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383-2019:钢铁企业冷轧厂废液处理及利用设施工程技术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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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138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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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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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383-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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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383-2019:钢铁企业冷轧厂废液处理及利用设施工程技术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轧制过程产生的乳化废液

轧制过程产生的乳化废液

2. 0. 8酸性废水

HJ 1023-2019 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等47种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三价铬、六价铬的废水

wasteemulsion

acidpurification

带钢钝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液

individual test

空载或用安全介质对现场安装的单台动设备、机组实施规定 的运转测试,以检验除受工艺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制造和安装 质量。

对规定范围内的设备、管道、电气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在完成 单机试车后用水,空气或其他安全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及对 系统进行的测试、整定等活动,以检查其除受工艺介质影响外的全 部性能、制造和安装质量。

对建成的项自设施按设计文件规定引入真实工艺物料,打通 生产流程,并生产出产品。

在热试车完成后,对项且进行一系列运行操作调整,使其运

到稳定、正常工况的阶段。 性能考核 performancetest 运行期间,在项自达到稳定运行的条件下,为考核合同及设 规定的有关项自能力、产品质量、原材料及动力消耗等内容 的一定时限的满负荷或规定负荷运行和测定

逐步达到稳定、正常工况的阶

试运行期间,在项自达到稳定运行的条件下,为考核合同及设 计文件规定的有关项目能力、产品质量、原材料及动力消耗等内容 而进行的一定时限的满负荷或规定负荷运行和测定

3.0.1废液处理及利用工程应与生产机组同时设计、同时 同时投入使用。

3.0.2废液处理及利用工程设计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

1 设计能力应与所服务机组的处理能力相匹配; 2 废液处理应优先考虑源头减量和循环回用: 3 设备和材料选用应满足工作条件和环境要求; 4工艺设备和控制系统的装备水平宜满足自动化、信息化 智能化的要求; 5废液处理设施宜靠生产机组就近布置; 6废气排放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28665的有关规定; 7废水排放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3456的有关规定。 3.0.3盐酸废液再生工程的建设及维护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钢铁企业喷雾焙烧法盐酸废液再生工程技术规范》GB51093 的有关规定。 3.0.4不锈钢冷轧退火酸洗机组采用中性盐预酸洗时,应设置硫 酸钠再生装置。 3.0.5 酸洗机组采用混酸酸洗时宜设置混酸再生装置。 3.0.6 硅钢酸洗机组和高强钢酸洗机组宜设置硅泥去除装置。 3.0.7 钝化废液、耐指纹废液、磷化废液等特殊废液,应单独收 集,宜设置废液处理设施或收集后委托专业机构集中处理。

3.0.8碱性废水、酸性废水、含铬废水、含油废水、电镀

质分类收集后排放至废水处理站处理。 0.9管路布置宜遵循无腐蚀性介质管道在腐蚀性介质管道 ,气体管道在液体管道之上,金属管道在非金属管道之上,保 道在非保温管道之上的原则

3.0.9管路布置宜遵循无腐蚀性介质管道在腐蚀性介质管道之

3.0.10废液处理设施应设置检修电源。

3.0.11酸液净化区域、碱液净化区域、钝化液处理区域、

3.0.11酸液净化区域、碱液净化区域、钝化液处理区域、电镀液 处理区域、酸储罐区、酸泵区、焙烧炉炉顶区域、药剂堆放区必须设 置安全喷淋装置。

3.0.12腐蚀性介质区域内的设备基础、地坑及地坪应做防腐。

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B/T50087的有关规定。厂界噪声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有关规定。

度、强度和刚度要求,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衬耐酸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耐酸砖》GB/T8488的 有关规定; 2玻璃钢设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钢化工设备设计规 定》HG/T20696的有关规定; 3改良性聚内烯(PPH)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静置常 玉焊接热塑性塑料储罐(槽)》GB/T25197和《塑料设备》HG 20640的有关规定; 4钢衬胶设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橡胶衬里化工设备设计 规范》HG/T20677的有关规定。

4.1.1每套乳化液循环系统

真空带式过滤器、磁过滤器、撇油器、自清洗过滤器、污 箱等。

4.1.4乳化液回流箱容积宜为乳化液供给泵3min~5min的出

4.1.5真空带式过滤器的过滤能力宜为乳化液废液处理

理能力的1.00倍~1.15倍,过滤精度宜为30um~50m。单台 设备处理能力不宜大于15m/min。

4.1.6自清洗过滤器的过滤能力宜为乳化液废液处

4.1.6自清洗过滤器的过滤能力宜为乳化液废液处理系统处理 能力的1.00倍~1.15倍,过滤精度宜为80μm~100m

4.2.1 乳化液回流箱宜布置在地下油库内。 4.2.2 乳化液回流箱布置区应设置集液坑和自动排液设施。 4.2.3 乳化液的供液箱中应设置撇油器。 4.2.4 乳化液供给泵出口宜设置自清洗过滤器。过滤器反冲洗 排出液应进人直空过滤黑过滤回收

