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基建3)956-2019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责任量化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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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基建3)956-2019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责任量化考核办法

(三)督促所属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施工企业,以及管理项目参建单 位将省公司对相关单位的考核结果分解到个人,督促相关单位开展量化考 核并落实考核结果。 (四)监督管理项目的参建单位完成公司、省公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 闭环整改。 第八条建设管理单位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量化考核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质量 奖惩实施细则,确保责任考核落实到人; (二)督促各业主项目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并对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组 织自查,监督建设管理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落实管控措施; (三)组织开展“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参建的施工、 监理单位进行量化考核,根据检查结果及省公司的考核结果对本单位人员 进行量化考核并落实考核结果; (四)督促管理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开展量化考核并落实考核结果; (五)督促业主项目部组织完成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 第九条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严格落实业主项目部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责任,执行管控措施要求 并进行自查; (二)监督施工、监理项目部落实管控措施,确保管理项目现场管控措 施蒸实到位:

(三)监督项目监理、施工参建人员量化考核工作的开展及考核结果应 用情况; (四)完成本项目部问题的整改,组织施工、监理项目部对各级监督检 查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 第十条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量化考核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质量 奖惩实施细则,确保责任考核落实到人; (二)督促各监理项目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并对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组 织自查; (三)组织开展“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参建施工单 位进行量化考核,根据检查结果及省公司、建管单位发现的问题对本单位 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并落实考核结果; (五)督促监理项目部监督完成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 第十一条监理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严格落实监理项目部现场安全质量监理责任,执行管控措施要求 并进行自查; (二)监督施工项目部落实管控措施,确保监理项目现场管控措施落实 到位; (三)监督项目施工参建人员量化考核工作的开展及考核结果应用情况 (四)完成本项目部问题的整改,监督施工项目部对各级监督检查发现 题的闭环整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量化考核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质量 奖惩实施细则,确保责任考核落实到人 (二)督促各施工项目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并对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组 织自查; (三)组织开展“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及省公司、建设 管理、监理单位的发现的问题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并落实考核结果: (四)督促施工项目部完成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 第十三条施工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严格落实施工项目部现场安全质量管控责任,执行管控措施要求 并进行自查; (二)监督、指导施工班组落实管控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管控措施落实 到位; (三)组织完成对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 第三章量化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第十四条量化考核按照“统一要求、分层实施”的方式进行。其中 (一)统一要求:公司根据安全责任清单和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对相 关人员的责任划分,明确考核要求。对管理行为和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情况 对相关单位、人员确定计分标准(见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

第三章量化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第十四条量化考核按照“统一要求、分层实施”的方式进行。其中: (一)统一要求:公司根据安全责任清单和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对相 关人员的责任划分,明确考核要求。对管理行为和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情况 对相关单位、人员确定计分标准(见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

质量责任量化考核计分参考标准),作为量化考核的基础依据,并动态调 整。 (二)分层实施:省公司、参建单位分层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并定期上 报考核结果及考核结果应用情况。 省公司制定本单位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结合“四不两直”现场检查每季 度对参建单位进行评分、排序,并将结果应用到招标选择中。 参建单位按照省公司制定的实施细则,按照“四不两直”现场检查情 况,结合省公司检查结果,每月对每位参建管理人员进行评分、排序,并 将结果应用到有关人员上岗、薪酬或有关奖励范畴。 建设管理单位检查结果纳入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考核范畴;监理单位的检 查结果纳入施工单位的量化考核范畴。 第十五条省公司量化考核的实施程序 (一)检查。结合各项检查,对所管理在建项目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 行检查,对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周期累计检查结果。 (二)计分。按照计分标准根据责任划分对参建单位计分,定期汇总后 统计得分,并按照参建单位进行排名。 (三)应用。每季度将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结果报送省公司招投标管 理部门,作为下一个半年招投标评标的依据之一。同时将结果印发相关单 位对相关个人进行考核。

(四)上报。每季度将建设管理、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结果报送公司 基建部,作为公司下一个半年招投标评标的依据之一,同时作为公司考核 省公司相关工作的依据。 第十五条参建单位量化考核的实施程厅 (一)检查。结合各项检查,对所管理在建项目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 行检查,对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周期累计检查结果。 (二)计分。每月根据省公司和相关单位检查结果以及本单位检查情况, 按照责任划分及计分标准对相关人员计分,定期汇总后统计得分,并按照 岗位类别分别排名。 (三)应用。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个人进行考核。 (四)上报。每月将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结果报送省上级单位,作为 上级单位考核本单位相关工作的依据。 第十六条量化考核计分按照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划分。其中主要 责任单位及人员按照规定分值计分,次要责任单位及人员按主要责任单位 及主要责任人的一半计分,其它相关单位及人员按次要责任单位及次要责 任人的一半计分。 第十七条量化考核的计分以检查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管控措施落实 得分为基础进行计算,其中: (一)单位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MU=(该单位实得分之和/该单位应得分之和)×10C (二)租关人员按照下式计算:

(三)业主项目部每月应对考核范围内作业点的三分之一进行自查,建 设管理单位分管负责人每季度应对每个在建项目(标段)至少检查一次。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单位,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当期得分以0分计算。 第二十三条公司建立安全质量专业督查专家库,每次督查前从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督查组,随机确定项目进行督查,重点评价省公司量 化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第五章考核结果应用 第二十四条对施工、监理单位的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输变电工程招 标投标评标考核业绩之一。 第二十五条建设管理、监理、施工单位在每次季度考核排名中在后3 名、或不合格的,由其上级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 进行约谈。 第二十六条对建设管理单位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该单位基建专业工 作相关考核评价的计分依据。 第二十七条对施工、监理、业主项目部管理人员量化考核的结果纳入 有关人员上岗、新酬或有关奖励范畴,并综合应用公司、省公司督查和自 查结果,量化考核到人,利用安全专项奖,实施有奖有罚、重奖重罚。 (一)被考核人员在每次季度考核排名中在后3名、或不合格的,由 其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被考核人进行约谈。

(三)业主项目部每月应对考核范围内作业点的三分之一进行自查,建 设管理单位分管负责人每季度应对每个在建项目(标段)至少检查一次。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单位,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当期得分以0分计算。 第二十三条公司建立安全质量专业督查专家库,每次督查前从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督查组,随机确定项目进行督查,重点评价省公司量 化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二)连续12个月内有2次不合格或2次被约谈的项目部关键管理人 员,并必须由省公司统一组织不少于40学时的脱产学习NY/T 1895-2010 豆类、谷类电子束辐照处理技术规范,由省公司建设部 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履行入场手续后方可重新进场。 第二十八条发生人身死亡安全事故(含分包)、四级及以上设备质量 事故的单位涉及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人员,计分正常进行,但所在单位和所 涉及的关键管理人员6个月取消投标项目的授标资格,同时根据责任划分 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九条省公司根据考核情况每季度、每平半年、每年对所属项目参 建单位排名,并对有关单位进行考核、奖励。 参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实时发布参建人员考核情况和排名,并落实相应 奖惩。

第三十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考核标准及 结果应用要求。各参建单位应针对参建人员制定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将量 化考核结果用于安全奖惩,促进量化考核工作深入开展。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要求应纳入招标、采购文件以及各相关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输 变电工程安全责任量化考核意见(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17]503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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