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119-2018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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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GTJ08-11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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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J08-119-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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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J08-119-2018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2.3基本要求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应对所列基本要求逐项检查,经检查不符合规 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 2工程所采用的各种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及混合料配 合比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1对检查项自按规定的检查方法和频率进行随 并计算合格率。 2本标准规定的检查方法为标准方法GB/T 38692-2020 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要求,采用其他高效检测 方法应经比对确认。 3本标准中以路段长度规定的检查频率为双车道路段的最 低检查频率,对多车道应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 数量。 4应按下式计算检查项目合格率:

3.2.5检查项目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 在检查项目项次后以“△”标识。其中,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 金属构件和沿线设施产品的合格率为100%,其余的合格率均不 得低于95%;否则,该检查项目为不合格。 2一般项目中,路面面层平整度以及沥青路面和各类基层 的弯沉值合格率应不低于85%,其余一般项目的合格率均应不低 于80%;否则,该检查项目为不合格。 3有规定极值的检查项目,任一单个检测值不应突破规定 极值;否则该检查项目为不合格。 3.2.6外观质量应进行全面检查,应满足本标准对各分项工程 外观质量的相关要求,不得存在外观质量限制缺陷;否则,该分项 工程为不合格。

3.2.7质量保证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2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3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隧道施工监控 资料。 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 分析。 6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 求的认可证明文件等。

3.2.8质量保证资料应真实、有效、齐全,并应在施工过程中与 相应的施工阶段同步编制;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内容和要求应符 合附录K.2和相应章节的具体规定。

3.2.8质量保证资料应真实、有效、齐全,并应在施工过程中与

1第3.2.7条第1~~3款质量保证资料,应符合附表K.2. 和K.2.2的规定;当个别、非主要质量保证资料缺失时,应由检测 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 2第3.2.7条第4款质量保证资料,应符合附表K.2.1和 相关实测项目检查频率的规定;如有缺失,则其所属分项工程为 不合格。 3当施工过程中发生第3.2.7条第5,6款情况时,质量保 证资料应符合附表K.2.1的相关规定;如有缺项,则其所属分项 工程质量不予评定。 3.2.10检查项目评为不合格的,应进行整修或返工处理直至 合格。

3.3.1工程质量等级应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3.3.2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应有符合附录K.1规定的 检验评定资料。 3.3.3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记录应完整。 2所含实测项目均应合格。 3外观质量应满足要求。 4质量保证资料应符合规定。 3.3.4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评定资料应完整。 2所含分项工程应合格。 3外观质量应满足要求。 3.3.5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评定资料应完整。 2所含分部工程应合格。 3外观质量应满足要求。 3.3.6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经返工、加固、补强 或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进行检验评定。 3.3.7合同段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该合同段评定为合格;建设

4.2.1间隔填土路基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在河浜、鱼塘、沟槽间隔填土范围内,应清除杂物、积水 清淤至原状土;用地范围内的河浜、鱼塘边岸应挖成台阶状。 2路基填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间隔填土应分层间隔填筑压实;岩渣、砾石等粒料间隔层 的碾压吨位及遍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压实至粒料稳定、无明显 高差。 4河浜、鱼塘、沟槽的间隔填土严禁带水回填,必须设置临

续表 4. 2. 2

续表 4. 2. 2

及其他关键部位的检查频率宜增加1倍~2倍。 三、四级公路修筑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时,路基压实度应采用二级公 路标准。 河浜、鱼塘间隔填土路基仅要求1,2,6项,沟槽间隔填土路基仅要求1,2项。

4.2.3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粉煤灰路基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3.1粉煤灰路基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土和粉煤灰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 标准《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TTGF10的规定。 2粉煤灰路基应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应平整,路拱平 顶,排水良好。 3对基底软弱地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固,采取设置隔离 层或排水盲沟等处治措施。 4.3.2实测项目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层或排水盲沟等处治措施。 4.3.2实测项目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 4.3. 2粉煤灰路基实测项目

4.4.1固结渣土路基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固结剂各项性能指标以及固结渣土混合料的配合比应符 合设计要求。 2固结渣土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施 工技术规范》JTGF10的规定,并应自下而上进行验收。 4.4.2实测项目应符合表4.4.2的规定

表4.4.2固结渣土路基实测项目

注:项次2弯沉检测位置为泡沫轻质土顶面位置。

面板类型采用轻质砖、空心砖和装 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

2挡板表面应光洁平顺,板缝均匀,线形顺适,沉降缝上下

4.6.1发泡聚苯乙烯(EPS)路基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6.1发泡聚苯乙烯(EPS)路基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EPS块体的容重、抗压强度、弹性模量、形状和尺寸大小 应符合设计要求。 2EPS块体固定材料、搭接扣件、垫层材料和包边材料应符 合设计要求。 3EPS块体表面应平整无错台,必须错缝砌筑,搭接牢固,

