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246-2019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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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T 24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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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资源ID:22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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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T 246-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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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T 246-2019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2.4.5鼠道排水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灌溉和降雨后,发现出流量明显减少或断流时,应及 时进行处理或全部更新。 2应定期检查鼠道出口,并及时清淤除草;发现出口损坏 应及时处理。

JB/T 12566-2015 核电用隔膜压缩机 技术条件2.5渠(沟、管)系建筑物

2.5.1渠(沟、管)系建筑物运行维护管理应

1定期对工建筑物稳定性进行观测,发现表面塌陷、降隆 起、开裂等现象时,应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2按照DL/T5251的有关规定对混凝土建筑物表面及其运 行状况进行观测、检查,发现裂缝、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采取 措施。

2.5.2渠道上的水闸运行维护管理应符合SI.75的有关规定。

1通水前后,应清除杂物并对渡槽各部位进行全面检查, 如有裂缝、变形、位移、渗蒲等现象,及时维修加固。 2入口处应设置最高水位标记,不得超过最高水位运行。 3通水期间,应保持水流均匀平稳,及时清除杂物;出现 基础沉陷、槽牙裂缝、漏水、弯曲变形、伸缩缝损坏,尚不对渡 槽正常输水构成严重威胁的,可待灌溉期结束退水后,查明原 因,进行修复或加固处理,

1定期检查倒虹吸进、出口建筑物伸缩缝止水情况,发现 渗水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修复处理。 2通水期间,应保持倒虹吸上下游水位不高于设计水位, 并检查倒虹吸管道运行状况,发现覆土塌陷或裂纹现象,应查明 原因,属回填土不实的,应夯实修复;属镇墩接头渗水或管体变 形漏水的,应加固修复或更换管体。 3停水后,应立即关闭进、出口闸门,严寒地区,冬季应 排除倒虹吸内积水。

2.5.5涵洞的运行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涵洞项部不得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重物或修建其他建 筑物。 2 通水前,应及时清除涵洞内及涵洞口的泥沙、杂物,对

有隐患和损坏的部分及时修复。 3砌右涵洞放水时,当发现涵洞振动、流水浑浊或其他异 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水,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5.6隧道的运行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

1通水前,应及时清理通气孔吸人的杂物。 2通水期间,应缓慢、平稳地操作闸门的启闭,监听隧道 内声音;出现异常响声时,应立即停止闸门启闭,查明原因处理 后再继续。 3无压隧道不得在充满水受压情况下使用。 4洞顶岩石厚度小于3倍洞径时,不得在顶部堆放重物或 修建其他建筑物。

1保持桥身完整,及时修补损坏部位 2定期对钢筋混凝土桥或砌石桥桥面进行养护。 3定期对木桥涂刷防腐剂,检查各部件;发现损坏时应及 时维修更新。 4桥孔上下游护坡出现淘空、塌坡、砌面松动或勾缝脱落 时,应及时修复。

1应及时清除进口处的杂物。 2严寒地区冬季停水期间,应对下游消力设施进行全面检 套,排除积水。 2.5.9灌溉用输水管道阀门井、排水井运行管理应符合GB/T 20203的有关规定。 2.5.10应定期清除排水暗管检查井、集水井中的淤泥和杂物, 美

2.5.10应定期清除排水暗管检查井、集水井中的淤泥和杂物, 并将井盖复位。

2.6地面灌溉田间工程设施

2.6.1地面灌溉田间灌水设施耕作前应进行整修,并应符合下 列要求:

1连续哇灌的睡田宽度宜为4~7m,睦田坡度宣为1%~ 5%,田面高差宜小于3cm。 2水平睡田灌的田面相对高程标准偏差宜小于2cm,睦 高度算满足最大灌水深度要求。 3波涌哇灌的田面不应有局部倒坡或洼地,纵向坡度宜为 1%~6%;睦田规格应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哇宽宜为4~7m, 哇长宜为60~240m。 4覆膜哇灌的哇田尾端宜封闭,哇田坡度宜为1%~5%; 睦日应保持合理规格,哇宽宜为4~7m,眭长宜为40~240m。 5灌水沟尾端宜封闭,沟底坡度宜为1%~8%;灌水沟深 度与上口宽度应依据土壤质地、田面坡度和作物类型等确定,深 度宜为10~25cm,上口宽度宜为30~50cm;沟距应与灌水沟的 湿润范围相适应,并满足农作物的耕作和栽培要求,轻质土壤的 沟距宜为50~60cm,中质土壤的沟距宜为60~70cm,重质土壤 的沟距宜为70~80cm。 6波涌沟灌的沟长宜为70~250m,并根据土壤质地确定 沟距,轻质土壤的沟距宜为50~60cm,中质土壤的沟距宜为 60~70cm,重质土壤的沟距宜为70~80cm。 7膜沟灌的沟长宜小于300m。 8格田灌的格田纵向坡度应均匀,纵向坡度宜保持在 0.5%o之内,横向应水平,田面高差宜保持在3cm之内;格田应 保持合理规格,平原水稽稻区格由长度宜为60~120m,宽度宜为 20~30m,山丘区应根据地形灵活掌握;盐碱地冲洗灌溉格田, 长度宜为50100m,宽度置为10~20m。

