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656-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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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65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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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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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656-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5.1.2.1自然环境状况

重点收集地块所在区域地质、 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包括地形地貌 质、土层结构和地表水分布等内容。气象气候资料包括气温、降水、主导风向、平均风速等内

5.1.2.2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基本信息应包括地块名称、地理位置、建厂时间、占地面积、生产工艺、主要产品及产量 原辅材料及用量、主要产污环节、污染物排放与处理处置情况、污染事故记录等。

QYPX 0001S-2016 四川省御品轩食品有限公司 固态复合调味料5.1.2.3地块主要生产装置及附属设施分布

主要生产装置及 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类别、数量与分 是涉及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设施、污水管线、污水处理站、各类罐槽分布等。

5.1.2.4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种类、使用和贮存量,贮存设施分布和使用,排放和处理处置等。

5.1.2.5监测数据

产过程中土壤、地下水及废水等的污染物监测数

.1.2.6周边市政雨污管道分布

地块周边市政雨污管道分布、埋深等相关信息

5.1.2.7地块土地利用及变迁

5.1.2.8地块周边企业信息

宜收集地块周边800m范围内企业相关信息, 重点是周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使用、排放和处 理处置等工业企业的相关信息,具体收集资料内容可参照5.1.2.2~5.1.2.5。

5.1.2.9 资料清单

应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

a)地块及其周边历史影像图;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数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地块历年环境监测报告; )污染排放记录、排污登记和排污许可证; 生产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有毒有害物质清单(种类和数量); 储罐及水池等储存设施的相关资料; 1 各种管网分布图,如污水管网和物料输送管线分布图等: 1 地块及其所在区域水文地质资料; <)企业环境管理相关文件: 1 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清单及分布图: 1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记录; 各类环境污染事故记录; 不同时期地块范围内及周边的地形图、卫星遥感图像或航空 土地使用权证明及变更记录、房屋拆除记录等信息; 1 地块周边市政雨污管道分布图等信息; 地块周边地下水水源地、补给区、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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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储存和使用设施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分析地块可能涉及的有毒 质及其使用、存储区域。

5.1.4.1地块污染痕迹踏勘

调查地块污染痕迹,各种容器及排污设施损坏和腐蚀痕迹,地块内的气味,地面及墙壁的污渍和腐 蚀痕迹,植被损害等。

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与存储情况踏勘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数量、涉及的容器和储存条件,包括没有封闭或发生损坏的储存容器的 数量及类型等信息; 服务平台 b) 各类储存设施及其配套的输送管线分布,应记录储存物质、容量、建设年代等内容。调查示例 表可参照附录A; c) 各类水池分布及其用途; d) 含多氯联苯的电力及液压等设备的分布信息: e) 地块内及周边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市政管线分布及运输路线; f) 有毒有害物质等存储设施周边气味信息

5.1.4.3建(构)筑物踏勘

勿踏勘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筑物的现状及完好情况,如建筑物的数量、层

5.1.4.4周边相邻区域调查

5.1.4.5地块应急清理

现场勘查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注 害物质的泄漏情况及危害程度,并 度降低污染扩散范围

5.1.4.6现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a) 访问地块所有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相关知情人员,了解地块历史变迁、生产工艺变化、原辅材 料变化、各类污染物排放和处理处置设施的使用情况等; 访问地块周边居民和工作人员,了解地块及周边地区现状及历史变迁; C)了解地块过去和现在的环境污染状况、环境事故及其对地块环境的影响; 了解地块使用的历史变迁及未来利用规划等相关信息。

5.1. 6 污染状况分析与判断

5.1.6.1根据资料收集与文件审核、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所掌握的地块信息,分析判断地块受到污染 的可能性,具体内容和分析方法如下:

a) 根据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产品种类以及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情况,分析地块内可能 存在的污染物种类; b) 根据地块生产设施、管线、有毒有害物质储存设施的分布、污染物排放方式、现场污染痕迹 污染物的迁移特性等,分析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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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根据地块周边企业生 土壤和地下水普查、详查及各类污染物监 文集分析结果,结合地块所在区域水文 地质条件及周边雨污管道分布与理深等