注:项次4~6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和横坡应对EPS砌体顶面和混凝土压顶板的上表面 分别进行检查。

4.7.1软土地基处治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

现范》JTGF1O的规定和下列基本要求: 1水泥土搅拌桩:水泥、外加剂等原材料技术指标、桩机及 觉拌机工作性能、各种计量设备、机头提升速度、水泥浆注入量、 觉拌桩的长度及标高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桩体强度及桩体直径记 录资料应齐全;水泥土搅拌桩强度检验取芯时间均应符合设计 要求。 2钢渣桩:钢渣的材质和成型桩的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应 按试桩结果控制电流和振冲器的留振时间;应分批加入钢渣,注 意振密挤实效果,防止发生“断桩”或“颈缩”

3注浆压密:浆液组成原材料的技术指标、浆液配合比及主 要技术指标、注浆顺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碎石桩:碎石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按试桩结果控制电 流和振冲器的留振时间;应分批加入碎石,注意振密挤实效果,防 止发生“断桩”或“颈缩桩”。 5预制桩:桩在现场预制时,预制场地的平整度、强度和地 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对原材料、钢筋骨架、混凝土强度进 行检查;采用工厂生产的成品桩时,桩进场后应进行外观及尺寸 检查;混凝土预制桩起吊、搬运和堆码时,应防止冲撞和发生附加 弯矩。 6钻孔灌注桩: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混凝土原材料、配合 比设计应符合设计要求;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应核实地质情况, 地质情况应与勘察设计文件相符。孔底应平整,无松渣、淤泥沉 定或扰动过的软层。孔径、孔深和孔形应符合设计要求。 7真空预压:密封沟和密封墙施工、密封膜铺设、真空预压 设备的选择以及观测点、观测断面、观测频次和观测精度均应符 合设计要求,有定期复核校正观测基桩的测量记录;正式抽真空 前已进行试抽,试抽施工参数及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有建设单 位组织评估真空预压卸载时间的评估记录,符合设计要求后方能 印载。 8堆载预压:堆载填料的技术指标、填筑速率、地基沉降及 则向位移、传感器埋设及监测手段、堆载预压加压量及加压时间、 总沉降和卸载条件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对于堆载体卸载后保留为 基础工程的部分,其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9真空联合堆载预压:堆载体的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真空 膜和密封沟的位置应设置合理;加载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卸载 时应注意监测沉降速率。 10低能强夯:强夯填料技术指标、强夯能级及夯锤规格、停 夯标准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和设计参数而定;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及 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J08一40的规定。 项次7开挖后测量,D为水泥土揽拌桩设计直径

和设计参数而定;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J08一40的规定。 2项次7开挖后测量,D为水泥土搅揽拌桩设计直径

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及现行上海市工程 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J08一40的规定

项次1地基承载力检查应注重注浆前后的对比;采用原位测试方法时,具体 试类型由设计确定。

土:1 项次2单桩承载力、项次3复合地基承载力的具体试验类型或参数应根据设计 目标和设计参数而定;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及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J08-40的 规定。 Z 当设计对桩间土承载力有要求时,可采用标准贯人、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或其他 原位测试等方法进行检测,桩间土质量的检测位置应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 中心,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桩孔总数的2%。

:1 项次2单桩完整性应进行综合评判,各检查方法应由设计单位选取、并确定检 查频率。 2 项次2单桩完整性及项次3单桩承载力的检查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 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及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 程》DGJ08一218的规定。 项次4中d为桩的直径:项次6中0为斜桩桩身方向与竖直方向的夹角

项次1地基承载力,选用载荷试验、原位测试或室内土工试验的具体试验类型 及检查频率应由设计根据设计目标和实际情况确定, 项次2竖向变形或平均固结度及项次4地基沉降速率,应由设计根据设计目标 和实际情况选用,并确定检查频率

注:1项次1地基承载力,选用载荷试验、原位测试或室内土工试验的具体试验类型 及检查频率应由设计根据设计目标和实际情况确定。 项次2竖向变形或平均固结度及项次3地基沉降速率,应由设计根据设计目标 和实际情况选用,并确定检查频率,

项次1地基承载力,选用载荷试验 、原位测试或室内土 试验的具体试验类型 及检查频率应由设计根据设计目标和实际情况确定, 项次2竖向变形或平均固结度及项次3地基沉降速率,应由设计根据设计目标 和实际情况选用,并确定检查频率,

项次1地基承载力,选用载荷试验、原位测试或室内土工试验的具体试验类型 及检查频率应由设计根据设计目标和实际情况确定, 强夯置换的置换层应采用重型动力触探方法检测其密实程度

5.2.1砂砾垫层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砂砾材料质量和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2砂砾摊铺应均匀,无明显粗细颗粒离析现象。 3碾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 ITG/TF20的规定进行;碾压吨位及遍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应碾 压至砂砾层稳定,无明显高差。

