.1.2矿山应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掌握可能 危及矿山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和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主动采取措施。并与周边相邻矿井

雨火香顶 资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h不间断巡查。每次降雨降大到暴雨前后,矿区应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 涌水量变化。 1.1.4雨季前矿山应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 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防治水工程要有专门设计和施工方案,峻工后矿山应组织验收。 1.1.5矿区各井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或矿井所在地形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工业场地的地 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达不到要求的,应以历史最高洪水位为防护标准修筑防洪堤,井 口应筑人工岛,使井口高于最高洪水位1m以上。 1.1.6并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人井下时,应采取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a) 矿区范围汇水面积较大的,应在采矿错动范围外修筑截洪沟,将降雨径流截出矿区,避免渗人 井下; b) 严禁开采防隔水矿(岩)柱; 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强含水层露头、裂隙和导水 岩层。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应用水泵或建排洪站排水; d) 矿山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应修筑堤坝和泄洪渠; e) 排到地面的矿坑水,应要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f) 漏水的沟渠和河床,应及时堵漏或局部改道; 地面裂缝和塌陷应填塞,填塞前及填塞过程中应有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的安全措施。具备 条件时,清除塌陷体后用块石或混凝土封堵岩溶通道,再用黏土回填陷区; h) 位于频繁发生塌陷区的河道,具备改道条件时,应改道。无法改道时,应采用物探探查、钻探 验证的方法对河床下岩溶发育情况进行勘察,并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河床; i) 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应加密观测,可能威胁矿山安全时,应采取防止滑坡措施 j) 影响矿区安全的落水洞、岩溶漏斗、溶洞等,均应采取填充或注浆等措施严密封闭。 1. 1.7J 废石、矿石和其他堆积物等杂物严禁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 1.1.8 报废的竖井应充填密实或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钢筋混凝土盖板,且覆盖2倍于井口 直径的不透水黏土YC/T 485-2014 卷烟工厂可视化管理要求与评价,并应设栅栏和标志。井口封闭盖应达到防止地表水灌入的要求: 报废的斜井应充填密实或在井口以下斜长20m处砌筑砖、石或混凝土墙,再填至井口并加砌 封墙; b) 报废的平碉,应从确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20m,再砌墙宽600mm~800mm厚的混凝土封 墙,封墙底部应留设直径不小于150mm的泄水孔。有地面水影响的报废井口应设置排 水沟; c) 封填报废的立井、斜井和平硼时,应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填图归档; d)如报废已封闭的立井、斜井和平碉在矿山下一步采矿过程中,受采动影响,应重新封闭严实, 保证在矿山生产期间安全。 .1.1.9使用中的钻孔应安装孔口保护装置,报废的钻孔应及时封孔。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与井

6.1.2疏干塌陷防治

6.1.2.1疏干排水时有地表沉降、塌陷的矿山应进行塌陷和沉降观测,分析塌陷和沉降的发展趋势、预 则塌陷和沉降范围及灾害程度。裸露型岩溶、地面塌陷发育的矿区,应做好气象观测,降雨、洪水预报; 封堵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井下揭露的主要岩溶进水通道;对已采区可构建挡水墙隔离;雨季应加密地下 水的动态观测,并进行矿井涌水峰值的预报。 危及居民安全的应采取加固措施或搬迁

6.1.2.2应采取有效的物探方法查明塌陷区的岩溶裂隙、过水通道的分布情况及发展规律。推荐采用 地面五极纵轴电(激电)测深和高密度电法(浅部),探测网度推荐采用50m×20m,异常密集区加密。 塌陷区有河道时,应沿河道延伸方向布置探测剖面,面总数不少于3条。 应布置适量的钻孔验证物探成果,每条剖面至少布置1个。 6.1.2.3矿山应建立矿区塌陷发生、发展趋势台账,包括塌陷个数、塌陷面积、裂缝位置、规模、时间、降 雨量、矿坑排水量。 6.1.2.4露天转井下矿山应加强地面泥石流的监测和预防,采用地表地质测绘、钻探、山地工程、物探、 试验和测试等方法对可能存在地面泥石流的矿山进行长期动态监测和预测预报,并应制定应急和治理 措施。 6.1.2.5疏干岩溶塌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评价、设计应由相关资质的单位完成。

5.1.3矿区截流雄幕

6.1.3.1矿区岩溶发育,矿坑疏排水引起地面岩溶塌陷,并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且矿区具有 以下水文地质条件时,应采用矿区惟幕截流防治水方案: a)在采矿冒落带20m以外有相对狭窄且集中的地下水进水通道; b)有可靠的隔水边界(两端); c)有可靠的隔水底板; d) 包围式惟幕有可靠隔水底板就可。 6.1.3.2 确定矿区截流雄幕幕址应遵循下列程序和要求: a)采用矿区雌幕注浆方案前,宜在拟建雌幕线区域进行雌幕线勘察,利用物探、钻探、水文地质 试验等方法查清岩溶裂隙、过水通道的分布位置和规模,确定矿区截流幕线位置,并对矿区 惟幕截流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 b) 开展矿区惟幕注浆试验,确定惟幕参数、注浆材料、制浆和注浆工艺、注浆过程控制、效果检测 方法并预计惟幕效果; c) 推荐采用数值模拟技术,从技术、经济、资源开发、堵水效果、环境等各方面对惟幕线幕址和方 案综合比较,确定最终的幕址和深度。 6.1.3.3 雌幕线岩溶探测方法及野外工作装置要求: a) 惟幕施工前,应采用合适的物探方法查明惟幕线岩溶等过水通道,惟幕注浆结束后,应采用同 样的物探方法对注浆效果进行检测; b) 惟幕线岩溶探测(或效果检测)方法,宜采用地面五极纵轴、三极、四极电(激电)测深。推荐采 用五极纵轴激电(电)测深; c)推荐探测点距:4m~10m。 6.1.3.4矿区截流惟幕的其他技术及要求按DZ/T0285—2015执行