应开展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地块包括但不限于下

从事过有色金属治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及从事过危 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 污染识别阶段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现污染痕迹,或已有证据(如已有地块土壤、地下水监测数据 等)表明土壤/地下水已受到污染的地块; 未发现污染痕迹,但生产过程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且不能排除其对土壤、地下水已产生影响的地 块; 有证据表明周边工业企业可能对地块内土壤、地下水已造成污染的地块; 地块及周边地块用地历史资料缺失,不能排除土壤、地下水已受污染的地块

5.1.7概念模型构建

需开展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地块 一次泄漏源的潜在分布、潜在关 注污染物类型及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的途径、 空间分布及地块所在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等信息。

5.2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地块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a) 制定初步调查方案; b) 现场采样; c) 实验室检测; d) 结果分析;7 e) 编制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5.2.2初步调查方案制定

2.2.1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开展前,应制定调查方案,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信息服务平一 a) 采样目的; b) 采样点布置、采样介质、采样深度; c) 现场钻探与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技术; d) 样品采集、编号方法与保存技术; e) 样品检测项目与方法; f) 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

5.2.3初步调查布点要求

2.3.1依据污染识别阶段初步构建的地块概念模型,采用判断布点与随机布点相结合的方法进 点布置。判断布点法适用于疑似污染区域,重点是地块内的储罐、污水管线、有毒有害物质储

DB11/T 656—2019 跑冒滴漏严重的生产装置区、受大气无组织排放影响明显的区域等;随机布点法适用于地块内办公和生 活等非生产区域。 5.2.3.2根据地块历史生产设施布局,结合污染识别结论将地块划分为若干疑似污染区域,每个疑似 污染区域内应布置不少于3个土壤采样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地块内办公和生活等非生产区域 市点数量不应少于总布点数量的5%,且不应少于3个,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 5.2.3.3无法确定地块过去的生产活动及各类产污装置的位置时,应采用网格布点法。地块面积≤5000 m²时,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应少于3个;地块面积>5000m²时,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应少于6个,可根据 实际情况酌情增加。 5.2.3.4在地块内地下水上、下游及疑似污染区域内应至少布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可根据实际情况 酌情增加。地下水监测井的设置数量和位置,需满足刻画地块地下水流场信息的要求。 5.2.3.5结合污染识别阶段的结论、污染物的理化特性及其在土壤中的典型迁移归趋特征、类似地块 的调查结果、现场钻探采样过程中便携设备检测结果、地层结构、土壤颜色、异味等污染痕迹信息,判 断地块地下水可能不存在污染时,可不开展地下水监测。 5.2.3.6无法在疑似污染区域,特别是罐、槽及废水池等污染设施底部采样时,应尽量在接近疑似污 染区域且在污染物迁移的下游方向布置采样点。采样点和疑似污染区距离较远时,应在具备采样条件后 补充采样。

5.2.3.7第一层地下水为非承压类型时,土壤采样深度至初见地下水的位置。第一层地下

a) 表层:可根据土层性质变化及是否存在回填土等情况确定表层采样点的深度,表层采样点深度 一般为0~1.5m; b) 表层与含水层之间:至少设置1个采样点,同一钻孔垂向上2个采样点的间距不应大于2m。 层内含有黏土、粉质黏土等低渗透性土层时,应在此类土层中增加采样点。各采样点的具体位 置应根据现场便携式设备检测结果、土壤污染痕迹(如异常气味和颜色等)等信息确定; C) 第一层地下水为非承压类型时,地下水位线附近应至少设置1个土壤采样点;第一层地下水为 承压水或层间水时,弱透水层顶部应至少设置1个土壤采样点。不需建地下水监测井的钻孔, 钻孔深度不应打穿弱透水层; d)可根据现场便携式设备检测结果、钻探过程中土壤和地下水颜色、异味等污染痕迹信息,动态 优化各采样点的具体采样深度,

a)第一层地下水为非承压类型时,应在含水层内及含水层底板增加土壤采样点; b) 第一层地下水为承压水或层间水时,应在地下水初见水位附近、含水层内及含水层底板增 壤采样点; 每个采样点地下水含水层内土壤采样数量依据含水层厚度确定,采样点垂向采样间距不应