5.2.2实测项目应符合表5.2.2的

表5.2.2砂砾垫层实测项目

5.2.3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无机结合料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无机结合料稳定粒料所用的水泥、石灰、粉煤灰、集料、水 的规格、质量以及混合料配合比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 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的规定。 2当集料采用矿渣时应分解稳定,发现未分解渣块应予剔 除;石灰应经充分消解后才能使用。 3摊铺时应消除粗细料离析现象。 4水泥稳定粒料应在最佳含水量状况下,采用重型压路机 碾压至要求压实度;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时间应短于水泥终 凝时间。

5.3.3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4无机结合料稳定土底基层

5.4.1无机结合料稳定土底基层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表 5.4.2 无机结合料稳定土底基层实测项目

注:H为底基层设计厚度

5.5.1沥青稳定类基层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下承层表面平整、洁净,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局部损坏 应按设计要求修复。 2混合料所用沥青、粗细集料、填料和外掺材料的质量以及 昆合料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 工技术规范》TGF4O的规定。 3拌和后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分离 和结团成块现象。 4摊铺时应控制摊铺厚度以及摊铺和碾压温度;应避免混 合料离析,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

5厂拌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与沥青及外掺材料的质量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JTGF41、《公 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规定,并应通过检查质量 保证资料进行评定, 5.5.2实测项目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保证资料进行评定, 5.5.2实测项目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5.2沥青稳定类基层实测项目

5.5.3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的H为基层设计厚度:项次8以4个~6个试样

1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松散、裂缝、粗细料明显离 析等现象;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有上述缺陷的总面积(凡属 单条裂缝则按其长度乘以0.2m宽度,折算成面积)之和不得超过 受检面积的0.03%,二、三、四级公路不得超过0.05%。 2搭接处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3与构筑物应密贴接顺,不得有积水和漏水现象

5.6水泥混凝土板块碎石化基层和底基层

5.6.1水泥混凝土板块碎石化基层和底基层应符合下列基本 要求: 1水泥混凝土板块正式碎石化施工前,应在相同路面结构 的同一路段上,采用相同型号破碎设备进行试破碎;根据试破碎 的粒径比和被破碎的混凝土板块在纵断面上的破裂方向等调整 碎速度、振幅、频率等施工控制参数,直至试破碎的试碎石化粒 经比和破裂方向符合设计要求;其中,共振碎石化施工过程控制 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地方标准《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共振碎石化技术 规程》DB31/T828的规定 2正式碎石化施工应按照本路段试破碎确定的施工控制参 数进行,并按规定进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整施工控制 参数。 3碾压设备和碾压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碾压用水量应根 据现场试验确定。 4碎石化稳固层的排水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碎石化施工 不应在雨天进行,碎石化稳固层在摊铺沥青面层之前不应受雨水 漫泡,

5.6.3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 5.6.2水泥混凝土板块碎石化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

注:项次5仅适用于共振碎石化前修补板块!

5.7.1封层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在进行沥青碎石封层或稀浆封层前,基层或原路面应密 实,表面应干燥、洁净、无浮土,平整度和路拱应符合相应层的检 验评定要求。 2封层用的沥青、改性沥青、乳化沥青、集料及其他材料的 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 范》JTGF40的规定。 3沥青喷洒应均匀,无露白,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4稀浆封层应进行配合比设计,矿料级配以及混合料的质

5.7.4质量保证资料应按附录K.2和附表K.2.1的项

5.8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底注浆

5.8.1水泥混土路面板底注浆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水泥基注浆所采用水泥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 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沥青注浆所采用的沥青性能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规定,注 浆材料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道路工程注 浆加固技术规程》DG/TJ08一2240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2注浆孔的布设要合理,钻孔不得损坏路面板整体性。 3所用的计量仪器、设备应经过具有相关资质的计量机构 的检定或校准。 4注浆时应有完整的施工记录,注浆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5注浆后的混凝板下应密实,设计有要求的应进行弯沉 检测。 6注浆钻孔处应采用设计规定的材料填补。 5.8.2实测项目应符合表5.8.2的规定。

5.8.3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8.4质量保证资料应按附录K. 2 和附表K. 2. 1 的项

表 5.8.2 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底注浆实测项目

主:1项次4和项次5可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一项。 2采用钻孔取样压浆区空腔密实程度时,钻孔位置应在横向两孔之间、距板块边 缘500mm之内。 3 采用T0951方法测定板块弯沉值时,测定位置为板块两端横缝200mm处各 1点。

5.9.2实测项目应符合表5.9.2的规定。

SN/T 3701.3-2013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技术要求 第3部分电镀、电解或电泳设备及装置0.2实测项目应符合表5.9.2

离析等现象。 2施工搭接处应密实、平顺。

中!为下面层设计厚度;1,为基层设计厚度

5.10水泥混凝土面层及基层

QC/T 1116-2019 抑尘车10.1水泥混凝土面层及基层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凝土路面,钢筋加工安装作为分项工程单独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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