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275-2018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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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GTJ08-227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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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J08-2275-2018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标准

3.0.2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应坚持以下

1规划管理的原则。科学编制区域表土剥离专项规划,并 与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郊野单元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和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规划相协调。根据建设占用耕地情况, 制订年度、近期、远期的表土供需平衡计划,在一定区域范围统筹 安排表土的剥离、储存、再利用工作。依据表土供需情况可将规 划区划分为以下3种类型: 1)表土需求区。该区域表土的供给小于表土的需求,增加 表土供给及有效利用表土是表土剥离再利用工程的主 要任务。应增加土壤质量安全、质地较好的亚表层和底 层土的剥离,改良土壤,提高工艺,提高剥离率,增加剥 离量,剥离表土应优先用于建设用地减量化复垦、郊野 公园等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的表土回覆,或高标准农 田建设、土壤改良及其他用途的耕地质量建设活动的表 土增厚。 2)表土平衡区。该区域表土供给基本等于表土的需求,做 好表土供给与需求的对接是表土剥离再利用工程的主 要任务。应加强表土的供需调配,不宜直接利用表土时

应做好临时储存。 3)表土供给区。该区域表土供给大于表土的需求,应加强 对不宜直接利用表土的保护,并完善区域的表土利用。 2直接利用的原则。表土剥离应尽量与建设用地减量化复 垦、郊野公园等七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的表十回覆,或高标准农 田建设、土壤改良及其他用途的耕地质量建设活动的表土增厚相 结合,做好表土剥离与表土利用的空间、时间衔接,科学编制表土 剥离再利用技术方案,以“即剥即用、就近利用”为宜。 3统筹实施的原则。应结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设 计和实施计划,统筹制订建设项目的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方案, 合理安排表土剥离、运输、储存、再利用等工作。 4经济合理的原则。应结合当地表土资源供需分布情况和 土壤质量状况,合理安排表土剥离区、剥离厚度、运距、运输方式, 确保工程实施经济合理,

3)表土供给区。该区域表土供给大于表土的需求,应加强 对不宜直接利用表主的保护,并完善区域的表主利用。 2直接利用的原则。表土剥离应尽量与建设用地减量化复 垦、郊野公园等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的表土回覆,或高标准农 田建设、土壤改良及其他用途的耕地质量建设活动的表土增厚相 结合,做好表土剥离与表七利用的空间、时间衔接,科学编制表十 剥离再利用技术方案,以“即剥即用、就近利用”为宜。 3统筹实施的原则。应结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设 计和实施计划,统筹制订建设项目的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方案, 合理安排表土剥离、运输、储存、再利用等工作。 4经济合理的原则。应结合当地表土资源供需分布情况和 土壤质量状况,合理安排表土剥离区、剥离厚度、运距、运输方式, 确保工程实施经济合理。 3.0.3表土剥离应做到“应剥尽剥”,当开展的建设项目占用耕 地符合以下条件时,应进行表土剥离再利用: 1剥离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优先保护类的规定, 2有效土层厚度大于30cm。 3土壤质地以壤土类为主 4有机质含量大于10g/kg。 5pH值在6.0~8.5范围内,EC值不大于2ms/cm。 6耕地规模、连片程度、可视杂物、交通条件等现状条件能 够实施剥离。 3.0.4若第3.0.3条中不符合第1款条件,但符合第2~6款规 定,应分类处理: 1若第3.0.3条中第1款划分为安全利用类,应开展农产 品协同调查,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 染物限量》GB2762以及农业部门规定的有关技术方法DB11T 909-2012 无公害农产品 荷兰豆生产技术规程,对该评 价单元内农产品质量超标情况进行评价。若不超标,应剥离再利