2.3.9有地下储存设施时,应在储存设施基础以下至地下水含水层底板间至少选取2至3个不 度进行采样。土层特性垂向变异较大时,每个不同性质的土层应至少采集1个土壤样品,且采样 间距不大于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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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10地下水监测一般以最易受污染的第一层地下水作为监测对象,地下水含水层厚度大于3m且 存在明显污染痕迹时,应开展地下水分层监测。 5.2.3.11污染识别判断地块可能存在挥发性有机物及氨等可以气态形式赋存于土壤气中的污染物时, 可结合土壤、地下水采样点的布置,设置监测并对土壤气进行取样监测。地块土层以卵石、砂土、粉矿 为主时,须设置监测井对土壤气进行取样监测。土壤气监测井的设置,可按照DB11/T1278执行。 5.2.3.12初步调查采样可分多个批次开展,并对布点采样方案进行动态优化

5.2.4样品检测指标

5.2.5地块风险筛选

5.2.6地块概念模型更新

5.3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地块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DB11/T656—2019 a)制定详细调查方案; b) 现场采样; c) 实验室检测; d) 结果分析; e)编制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DB11/T656—2019 a) 制定详细调查方案; b) 现场采样; c) 实验室检测; d) 结果分析; e编制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5. 3.2 详细调查方案制定

5.3.2.1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开展前,应根据更新后的地块概念模型制定详细污染调查 应至少包括采样点布置、采样深度、检测项目等

应至少包括采样点布置、采样深度、检测项目等。 5.3.2.2对于存在非水相液体、地下水污染羽长度大于1000m、污染物不易降解(如氯代有机溶剂类 亏染物等)、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含水介质非均质各向异性明显等的复杂污染地块,可采用现场实时探 测与传统采样分析相结合的技术开展高分辨率的调查,实现对地块概念模型的精细刻画。可借助便携式 测探测仪(如光离子气体检测仪、火焰离子气体检测仪、膜界面探测便携式气相色谱仪、便携式气 指色谱/气相色谱质谱仪、激光诱导荧光检测仪、文射线荧光分析仪、高密度电阻与探地雷达等)对污 染物和水文地质条件现场实时探测。

3.2.3实施过程中,应结合不断获取的地块污染状况和水文地质条件等信息,动态调整和优化 查方案。

5.3.3详细调查布点要求

3.3.1应根据更新后的地块概念模型确 布点法或判断布点法进行采样点布置 点法主要用于污染分布广泛的地块, 干局部污染的地块

3.3.2布点网格数应视所调查地块的面积及污染区域的数目确定。地块内通过调查判断存在 区域,土壤采样点网格面积不应大于20m×20m,并可酌情加密;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区域,地下 井网格密度不应大于40m×40m,并可酌情加密。地块内其他区域土壤和地下水布点密度可参照 定执行。

3.3.3存在挥发性有机物及氨等可以气态形式赋存于土壤气中的污染区域,应加密设置土壤气 进行土壤气监测,并可进一步开展挥发通量测试。土壤气监测的具体技术要求可按照DB11/T 的相关规定,挥发通量测试可按照附录B。

3.3.4需评估室外呼吸暴露途径下健康风险的污染地块,可开展环境空气监测。选择挥发性有 亏染区及其下风向,布置不少于3个环境空气监测点,并可根据情况的情增加。监测时段应涵盖 气象条件,且不应少于4次。适宜开展室外环境空气的气象条件可参考HJ/T55,具体采样检测 求,可按照HJ644执行。

5.3.3.5针对砷、铅等重金属污染地块,可根据土壤中此类污染物全量检测结果,采集土壤样品进行

5.3.3.5针对砷、铅等重金属污染地块,可根据土壤中此类污染物全量检测结果,采集土壤样品进行 人体可给性测试。具体采样位置及样品数量,应依据土壤中污染物全量检测结果及地块污染分布特征确 定,测试方法按照附录C。其他类型污染物可参照此方法开展人体可给性测试。

地下水存在污染的地块,结合风险评估的数据需求,可开展如下调查测试:

5.3.3.6地下水存在污染的地块,结合风险评估的数据需求,可开展如下调查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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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样品检测指标

细调查阶段样品检测指标应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确定。

3.3.5检测结果分析评

5.3.5.1详细调查阶段样品检测结果数据质量分析的技术要求,可参照初步调查阶段的相关要求执行。 5.3.5.2应结合初步和详细调查阶段所获地层结构及地下水分布等信息,对地块的水文地质条件进行 综合分析。

5.3.6地块概念模型更新

5.4现场采样与实验室分析

5.4.1采样前的准备

根据调查方案,制定采样计划表,准备各种记录表单、必需的监控器材、取样器材等,并按照HJ25.2 的技术要求进行消毒或预先清洗

5.4.2采样点现场定位

方案,采样前应对采样点高程和坐标进行现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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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采样计划调整