2.6.2灌水前应按灌水技术要求对田间工程设施进行检查、

2.6.3灌溉期间的由简工程设施运行管理应符个

1人哇水流不应冲刷土壤,睦(沟)首水深不得超过哇 高度和沟口顶高。 2连续灌的哇田人畔单宽流量宜为3~5L/(s·m),当

入睦流量较小、唯由较长时,可采用长哇分段灌溉;改水成数不 宜低于75%。 3水平睦田灌的水流宜从眭田四周多点进人。 4波涌灌的灌水周期数应根据睦(沟)长确定,哇(沟) 长在160m以上时,以3~4个周期数为宜;160m以下时,以 2~3个周期数为宜;循环率宜为1/2或1/3。 5覆膜哇灌的开孔率宜为3%~5%,田面坡度大时取小 值,面坡度小时取大值;改水成数不宜低于70%。 6沟灌的灌水沟内水流流速不应超过0.13m/s;对于不易 侵蚀的土壤,灌水沟的流速不应超过0.22m/s;灌水沟的水流深 度宜为沟深的1/3~2/3;改水成数不宜低于70%。 7覆膜沟灌的开孔率宜为3%~5%,沟底坡度大时取小 值,沟底坡度小时取大值;改水成数不宜低于80%。 8当格田内微地形空间变异较大时,可采用开设导灌沟的 方法提高推进速度。 2.6.4管道输水地面灌溉结束后,应检查出水口的防冲设施, 并进行维修养护;在高寒地区,应检查给水栓和出水立管的防冻 设施。 2.6.5水稻格田灌溉,不应串灌串排,格田纵向坡度应均匀, 横问应水平;格田进水口应采取防止入田流速过大的措施。 2.6.6应根据土壤摘情适时实施耕作保摘措施,深松宜在伏天 和早秋进行,粑保摘宜在秋季和春季进行。 2.6.7地面授盖蓄水保瑙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冬小麦生育期秸秆覆盖宜在冬前进行,宝米宜在拨节初 期(小喇叭口)覆盖,天豆宜在分枝期覆盖。 2地膜授盖前应重施底肥、浇足底水。 3铺膜时,地膜应拉紧铺平无皱折,并与地面紧贴,膜的 四周用土压紧压实;杂草较多的地块,可在盖膜前实施除草 措施。

8化学保墙剂喷洒地块应平整,喷洒前应浇足

足底肥,喷洒应均匀,喷后20~30d不灌水、不施肥。

2.7喷微灌配套田间工程设施

2.7.1喷微灌系统从明渠取水时,取水池、取水渠道、沉砂池 应及时清淤、清污和维修,其运行管理应符合2.2节和2.3节的 要求。 2.7.2喷微灌系统从压力输水管网取水时,管道工程运行管理 应符合2.3节的要求。 2.7.3喷灌机机行道和拖移设备用机行道的路面应硬实、平整; 应及时修复机行道损坏部位,清除道内障碍物,保持机行道 畅通。 2.7.4灌溉季节前.应对田间设施检查、试水,保证设施完好、 无漏水、工作可靠。 2.7.5灌溉季节后,应及时冲刷干净供水管道中的泥沙,排放 余水,盖好阀门井盖和检查井盖。

3.1.1灌溉与排水设备应进行日常养护、定期检查及维修,并 应符合有关标准、产品说明书或设计文件要求。 3.1.2设备应根据品种、型号、规格等分类保管;对于移动设 备人库保管前,应清除设备表面的灰尘、污物和锈斑,更换损坏 的零部件,对损坏严重或无法修复的设备予以更新;设备出入 库,应办理登记交接手续。 3.1.3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3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2.1电动机的运行应符合GB/T30948的有关规定。 3.2.2电动机运行前应对外观、电气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等 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3.2.1电动机的运行应符合GB/T30948的有关规定。

3.2.3电动机运行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正确、结构完整、零部件完好,性能满足运行要求。 2电气接线正确,绝缘符合规定要求,预防性试验合格。 3电源电压与电动机额定电压应相符。 4异步电动机起动设备及电容补偿装置、同步电动机的励 磁装置性能稳定。 5滑环与电刷的接触良好,电刷压力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刷握柄和刷架无积垢。 6各种保护装置的工作状态应符合DL/T623的有关规定。 3.2.4电动机应在额定电压的90%~110%范围内工作,三相 电压不平衡率应小于5%;工作电流不应超过额定电流,运行时 定电流之比不得超过10%

2.5电动机在运行过程中,绕组、铁芯、滑环

动机在运行过程中,绕组、铁芯、滑环、轴承等

升应符合GB/T30948的有关规定,如温升超标或其他异常现 象,应立即停机检查,及时排除故障。 3.2.6对长期连续运行的电动机,应每月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 查;安全接地线、接线盒应完好,电源引接线螺母应无松动。 3.2.7灌溉结束后,应对电动机进行维修保养;对绝缘电阻值 小于0.5MQ的低压电动机,应进行烘干处理,并在下一灌溉期 前进行复测。

3.2.8长期停用的电动机应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室内。

1燃油、润滑油储量充足,油路畅通、不存气,油路及接 头处不漏油。 2冷却水量充足,水质清洁,水管接头无蒲水。 3零部件完整无损,底脚螺丝、紧固件连接无松动,各种 连接附件及起动装置安全可靠,调速器、运动部件操作灵活。 4用辅机起动柴油机时,辅机工作正常。 5柴油机的起动系统应保证机组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运行 转速;不能起动或起动后工作不正常时,应及时排除故障。电起 动时,起动时问不得大于5s;手摇起动时,起动时间不得超 过30$。 6水冷式柴油机起动后应急速预热,转速缓慢增加,宜在 冷却水温度达到60℃以上,且机油温度达到45℃以上时投入正 常运行。冷却水的温度应为60~80℃,机油温度应为60~80℃, 机油压力应为0.20~0.35MPa。 7,内燃机不应在卸掉空气滤清器的情况下起动和运行,且 不应在超负荷情况下长时间运行。 8内燃机运行时,应观察仪表显示和柴油机声音、排气、 烟色;应定时检查水温、油温、油压。