4.2.5直空过滤器、磁过滤

4.3.1乳化液回流箱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流箱宜采用碳钢材质; 2 回流箱进液管管口应位于回流箱最低工作液面以下; 3 回流箱内应设置隔板,将箱体分为沉淀区和供液区。 4.3.2 供给泵、回流泵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备用泵; 2 宜采用离心泵; 3 控制方式宜采用变频控制。 4.3.3 真空过滤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真空过滤器箱体材质宜采用碳钢; 2 真空过滤器应设置溢流收集装置。 4.3.4 自带箱体的磁过滤器应设置溢流收集装置。 4. 3. 5 乳化液废液外理系统的管道材质宜采用碳钢

5.1.1硅钢酸洗机组和高强钢酸洗机组硅泥去除装置宜包括废 酸输送泵、沉淀罐、加药装置、泥浆泵、压滤装置、滤后酸液储存罐、 酸液冷却换热器、酸液加热换热器、酸液回流泵、阀门等,主要技术 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沉淀罐的有效容积应满足沉淀时间不小于4h,表面负荷 宜根据试验确定; 2滤后酸液储存罐的有效容积应满足1h~2h的酸液过 滤量; 3压滤机的过滤面积应根据酸液中二氧化硅的含量计算后 确定。 5.1.2混酸酸液净化装置宜包括废酸输送泵、过滤系统、酸回收 装置、酸储存罐等。 5.1.3混酸酸液净化系统的设计能力宜按酸洗机组平均小时废 酸产生量的1.10倍~1.15倍确定。 5.1.4混酸酸液净化系统的设计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5.1.3混酸酸液净化系统的设计能力宜按酸洗机组平均

5.1.5混酸再生站房内物料存储能力应满足酸洗机组和混酸再 生装置连续运行的要求,再生酸、废酸及金属氧化物储存时间不应 低于24h。

混酸再生装置的设计指标应符

1 HF回收率不应小于97%; 2 HNO3回收率不应小于60%。 5.1.7 混酸再生装置运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焙烧炉顶部压力宜为一0.15kPa~一0.45kPa; 焙烧炉顶部温度宜为280℃~320℃; 预浓缩器出口烟气温度应小手105℃。

5.1.8混酸再生装置宜包括焙烧炉、预浓缩器、吸收塔、洗涤塔、

却塔、废气风机、液滴分离器、氧化塔、脱硝装置、除尘器、 、酸泵组、燃烧系统、氧化物粉输送及储存等设施。

5.1.13燃气总管上应设置快速切断阀,数量不应少于2台,阀门 关闭时间应小于1s,零泄漏

5.1.14焙烧炉供料泵、废气风机应具备调速功能

1.15每套混酸再生装置宜设置独立的金属氧化物粉输送

5.1.15每套混酸再生装置宜设置独立的金属氧化物粉

除尘器形式可采用袋式或板式。

5.1.16混酸再生站房内燃气总管快速切断阀区域、各烧嘴区域、 脱硝装置区域、吸收塔区域、酸储罐区域必须设置固定式危险气体 泄漏检测及报警装置。

焙烧炉顶部温度、中部温度和烟气压力; 2 预浓缩器出口烟气温度: 3 吸收塔出口烟气温度; 4 再生酸冷却后及废酸加热后温度。 5.1.18 混酸再生装置应以手动和自动方式在下列模式之间切换: 1 酸操作模式; 2 水操作模式; 3 新水操作模式; 4 再生酸操作模式; 5 浓酸操作模式。 5.1. 19 混酸再生装置电机防护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机、酸泵的电机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2 旋转阀的电机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3: 构防护级不应低王IP65

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泵组宜集中布置; 2 压滤机应架空布置。 5.2.2 混酸酸液净化系统宜布置在酸洗段旁独立的房间内。

.3混酸废液再生装置的工艺布置应按酸储罐区、酸再生区 属氧化物粉储存区分区布置。

金属氧化物粉储存区分区布置。

金属氧化物粉储存区分区布置

5.2.4储罐区必须设置收集、储存和排除积液措施,储存容积必 须大于最大一台储罐容积。

1废气风机、助燃风机及金属氧化物粉风机应布置在独立的 房间内; 2泵组宜集中布置; 3金属氧化物粉包装机宜设置在独立的区域: 4号 预浓缩器、吸收塔、洗涤塔、喷淋冷却塔等设备安装平台 焙烧炉炉顶平台、安全喷淋装置等区域应设置地漏和围堰。 5.2.6 站房内管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宜沿墙、柱、管沟、管廊敷设: 2 酸泵吸水管应设排空管; 3 溢流管应设水封; 储罐应设置进气和排气设施