6. 2. 1留设防隔水矿(岩)柱

6.2.1.1相邻矿区的分界处,应留足防隔水矿(岩)柱。以断层分界的矿井(坑),应在断层两侧留足防 隔水矿(岩)柱,矿柱尺寸由设计确定, 6.2.1.2不采取疏干措施的受水害威胁的矿山,下列情况应留设防隔水矿(岩)柱,并应事先制定防突 水的安全措施: a)在地表水体(江、河、湖、海、沼泽等)、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临近地带; b)与强含水层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与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矿体:

c)有大量积水的旧井巷和采空区; d)导水、充水的岩溶溶洞、暗河、流砂层; e) 受保护的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 6.2.1.3各类防隔水矿(岩)柱的尺寸,应根据矿区(坑)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矿体赋存条件、围 岩物理力学性质、开采方法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参照公式(1)确定,在设计规定的保留期内不应开采 或破坏。

=0.5MK 3P ≥20 m

L 一一留设的隔水矿(岩)柱宽度,单位为米(m); 一 矿体厚度或采高(取大值),单位为米(m); 安全系数(一般取25); P 岩层承受的静水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Kp矿(岩)体的抗拉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6.2.1.4 各类防隔水矿(岩)柱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变动,水患消除前,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矿(岩) 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6.2.1.5开采水淹区下的防隔水矿(岩)柱时,应彻底疏放上部积水,严禁顶水作业。 6.2.1.6带水压开采的矿山,应分中段或分采区实行隔离开采。分区之间应留设防隔水矿(岩)柱并在 关键部位建立防水闸门。 6.2.1.7软弱围岩层状矿体,防水矿(岩)柱的留设方法和宽度可参考《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 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附录六的公式计算。

6.2.2防水闸门、防水闸门室与防水闸墙

2.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应在井底车场周围、中央泵站的巷道两端或有突水危险的地段设 水闸门硼室、建筑防水闸门。 2.2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宜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不具备建筑防水闸门条件时,可不建防 门,但应制定严格的其他防治水措施。 2.3露天转井下开采的矿山,宜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及露天坑渗漏情况在井下露天坑底附近中段的 位置建筑防水闸门。 2.4防水闸门碉室和防水闸门技术要求: a) 防水闸门确室应选在围岩稳定,岩层完整致密的单轨直线巷道内。门体采用定型设计,对非 定型设计的产品需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 b) 防水闸门碉室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防水闸门峻工后,业主按照设计要求验收合格 后才能投人使用; c) 防水闸门碱室结构设计宜接照《采矿工程设计手册》选用; d) 防水闸门碉室前、后两端,应分别砌筑不小于5m长的混凝土护殖,殖后用混凝土填实,不得 空帮、空顶。防水闻门确室和护殖应用高标号水泥进行注浆加固,注浆压力须大于闸墙设计 承压力; e) 酸性地下水则应采用防酸水泥。还应在来水方向的一侧,做20mm~30mm厚的防水砂浆抹 面层; f) 防水闸门断面应满足GB14623一2006的规定,其尺寸应能通过外形最大设备; g) 防水闸门来水一侧15m~25m处,应加设1道挡物算子门。防水闸门与算子门之间应畅通 无阻。来水时先关算子门,后关防水闸门。如采用双向防水闸门,应在两侧各设1道算子门;

KPS B: (2.57h+2h)X (2

B 防水墙体厚度,单位为米(m); 混凝土结构抗剪设计安全系数: P 静水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背水面巷道净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b 背水面巷道净宽度,单位为米(m); 背水面巷道直墙高度,单位为米(m); 混凝土的抗剪强度(如果围岩抗剪强度低

6.2.3疏于开采、带压开采和控制疏放

6.2.3.1矿体顶、底板有富含水层,且疏干不造成严重地质环境问题时,可进行疏干开采。 水体的放水疏干工程,施工前应先建好水仓、水泵房等排水设施。地下水位降到安全水位1 参见附录B)。

充勘探,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并根据勘探成果确定疏干地段、制定疏干方案

6.2.3.9控制疏放应遵守下列规定!

a) 被疏十含水层的渗透性好,含水丰富;潜水含水层的渗透系数大于3m/d,承压含水层渗透系 数大于0.5m/d等大水矿山,宜采用地表疏干; b) 矿体直接顶(底)板为含水层,宜采用巷道(采准巷道)疏放; c) 矿体上部为砂岩裂隙含水层,宜采用钻孔疏放; d)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床,单一疏放方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宜采用联合疏放; e) 疏放应与矿山建井、开采阶段相适应; f) 疏干排水能力应超过充水含水层的天然补给量; g) 疏干工程应靠近防护地段,并尽可能从含水层底板地形低洼处开始; h) 疏干钻孔数应多方案试算,孔间干扰应达到最大值,水位降低能满足安全采掘要求; i) 疏干工作不能停顿,应根据生产需要有步骤地进行; 水平含水层宜采用环状疏干系统,倾斜含水层宜采用线状疏干系统。 2.3.10地表疏排孔布置:

5.2.3.10地表疏排孔布

a)根据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合理的设

以生产中段和生产采区为中心,宜呈环形孔排和

c)均质含水层宜等距布孔,非均质含水层不宜等距布孔: d)疏干孔(井)应打在富水性强的地方; e)打大直径孔(井)前,应先施工小口径试验孔; f)位置应在采矿崩落边界之外。

6.2.3.11并下疏于工程可根据矿山的实际选用以

b)疏干竖井; c) 疏干井巷:疏干石门、疏干盲井、疏干小井以及拦截大突水点、岩溶管道或其他地下水流疏泄 巷道等; d) 水平疏干巷道; e): 井下疏干孔:井下疏干平孔、斜孔和垂孔,用于分散疏干或局部疏于; f) 直通式井下疏干孔。

3.12顶板水疏放降压钻孔布置应遵循以下原

a)应布置在裂隙发育和标高较低的地段; b): 孔间距与项板基本周期来压的距离相同; c) 钻孔深度应打穿爆破影响带; d) 钻孔的方位宜斜向揭露含水层; e) 钻孔孔径不宜过大; f) 钻孔数量视水量而定。 6.2.3.13 顶板疏放降压钻孔的施工应遵循以下原则: a) 使用反压装置; b) 埋设孔口管、安装放水装置,控制疏放水量; c) 具备条件的,宜地面施工井下疏放降压钻孔。 6.2.3.14采用放水闸门或专门放水硼室进行疏水降压开采试验的主要要求: a) 应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专门的施工设计; b) 预计最大涌水量; c) 应建立能保证排出最大涌水量的排水系统; d) 应选择适当位置建筑防水闸门; e) 做好钻孔超前探水和放水降压工作; f) 做好井下和地表水位、水压、涌水量的观测工作。

6.2.4矿井(坑)注浆堵水

6.2.4.1并简预注浆

a) 预计井筒穿过含水层或破碎带且预测涌水量大于施工允许水量时,宜选用地面预注浆或并筒 外围地面惟幕注浆堵水方案; b) 制定注浆方案前,应根据含水层情况施工1个至3个井筒勘探孔,获取含水层的埋深、厚度、 岩性、简易水文观测、抽(压)水试验、水质分析等资料并预测并简浦水量。勘探孔施工过程 中,破碎孔段未取得水文参数之前,严禁使用水泥等固壁材料; c 注浆终止深度应超过最下部含水层的埋深10m~20m或超过井筒底部10m; d)井壁裂隙较发育,淋水较大,水量小于20m/h,大于6m/h,应进行壁后注浆; e)井筒工作面涌水量超过20m/h,应进行工作面注浆。止浆垫(岩帽)厚度应计算确定; f)工作面注浆钻孔一般沿井筒周边布置,钻孔数量、孔径、倾角和方位根据地下水压、井筒岩石 及裂隙发育情况确定。应设计中心检查孔或其他检查孔检查注浆效果。

6.2.4.2巷道工作面注浆堵水

a) 不采取疏干开采的矿区,巷道过导水破碎带时,应进行预注浆堵水,尤其是深部过导水破碎带 时,应采用高压注浆; b) 巷道工作面预注浆前须施工止浆墙或预留止浆岩帽,其厚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c) 钻孔数量、孔径、倾角应根据含水层性质、导水构造产状以及检查孔结果确定: d) 钻孔偏斜率不大于1%,注浆孔应清水钻进,孔口管埋深不小于2m~5m,注浆终压不小于静 水压力的2.5倍; e)注浆结束标准:注浆分序进行,注浆压力均匀持续上升达到设计终压,同时单位吸浆量小于 10L/min,稳压20min~30min; f) 掘进前一定要超前探水:探水孔的位置、方向、数目、孔径、每次钻进的深度和超前距离,应根 据水头高低、岩石结构与硬度等条件在设计中明确规定(一般钻孔数不少于3个,钻孔向外围 偏斜5°~10°。对于长距离作业面,偏斜角加大,以控制巷道截面的探水范围),保证侧帮有效 防护厚度; g)巷道施工过程中遇意外涌水,涌水量小于20m/h且圃岩稳定时可强行通过,待永久支护完 成后进行壁后注浆封堵,大于20m/h需停止掘进,进行工作面预注浆。 6.2.4.3注浆封堵突水点要求: a) 圈定突水点位置,分析突水点附近的地质构造,查明降压漏斗形态,分析突水前后水文观测孔 和井、泉的动态变化,必要时进行连通(示踪)试验; b) 探明突水补给水源充沛程度或补给含水层的富水性、突水通道性质、数量、大小等; c) 注浆前,应做连通和压(注)水试验;注浆前后应做好矿井(坑)排水对比分析; d) 编制注浆堵水方案。 6.2.4.4井下巷道穿过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岩溶溶洞构 造,超前探水发现前方有水时,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构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水措 施。穿过含水层段的井巷,应按防水的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处理。 6.2.4.5回采工作面内有导水断层、裂隙或岩溶溶洞时,应按设计规定留设防隔水矿(岩)柱或采用注 浆方法封堵导水通道。对注浆的工作面可先进行物探,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注浆后,再用物探与钻探验 证注浆效果。 6.2.4.6工作面回采后,对废弃关闭的局部疏水降压钻孔,如可能对后续开采产生不利影响,应进行注 浆封闭,并在有关图纸上标注。 6.2.4.7废弃矿井闭坑淹没前,如影响附近矿山,应绘制矿山现状的峻工图,根据需要采用物探、化探 和钻探等方法,探测矿坑边界防隔矿(岩)柱破坏状况及可能的透水地段,采用注浆堵水工程隔断废弃矿 并与相邻生产矿井(坑)的水力联系,避免发生水害事故。