3.2.11内燃机正常停机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卸载负荷,低速运转3~5min后,再逐P

转速。 2对于水冷式柴油机,宜在冷却水温度下降到70℃以下时 再停机。 3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在停机后冷却水温度降到 30~40℃时放净冷却水。 3.2.12应定期检查内燃机调速器;若发生飞车,可采取松开减 压拉杆或高压油管接头、堵死空气滤清器等措施,强行停机。 3.2.13内燃机所使用的燃料品质和消耗率应符合有关规定 指标。 3.2.14内燃机累计运行300~400h后应进行小修,累计运行 800~1000h后应进行大修。

3.2.15内燃机长期存放应采取下列措施

放掉燃油和机油。 2 清洗或更换空气滤清器和机油滤清器的滤芯。 封堵空气滤清器口、排气管口和水箱口。 4 向缸筒内注入10~15g新机油。 5放净水冷式柴油机的冷却水,并清除水箱内的污垢。 6 清除风冷式柴油机风道内和散热片上的污物。 7 包裹或覆盖整个机体。 2.16内燃机应及时更换机油、滤芯。

3.2.16内燃机应及时更换机油、滤芯。

3.3.1水泵运行应符合GB/T30948的有关规定。

3.3.1水泵运行应符合GB/T30948的有关规定

3.3.2水泵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损环或阻塞叶片的杂物进入泵内,无汽蚀和振动,管 道无进气和漏水现象。 2应监测真空度、温度、振动、流量、压力、功率等技术 参数;监测仪表和阀件等应处于正常状态,观测仪表读数应在规 定范围内。 3轴承、轴封的温度应正常,滑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

70℃,滚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95℃。 4 填料密封的泄漏量不宜大于30滴/min。 5 传动部分应装防护罩。 6 应根据泵站运行工况,合理调节叶片角度、转速等。 7 发生事故停车时,机组飞逸转速不应超过额定转速的 1.2倍;否则,应停泵并对主机组进行检查。 8 当进水侧水位低于设计水位时应停泵。 9 水泵进水池水下容积宜为水泵设计流量的40倍。 3.3.3水泵起动前应对外观、零部件、传动系统等进行检查, 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3.3.4水泵起动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紧固件无松动,填料压盖或机械密封弹簧的松紧度 适宜。 转动件转动灵活,无杂音。 3 联轴器、传动胶带等传动装置安全、可靠。 4 采用机油润滑的水泵,油质洁净、油位适中。 5 进水管进口悬空高,深井潜水电泵的淹没深应达到规定 要求。 6 进水管密封严实,底阀止水良好。 7采用真空泵充水的水泵,抽真空过程中真空管道上的开 关阀应处于开启位置,抽真空完毕后应关闭。 8提水水源含沙量不应大于70kg/m,进水侧水位符合设 计水位要求。 9断流设施的技术状态应保持良好。 3.3.5长时间停用的水泵投人作业前,应进行试运行。 3.3.6 自吸式离心泵起动前,应向泵内灌足量水后起动;超过 自吸时间仍不出水,应停机检查及时排除故障。 3.3.7离心泵应在出水口阀门关闭的状态下起动,待达到额定 转速并稳定一段时间后,再缓慢开启阀门;停泵时应先缓慢关闭 出水口阀门

3.3.8离心泵运行1500~2000h后,应对所有部件拆卸检查, 清洗除锈,维护保养。 3.3.9潜水电泵的开停不宜频繁,两次起动时间间隔应大 于3min。 3.3.10采用钙基润滑脂润滑的水泵,每年运行前应将轴承、轴 承体清洗干净,更换1次润滑脂。 3.3.11采用机油润滑的水泵,新泵运行100h后应清洗轴承体 内腔,并更换机油;投入正常运行后,每运行500h应更换机油。 3.3.12井用潜水电泵和长轴井泵每年宜进行1次检修保养。若 运行平稳、耗电(耗油)量正常,或主要性能指标不低于相关标 准规定值,其检修保养周期可延长。 3.3.13灌溉结束后,应排空离心泵体内的余水;冰冻期间,每 次灌水后,均应及时排空泵体内的余水

3.4.1传动装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3.4.1传动装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行前,皮带松紧适宜,接头牢固;联轴器的间隙和同 心度符合要求;轴承润滑油脂洁净适量;传动齿轮箱齿轮啮合正 常、油量适中、油质符合要求、无渗漏;防护栏杆牢固。 2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监视,传动轴的摆度不超过规定值; 传动皮带无打滑、跳动;轴承和齿轮箱温升不超过50℃。 3齿轮箱每运行150~200h应补充润滑油。 3.4.2水泵辅助设备运行前,应对进出水闸阀、连接管道、真 空泵、排水泵、风机、真空破坏阀及泵房起吊设备等进行检查。 3.4.3应定期检查压力油系统、润滑油系统、冷却水系统,

3.5.1高、低压电器设备运行应符合GB26859的有关规定。

3.5.1高、低压电器设备运行应符合GB26859的有关规定。 3.5.2高、低压电器设备应安装正确和性能可靠,按有关规定 进行接地,并做好预防性试验。高、低压配电装置的运行应符合