5.3.1酸液净化系统设备防护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机、酸泵、搅拌器等的电机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绝 缘等级不应小于F级: 2 仪表及执行机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5.3.2 酸液输送泵、酸液回流泵、泥浆泵等泵组应设置备用泵。 5.3.3 沉淀罐宜采用立式锥底的结构形式。 5.3.4 酸液冷却换热器宜设置备用。 5.3.5 压滤机材质应满足酸液的耐腐蚀要求

1风机、酸泵、搅拌器等的电机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绝

5.3.6酸储罐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3.6酸储罐设备应符合下列

1酸储罐宜采用耐HF和HNO3的不低于D470树脂级别 的玻璃钢材质;

1废酸、再生酸、漂洗水等介质管道,以及酸罐的通气管、排 污管根据温度、压力等工况宜采用改良性聚内烯(PPH)、聚偏氟 乙烯(PVDF)、玻璃钢(FRP)、钢衬聚偏氟乙烯(ST/PVDF)等 材质; 2预浓缩器前的烟气管道宜采用不低于不锈钢316L材质: 预浓缩器后的烟气管道宜采用改良性聚丙烯(PPH)、聚偏氟乙烯 (PVDF)材质; 3金属氧化物粉输送管道宜采用碳钢管,弯头宜采用内衬耐 磨材料。

5.3.7焙烧炉设备宜符合下列规定:

5.3.9吸收塔、洗涤塔、喷淋冷却塔、氧化塔、液滴分离器宜符合

1吸收塔上部宜采用改良性聚内烯(PPH)材质,下部宜 聚偏氟乙烯或玻璃钢(PVDF或FRP)复合材质; 2洗涤塔、喷淋冷却塔、氧化塔及液滴分离器宜采用改良 丙烯(PPH)、玻璃钢(FRP)等材质

5.3.10废气风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脱硝装置宜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法脱硝工艺; 2 脱硝装置宜设置尾气热回收装置。

3.12耐酸泵宜符合下列规定:

5.3.12耐酸泵宜符合下列规

1耐酸泵过流部件宜根据不同条件选用聚偏氟乙烯 (PVDF)、改良性聚丙烯(PPH)、碳化硅等材料;

5.3.14混酸再生站内的管道材质宜符合下列规定:

6.1.1 碱液处理系统宜采用在线处理,并应设置旁通管路。 6.1.2 碱液处理工艺宜采用磁性分离法或膜过滤分离法,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宜采用全流量净化: 2当采用部分流量净化时,处理能力不应小于系统总循环量 的50%; 3 碱液中铁粉的去除率不应小于80%: 4 采用离线净化时,提升泵组应设置备用泵。 6.1.3 碱液处理系统应设置单独的油泥收集设施

碱液处理系统应布置在脱脂段附近。 2 介质从碱液处理设备至循环箱宜采用重力流方式。 .3 碱液处理装置周边应设置排水沟

6.2.2介质从碱液处理设备至循环箱宜采用重力流方式。

1风机泵、搅拌器等的电机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绝缘 等级不应小于F级; 仪主栏如 D

6.3.2碱液处理装置进出液

6.3.3碱液处理系统应设置废气抽排及净化设施

7钝化液与电镀液处理系统

7.0.1 钝化液处理系统应设置过滤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过滤器宜设置在输送泵出口,且宜设置备用; 2 过滤器的过滤面积不宜小于管道过流面积的3倍~5倍 过滤器应选用不锈钢材质,过滤精度不宜低于0.1mm; 4 过滤器前后宜设差压检测仪表。 乙.0.2电镀液宜采用膜过滤、蒸发浓缩、沉淀过滤等回收利用措

7.0.3钝化液、电镀液处理系统的布置应便于设备的安装、操作、

7.0.4钝化液、电镀液处理系统应设置废气抽排及净化设施

7.0.4钝化液、电镀液处理系统应设置废气抽排及净化设施

8.1.1药剂平整废液收集后应送至废水处理站处理;纯水平整废 液宜设置处理设施。 8.1.2纯水平整废液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宜按平整液供给系统工 作流量的1.05倍~1.10倍确定。 8.1.3纯水平整废液处理设施宜包括平整液回流箱、回流泵组、 过滤器等。 8.1.4平整液回流箱容积宜为平整液供给泵50min~70min的 出液量。 8.1.5回流泵组的流量宜为平整液供给系统工作流量的1.05 倍~1.10倍。 8.1.6过滤器的过滤能力宜为纯水平整废液处理系统处理能力 的1.5倍~2.0倍。

