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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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审定)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YY/T 1282-2022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 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贵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 文学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 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没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 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2.2.2招标人应将澄清文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澄更”栏公布,但不指明澄

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澄清通知并自行查询下载,无需以书面 形式回复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书面通知发布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申心网上“答 疑澄更”栏)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修改通知并自行查询下载,无需以 书面形式回复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如有)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价格清单 (7)承包人实施方案 (8)资格审查资料 (9)原件的复印件 (10)其他资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 第3.1.1(3)且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如有)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价格清单 (7)承包人实施方案 (8)资格审查资料 (9)原件的复印件 (10)其他资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 第3.1.1(3)且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 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 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

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示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 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 示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 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 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除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 应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1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 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 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 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

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 个、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 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 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 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 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 咯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 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 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 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寻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于扰、影响评标工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 查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存细 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时前递交至 止)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日时 追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投标文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投标日期)所递交 (中标人名称)为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 的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 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GB/T 30860-2014 太阳能电池用硅片表面粗糙度及切割线痕测试方法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

附件七:项目位置示意图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 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 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 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QSDF 0001S-2015 师宗县丹凤杜鹃综合食品厂 油炸食用菌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实施计划: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计算 投标报价的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实施计划: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实施计划: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计算 投标报价的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实施计划: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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