下列要求: 1箱体清洁,仪表盘清晰。 2接线正确,接头牢固。 3所控制的负荷分路清楚、负荷名称明确、接线与低压配 电系统图一致。 4高、低压控制电器的额定容量,应与受控负荷的实际需 要相适应。 5各级电器保护元件的选择和整定,均应符合动作选择性 要求。 3.5.3变压器运行应符合DL/T572的有关规定。 3.5.4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变压器及其附件、保扩装置、控制设备完整,操作灵活 可靠,预防性试验合格。 2油标、油位、油枕等主要部件和密封部分无渗漏、油浸 污垢、裂缝。 3变压器台架无沉陷变化,连接导线牢固。接地装置完好、 仪表指示正常。 4油浸式变压器内油质、油量达到规定要求。 5 电压冲击试验合格。 3.5.5 软起动器的运行应符合GB/T14048.6的有关规定。 3.5.6 软起动器运行应符含下列要求: 1 应保持软起动器使用环境通风、干燥、清洁。 2 应定期检查配电线端子接线状况、柜内元器件外观性能。 3 应保持冷却风机正带运行。 3.5.7 低压开关、熔断器的运行应符合GB/T14048的有关 规定。 3.5.8 低压开关、熔断器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11 低压开关在运行过程中最天负荷电流不应超过开关额 定值。 21 低压开关运行前应做到操作机构完好,动合灵活,分、

3.5.3变压器运行应符合DL/T572的有关规定。

合闸位置准确到位,指示信号灯正常。 3熔断器运行负荷应与熔体额定值相匹配,指示信号灯 正常。 4熔管应无破损、变形,瓷绝缘部分应无破损或闪烁放电痕迹。 3.5.9交流接触器的运行应符合GB/T14048的有关规定。 3.5.10交流接触器的吸引线圈在电源电压为线圈额定电压值的 85%105%时,应能可靠动作;电源电压低于线圈额定电压值的 40%时,应能可靠释放。交流接触器应定期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1外观清洁、无变形,接头紧固。 2灭弧罩无裂损及烧损变形。 3三相触头分合一致,辅助触头动作灵活,静触头无松动 脱落现象,触头开距及行程符合有关规定。 4铁芯电磁铁吸合良好、无错位现象。 5信号指示与电路状态相符。 3.5.11互感器运行应符合DL/T727的有关规定。 3.5.12 2电流互感器运行应符含下列要求: 1二次侧不得开路。 2额定电压与电网额定电压相符合,二次负荷不超过相应 准确度等级所充许的容量。 3一次侧运行电流在额定电流20%~100%的范围内运行。 4精度等级应根据电气测最和继电保护要求确定。 5电流互感器的铁芯应接地;高压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应 有一点接地。 3.5.13电压互感器的容量和准确度等级应满足测量表计、保护 装置和自动装置要求。 3.5.14电容器运行应符合DL/个840的有关规定。 3.5.15电容器在投入运行前应符合下列要求:接线正确,额定 电压与电网电压相符合,外观检查良好,无漏油现象;三相相间 容量平衡,其误差不超过一相总容最的5%;放电电阻的电阻值 符合DL/T840要求,并经试验合格;装有专用接地刀闸时,刀

合闸位置准确到位,指示信号灯正常。 3熔断器运行负荷应与熔体额定值相匹配,指示信号灯 正常。 4熔管应无破损、变形,瓷绝缘部分应无破损或闪烁放电痕迹。 3.5.9交流接触器的运行应符合GB/T14048的有关规定。 3.5.10交流接触器的吸引线圈在电源电压为线圈额定电压值的 85%~105%时,应能可靠动作;电源电压低于线圈额定电压值的 10%时,应能可靠释放。交流接触器应定期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1外观清洁、无变形,接头紧固。 2灭弧罩无裂损及烧损变形。 3三相触头分合一致,辅助触头动作灵活,静触头无松动 脱落现象,触头开距及行程符合有关规定。 4铁芯电磁铁吸合良好、无错位现象。 5信号指示与电路状态相符。

3.5.16电容器不得带电合闸。停电后电容器应放电至少3min, 方可再次合闸送电;电容器保护熔体熔断时,应及时检查原因排 除故障,更换熔体后再次合闸送电。 3.5.17用米监视和保护主要电气设备的继电器的运行应符合 DL/T623的有关规定。

3.5.18热继电器的工作环境温

不应超过15~25℃;热元件调节范围应为热元件额定电流的 60%~100%;电压继电器在85%~105%额定电压范围时,应 能可靠工作。

3.6闸门、启闭机及拦污栅

3.6.1 闸门、启闭机运行操作应符合S1.75的有关规定。 3.6.2 应按照闸门材料类型选择防腐蚀措施。 3.6.3 闸门启闭操作应按照闸门功能类型规定开启、关闭闸门 的水流状态。 3.6.4启闭机、拦污栅的运行维护应符合SI.582的有关规定。 3.6.5启闭机应保持完整无损、操作灵活;各种表计、保护装 置应准确可靠;闸门开关的最高位置和最低位置应有明显标志, 操作设备应清洁整齐。 3.6.6拦污栅应完整牢固,运行过程中及时清除栅前杂物;拦 污栅前安装清污机的,应保障清污机正常运行。

1按设计工作压力、风速范围、灌溉制度和轮灌编组运行。 2设备运行前,喷头应完好、与竖管连接牢固、喷嘴规格 正确、流道通畅、转动灵活、换向可靠。 3在运行中应进行巡查,对进口连接部位和密封部位蒲水, 喷头转速异常、换向失灵,喷嘴堵塞或脱落,支架歪斜或倾倒等 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修复。 4应对设备运行时间、系统工作压力和流量、能源消耗 故障原因与排除等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5每次灌水后,应对管及管件进行检查,做好巡查工作, 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管及管件。 6灌溉结束后,应对喷头进行清洗保养,检查零件磨损情 况,更换磨损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零件

