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329.3-201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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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1/T 329.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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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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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329.3-2015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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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329.3-201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单位

DB31/T329.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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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视频安防监控系练

4.2.1摄像机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摄像机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出人口安装的摄像机应固定焦距和方向,且朝向一致。独立院落与外界相通的出人口安装的 摄像机应一致向外。 b)摄像机监视区域应无遮挡,监视图像应避免出现逆光现象。 c)摄像机安装支架应稳定、牢固,安装位置应不易受外界干扰、破坏。 d) 固定摄像机的安装指向与监控目标形成的垂直夹角宜≤30°,与监控目标形成的水平夹角宜 ≤45° e)摄像机工作时,环境照度应能满足摄像机获取清晰有效图像的要求GB/T 30648.2-2015 色漆和清漆 耐液体性的测定 第2部分:浸水法,必要时应设置与摄像机指 向一致的辅助照明光源。 f)带有云台、变焦镜头控制的摄像机,在停止云台、变焦操作2min士0.5min后,应自动恢复至 预置设定状态。 g)电梯轿厢应采用数字摄像机,安装在电梯轿箱顶部、电梯控制面板的对角处。逆光情况下,数 字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轿厢顶部、电梯控制面板的上方,且监视方向朝向电梯轿厢内部,并应 具有楼层显示功能。 h)室外摄像机应采取有效防雷击保护措施。 2摄伤机摄助的欣频图像其本要或应链全事7的圳定

2.2摄像机摄取的监视图像基本要求应符合表

表7摄像机监视图像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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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应采用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4.2.4摄像机在标准照度下,系统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符合GB50198一2011规定的评分等级4分的 要求。室外摄像机分辨率应不低于C级(900线),室内摄像机分辨率应不低于B级(700线),相应的系 统清晰度和相关技术指标应符合表8的要求,

表8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主要技术指标

4.3.1人侵探测装置的选用和安装应确保对非法人侵行为及时发出报警响应,探测范围应有效覆盖防 护区域,但同时应避免或减少因防护区域以外正常活动而引起误报的情况发生。人侵探测器的安装应 符合以下要求: a) 壁挂式被动红外人侵探测器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2.2m士0.2m,其视场中心轴与可能人侵目 标方向之间的夹角宜为90°士5°,人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视防护区域覆盖要求确定; b) 壁挂式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式人侵探测器安装高度宜为2.2m士0.2m,其视场中心轴与可能 人侵目标方向之间的夹角宜为45°士5°,人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视防护区域覆盖要求确定; 吸项式被动红外人侵探测器,应水平安装在需要防护部位的上方; d) 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及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式入侵探测器的视窗应避开正对强光源,附近及 视场内不应有温度快速变化的热源,防护区内不应有障碍物; 磁开关人侵探测器应安装在门、窗开合处(干簧管安装在门、窗框上,磁铁安装在门、窗扇上,两 者间应对准),间距应保证能可靠工作; f) 振动人侵探测器应牢固安装在被探测部位的表面,在探测范围内受到大于100N外力敲击时 应能感应并输出报警信号,并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 g)其他入侵探测器安装应按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4.3.2紧急报警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4.3.2紧急报警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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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周界人侵探测报警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系统的防区不应有盲区和死角,且应24h设

4.3.15防盗报控制器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GB12663的要求。

4.4.1识读式出人口控制系统应符合以下

4.4.1识读式出人口控制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识读装置安装应安全、牢固,安装高度宜离地1400mm士100mm。 b)出人口控制器应设置在受控门以内。 c) 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并能在市电断电后保证该子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48h。当供电不正 常、断电时,系统的密钥(钥匙)信息及各记录信息不得丢失。 d)系统应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当通向疏散通道方向为防护面时,系统应与火 灾报警及其他紧急疏散系统联动,当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时,人员不使用钥匙应能迅速安全 通过。 宽防蓝控系统联动

4.5.1电子巡查系统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重要部位及巡查路线上设置巡查点,巡查钮或读卡器安装应牢固、隐蔽,高度宜离地1400mm士 100 mm; b)巡查路线、时间应能根据需要进行设定和修改:; c) 应能通过电脑查阅客巡查人员的到位时间,应具有对查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 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 d)应具有巡查违规记录提示。 5.2宜采用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采用非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的,采集器数量配置数应≥2个,且应 巡查人员配备无线即时通讯工具,确保其在每个巡查点位能够与安防中心控制室保持实时通讯联络。 5.3系统数据资料保存时间应≥30d。