6.2.5并下近矿体惟幕

6.2.5.1采用井下近矿体惟幕应满足下列条件:

矿体的直接顶、底板为含水层,巷道掘进或工作面回采时,含水层水直接涌人矿坑并给矿坑安 全生产带来影响和灾害; b) 矿体相对集中; c) 采用充填法采矿。 00近生营业平用的

6.2.5.2近矿体惟幕常采用的工程及要求:

a)穿脉水平探水注浆钻孔的网度应达到如

1)确定各个水平分段矿体、矿岩的地质边界; 2)基本查清顶、底板含水层的岩溶、裂隙、构造发育情况、产状、规模、赋导水性等:

3)查明矿体及项、底板含水层工程地质特征,特别是接触带的稳固性; 4)利用井下各涌水钻孔和出水点,进行井下水文地质试验(如群孔放水试验),基本查明含 水层岩溶裂隙发育分布规律,导水裂隙的水力联系程度和可能存在的富水区,初步圈定 注浆过程中浆液运移分布范围; 5) 穿脉水平孔注浆,基本封堵顶底板含水层岩溶导水裂隙及主径流通道。 6 横向加密注浆工程: 1)在矿体围岩构筑由纵横交错注浆钻孔控制的立体结构体系; 2) 在近矿体穿脉水平探水钻孔注浆的基础上,根据矿体分布规律,顶、底板水文地质特征, 注浆的效果及安全性,在近矿体围岩中布置其他方向的加密注浆孔(一般采用横向钻 孔),最终形成没有明显薄弱环节的注浆盖层

6.2.5.3近矿体椎幕参数要求!

a)惟幕厚度、孔距应根据采矿方法、 b)孔深以确保雌幕的垂直厚度为准: c)钻孔偏斜角:不大于1%; d)幕渗透系数:不大于0.06m/d。

6.2.5.4探水注浆联络巷道的布置

在无巷道经过的地段,应在相对安全的岩层内布置与穿脉方向垂直的探水注浆联络巷道,巷 道距离含水层不小于10m; 巷道和碉室掘进前应进行钻孔超前探水注浆,并预留一定厚度的“岩帽”作为止浆垫。“岩帽” 厚度根据岩右的性质、强度、水压大小参考式(3)确定:

AO20612018

a)突水预报; b) 增大排水能力; c) 防水闸门; d) 采空区顶板堵漏; e)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 5.2.5.11井下近矿体幕的设计与施工应由具有专业技术实力和施工经验的单位承担

6.2.6并下泥石流防治

6.2.6.1连续大雨时,崩落法开采的矿山应加密地表塌陷坑、井下黄泥点的调查、统计及分析,并及时 处理。 6.2.6.2加强塌陷区的综合治理,减少塌陷区的汇水量: a)塌陷范围外修建排水沟,拦截部分汇水; b)塌坑安置排水泵,强降雨期间将汇人地表塌坑内的水抽出; c)严禁在塌陷区及周边非法采矿、选矿、碎石加工、耕植; d)严禁向塌坑排灌尾砂及工业用水。 6.2.6.3提前对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施工过程中加强顶板控制,发现淋水加大,条件恶化应停止 作业。 6.2.6.4存在井下泥石流危害的矿山,应坚持超前探水措施。 6.2.7酸性水的防治方法 6.2.7.1酸性水的矿井,应查明酸性水的来源、水量、形成酸性水的主要因素,并定期取样进行水质分 析,向有关单位提供资料及处理意见。 6.2.7.2酸性水主要来自浅部矿层时,宜先采深部,再采浅部。 6.2.7.3酸性水主要来自老采区时,应留设隔水矿(岩)柱。 6.2.7.4酸性水主要来自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的渗入时,应留足浅部隔水(岩)柱。

作业。 6.2.6.4存在井下泥石流危害的矿山,应坚持超前探水措施。 6.2.7酸性水的防治方法 6.2.7.1酸性水的矿井,应查明酸性水的来源、水量、形成酸性水的主要因素,并定期取样进行水质分 析,向有关单位提供资料及处理意见。 6.2.7.2酸性水主要来自浅部矿层时,宜先采深部,再采浅部。 6.2.7.3酸性水主要来自老采区时,应留设隔水矿(岩)柱。 6.2.7.4酸性水主要来自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的渗入时,应留足浅部隔水(岩)柱。 6.2.7.5不同水源混合形成酸性水时,应按酸性水设计排水系统, 6.2.7.6拦截酸性水,避免迁回循环,防止灌人深部水平。 6.2.7.7可用生石灰等中和酸性水,