3.7.2轻小型喷灌机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喷灌机运行前,检查动力机、水泵的安装和连接状况。 2喷灌机运行过程中,水泵进水管路应保持密封;吸水滤 网应完全淹没在水中,与进水池池底和池壁之间的距离均不应小 于30cm。

3.7.3绞盘式喷灌机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行前,将绞盘车底架调整为水平状态,转换到工作位 置后与地锚紧。 2喷头车行进速度应按计划灌水定额调节。 3 铺放输水管道时,绞盘上剩余的管道不应少于1圈。 4绞盘自动驱动系统工作可靠。 5整机拖移时,绞盘车及喷头车调整到拖移状态,并固定、 锁紧;在田间和公路上的拖移速度分别不宜超过5km/h和 0km/h。 6喷灌机长期停用时,排空机内余水,并入库存放

7.4中心支轴式和平移式喷灌机的运行管理应

末端喷头与输电线路的安全间距应符合相关机

2车轮行进方向上,应无明显塌坑及影响喷灌机运行安全 障碍物。 3 动力传动装置护套应完整无损。 41 同步控制装置应动作可靠,同步角应设置正确。 5应按设计灌水定额将百分率计时装置和过水量保护装置 周整到位。 6塔架控制盒手动开关闭合时,盒内的交流接触器和微动 关触点应无明显灼痕。 7塔架车动力传动轴应连接牢固。 8 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 9平移式喷灌机导向触杆和微动开关应灵敏可靠,导向钢 索绷紧、牢固,埋设在地头的停机桩应完整无损。 10自动停机或自动返回控制装置应按预定的作业计划调整 到位。 11运行时桁架和末端悬臂上的泄水装置应密封可靠,停机 时应能自动泄空余水。

3.7.5滚移式喷灌机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喷洒作业时,喷洒支管(空心轮轴)和滚轮应用制动杆 稳固,喷头进口中心线应保持铅直。 2喷酒支管应保持直线或两端稍滞后状态;当喷洒支管两 端或一端处于超前位置时,应采用人工调直。 3喷洒作业结束后,应泄空喷酒支管内余水。 4长期停用时,应用制动杆双向固定机组;当风速大于 5.4m/s时,应加缆桩固定。

3.8.1微灌系统运行使用前,应对全系统进行水冲洗,永压测 试符合标准。

3.8.2过滤装置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2开泵后,应排净空气,检查过滤器,及时处理蒲水现象。 3对于离心过滤器,在运行期间应定时进行冲洗排污。 4对于筛网、砂石、叠片式过滤器,当前后压力表压差接 近最大允许值时,应冲洗排污。 5对于筛网和叠片式过滤器,如冲洗后压差仍接近最大允 许值,应取出过滤元件进行人工清洗。 6对于砂石过滤器,反冲洗时应避免滤砂冲出罐外,必要 时应及时补充滤砂。

8.8.3施肥装置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行前,应对施肥装置进行电气、机械、传动等部件检 查,确保各部件连接牢固,承压部位密封,压力表灵敏,阀门启 闭灵活,接口位置正确。 2应按需要量投肥,并按使用说明进行施肥作业。 3施肥后,应利用清水将系统内的肥液冲洗干净;灌溉结 束后,应更换损坏和锈蚀的零部件,并对易蚀部件和部位进行防 锈处理。

3.8.4灌水器和滴灌管(带)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灌水前,应对灌水器及其连接进行检查和补换。 2运行期间,应认真查看灌水器,对堵塞或损坏的灌水器 及时处理和更换;必要时,应打开毛管尾端堵头放水冲洗。 3运行期间,应预防灌水器堵塞,经常检查灌水器的工作 状况并测定流量,检测水质,定期进行水质化验分析。 4灌溉结束后,应对微喷头、滴头和滴灌管(带)等进行 检查,修复或更换损坏和已被堵塞的灌水器。 5灌溉结束后,应打开滴灌管(带)末端进行冲洗,必要 时进行酸洗,酸洗后酸液回收;移动式滴灌管(带)宜卷盘收 回,室内保管。

3.8.5对微灌系统进行化学处理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确保安全,防止对水环境造成污染或对人畜造成危害,严禁将水 直接倒人酸中。

3.9量水设备、设施与测仪器

3.9.1渠道观测断面和建筑物上的水尺安装、水尺零点高程测 定应符合GB/T50138的有关规定;水尺刻度、数字和底板出现 褪色或剥落时,应及时修复。 3.9.2流速仪的使用管理应符合GB/T21303和GB50179的有 关规定。

3.9.3流速仪的且常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仪器及相关附件应整洁地摆放在仪器箱中,并置于十燥、 通风的室内环境。 2操作人员在拆卸、清洗及安装仪器前,应熟悉仪器的结 构和拆洗方法。 3对顶针、顶窝、球轴承等易锈蚀部件,应经常加油保护。 4润滑仪器采用专用仪表油,不应任意改用其他黏度的 油类。 5仪器工作完毕出水后,应及时用干毛巾擦干;若仪器上 粘有污物或泥沙,应先用清水冲洗干净,然后擦干。 6仪器长期储藏不用时,易锈部件(如轴承、顶针等)应 涂抹黄油保护。 7流速仪应按照GB/T21303的相关及说明书进行检定。 3.9.4量水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应符合GB/T21303和GB/T 28174的有关规,