出现下列情况可调整采样计划,并做好记录: 当现场条件受限无法实施采样时,采样点位置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现场污染状况或水文地质条件与预期差异较大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动态调整布点采样

.4.4土壤样品的采集

5.4.4.1采样器的选择

采样器的选择要求如下: 对需检测挥发性有机物的土壤样品,应选择非扰动采样器采样; 土工试验样品的采集按照GB50021的相关规定执行。

6.4.4.2表层土壤样品

表层土样的采样要求如下: a)表层土采样可使用手工采样或螺旋钻采样; b) 手工采样应先用铁锹、铲子和泥铲等工具将地表物质去除,并挖掘到指定深度,然后用不锈钢 或塑料铲子进行样品采集,不应使用铬合金或其他相似质地的工具; C) 螺旋钻采样应先钻孔达到所需深度后,获得一定高度的土柱,然后用不锈钢或塑料铲子去除土 柱外围的土壤,获取土芯作为土壤样品; d)采集土壤样品时,应把表层硬化地面和一些大的砾石、树枝剔除

5.4.4.3深层土壤样品采集

深层土壤样品采集的技术要求如下: 深层土壤样品的采集应首先通过钻探获取非扰动岩芯,再从非扰动岩芯中将采样位置的土壤样 品转移至样品瓶内; 应结合地块的地层结构、现场作业条件和采样要求选择适用的钻探技术,不同钻探技术的适用 条件参见附录D.1; 现场钻探过程中,需记录各钻孔不同深度土壤岩性等信息,具体的记录要求及钻探采样记录单 样式参见附录D.2:人 d) 根据需要,现场土壤样品采集后,可选择部分典型钻孔的岩芯进行留存,具体要求参见照附录 D.3

5.4.4.4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样采集

用非扰动采样器将从岩芯设计采样位置采集的土样品直接推入专用的样品瓶,可按照HJ10 关规定执行。

5.4.4.5土壤样品保存与运输

应根据拟检测的指标,选择符合要求的土壤样品保存容器、保存方法及运输方式,具体可参见

.4.5土壤气样品采集

5.4.6地下水样品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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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的相关技术要求。 5.4.6.2地下水监测井的建井包括井结构设计、井管与过滤材料选择、井孔钻探、下管、填砾及止水、 并台构筑、并位高程及坐标测量及设置标识牌等步骤,具体技术要求可按照附录E.1~E.7。监测并建并 结束后,应对每个监测井最终的成井信息记录成册,建井记录单可按照附录E.8。 5.4.6.3地下水监测井建井结束后,应进行成井洗井,以确保水清砂净,具体可按照HJ1019执行。 洗井过程中应记录地下水水位及常规水化学参数(如溶解氧、pH、氧化还原电位等)的变化,记录单 格式可参照附录E.9。成井洗井达到要求后,待水位恢复稳定后(一般不小于48h)记录监测并内地下 水稳定水位埋深等信息,水位测量记录单可参照附录E.10。如地下水监测井内发现非水相液体,应用 油层测厚仪测量油层的位置和厚度,并记录,

5.4.6.4地下水采样前应进行采样前洗井,洗井及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宜采用低流量洗井采样技术,总

5.4.6.4 体上应满足HJ1019的要求。采用贝勒管进行洗并采样时,应尽可能避免对地下水的扰动。经现场验证 后,可采用地下水被动式采样器进行采样。采样设备的进水口一般在地下水水面以下1.0m以内。地下 水采样过程中应填写相关采样信息,地下水采样记录单参照附录E.11。 5.4.6.5结合地块水文地质条件,可利用直推式钻探设备开展地下水随钻取样,具体要求可参考相关 技术规定。 州水

5.4.7采样过程二次污染防治

每个采样点钻探结束后,应将所有剩余的废弃土壤要善安全处置,统一运往指定地点储存;洗 备清洗废水应使用塑料容器进行收集,不应随意排放;未建设地下水监测井的采样钻孔,应采用 润土回填并压实以封孔。