6.2.7酸性水的防治方法

8.1大体积嗣后胶结充填水防治应采取如下脱

a)提高充填体浓度; b)一个采场悬挂1根至2根波纹脱水花管(脱水管)将充填水引至巷道,花管一般采用f110mm 塑料波纹管,孔径一般为10mm,孔距8m~10m,外包土工布和麻布,钢丝扎紧,再用卡套将 脱水管与钢绞线卡稳。 6.2.8.2非胶结充填水防治:非胶结充填常用于1步骤胶结充填,2步骤非胶结充填。一般采取挡墙 顶以上3m至挡墙底面(一般总高不超过8m)胶结充填,2步骤采取悬挂波纹花脱水管的措施,防止采 场大面积积水及挡墙垮場。

2.8:3充填挡墙的要求

a)挡墙的设计与施工满足大体积充填的要求; b)每次充填高度不超过1.3m~1.5m; c)第二次充填应在第一次充填体凝固后进行。

6.2.8.4充填水防治措施

件的矿出直采用背体充填: b)提高充填料浆浓度,降低充填体析出水量: C 清洁充填管路的洗管水不宜充填采场,宜用三通排入巷道水沟; d)采场充填前须按设计要求构筑充填挡墙和架设好采场脱水、泄水设施;

6. 3 水体下采矿

3.1在河流、湖泊、水库和海域等水体下采矿,应留足防隔水矿(岩)柱: a)松散含水层下开采时,应按照水体采动等级留设不同类型的防隔水矿(岩)柱(防水、防砂或防 塌矿岩柱); b) 基岩含水层(体)或含水断裂带下开采时,应对开采前后覆岩的渗透性及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 系进行分析评价,确定采用留设防隔水矿(岩)柱或者采用疏干方法保证安全开采。 B.2水体下采矿,应由相应资质机构编制可行性方案和开采设计,回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 制开采范围、开采高度和防隔水矿(岩)柱尺寸。 3.3开采过程中,发现地质条件变化,需要缩小安全矿(岩)柱尺寸,提高开采上限时,应进行可行性 究,重新履行相关手续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试采。 B.4设计水体下开采的防隔水矿(岩)柱尺寸时,覆岩崩落层、保护层尺寸可参考《建筑物、水体、铁路 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公式计算,或者根据类似地质条件下的经验数据结合基于工程 质模型的力学分析、数值模拟等多种方法综合确定,同时还应结合覆岩原始导水情况和开采爆破影响 进行叠加分析综合确定。涉及水体下开采的矿区应开展覆岩崩落层和范围的实测工作,逐步积累经 指导矿区水体下开采工作。 留设安全矿(岩)柱开采的,应结合上覆土层、风化带的临界水力坡度,进行抗渗透破坏评价,确保不 生溃水和溃砂事故。 3.5临近水体下的采掘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a)采矿方法应有效控制采高和开采范围。工作面范围内存在高角度断层时,应采取措施,防止 断层导水或沿断层带冒顶破坏; b) 水体下开采缓倾斜及倾斜多层矿体时,宜采用分层充填法,并尽量减少第一、第二中段的采 厚,相邻中段同一位置的回采间歇时间应不小于4个月至6个月,岩性坚硬顶板间歇时间应 适当延长。相邻两个中段同时回采时,上中段回采工作面应比下中段工作面超前一个工作面 斜长的距离,且应不小于20m,留设防砂和防矿(岩)柱; c) 水体下开采急倾斜矿体,应采用充填法采矿; d) 当地表水体或松散强含水层下无隔水层时,开采浅部矿体及含水层中等富水性以上的厚大矿 体,应采用保护顶板的采矿方法。易于疏降的中等富水性以上松散层底部含水层,可采用疏 降含水层水位或疏干等方法。 3.6采掘时应加强水情和水体底界面变形的监测。试采结束后,应给矿山提交试采总结报告,研究 业目生工品

6.3.6采掘时应加强水情和水体底界面变形的监测。试采结束后,应给矿山提交试采总结报告,研究

3.6采掘时应加强水情和水件 试采结束后,应给矿山提交试采总结报告, 律,指导水体下采矿。

6.4露天转井下水害防治

6.4.1露关天转地下开采,境界安全顶柱的留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1露关转地下开采,境界安全顶柱的留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空场法回采时,露天坑底应留设境界安全顶柱,安全顶柱的厚度应通过岩石力学计算 定,但不应小于10m; b)采用井下近矿体惟幕防治水方案的矿山,安全顶柱的厚度应大于幕有效厚度; c)采用充填法回采时,可在露天坑底铺设钢筋混凝土假底作为地下开采的假顶。当采用进路

回采且进路宽度不大于4m时,钢筋 法时,钢筋混凝土假顶厚度应按采场跨度参数通过岩石力学计算确定, 6.4.2排水方案设计时,应分析研究原露天坑的截排水能力及其对坑内排水的影响。 6.4.3露天坑底及边帮应做防渗防崩塌处理,宜首先采用注浆法加固防渗露天坑底及边帮,注浆孔深 度不少于10m,宜采用改性黏土浆。注浆加固防渗后再铺设1.0m钢筋混凝土,再水泥砂浆抹平。 6.4.4露天坑的截排水系统宜继续保留运行,不宜将露天坑内水放入井下矿坑排出