3.9.5用于渠道或管道流量计量的水表、超声波流量计、电磁

1工作环境温度为一20~十50℃。 2工作环境相对湿度应为95%。 3电源宜采用直流供电,电压在额定电压的一15%~ 十20%问波动时,仪器可正常工作。

4传感器及输出信号线置有防雷电抗干扰措施。 5采取波浪抑制措施,传感器的输出应稳定。 6浮子式水位计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宜不小于25000h,其 他类型水位计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宜不小于8000h。 3.9.7灌溉通水前,应对各种量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 3.9.8停水期间,应将量水设施(如测井)内的积水、淤泥、 杂物等清除干净;量水设备的固定部件应采取遮盖措施,活动部 件应取下放置在室内保存。 3.9.9测仪器的使用与维护应符合SI.364的有关规定;其适 用性校核方法和频次应符合SL.13的有关规定;其准确度和可靠 性应符合GB/T28418的有关规定。

4.1.1工程管理单位应依据区域水资源条件,遵循科学调配、 节约用水、高效利用的原则,兼顾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要, 合理调配水源。 4.1.2工.程管理单位应在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基础上实行计划 用水。 4.1.3在具有地下水开发利用条件的工程管理单位,应实行地 下水.与地表水联合运用,优先合理利用地表水。 4.1.4灌溉用水应完善计量设施,实行用水计量。汇程管理单 位应实现斗口及以上计量供水,可根据管理需要细化计量单元, 有条件的可计量到户:。

4.2用水计量点布设与计量方式选择

4.2.1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规模与类型、区域特点、管理任务 与要求,合理布设量水站网。 4.2.2灌排T程放水测站应布置在渠床稳定,具有规则横断面, 沿渠道的宽度、深度和底坡相同的渠段,并直在雍水变动影响范 围以外;渠段内不得有影响水流的建筑物和杂草。 4.2.3量水测站布设应符合(B/T20313的有关规定。 4.2.4明渠量水设施应根据渠道级别和含沙量等情况选定,升 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过水流量较大的渠首测站可采用流速仪测流;对于流量 较小的测站,可采用量水建筑物测流。 2在渠底比降较小的浑水渠道上,可选用巴歌尔量水槽、 无喉段量水槽或量水喷嘴;在渠底比降较大或有跌水的清水渠道 上,可选用梯形量水堰。

3在比降较大、含沙量较小的渠道上,可选用梯形量水堰 或量水槛。 4在毛渠、输水沟、试验地段可采用固定或移动三角量 水堰。 5在U形渠道上可选用抛物线形喉口量水槽或过流通畅的 其他形式量水槽。

4.2.5管道量水设施应根据管道级别选定。小口径管道宜采用

接触式量测方式,大口径管道宜采用非接触式量测方式。选择量 水设施、设备时,应以量程适宜、性能稳定、耐用为原则。 4.2.6在具备条件的灌排工程,宜采用自动量水技术。 4.2.7选用量水设备时,应遵循水头损失小、维修费用低、便 于操作的原则,

4.3.1灌排工程管理单位应制定用水计划和调度方案,与用水

4.3.1灌排工程管理单位应制定用水计划和调度方案,

4.3.2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农作物高产、优质、高效对水分的 要求,充分考虑水源条件、工程状况、气象资料、历年作物种植 面积、主要作物灌溉制度等因素编制灌溉用水计划。用水计划编 制应充分利用灌区灌溉试验站的有关资料,可采取自上而下和自 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编制

4.3.3制定灌溉制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当地灌溉试验资料、作物、土壤质地、土壤墙情、 气象、农艺措施以及灌溉方式等确定作物各生育期的灌水定额和 灌水周期。 2地面灌溉作物的灌水定额还应考虑沟哇规格、日面平整 度、土壤人渗能力等条件。 4.3.4用水计划内容宜包括配水方式、配水顺序、配水量、配 水流量和配水时间等。

作小结,全年灌溉结束后应进行计划用水工作总结。

4.4.1灌排工程管理单位应对灌区上、中、下游用水统筹兼顾, 合理配置。

4.4.2灌区水量调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工程管理单位按照渠系供水计划向下级渠道配水。 2当渠道实际引人流量大于或小于计划流量时,应按预先 制定的应变方案调整水量。 3农民用水户协会等农村用水合作组织负责本区域内的配 水、用水,并组织协调由间灌水。 4宜根据工程状况、区域位置、地形条件、作物种类等合 理安排灌水次序;合理划分轮灌组,确定各组轮灌顺序、工作 时间。 4.4.3 灌区配水调度指令应逐级下达,执行情况应向上一级调 度机构反馈。

4.4.4各级测站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次数、方法观测水位,

4.4.4各级测站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次数、方法观测水位,

4.4.5灌区配水宜采取十、支渠续灌,斗、农渠轮灌方式,可 把一个灌溉期划分为几个轮灌期,结合作物需水情况合理灌溉。 当水源供水不足时,可在干渠之间、干渠上下游段或支渠之间进 行轮灌。

4.4.6特殊情况下水量调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明渠输水在风力达到6~8级,水面产生较天波浪时,应 加强巡护,可适当减水;风力达到8级以上时,应立即停水;喷 灌工程运行遇刮风时,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2灌水期间连续降雨,可视降雨持续时间、强度和范围, 采取适当措施,中到大雨时应停灌。 3有冬灌需求的地区,宜按土壤情、气温变化和渠系防 冻能力等因素确定冬灌时间。