4.5.3系统数据资料保存时间应≥30d。

5.4电子巡查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A/T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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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声音复核装置/远程对讲装置

4.6.1声音复核装置,在营业时间内应与视频图像信号同步记录。声音记录应能清晰辨别监听区域以 及营业员与客户的对话内容。 4.6.2声音复核装置应能清晰连续记录交易过程的对话内容,清晰探测撬、挖、凿、锯等动作发出的 声音。 4.6.3声音复核资料保存时间应与相关区域视频图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保持一致。 4.6.4远程对讲装置应采用全双工模式,音质应清晰可辨

4.8.1金属探测系统

4.8.1.1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12899的规定。 4.8.1.2通过式金属探测系统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15210的规定。 4.8.2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技术要求应符合GB15208.1的规定。

4.9.1立柱式阻挡装置单根升降立柱外径应≥270mm,柱体钢管壁厚宜10mm,抗冲击能力应 >60000J;升降立柱工作高度应≥600mm,立柱间距应<800mm,升降时间应≤6s;装置的驱动、控 制装置及检修口应设置在装置的上端,现场安装后,应置于地表以下≤200mm位置。 4.9.2翻板式阻挡装置的顶板钢板壁厚宜≥25mm,挡板钢板壁厚宜≥15mm,抗冲击能力应≥60000J 单个翻板翻起后顶端至地面高度应≥330mm,宽度宜≥2500mm,翻起时间应<2s。 4.9.3阻挡装置立柱或翻板下降后,应不影响车辆和人员的通行,承载能力应≥20T。 4.9.4阻挡装置在摄氏一10°~十55°、相对湿度90%工作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使用。立柱式装置驱动 部分防护等级应满足GB4208一2008IP67的要求;翻板式装置驱动部分的防护等级应满足GB4208 2008IP54的要求。 4.9.5阻挡装置应具有手动应急(或手动)升起、下降、锁止功能,且在线控(遥控)电动操作发生故障 时,手动功能仍能正常操作。 4.9.6阻挡装置应能接人其他安防系统的信号实现系统联动。

4.10防盗抢安全烟雾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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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防盗抢安全烟雾系统使用的烟雾剂及喷射的烟雾均应无辐射、无腐蚀、无强烈刺激气味、不可 然、不易爆,并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

4.11自助银行安全防范智能分析系统

2.1安防系统远程控制联网系统由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技防设备监督管理系统、报警视频 动服务系统等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安全防范报誉监控联网系统应能以模块化的方式实现对本地安全防范系统的远程集中控制及 信息查询、实时图像切换预览及手动/自动存储、录像图像查阅及回放、电子地图联动跳转、视 频报警视音频联动及远程控制、流媒体服务及转发等功能。 b)技防设备监督管理系统应能实现自动监测本地技防设施及系统的运行状态,并根据监测情况 对数据进行分类;处理、分发本地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截取并上传的图像或图片;可通过技防监 督管理系统查询所管辖范围内技防项目基本信息、设备运行信息、图像图片比对、设备故障信 息、维护保养信息等,生成相应的报表,反映辖区内技防设施实际运行和维护情况等功能;应直 接与“上海安全技术防范监督曾理平台”联网。 c 报警视频联动服务系统应能与本地视频安防监控、入侵报警、紧急报警等系统进行联接。当本 地安全防范系统人侵报警系统或紧急报警系统被触发时,应能在监控中心启动声、光告警,并 即时接收根据要求自动截取的所有报警视频联动图像或图片。应能与区域报警服务中心联 网,可通过区域报警服务中心将报警视频联动图像或图片信息传送至公安部门“110”指挥 中心。 12.2安防系统远程控制联网系统应具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智能分析系统功能。 12.3本地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远程传输的单路图像清晰度应不低于400TVL。银行营业场所、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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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1周界围栏高度应≥2200mm。