6.5防治水工程设计与施工

中等类型的防治水工程设计与 采矿工程设计一并审核,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类型的防治水工程设计应先进行水文审核,再与采矿设计 并审核。 海开拓方安平矿卡汁

并审核。 6.5.2矿山防治水工程设计应与采矿工程设计紧密结合,充分考虑开拓方案、采矿方法。 6.5.3采用堵疏结合防治水方法的,应在完成堵水工程后再实施疏干放水工程。需要进行坑内放水试 验的,放水巷应布置在隔水层中,放水试验结束后应使地下水位回复原状再施工堵水工程,

6.5.2矿山防治水工程设计应与采矿工程设计紧密结合,充分考虑开拓方案、采矿方法。

采掘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探放水,探水前应确定探水线并标绘在图上: a) 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采空区或者相近的矿山; b) 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 c)打开防隔水岩(矿)柱进行放水前; d)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带; e)接近有出水可能的老钻孔;

3.1采掘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探放水,探水前应确定探水线并标绘在图上: a) 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采空区或者相近的矿山; b) 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 C 打开防隔水岩(矿)柱进行放水前; d)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带; e)接近有出水可能的老钻孔;

f)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g)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矿床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矿(岩)柱厚度不清 楚可能发生突水; h) 接近其他可能突水地区。 8.2探放水工程应先设计,设计应包括如下内容: a) 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水量及水压预计; b) 探放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方式; 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孔径、施工技术要求和采用的超前距、帮距及探水线 确定; d) 探放钻孔孔口安全装置及耐压要求等; e) 探放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规定; f) 受水威胁地区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 g) 通风措施; h) 防排水设施,如水闸门、水闸墙、水仓、水泵、管路、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安排; i)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 j)探放水确室设计、探放水孔布置的平面图、面图等。 8.3探水线确定方法: a)老采空区的探水线:一般沿采空区积水线或采空区边界平行外推60m~150m; b)含水层、断层的探水线按(1)式计算。 8.4探放老采空区水应遵循以下原则: a)不在河沟及重要建筑物下面的老空区,宜排放老空区水; b)与地表水水力联系密切或雨季接受降水大量补给的老空区水或老空区涌水量很大、水质酸性 等,宜先隔离后探放: c) 水量大、水压高的老空区水,应先从顶、底板岩层打穿层放水孔,降水压后再探放水; d)老空区被强含水层或水源所淹没,宜先堵住出水点再探放水; e) 应分析查明老空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 区水放完为止。 8.5探水前,应编制探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有害气体危害的安全措施。探水孔的布 置、位置、方向、数目、孔径、每次钻进的深度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矿(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

8.3探水线确定方法!

8.6探放水钻孔的布设要求

a)探放老采空区水、岩溶溶洞水和钻孔水等,探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工作面内呈扇形。 1)4 钻孔终孔位置水平距不超过3m。 2) 终孔垂距不超过1.5m。 3) 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或帮距按表1执行。 4) 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 5) 斜坡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b) 探放断裂构造水、探水钻孔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危险更大的方向布置;探水孔数量以能够 控制工作面前方的中心和上下左右为准,不少于3个。 c) 探放水孔开孔后,应埋设孔口管,孔口管的长度应根据岩石强度,静水压力,以及孔口管与水 泥浆结石之间的黏结力等综合计算确定,钻进前应安装孔口安全装置,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 置的方法钻进。外接高压闸阀和高压防喷装置,并应进行耐压检测,压力达到巷道可能要承 受的最大地下水压且无泄漏后方可继续钻进,

d)探水钻孔深度应根据 见表1。

.7探水钻机安装要求: a)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和加固,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b) 如安钻地点与积水区间距小于探水规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或用止 浆墙封闭后探放水; 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应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d)3 主要探水孔位置,应由测量人员现场标定。探放水工作的负责人应亲临现场检查; e) 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套管,套管深度在设计中规定。并安装 闻阀、开掘安全躲避碉室,制定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熟知; f)4 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或岩 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g) 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水文勘探或疏水用钻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8.8 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要求: a) 探放老空区积水的超前钻距,应根据水压、矿(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软弱 岩矿不得小于30m,坚硬岩石不得小于2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5m; b)探放含水层、断层和岩溶溶洞等含水体时,按参考表1确定

B.7探水钻机安装要求

表1岩层中探水钻孔超前钻距和止水套管长

8.9钻进时发现矿岩松软破碎、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异常时,应立即停钻, 记录其孔深并固定好钻杆,但不得拔出钻杆。应立即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如发现情况危急,应立即撤 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10钻孔见水后,应尽量控制泄水水量,若流量太大,使得继续钻进难以进行,或者可能超出矿井排水 能力时,应关闭孔口闸阀,终止钻进。 B.11放水前,应估计积水量,根据矿坑排水系统能力控制放水流量,防止井;放水时,应设专人监测 并记录水量、水压。若水量突变,应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 8.12探放水安全措施: a)探水的巷道中间不得有低洼积水段; b)探水巷应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探水孔的超前距、帮距及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次探水后、掘进前、应在起点处设置标志,并建立挂牌制度:

能力时,应关闭孔口闸阀

8.12探放水安全措施

9.1应急预案及实施要求

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应急数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 案。落实防范暴雨洪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时间及责任人, 9.1.10矿山应主动联系各级抢险救灾机构,掌握抢救技术装备情况,一旦发生水害事故,立即制定抢 救方案,争取社会救援,实施事故抢救。

a) 分析地面塌陷成因; b) 地面塌陷预防; c) 塌陷回填法; d) 般注浆法; e) 孔内造浆及注浆法; f ) 旋喷桩幕法; g) 埋管注浆法; h)隐代±洞探测及治理

2.2塌陷位于河床时,可在漏水地段铺设不透水的人工河床。 2.3矿区地面出现的塌陷裂缝,应及时填塞。可沿缝挖沟,深度可设计0.4m0.8m,裂缝边缘 各宽0.5m,缝内填人石块和片石,上部用灰土填塞夯实。 塌陷回填抢险时,一般采用如下应急措施,在底部架废钢管、废钢轨、废钢丝绳,再连续投人柴把 砂包、片石,当泄水量明显减小后,再填塞大量石块,最后在上部用水泥浆砌片石,灰土夯实。

9.2.2塌陷位于河床时,可在漏水地段铺设不透水的人工河床。

9.3应急响应安全技术措施

应有组织地避开压力水头,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迅速撤退;同时迅速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区 域的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快速撤离。 3.2救援措施: a)矿山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应及时通知救护队前往救护; b) 救护队员到达现场后,应先向事故附近区域工作的人员了解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前人员分布 位置,并实地查看巷道状况,保证退路安全畅通; 如果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应积极恢复事故发生地点的正常通风;如果暂时不能恢复,可利用水 管、压风管路等向被水堵截区域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当有害气体威胁到抢救人员安全时, 救护队应独立担负抢救人员和恢复通风的工作; d) 抢救人员时,要用灯光、呼喊、敲击等方法,判断遇险人员位置,与遇险人员保持联系,鼓励他 们配合工作。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险人员所在区域的专用巷道; e) 恢复被水淹巷道时,应始终坚持由外向里、由高到低的原则,并由专人检查顶板情况,发现异 常,立即撤出人员,加强巷道支护。

9.4排水恢复被渣井巷

淹井巷前,应提供包含下列内容的突水淹井调查

a)突水点位置、时间、淹井过程、突水形式、水源分析、淹没速度、涌水量变化等; b) 估算突水淹没范围,积水量; c 预计排水中的涌水量,查清淹没前井巷各区段的涌水量,推算突水点的最大涌水量和稳定涌 水量,预计恢复中各中段的涌水量,并设计恢复过程中排水量曲线; d) 提供有关水文地质点(孔、井、泉)的动态资料和曲线,水文地质平面图、剖面图和水化学资 料等; e)突水后矿山采取的临时防治水措施

9.4.2矿并(坑)恢复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a)专人跟班定时测定并记录涌水量和水位; b)观察记录恢复后井巷的冒顶、片帮和淋水等情况 c)观察记录突水点的具体位置、涌水量和水温等并作突水点素描、拍照; d)定时观测地面观测孔、井、泉等水文地质点并观察地面有无塌陷、裂缝现象等。 3排除井筒的积水及恢复被井巷前,应制定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安全措施。排水过程中,应有 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应及时处理。 4矿井(坑)突水时强排水技术,排水前应根据突水地点、突水量、井巷工程地质条件、采空区及淹 域不同标高的预测最大涌水量以及未淹没泵房的设备能力等基础资料制定强排水方案。 a)突水中段的排水泵房未被淹没前宜采用如下强排水措施: 1)测定涌水量和预测最大涌水量; 2 启动全部排水设备强行排水; 3) 当突水量较大且核实能力不足,有条件时可关闭井底车场水闻门限制放水; 4)有条件时可向低标高井巷部分放水。 b) 突水中段泵房被灌,水位仍上涨的强排水措施 1)关闭未淹井巷涌水钻孔,对部分涌水采取闸墙封堵或建临时排水站减缓水位上涨; 2) 迅速建立竖井潜水泵、临时斜井卧式离心泵强排水基地制止水位上涨。强排水基地应尽 可能接近淹没水位,文需保证不被继续上涨的水位淹没, 5当突水量小于矿坑排水能力,但突水量有可能增大时,为保护泵房和井筒安全,可采取建立临时 久水闸墙的控水技术措施。 6突水时的注浆堵水应遵循下列原则: a)应掌握矿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明确堵水位置、分析钻探和注浆难度,做到条件分析充 分,设计考虑周全; b) 第一批钻孔应针对出水点附近设计及施工,终孔位置应充分考虑浆液的扩散和流失; 前期注浆以增加出水口阻力为目标,后期再增大压力达到堵水目的; d)注浆孔孔径不宜过小; e) 堵水方案是一个动态变化过程,注浆场地、钻孔布设应随着突水水源通道及水文地质条件的 深人而调整; f)注浆堵水要进行多方案对比、好中选优,综合运用; g) 钻探设备选型可靠,材料保证充分; h)一般采用分段下行注浆,不采取孔口混合注浆; i)1 设计中应明确规定施工过程中需配合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 j)前期的突水通道及水源探测应列人设计内容; k)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施工中的细节问题;