4.4.7多水源灌溉工程,宜按水源使用权的规定,在受益范围 为统一调配。河湖库主要水源引水水量不足时,可以当地水源补 充,水量有余时,可蓄补当地水源。

4.5.1灌溉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区域、流域节水灌溉发展规划 总体自标要求,确定本灌区中长期和分年度节水目标任务。 4.5.2灌溉工程管理单位应分解年度节水目标任务,明确节水 措施,对实施情况和成效进行考核。 4.5.3灌溉工程管理单位应将节水目标任务贯彻到工程管理、 设备管理、用水计量、用水计划、水量调配等各项技术要求和措 施中。

4.6.1灌排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排水区暴雨的汇水面积、排水 面积,河网、湖泊的调蓄能力,排灌工程及涵闸等排水工程的设 计标准以及排水区域内多年水文气象资料、灾情等,编制不同雨 情、汛情的排水实施方案。

排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当年实际作物各生育期

渍和耐盐碱能力,制定年度农田排水工程运行管理方案。有条件 的排水区,可利用计算机模型进行长系列排水水文模拟,分析排 水区内不同土壤类型、种植结构以及水文气象条件变化对排水流 量和水质的影响,完善运行管理方索

4.6.3圩区应按照高低由分排,洪、涝水分排,灌排分开,排、 蓄、灌相结合,控制内河水位和地下水位等原则和要求组织实施 除涝排水。

1水稻晒用和落干期应按水稻长势、关气状况和适宜的地 下水埋深,严格控制排水时间;汛期降雨应按滞涝蓄水要求和水 稻耐淹能力进行排水;施肥或喷施农药后应控制排水。

2旱作物应根据排涝标准和作物耐灌能力,按SL4的有关 规定排除地面积水;积水排除后应接作物不同生育期的适宜地下 水理深和降速要求进行排水;旱作物苗期,应控制排水,保持适 宜的土壤水分。 3干旱半干旱地区应根据防治盐渍化的地下水位临界深度 要求调控地下水位。 4井灌井排区的地下水位汛前应结合灌溉降至防涝蓄水深 度以下,汛期应调控在排渍深度以下,汛后应在强烈返盐期前排 降至临界深度以下。 5排水区发生超标准暴雨时,应结合涝渍伴生或涝碱相随 的自然特点,及时分析涝情发展趋势,提出预警、避灾、减灾措 施及工程的非常规运行方案,并按照非常规运行方案进行管理。 4.6.5排水宜与灌溉统筹考虑,适时实行控制排水,增加对雨 水或地下水的利用。

4.6.6对于以防治涝渍为主的湿润区农由排水管理,应符合下

1应根据当地降水规律,结合作物生长特点,在作物不同 生育期及非生长期对排水沟(或略暗管出口)水位进行调控。 2在作物播种期和收获期,应根据机耕作业要求以及当地 土壤排水特性,提前15~30d将由间地下水理深降至0.8m左 右,并保持排水沟排水通畅。 3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丰产经验与试验资料,经论证确 定水稽各生育阶段适宜地下水理深和稽由适宜日渗漏量;在水稻 的泡由、返青期、分檗初期控制排水,施肥期简和施肥后应控制 排水,控制时间宜为3~4d。 4旱作物生长旺季,宜将排水出口水位控制在距地表 0.6m左右。 5在作物非生长季节,可将排水出口水位控制在接近地表, 保持农田地下水位在较高水平。 4.6.7对于以控制土壤盐分为主的农田排水管理,应符合下列

要求: 1根据土壤盐分年内分布特点,应选择适宜灌溉时间或利 用集中降水淋洗土壤盐分。在作物生长旺季,可通过抬高排水沟 水位降低排水强度。 2在干旱半干旱区,可在作物生长期将排水出口水位控制 在离地面1.0m以内,在非生长期控制在离地面1.5m左右。 4.6.8对于滨海盐碱地排水,排水出口控制水位可适当高于 4.6.6条、4.6.7条中的有关数值。 4.6.9农田排水再利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不影响作物产量、品质以及水土环境。 2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应考虑排水含盐量以及排水再利用 对土壤、地下水、作物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湿润半湿润地区, 宜减小排水中氮磷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3宜定期监测当地排水水量和水质状况,根据各级排水沟 道的排水量和水质变化,结合其控制面积内作物种植类型及不同 生育期的耐盐能力,制定排水再利用方案,并采取相应管理 措施。 4农田排水再利用的水质标准应符合GB5084的有关规 定。在干半干阜盐渍化地区,用于灌溉的排水含盐量应以作物 耐盐能力为依据。采用排水灌溉旱作,宜选择在地下水位较低, 土壤透水性较好和有排水出路的地区。 5排出水矿化度较高时,可与灌溉淡水混合达到水质标准 后进行灌溉,也可采用咸淡轮灌的方法进行灌溉。 6在排水再利用地区,应进行长期的水质、土壤跟踪监测; 土壤含盐量和排水水质超过充允许限值时,应采取控制盐分及污染 物的有效措施。

5.1.1信息化管理应提高水利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程度,运 用信息化技术对其合理开发和有效管理。 5.1.2管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信息安全防御体系,保障 信息安全。

5.1.3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 技术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修养护、监测等图文声 像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确保各类档案齐全、完 整、准确、规范。

5.2.1灌排工程信息化管理应采集水情、工情、雨情、摘情、

5.2.1灌排工程信息化管理应采集水情、工情、雨情、摘情、 气象及农事等信息。 5.2.2可通过物联网在线监测、人工监测、遥感监测、视频监 测等方式获取5.2.1条中所列信息,并利用互联网实现共享。 5.2.3信息采集点布设可依据灌区功能、特点,按照SL34的 有关规定调整监测站点的布置密度和获取信息类型。 5.2.4水质、水量信息获取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质监测项目、方法及控制标准应符合GB5084的有关 规定。 2水情监测项目、数据格式应符合SL323的有关规定。 5.2.5室外监测设备使用环境应符合GB/T17626的有关规定 并满足防雷电干扰和电磁环境适用性要求