3.0.3表剥离应做到“应剥尽剥”,当开展的建设项目占用耕 池符合以下条件时,应进行表土剥离再利用: 1剥离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优先保护类的规定。 2有效土层厚度大于30cm。 3土壤质地以壤土类为主, 4有机质含量大于10g/kg。 5pH值在6.0~8.5范围内,EC值不大于2ms/cm。 6耕地规模、连片程度、可视杂物、交通条件等现状条件能 够实施剥离。 3.0.4若第3.0.3条中不符合第1款条件,但符合第2~6款规 定,应分类处理: 1若第3.0.3条中第1款划分为安全利用类,应开展农产 品协同调查,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

用。若超标,原则上该单元表土禁止剥离用于种植食用农产品; 若剥离用于绿化,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壤》CJ/T340 的要求,且必须与剥离用于耕地建设的表土分开剥离,分开利用。 2若第3.0.3条中第1款划分为严格管控类,则表土禁止 剥离用于种植食用农产品;若剥离用于绿化,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绿化种植土壤》CJ/T340的要求,且必须与剥离用于耕地建设 的表土分开剥离,分开利用。 3.0.5若第3.0.3条中符合第1款条件,但不完全符合第2~6 款指标规定,应开展成本分析,说明其剩离再利用经济合理性。 若剥离再利用经济合理:应采取相关技术使表土达到剥离和再利 用条件,实施剥离再利用;若剥离再利用经济不合理,可不剥离再 利用。 3.0.6在表土剥离再利用中,应首先明确工作目标和关键技术 指标。其中,剥离率、利用率、再利用区覆土后的土壤容重、再利 用区覆土后的表土厚度等关键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剥离率不应低于90%。 2利用率不应低于85%。 3再利用区覆土后的土壤容重,水田、水浇地不应大于 1.35g/cm²,旱地不应大于1.40g/cm²。当上述指标不满足要求 时,应在表土回填后采用土壤改良措施。 4再利用区覆土后的表土厚度应在30cm~50cm,有效土层 厚度应在50cm以上,耕作层厚度应在30cm以上。 5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补充区域表七剥离再利用指标。 3.0.7表土剥离再利用的技术流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有关 规定,可分为4个阶段: 1开展表土调查评价,包括剥离区调查评价和储存区调查 评价。剩离区调查评价应判定土源是否具有剥离再利用价值,确 定表土剥离区;储存区调香评价应判定某一场地是否满足表土储 存要求或实施相关措施后可以达到储存要求,选择表土储存区。

1剥离率不应低于90%。 2利用率不应低于85%。 3再利用区覆土后的土壤容重,水田、水浇地不应大于 1.35g/cm²,旱地不应大于1.40g/cm。当上述指标不满足要求 时,应在表土回填后采用土壤改良措施。 4再利用区覆土后的表土厚度应在30cm~50cm,有效土层 厚度应在50cm以上,耕作层厚度应在30cm以上。 5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补充区域表土剥离再利用指标。 3.0.7表土剥离再利用的技术流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有关 规定,可分为4个阶段: 1开展表土调查评价,包括剥离区调查评价和储存区调查 评价。剥离区调查评价应判定土源是否具有剥离再利用价值,确 定表土剥离区;储存区调查评价应判定某一场地是否满足表土储 存要求或实施相关措施后可以达到储存要求,选择表土储存区

2应编制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方案,用于指导表土的剥离、 运输、存储和再利用等施工、验收工作。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方 案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有关规定。 3根据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方案,组织表土剥离、表土储 存、表土再利用专项施工。 4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完成后,或表土剥离再利用阶段工 作完成后,应按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方案和相关验收规范组织验 收。对于表土剥离后直接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应同时按现 行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和现行上海市 也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31/T1056的规定对再利 用区一并进行验收

4. 1剥离区调查评价

4.1.1剥离区调查评价应包括野外调查项目和室内化验项目。 野外调查项目应根据本标准附录D的内容在现场开展各项调查; 室内化验应根据本标准附录E的项目分析表土的基本性质,有特 殊需要的可按现行行业标准《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 程》NY/T1634中与土壤本身特性有关内容增加土壤调查指标