9.4.6突水时的注浆堵水应遵循下列原则:

a) 应掌握矿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明确堵水位置、分析钻探和注浆难度,做到条件分析充 分,设计考虑周全; b) 第一批钻孔应针对出水点附近设计及施工,终孔位置应充分考虑浆液的扩散和流失; c) 前期注浆以增加出水口阻力为目标,后期再增大压力达到堵水目的; d)注浆孔孔径不宜过小; 堵水方案是一个动态变化过程,注浆场地、钻孔布设应随着突水水源通道及水文地质条件的 深人而调整; f) 注浆堵水要进行多方案对比、好中选优,综合运用; g) 钻探设备选型可靠,材料保证充分; h) 一般采用分段下行注浆,不采取孔口混合注浆; i) 设计中应明确规定施工过程中需配合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 j)首 前期的突水通道及水源探测应列人设计内容; k)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施工中的细节问题; 1)应采用比较成熟的先进技术和工艺。

事故的措施GB/T 36460-2018 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 多模态及其他多生物特征融合,总结排水恢复中水文地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事胶的拍驰 9.4.8通过强排水过程,重新认识矿区水文地质条件

9.4.8通过强排水过程,重新认识矿区水文地质条件。

泥石流治理包括: a)掘进巷道施工中泥石流涌出后,应采取钻探等技术手段探明冒落空间范围,计算冒落高度。 选择打钻注浆方案时,钻孔尽可能从多个地点施工,能互相交叉,采取立体、多层次、全方位注 浆、充填,以达到最佳注浆效果; b)打钻注浆前应采取砌筑密闭墙及少量注浆等办法对打钻注浆等施工确室进行加固; c)打钻注浆前应首先选择好避灾路线,提前进行防灾演习,一旦出现意外,保证所有作业人员均 能安全撒离。

10.1地面水文地质观测

10.1.1生产期间矿山的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包含以下内容: a) 降雨量观测。地下水补给受大气降水或地表水影响较大的矿区(井),应建立雨量观测站,进 行降雨量观测; b) 地表水观测。应至少每月观测1次地表水,雨季或暴雨后应增加观测密度,观测矿区河流、水 渠、湖泊、积水区、山塘和水库等地表水体的水位、流量、积水量、最大洪水没范围、含泥砂 量、水质等;对可能渗漏补给地下水的地段应进行渗漏量监测; c) 地下水动态观测。应建立矿区地下水动态观测网,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利用现有钻孔、井、 泉、出水点等观测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应覆盖矿坑生产建设对地下水有影响的含水层,布置 在矿坑充水的地下水强径流带、构造破碎带和与地表水有水力联系的岩土层以及矿坑开采过 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井下主要突水点附近或有突水威胁的地段、疏干边界或隔 水边界处。观测项目包括地下水位、水温、水质和流量,多层含水层应分层观测。 10.1.2观测点应统一编号,并测定坐标,标绘在综合水文地质图上。观测点应设置固定观测标志,安 装孔口保护装置。 10.1.3采掘过程中应坚持地面水文地质观测。掌握地下水动态规律前,7天至10天观测1次;掌握 地下水动态规律后,每月观测1次至3次;雨季或遇有异常情况时,应增加观测次数。水质监测每年不 少于2次,丰、枯水期各1次。 观测时,注意连续性和精度。每次应有2次读数,水位观测差值不得大于2cm,流量观测差值不得 大于1%,水温观测差值不得大于0.5℃。取值采用算术平均值。测量工具使用前应当进行校验。宜 采用智能自动监测仪进行观测、记录和传输数据。 10.1.4地面裂缝、沉降观测: a)开采引起地面裂缝、沉降的矿山应进行地面裂缝、沉降观测; b)基准点和观测点设置要求: 1) 基准点应设在沉降区域以外; 2) 观测点应设置在能表示出沉降特征的地点、可采用浅埋标志; 3) 观测点本身应牢固稳定,确保点位安全,能长期保存; 4) 要保证在点上能垂直置尺和良好的通视条件; 5) 观测点应在平面图标记。 c)观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1)地面裂缝监测,可采用简易的红漆标记、钢卷尺、钢直尺和游标卡尺观测,观测精度为 毫米; 2) 房屋变形开裂监测,可采用简易的贴纸条标记、钢卷尺、钢直尺和游标卡尺观测,观测精 度为毫米; 3)地面沉降监测可采用二等水准测量的方法,其线路闭合差应小于士0.6/nmm。水平位 移采用轴线法观测,轴线法难以施测时采用小角度法观测水平位移,误差小于2.0mm; 4)观测精度要求:沉降观测中误差小于0.5mm,水准测量闭合小于士0.8/nmm,位移观测 中误差小于5.0mm。 观测频率要求: 1)地面塌陷、裂缝监测,监测频次为3次/月;异常时应加密观测; 2)沉降监测:监测频次一般为3次/月。雨天应加密观测。 沉降观测应提交下列图表: 1)工程平面位置图及基准点分布图; 2)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 3)沉隆观测成果表

DB13T 5131-2019 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引导性指标10.2井下水文地质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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