.13.1周界围栏高度应2200mm。

4.13.2金属防护档

a) 应采用单根直径≥20mm、壁厚≥2mm的钢管(或单根直径≥14mm的钢棒、单根横截面应 ≥8mm×20mm的钢板)组合制做,防护栏与防护栏间距应≤100mm×250mm。 b) 金属防护栏应采用直径≥12mm的膨胀螺丝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 c) 用于窗体或门体防护时,单个防护栏空间最大面积应≤400mm×100mm。 用于实体周界封闭时,防护栏高度应≥2200mmGB/T 4340.3-2012 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标准硬度块的标定,防护栏的竖杆间距≤150mm,采用钢筋混 凝土地梁应≥>300mm,且不易攀爬。 4.13.3 金融营业场所的墙体为玻璃幕墙的,应至少采取以下一种防护措施: a) 使用防弹复合玻璃或防砸复合玻璃作幕墙; 在玻璃幕墙内侧安装金属防护栏; 玻璃幕墙粘贴防爆膜,膜厚≥0.275mm(采用夹膜玻璃材质的除外) d)安装金属卷帘窗,窗体上应加装防盗锁,防盗锁宜具备用于切断卷帘门电源的触点式装置。 4.13.4金融营业场所与外界地面或平台、走道高差在5m(含)以下的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栏,或采取 窗户开启限位措施,限位后窗户开启的最大间隙应不大于100mm。采取窗户开启限位措施的玻璃应

a) 应采用单根直径≥20mm、壁厚≥2mm的钢管(或单根直径≥14mm的钢棒、单根横截面应 ≥8mm×20mm的钢板)组合制做,防护栏与防护栏间距应<100mm×250mm。 b) 金属防护栏应采用直径≥12mm的膨胀螺丝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 c) 用于窗体或门体防护时,单个防护栏空间最大面积应≤400mm×100mm。 用于实体周界封闭时,防护栏高度应≥2200mm,防护栏的竖杆间距≤150mm,采用钢筋混 凝土地梁应≥>300mm,且不易攀爬。 4.13.3 金融营业场所的墙体为玻璃幕墙的,应至少采取以下一种防护措施: a) 使用防弹复合玻璃或防砸复合玻璃作幕墙; b) 在玻璃幕墙内侧安装金属防护栏; c) 玻璃幕墙粘贴防爆膜,膜厚0.275mm(采用夹膜玻璃材质的除外); d)安装金属卷帘窗,窗体上应加装防盗锁,防盗锁宜具备用于切断卷帘门电源的触点式装置。 4.13.4金融营业场所与外界地面或平台、走道高差在5m(含)以下的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栏,或采取 窗户开启限位措施,限位后窗户开启的最大间隙应不大于100mm。采取窗户开启限位措施的玻璃应

粘贴防暴薄膜,膜厚≥0.27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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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或地面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防盗保险柜背面应靠墙安放。 4.13.16防暴展柜的玻璃应来用防砸复合玻璃。防砸复合玻璃的防护能力应不低于GA844一2009中 B级的要求,展柜开口面板处应安装锁具。 4.13.17远程监控中心门外应装照明灯,开关应设在监控中心内,并应配有应急照明设备

4.14安防中心控制室和安防设备间

4.14.1视频安防监控、入侵报警、电子巡查的终端设备,以及出人口控制系统的报警信号输出终端均 应设置在安防中心控制室或安防设备间,应具有对各子系统的操作、记录、显示的功能。 4.14.2有人值守的安防中心控制室应配置能与报警同步的终端图形显示装置,能准确地识别报警区 域GB/T 40032-2021 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实时显示发生警情的区域、日期、时间及报警类型等信息,并应配备有线、无线专用通讯工具,以及专 用防护器械和消防设备。 4.14.3安防中心控制室、安防设备间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人口控制系统的终端接 口及通信协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可与上一级管理系统联网。 4.14.4安防中心控制室、安防设备间可单独设置,也可设置在符合规定的其他场所。安防中心控制室 面积宜≥20m。安防中心控制室、安防设备间设在门卫值班室内的,应设有防盗安全门与门卫值班室 相隔离。 4.14.5安防中心控制室、安防设备间内应设置给排风空调设施,且应具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环境。温 度宜为17℃~27℃,相对湿度宜为30%~65%,照明应≥2001x。 4.14.6安防中心控制室、安防设备间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一2004、GB50394、GB50395和 GB50396的规定。

5.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按GA/T75的规定进行技术方案评审并合格。经修改完善设计、安装调试、 试运行、初验合格后,应根据GB50348一2004第7章及GB50312一2007等技术要求进行系统检测。 检测合格后,应根据GB50348一2004第8章要求进行系统验收。 5.2安全防范系统的维护应纳入金融单位的管理体系,应建立专门金融单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设专 人负责并建立相关档案、应急处置预案等。 5.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检测、维护、保养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建立运行保障体系的长 效机制。每年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排除故障,淘汰、更换过期和损 坏的设备器材,保持各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5.4安全防范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在24h内恢复功能,在恢复期间应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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