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827-2019 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处置安全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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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827-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86.78K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21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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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827-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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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827-2019 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处置安全管理规程

4.3销毁处置单位要求

销毁处置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符合GA990规定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要求: 具有3名以上从事过销毁处置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持有初级以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

DB11T 1821-20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4.4销毁处置专业人员要求

销毁处置的专业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GA53规定的爆破作业人员资质要求;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年龄23岁至70岁,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年龄23岁至60岁,且爆破 员、保管员、安全员55岁以上人数不超过销毁处置总人数的20%; 从事过5年以上爆破施工或销毁处置工作。

5.1对掩理的废旧爆炸物品要通过详细调查和仪器探测,查清其具体掩埋部位、深度、数量、品种及 仓险程度,以确定挖掘范围和方式。 5.2挖掘时应从远处向被掩埋废旧爆炸物品靠近,挖掘深度应大于被掩埋物深度,并根据具体情况扩 大或减小挖掘面,直至挖掘出废旧爆炸物品。 5.3挖掘操作人员一次限定3人以内,并应有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指挥 5.4挖掘时的警戒范围应根据掩埋理的废旧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设定。 5.5挖掘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5.6挖掘现场应做好救援准备,配备救护人员和设备

6.1对有红色、黄色、青色或绿色等环形标志带标示的或有结晶体、黑色胶状物、油状物渗出、有刺 激性气味的疑似生化弹,应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6.2判断废旧爆炸物品是否稳定,对危险性大的废旧爆炸物品进行技术处理,确保装卸、存储、运输 和销毁过程中的安全。对疑似的炮弹(炸弹模具、教练弹、金属制品)进行区分,交有关部门进行鉴定。 6.3对于鉴别后的废旧爆炸物品应进行分类,以便于销毁处置作业。

7.1废旧爆炸物品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在包装上做好清晰、规范、易识别的标志。

DB11/T 8272019

7.2废旧爆炸物品包装箱应使用木板制作,箱内应选用海绵、棉絮、沙子、碎纸条等缓冲材料填塞并 固定牢靠。 7.3带引信的废旧爆炸物品,在箱内应装有稳固作用的挡板或引信护罩,防止在装卸、搬运、运输过 程中因发生震动、撞击、碰撞出现意外,

7.2废旧爆炸物品包装箱应使用木板制作,箱内应选用海绵、棉絮、沙子、碎纸条等缓冲材料填塞并 固定牢靠。 7.3带引信的废旧爆炸物品,在箱内应装有稳固作用的挡板或引信护罩,防止在装卸、搬运、运输过 程中因发生震动、撞击、碰撞出现意外,

8.1装卸废旧爆炸物品时应符合JT/T617的要求。 8.2废旧爆炸物品的装卸应在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在废旧爆炸物品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示标 志。 8.3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装运单,核对废旧爆炸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包装是否安全牢 固。 8.4装卸作业时应根据废旧爆炸物品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等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轻装轻卸,严禁接触明火和高温。 8.5车厢装货总高度不应超过1.5m。无外包装的废旧爆炸物品应单层摆放

9.1运输废旧爆炸物品时应符合JT/T617的要求。 9.2运输废旧爆炸物品的车辆,要求技术状态良好,具有防振、减振措施和防火、防静电及接地装置。 9.3销毁运输时按照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等行驶。 9.4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时,应将爆炸物品转移到危害最小的区域或进行有效隔离。不能转移、隔离 时,应组织人员疏散。 9.5运输废旧爆炸物品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4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车 距保持在50m以上。 9.6运输过程中,若发现丢失、泄漏等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废旧爆炸物品储存应符合GB6722、GA838的要求,治安防范应符合GA837和DB11/317的要

11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处置

11.1销毁处置方案内容

11.1.1原地销毁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销毁方案。 11.1.2集中销毁应制订销毁处置设计和实施组织方案GB/T 4724-2017 印制电路用覆铜箔复合基层压板,其方案内容应包括: 一一销毁处置方案设计依据:

1.2集中销毁应制订销毁处置设计和实施组织方案,其方案内容应包括: 销毁处置方案设计依据; 废旧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及性能分析; 销毁处置方法的选择; 销毁处置场地的选择; 销毁处置所需爆炸物品的品种和数量; 销毁处置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

销毁处置操作程序及时间流程; 销毁处置的安全警戒范围; 销毁处置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附图:包括运输路线图、安全警戒图和场地布置图等。

DB11/T 8272019

爆炸法销毁废旧炮(炸)弹安全警戒半径应根据设计方案确定,并符合表2的规定

炸法销毁废旧炮(炸)弹引爆药量应符合表3的

SN/T 5299-2021 进口复合橡胶检验规程表3爆炸法销毁废旧炮(炸)弹引爆药量

11.5销毁作业安全管理

11.5.1集中销毁废旧爆炸物品应设立销毁处置指挥部,销毁处置指挥部全面指挥和统筹协调销毁各项 工作。销毁处置指挥部应设指挥长1名,下设鉴别组、技术组、运输组、销毁组、监督组、警戒组、后 勤保障组、应急救援组、联络组等,并逐人制定岗位责任。 11.5.2根据销毁处置设计确定的安全警戒区边缘应设置明显标志,在进入销毁处置现场的通道和入口 应派专人看守,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11.5.3销毁处置时,应发出视听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看到或听到。销毁过程应依次发 出以下信号: a)预警信号:预警信号发出后销毁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b)销毁信号:销毁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销毁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销 毁条件时发出。销毁信号发出后,负责销毁的人员可以实施销毁: C)解除信号: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销毁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应发出解除销 段警戒信号。在此之间,岗哨不应撤离,非检查人员不应进入销毁警戒范围。 11.5.4引爆完成15分钟后,根据现场情况,由2名以上技术人员进入现场检查。对销毁不完全的废 旧爆炸物品,不应随意触动,应重新组织销毁处置。 11.5.5销毁处置作业完成后,负责销毁处置的作业单位应提交销毁处置汇总材料。销毁处置汇总材料 应包括以下内容: 销毁处置设计和实施组织方案; 销毁处置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 销毁处置应急救援预案; 销毁处置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销毁处置作业记录和检测结果: 销毁处置影像资料(废旧爆炸物品原貌、销毁处置作业过程、销毁处置后面貌); 销毁处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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