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151-2014 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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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 115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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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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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1151-2014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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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1151-2014 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

表3机械环境耐受性试验条件

系统中如果使用无线通信模块实现无线通信功能,无线通信模块的防护性能应 要求。

系统中如果使用无线通信模块实现无线通信功能,无线通信模块的防护性能应满足GB2375 求。

GA 11512014

GBZ 33875-2017 GBT 2624-2006使用指南4.1.1试验的大气条件

除在有关条文中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均应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35℃; 湿度:25%RH~75%RH;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除在有关条文中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士5%;环境条件参数偏差应符合GB16838 的要求

除在有关条文中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士5%;环境条件参数偏差应符合GB16838 的要求

4.1.3 试验基本要求

4.1.3.1系统内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各组件应组成系统进行试验。 4.1.3.2采用无线通信模块实现无线通信功能的系统,应将无线通信模块与系统组件一起组成系统进 行试验。无线通信模块的检验报告应注明试验期间无线通信模块配接设备的型号、制造商等内容。

4.1.3.1系统内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各组件应组成系统进行试验。 4.1.3.2采用无线通信模块实现无线通信功能的系统,应将无线通信模块与系统组件一起组成系统进 行试验。无线通信模块的检验报告应注明试验期间无线通信模块配接设备的型号、制造商等内容。

试验样品(以下称“试样”)为两套,试样应在试验前予以编号。系统如具有点对多点无线通信功能 应按系统能够容纳的最大数量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组件(包括无线通信模块)提供试样

试验前应对试样进行外观检查。

试验前应对试样进行外观检查。

应按表4规定的程序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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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使系统发出报警信号,观察并记录控制器的报警显示情况;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还应观察并记录 可燃气体浓度显示情况。 4.2.3使系统发出故障信号,观察并记录控制器的故障信号显示情况

接使用说明书安装试样, 态,关闭试样的无 线通信功能,观察并记录试样通 章声指示信号,检查并记录试样的手动消音 功能和故障声信号再启动功能:复位计 记录试样状态

4.5.1按正常使用安装条件进行连接 处于正需蓝现获态

4.6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6.1.1将试样按GB/T17626.2的规定进行试验配置,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保 min, 6.1.2按GB/T17626.2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1规定条件的电磁干扰,干扰期间及干扰 ,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无线通信状态。

6.1.1将试样按GB/T17626.2的规定进行试验配置,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保 min, 6.1.2按GB/T17626.2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1规定条件的电磁干扰,干扰期间及干扰统 ,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无线通信状态。

应符合GB/T17626.2的

4.7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4.7.1.1将试样按GB/T17626.3的规定进行试验配置,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工作 20min. 4.7.1.2按GB/T17626.3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1规定条件的电磁干扰,干扰期间及 后,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无线通信状态。

4.7.1.1将试样按GB/T17626.3的规定进行试验配置,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保持 20min. 4.7.1.2按GB/T17626.3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1规定条件的电磁干扰,干扰期间及干扰结束 后,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无线通信状态。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17626.3的规定。

4.8低温(运行)试验

4.8.1.1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4h。然后按正常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 载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8.1.2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在(20士2)℃温度下保持(30士5)min,然后,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 降温至(0士3)℃C。 4.8.1.3在(0士3)℃温度下,保持16h后,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无线通信状态。 4.8.1.4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升温至(20土2)℃,并保持(30土5)min 4.8.1.5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1h~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观察 并记录试样的无线通信状态,

试验设备应符合GB16838的规定

4.9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4.9.1.1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4h。然后按正常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 载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9.1.2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士2)℃,相对湿度90%~95%(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稳定后再加 湿),连续保持4d后,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无线通信状态。 4.9.1.3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1h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观察 并记录试样的无线通信状态

试验设备应符合GB16838的规定。

4.10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0.1.1将试样按正常安装方式刚性安装,使同方向的重力作用像其使用时一样(重力影响可忽听 外),试样在上述安装方式下可放于任何高度。振动期间,试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除外),试样在上述安装方式下可放于任何高度。振动期间,试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GA 11512014

度幅值,1oct/min的扫频速率,各进行1次扫频循环

试验设备(振动台及夹具)应符合GB16838的规定。

报动(正弦)(耐久)试验

4.11.1 试验步骤

4.11.1.1将试样按正常安装方式刚性安装(重力影响可忽略时除外),试样在上述安装方式下可放于任 何高度,振动期间试样不通电。 4.11.1.2依次在3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在10Hz~150Hz的频率循环范围内,以4.905m/s²的加速 度幅值,1oct/min的扫频速率,各进行20次扫频循环。 4.11.1.3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无线通信 状态。

验设备(振动台及夹具)应符合GB16838的规定

4.12.1 试验步骤

12.1.1按正常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1.2对试样表面上的每个易损部件施加3次能量为(0.5士0.04)J的碰撞。在进行试验时应小 行,以确保上一组(3次)碰撞的结果不对后续各组碰撞的结果产生影响,在认为可能产生影响时 考虑发现的缺陷,取一新的试样,在同一位置重新进行碰撞试验。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无线通信状

验设备应符合GB16838的相关规定。

4.13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按GB23757进行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系统,应按本标准进行系统无线通信功能的检验。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

声称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系统DB14T 2266-2021 旅游公路设计技术指南,应按本标准进行系统无线通信功能的检验。检验 型式检验。

5.2.1企业在系统出厂前应至少对其无线通信功能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 a)外观检查; b)基本功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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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状态指示功能试验; d)发射功率试验。 5.2.2企业应规定抽样方法、检验和判定准则。

5.3.1型式检验项目为表4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检验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主要部件或元器件、生产工艺等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d)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e) 产品强制性准入制度有要求; f) 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提出要求。 5.3.3检验结果按GB12978规定的型式检验结果判定方法进行判定

系统中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 情晰、耐久的产品标志DB21T 2765-2017 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标准,标志应包含以下 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 b) 执行标准; c)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d) 发射功率; e) 最大通信距离: f) 使用频段; g) 接线柱标注; h) 制造日期或产品编号; i) 产地,

系统中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 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 b) 执行标准; c)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d) 发射功率; e) 最大通信距离; f) 使用频段; g) 接线柱标注; h) 制造日期或产品编号; i) 产地。

信功能的组件(包括无线通信模块)应有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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