5.4.8采样过程的质量保证

5.4.8.1防止采样过程中的交叉污梁

与土壤接触的其他采样工具重复使用时也应清洗。现场采样设备和取样装置的清洗方法可参照如下程 序: a) 用刷子刷洗、空气鼓风、湿鼓风、高压水或低压水冲洗等方法去除黏附较多的污染物: b) 用肥皂水等不含磷洗涤剂清洗可见颗粒物和残余的油类物质; 7 c) 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冲洗去除残余的洗涤剂; d) 当采集的样品中含有金属类污染物时,须用10%的硝酸冲洗,不存在重金属污染物的地块, 此步骤可省略; e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冲洗:

DB11/T656—2019 f) 当采集样品中含有机污染物时,应用色谱级有机溶剂进行清洗,常用的有机溶剂有丙酮、已烷 等,其中丙酮适用于多数情况,已烷适用于多氯联苯污染的情况;当样品要进行目标化合物列 表分析时,用以清洗的溶剂应选用易挥发物质,对于不存在有机污染物的地块,此步骤可省略: g) 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冲洗; n) 用空气吹干后,用塑料或铝箔包好设备; ) 采用直推式钻探开展地下水随钻取样过程中,应防止钻探过程中钻具将浅层污染物带至深层取 样位置以及在钻具周边形成污染物迁移的优先通道

5.4.8.2现场质量控制样

现场采样过程质控样要求如下: a)一般包括现场平行样、现场空白样、运输空白样、清洗空白样等; b)质量控制样的总数应不少于总样品数的10%。

5.4.9样品的保存与运输

4.9.1应针对不同检测项目选择相应的样品保存方式。常见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保存要求参见 4和E.12,土壤气样品的保存要求按照DB11/T1278的相关规定执行。 4.9.2样品应采用冷藏保温箱运输,并在保存时限内运至实验室。

5.4.10现场人员个人防护

5.4.10.1应根据国家有关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及健康安全等 相关法规制定现场人员安全防护计划,并对 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5.4.10.2现场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5.4.10.3严格执行现场设备操作规范,防止因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各类工伤事故。 5.4.10.4对现场危险区域,如深井、水池等应进行标示。

65.4.11现场污染应急处理

5.4.12.1应选择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的第三方实验室开展相应的样品检测。 5.4.12.2样品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要求。 5.4.12.3土壤气样品的检测方法,可按照DB11/T1278执行。 5.4.12.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中应列出实验室分析条件,采用的主要仪器,各指标的检测方法 检出限和质量控制结果。

5.4.13检测数据质量分析

应对每批次样品检测数据质量进行分析,至少包括: a)样品检测结果是否满足相应的实验室质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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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通过现场采样过程中掌握的地下水理深、地下水流向、土壤特性、土壤厚度、污染痕迹等情况, 分析数据的代表性。

调查采样过程部分采样点可能受地下管网(如煤气管道、电缆等)、建构筑物等影响而无法按计划 采样,此时应分析上述影响对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带来的不确定性,并提出在障碍物清除后是否需要开展 补充调查的建议。

5.6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

终止污染识别段的地联, 亏染状况初步阶段的地块,建设用地土 的编写格式参照附录F.2;终山 状况详细调查阶段的地块,建设用地土 告的编写格式参照附录F.3。

以评估地块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健康风险为主,同时需分析污染物迁移扩散对周边环境造成污 染的可能性。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a) 地块概念模型细化; b) 健康风险评估(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 c) 环境风险评估; d) 风险管控目标与修复目标值的确定; e) 划定风险管控与修复范围; f)编制风险评估报告。

6.3.1.2暴露单元划分

B11/T656—2019 地块详细建设方案明确时,根据建设方案划分暴露单元,可将每栋规划建筑所在区域作为一个 暴露单元: ) 地块详细建设方案不明确,规划为一类用地的污染地块,面积不大于4000m²时,可将其整体 视为1个暴露单元,面积大于4000m²时JT/T 1362-2020 侧扫声呐测量技术要求,可以污染采样点为中心划分若干面积不大于4000m 的正方形,每个正方形作为1个暴露单元;规划为二类用地的污染地块,面积不大于8000m 时,可将其整体视为1个暴露单元,面积大于8000m²时,可以污染采样点为中心划分若干面 积不大于8000m²的正方形,每个正方形作为1个暴露单元。

6.3.1.3暴露点污染物浓度计算

6.3.2.4摄入量计算

a)经口摄入污染物量按式(1)计算:

EDI技摄入 直接摄入土壤中污染物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天(mg/(kg·d))

MT/T 1186-2020 露天煤矿运输安全技术规范DB11/T 65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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