4.1.2土壤取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取样点应具有代表性,表主基本性质分析样点应采用网 格法结合耕作田块确定,样点分布在空间上应均匀;一般土壤部 面点应按地块或土壤类型选定。 2表土样品取样密度可按现行上海市地方标准《绿化用表 土保护和再利用技术规范》DB31/T661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 其体情况适当调整。一般表土层的采样密度宜控制在每组 0.5hm²~1hm²;底土的采样密度可适当放宽;对有可能存在土壤 污染的区域应加大采样密度。 3应根据表土层厚度均匀取样,取样深度宜为30cm~ 0cm,土壤剖面样品应采样至地下潜水位为止,按土壤分布层次 进行采样。 4壤样品采集、处理、储存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土壤检测 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NY/T1162.1的规定执 行,用于表土环境质量指标检测的样品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耕地 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1634中规定的方法操作,

4.1.3根据土源现场调查和表土资源基本性质检测结果,将表

土可利用价值划分为四个等级,四个等级的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 录F的有关规定。 1工类表土现状条件适宜剥离,土层深厚,物理结构良好 土壤肥沃,表土环境质量按本标准附录A划分为优先保护类,满 足食用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直接回覆用于土地整 项目和耕地质量建设活动。 2Ⅱ类表土土层厚度、物理结构和肥力尚可,现状条件剥离 有一定难度,表土环境质量按本标准附录A划分为优先保护类, 满足食用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需要通过一定技术措施 能达到剥离条件或回覆后通过简单土壤改良较易达到土地整治 顶目和耕地质量建设活动要求。 3Ⅲ类表土土层厚度、物理结构和肥力尚可,现状条件剥离 有一定难度,或表土环境质量按本标准附录A划分为安全利用 类,可能存在不满足食用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需要剥 离后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使土壤达到土地整治项目和耕地质量建设活动要求。 4IV类表土现状条件剥离难度较大,或土层厚度、物理结 构、肥力存在严重缺陷,或表土环境质量按本标准附录A划分为 严格管控类,不满足食用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不具备 再利用价值。

4.2储存区调查评价

4.2.1当剥离表土不能直接回覆到再利用区时,应拟定表土储 存区集中堆放。 4.2.2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和《开 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的要求,对拟定的表土 诸存区进行调查,内容应包括:污染源及地表植被污染情况、用地 类型、土地权属现状、地形条件、水文条件、地质条件等

4.2.3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的要求,对拟定的储存区及其周边自然环境、水土流失及水 土保持现状进行调查,利用地形图和现场勘查数据,形成相应 图件。

4.2.4应依据现场调查和勘查结果,对拟定的储存区进行评价。

1应选择地表没有被污染,附近也没有污染源的地段。 2应考虑地表承载力与周边环境安全,表土储存区应不影 向周边环境安全,选址应远离构筑物、河道、地下管道和基坑等地 下压实敏感区域,确保在安全距离之外。 3应距剥离区或再利用区距离相对较近、交通运输便利。 4表土储存区面积可满足土方存储要求。 5表土储存区排水良好,不应产生积水或水土流失,或通过 排水措施处理后可以避免

5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方案

5.1.1应根据表土调查评价结果,结合建设项目和再利用区的 基本情况和实施计划,编制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方案,用于指导 表土的剥离、运输、储存和再利用等工作。 5.1.2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方案内容应主要包括:剥离区、再利 用区、储存区的区域选择,土方量计算,运输线路选择,投资估算, 实施组织,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等。技术方案编制大纲应符合本 标准附录C的规定

5.2.1应根据建设项 离区表主调省 评价结果,选择剥离区的范围、厚度。经土壤调查评价适宜于剥 离的表土,均应进行剥离, 5.2.2应根据建设用地减量化复垦、郊野公园等土地整治项目 实施计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及其他用途的耕地质量建 设活动计划,选择表土再利用区,明确回覆区范围、拟回覆的田块 或图斑、覆土设计高程、覆土厚度