.1 平整液回流箱宜布置在地下室内。 .2 平整液回流箱布置区应设置集液坑和自动排液设施 .3 回流泵出口应设置过滤器

平整液回流箱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流箱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2 回流箱进液管管口应位于回流箱最低工作液面以下

3 回流箱内应设置隔板,将箱体分为沉淀区和供液区。 8.3.2 回流泵应设备用泵,其材质宜采用不锈钢。 8.3.3 纯水平整废液处理系统的管道材质宜采用不锈钢

9.1.4 废水处理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废水处理设施宜统一规划、集中布置; 2 寒冷地区的废水构筑物应有保温防冻措施; 3 废水处理设备、建(构)筑物应根据水质情况采取防腐蚀 措施; 4 设备及管道材质应根据废水水质选择; 5储存含有挥发性有毒、有害、有异味的废水设施应加盖,并 应设置废气收集净化装置

9.1.5电镀锌机组的含锌废水、镀锡机组的含锡废水应单独

及排放制度确定,宜按平均小时排放水量的1.10倍~1.20倍 确定。

9.2.3混酸废水宜增设反硝化工艺。当采用A/0处

9.2.5酸性废水调节池总容积宜按8h~12h设计流量

宜少手2格。调节池宜设置分配池。调节池内应设有曦气设施, 宜设置中和剂投加管道。室内酸废水调节池宜设置废气收集及洗 涤设施

9.2.6浓酸废液宜单独设置事故池,事故池有效容积不应

酸废液事故排放量和清洗水量

9.2.7酸性废水中和、曝气、沉淀处理设施设计参数宜符

1中和宜采用两级中和十污泥回流工艺,内设曦气设施,总 反应时间不宜小于60min: 2絮凝反应时间宜为10min~15min; 3沉淀池宜采用辐流式沉淀池,表面负荷宜为0.4m/(m²·h)~ 0.8m/(m².h),不宜少于2座; 4最终pH调节池宜设置搅拌设施,反应时间宜为5min~10min。 9.2.8 酸性废水过滤设施设计参数宜符合下列规定: 1 过滤设施滤料组成等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 准》GB50013选用; 2重力式过滤设施滤速不宜大于8m/h,压力式过滤设施滤

4最终pH调节池宜设置搅拌设施,反应时间宜为5min~10min。

9.2.8酸性废水过滤设施设计参数宜符合下列规定

1过滤设施滤料组成等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 准》GB50013选用; 2重力式过滤设施滤速不宜大于8m/h,压力式过滤设施滤 速不宜大于13m/h; 3过滤设施宜设置气、水反冲洗辅助系统

9.2.9碱性废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宜按机组平均小时排放水量

2.9碱性废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宜按机组平均小时排放水 和的1.10倍~1.20倍确定

9.2.10碱性废水常规处理宜采用“调节十中和十絮凝十气浮+ 生化”的处理工艺。

9.2.11碱性废水调节池总容积宜按8h~10h设计流量计算,不 宜少于2格。调节池前宜设置分配池,调节池底部宜设搅拌或冲 洗设施NY/T 2449-2013 农村能源术语

9.2.12浓碱废水宜设置单独调节池。

1中和池宜采用两级中和,反应时间宜为10min~15min; 2混凝反应时间宜为3min~5min,絮凝反应时间宜为 10min~15min; 3气浮池表面负荷宜为3.5m/(m²·h)~4.5m²/(m².h) 不宜少于2座。 9.2.14碱性废水生化系统设计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入生化设施的水温宜低于35℃C; 2生化处理工艺应根据进出水水质确定,当采用生物接触氧 化法时,接触时间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不宜小 于10h; 3生化反应池中好氧区的污水需氧量,应包括去除化学需氧

1 中和池宜采用两级中和,反应时间宜为10min~15min; 2混凝反应时间宜为3min~5min,絮凝反应时间宜为 10min~15min; 3气浮池表面负荷宜为3.5m²/(m²·h)~4.5m²/(m².h) 不宜少于2座。

1进入生化设施的水温宜低于35C; 2生化处理工艺应根据进出水水质确定,当采用生物接触氧 化法时,接触时间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不宜小 于10h; 3生化反应池中好氧区的污水需氧量,应包括去除化学需氧 量(COD)的需氧量、氨氮的硝化和除氮的需氧量。当采用生物接 触氧化法时JJG 587-2016 浮子式验潮仪检定规程,气水比不宜低于10:1。 9.2.15生化沉淀池表面水力负荷设计参数宜符合表9.2.15的

表9.2.15表面水力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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