5.2.6工程监测信息获取应符合SIL,734的有关规定,

5.2.7灌排工程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室外遥测、监测等设备进行 防护和检查,定期进行校验和校准,提出整修意见和改进措施。

5.2.8土壤情信息获取应符合SI.364的有关规定。 5.2.9与灌溉相关的空气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降 雨、蒸发、光照、地温等数据获取、采集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符 合GB/T35221~35237的有关规定。

5.3.1数据发送应符含下列要求:

1应采用常用的数据传输方式,遵循规范的编码标准和格 式、通信规约、传输协议等。 2应按发送数据类型确定传输速率和频率、传输方式,发 送数据内容不得重复。 3应按照业务需要进行数据加密。 5.3.2用于业务数据传输的通信网络应以行业专门通信网络为 主,并符合国家保密要求。

1应根据水利数据汇交技术规范,明确数据接收的具体要 求,包括数据分类和命名、数据格式与内容、索引及目录编制、 汇交方式及介质等。 2数据接收内容包括元数据、属性数据等;其中,元数据 应符合SL473的有关规定。 3接收数据时,应能自动进行逻辑检查,过滤不合理属性 数据,并更新相应的元数据。 5.3.4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数据发送、传输和接收设备进行检查; 出现故障应分析原因并及时修复。

5.4.1信息存储应建立在所有的业务系统共同应用基础之上, 采用基于元数据的管理方式对数据实体进行管理,并定期对元数 据库进行维护。

4.2灌排工程管理信息存储应建立数据综合监控

对数据访问行为控制、数据安全综合审计等进行

5.4.3在数据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应采用实时监控、定期维护 与应急故障处理相结合的机制,实时动态监测数据库系统的软硬 件环境运行状态,并对用户访问进行监控和记录。应按照特定周 期,对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性能调优

百用 百量备伤、系积备份相结合 的备份策略,支持数据自动备份。应采用多层体系结构的备份与 恢复工具软件系统,实现数据备份与恢复的统一管理;应根据应 急处理等级和响应时间要求,及时处理系统故障。 5.4.5特殊情况下,应对重要数据实施本地或显地灾难备份。

5.4.5特殊情况下,应对重要数据实施本地或异地灾难备份,

5.4.6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数据库状态,并对数据库表和索引

5.4.7灌排工程管理单位应将内部各管理机构间的数据和本单

5.4.7灌排工程管理单位应将内部各管理机构间的数据和本单 位与上级管理机构间的数据实现共享和交换

5.5.1灌区自动化管理系统应涵盖白动化监测系统、自动化控 制系统、田间智能灌溉系统等。 5.5.2自动化监测系统应实现渠道水情、工情及重要水利设施 周边安全、设备运行状况的实时、自动监控。 5.5.3自动化控制系统应基于计算机监测结果,实现水泵、水 闸、阀门的实时、自动控制。 5.5.4田间智能灌溉系统应基于气象、摘情及农作物需水情况 通过灌溉与排水决策模型,制定最优灌溉与排水方案,实现田间 灌溉和排水的实时自动控制

5.5.5系统的设备应采用标准接口,预留充分的扩展空间,提

5.5.5系统的设备应采用标准接口DZ/T 0064.53-2021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53部分: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络合物分光光度法,预留充分的扩展空间,提 升系统的升级能力。

5.6信息化系统平台化管理

5.6.1信息化系统平台主要包括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和事 务管理等。 5.6.2工程管理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防止 计算机病毒对系统的侵害和外来的非法入侵。任何设备、软件接 (装)入系统前,应通过审核批准并进行病毒检测;不应在系统 中操作与系统无关的作业。 5.6.3工程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操作系统进行补丁升级、防病毒 软件升级和业务应用系统程序蒲洞修补等。 5.6.4数据中心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及安全资源、业务系 统等软硬件管理,应按照SL604的有关规定执行;当条件具备 时,应充分利用云平台,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维护机制。 5.6.5机房、供电、空调、安防等支持信息化系统运行的设施 和装置,应根据本标准确定的管理组织模式,按照相应的管理规 程和规定组织实施管理。 5.6.6在信息化系统运行期间,应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备品、 备件,并规范管理

5.6.6在信息化系统运行期间,应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备品

6.1.1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天然洼地、坑、塘、渠、沟等蓄 水,通过渗水回补地下水;回补后的地下水水质不应劣于回补 前,并通过井渠结合,合理开采和控制地下水。 6.1.2水库、塘堰、河渠等灌溉水源的水质应符合GB5084的 有关规定。 6.1.3兼有城乡供水任务的灌区水质标准应符合GB/T5749、 GB3838和GB/T14848的有关规定。

6.2.1存在水土流失威胁的农田治理应符合GB50288和GB/T 16453.2的有关规定。 6.2.2灌区护渠林和农田防护林带维护管理应符合GB/T 50817的有关规定。 6.2.3应按照SL.4的有关规定采取防治措施,预防或减轻灌区

6.2.3应按照SL4的有关规定采取防治措施,预防或减轻灌区

6.2.3应按照SL.4的有关规定采取防治措施QB/T 2623.2-2020 肥皂试验方法 肥皂中总游离碱含量的测定,预防或减轻灌区 次生盐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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