5.2.3对于不能做到“即剥即用”的土壤,应暂时存放在储存区。

5.2.3对于不能做到“即剥即用”的土壤,应暂时存放在储存区。

表土储存区应综合考虑场地环境、堆放安全、运输成本、交通等因 素,并不影响周边环境安全,远离村庄、集镇等人群密集地方

5.4.1当剥离区和再利用区一一对应时,应按运输线路最短、成 本最低的原则,设计剥离区和再利用区之间的土方运输线路,确 定土方运输方案

5.4.2当剥离区和再利用区不一一对应时,应开展不同区域之 间的运输线路优化设计,设计不同的运输路线,进行水路和陆路 的可行性分析与优缺点比较,选择运输成本低、生态效益更高的 土方运输线路,作为土方运输方案

5.4.3当剥离区土方暂时不用于再利用区时,宜在剥离区和再

并标明不同运输路线的土方量和不同单元的土方量

5.5.1应按不同的建设项目,分别计算表土剥离再利用(包括剥

离、运输、储存和再利用)全过程的总费用,作为一个建设项目的 表土剥离再利用总成本。

6.1.1根据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方案,制订表土剥离专项施工 方案,明确剥离区、实施单元、表土质量等级、剥离厚度、是否分层 剥离等关键参数,负责现场施工管理的工程师应掌握表土剥离 图件。 5.1.2剥离前应考虑不同质量等级表土的分类剥离措施。不同 质量等级的表土应分开剥离,分类运输,分类堆放。严禁不同质 量等级的表土混合使用同一机械。 6.1.3剥离后的土壤应用纸簿进行登记,详细载明运输车辆、剥 离单元、再利用区或储存区、表土质量等级、数量等,并建立土壤 档案。 6.1.4应做好剥离区域的防水、排水措施,确保当前剥离带或工 作区域内没有积水,并保持基础带平整。 6.1.5不应在雨天实施剥离工作。雨后实施剥离时,应严格控 制土壤的含水量,以手捏易碎为宜

6.2.1根据表土剥离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划定表土剥离单元,分

6.2.1根据表土剥离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划定表土剥离单元,分 开进行剥离和堆放。 6.2.2应严格按照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方案设置的拟剥离厚度 进行剥离。 6.2.3应根据剥离区剥离面积、交通运输情况以及未来不同表

土利用方向尚选择剥离工艺。 6.2.4应使用对土壤破坏程度小的机械,可选用小吨位的挖掘 机、铲运机、推土机等,宜使用挖掘机配合自卸汽车进行剥离和近 距离运输

6.2.5在土壤剥离的过程中,应对施工机械做好防护措施,不得

6.3剥离施工技术要求

6.3.4剥离后的土壤在运出剥离区之前,需要临时储存的,应选

7.1.1表土从剥离区运输至再利用区(储存区)应遵从线路最

7.1.1表土从剥离区运输至再利用区(储存区)应遵从线路最 短、成本最低的原则, 7.1.2表土剥离区、表土再利用区范围内的运输路线应充分利 用已建成道路,并结合建设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路线 实施。 7.1.3整个施工期间运输机械应按预设的路线行驶,应在运料 路线和操作区域内行驶,禁止在未剥离表土上穿行。 7.1.4禁止雨天装卸和运输表土。

7.2.1应根据运输距离的长短和交通条件,合理选择运输机械。 宜选用自卸汽车,若条件允许宜船运。 7.2.2运输时应对表土质量等级做好记录,不同质量等级的表 土应分开运输,禁止将不同质量等级的表土混装人同一运输车 辆中。 7.2.3运输机械在装土或卸土过程中,应避免对未剥离表土的 压实。当难以避免时,可在剥离区土壤的上部铺设木质或钢制模 板,减轻施工设备对土壤的压实

7.3运输施工技术要求

7.3.1采用铲车装土时,在进入剥离区或储存区后,应沿着挖掘 面顺序施工。当铲车进入堆土场为卡车装土时,应沿着铲车主轴 的后退方向,挖至基础层,并预留出铲车机位。装土后,应对堆土 的边缘和表面进行修整,保持堆土表面的平整,防止雨水冲刷。 7.3.2表土的运输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防护,防止运输过程中 土料酒落、产生扬尘,以免对当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3.3自卸汽车卸土时,应保持由一个方向以后退的方式进行 卸土,并配合挖掘机或推土机推平,同时应避免自卸汽车对剥离 土壤的碾压

8.1.1表土剥离应尽量与其利用同步进行,做到“即剥即用”。 当不能同步进行时,应选择表土储存区,将剥离后的表土进行集 中堆放,待后续利用。 8.1.2为减少土壤损耗和结构的破坏,应尽量缩短储存时间,不 宜超过3年。 8.1.3储存时间超过1年以上的,应采用拦挡、覆盖等措施,并 在储存区四周修建排水设施,防止雨水对堆土场侵蚀,排水沟和 挡土墙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的规定。 8.1.4不同质量等级和不同土层的表土应分类、分层储存,为后 续分类改良和再利用提供方便。 8.1.5应建立储存区土壤档案。在土方储存完成后,应将储存 区的土壤进行编号,并绘制位置图,标明每个土堆的位置、土量、 来源等,

8.2.1表土的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表土储存区应先规划建设好进出通道、堆放区、排水沟, 便于现场操作。其中排水沟可以直接通河道;不可以直接通河道 的,直接进入集水井,经过多级沉淀后利用强排的方式排入现有 河道或排水设施。

2根据堆放高度计算场地的承载强度,并依据当地地基情 况复核承载能力,如低于承载强度的,应进行场地加固处理,防止 堆土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严重沉降甚至破坏。 3堆放土方时,应分层放土,待下一层土摊平后再堆放上 县土。在土方堆筑过程中,严禁施工机械对已堆放土方的碾压。 4土堆的堆置高度必须考虑安全稳定,防止土方塌引起 的人身伤害。十堆堆置高度应小于4m:坡度不应超过1:2(竖 向:水平),最大坡度不应超过安息角,单个土堆的体积不应大于 5000m。 5应尽量减少储存时间以防止表土在堆置过程中退化或流 失,其中I类和Ⅱ类表土能直接利用为宜。 6为防止表土在堆放过程中退化,宜对土堆进行保护: 1)堆土的顶部应用草栅等生态环保材料遮盖,防止雨水淋 溶,覆盖材料破损时应及时更换。 2)堆土的四周应设计填土编织袋等围挡设施保证堆土的 稳定。 3)堆土时间超过1个种植季节时,可利用堆土表面种植有 利于改善土壤理化性质的植物,防止恶性杂草进入,必 要时采用施肥、浇灌、除草等方法维护表土肥力,防止表 土退化。 4)在土堆四周开挖排水系统,防止雨水侵入土体,造成新 的水土流失

8.3.1确定储存区后,应清除表土储存区范围内地表的树根、石

入口最远的地方,依次向入口推进。运土车辆必须在规定的进出 通道和操作区域内行驶,严禁机械穿越已堆积的土壤。 8.3.3堆土时应边堆放边加固土堆边缘,并修整坡面,做到坡面 平整。在每个工作日结束时,均应做到土堆表面平整。 8.3.4堆土完成后,应及时做好土堆的保护。 8.3.5其他应符合的要求有: 1 土壤的堆置应尽可能一次性完成。 2不应在储存区内转移土方。 3在堆土过程中,应防止土壤遭受施工机械润滑剂、燃油的 污染

9.1.1表主再利用应尽量结合再利用项目同步实施。剥离后的土 壤应优先用于建设用地减量化复垦、郊野公园等土地整治项目新增 耕地的表土回覆,或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及其他用途的耕地 质量建设活动的表土增厚,富余土方可用于城市绿化用土等。 9.1.2表土回覆前,应做好再利用区的底层土回覆和平整,在达 到设计深度和平整要求后,再开展表土回覆,提高表土利用率。 9.1.3表土回覆过程中,应及时新建或修复排水沟,以保证再利 用区排水系统的完好。 9.1.4表土回覆后,应及时安排农业耕作和种植。若再利用项 目表土质量要求高于现状表土质量,应及时开展土壤改良,满足 作物生长对表土的要求。

9.2.1再利用区的表主覆厚度宜为30cm~50cm。 9.2.2应根据再利用项目的回覆要求,合理安排表土回覆的施 工工艺。对于耕地质量建设活动的表土增厚,应在不破坏现有表 土层的情况下,直接进行覆土;对于土地整治项目的表土回覆,尤 其是坑塘整理、减量化复垦等项目底层土也重新构筑的,应先构 筑表土层下的土层结构,达到表土回覆条件后再行回覆表土。 9.2.3卸土车辆必须在规定的进出通道和操作区域内行驶,严禁机 械穿越已回覆的土壤:田面平整应使用对土壤破坏程度小的机械。

9.2.3卸土车辆必须在规定的进出通道和操作区域内行驶,严禁

9.2.3卸土车辆必须在规定的进出通道和操 作区域内行驶,严禁机 械穿越已回覆的土壤;田面平整应使用对土壤破坏程度小的机械。

械穿越已回覆的土壤:田面平整应使用对土壤破坏程度小的机械。

9.2.4禁止卸土车辆直接在排水明沟上行驶,需铺设钢板或走 道板加以保护。 9.2.5当采用分层回填时,应分批安排不同土壤的回填,一种土 壤应尽量一次回填至田面设计高程,避免二次覆土对已覆土区域 的碾压。

9.2.4禁止卸土车辆直接在排水明沟上行驶,需铺设钢板或走

9.3再利用施工技术要求

9.3.6其他应符合的要求有

1表土回覆应在土壤干湿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时 在回覆区开挖临时排水沟。 2土壤回覆时,应在设计高程上预留5cm或20%厚度的 虚高”,以保证回填土壤沉实后,田面设计高程满足设计要求。 回覆后的田面高程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附录B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流程

附录B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流和

图B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流程

附录C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方案编制大纲

说明剥离区调查评价过程、结果和剥离方案的选择,说明录 离区范围和剥离厚度。说明再利用项目的选择过程、结果和再利 用方案的选择,说明再利用区范围和回覆厚度。对于不能做到 “即剥即用”的土壤,说明储存区调查评价过程和储存方案的选 择,说明储存区范围,估算储存量。

分别计算剥离区、再利用区和储存区的土方量,并进行土方 量平衡计算。 土方量计算应考虑土壤压实度,在土方量平衡计算中应考虑 实方与虚方的换算关系。 C.0.4运输线路选择

C.0.4运输线路选择

C.0.5施工组织方案

明确表土剥离再利用各施工工序的关键节点、施工方法以及 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提出施工计划安排

说明投资估算依据,按不同建设项目,分别计算土壤剥离再 利用投资

建立实施组织机构,为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按建设项目和再利用项目时序安排,分别制订表土剥离、运 输、储存和再利用的施工工期计划;根据施工工期计划,分别提出 表土剥离、运输、储存和再利用的各工序工程量和投资额。

明确组织机构和有关制度,为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提供组织 和制度的保障。明确资金来源,提出资金投人月度进度计划,确 保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的正常进行。

附图:土方运输路线图。

GB 31658.24-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赛杜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附录D土源现场情况调查表

表D土源现场情况调查

:现状条件包括地块的规模、连片程度、田块可视杂物、周边通

附录E表土资源基本性质检测表

表E表土资源基本性质检测

附录F表土资源剥离再利用价值等级分类表

表F表土资源剥离再利用价值等级分类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JJG 577-2012 膜式燃气表《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主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 《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 《绿化种植土壤》CJ/T340 《土壤检测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NY/T 1121. 1 《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1634 《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 10《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 11《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 12《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48 13《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31/T1056 4 《绿化用表土保护和再利用技术规范》DB31/T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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