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23-2009 建筑工程勘察鉴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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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23-2009 建筑工程勘察鉴定标准.pdf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9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的公告

GA 667-2020 防爆炸透明材料.pdf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6月5日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4 2.2主要符号 5 基本规定 1 场地、地基和基础· 11 4.1场地 11 4.2 地基和基础· 11 5 多层砌体房屋· 15 5.1一般规定 15 5.2A类砌体房屋抗震鉴定 16 5.3B类砌体房屋抗震鉴定 28 6 多层及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 40 6.1一般规定 40 6.2A类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鉴定 42 6.3B类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鉴定 47 内框架和底层框架砖房 56 7.1一般规定 56 7.2A类内框架和底层框架砖房抗震鉴定 57 7.3B类内框架和底层框架砖房抗震鉴定 62 2 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 65 8.1一般规定 8.2A类厂房抗震鉴定 66 8.3B类厂房抗震鉴定 73 了 单层砖柱厂房和空旷房屋······ 81

9.1.一般规定 9.2A类单层砖柱厂房抗震鉴定 82 9.3A类单层空旷房屋抗震鉴定 86 9.4B类单层砖柱厂房抗震鉴定 87 9.5B类单层空旷房屋抗震鉴定 90 10 木结构和土石墙房屋 93 10.1木结构房屋 93 10.2生土房屋 99 10.3石墙房屋 102 11 烟肉和水塔· 106 11.1烟肉 106 11.2A类水塔抗震鉴定 110 11.3H 112 B类水塔抗震鉴定 附录A 砌体、混凝土、钢筋材料性能设计指标 116 附录B 砖房抗震墙基准面积率·· 119 附录C 钢筋混凝土结构楼层受剪承载力· 124 附录D 钢筋混凝土构件组合内力设计值调整 127 附录E 钢筋混凝土构件截面抗震验算··· 131 附录F砖填充墙框架抗震验算 137 附录G木构件常用截面尺寸· 140 本标准用词说明 146 引用标准名录· 147 附:条文说明· 149

AppendixES Section Seismic Check of Reinforced ConcreteMembers ****.131 AppendixF Seismic Check of Frame with Infill Brick Wall..... AppendixG Normal Section Dimension of Wood Members 14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146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47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149

Appendix ESection Seismic Check of Reinforced ConcreteMembers ****.131 AppendixF Seismic Check of Frame with Infill BrickWall..... AppendixG 2 Normal Section Dimension of Wood Members 14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146 ListofQuotedStandards 147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49

1.0.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防震减灾法》,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减轻地震破坏,减 少损失,对现有建筑的抗震能力进行鉴定,并为抗震加固或采取 其他抗震减灾对策提供依据,制定本标准。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现有建筑,在预期的后续使用年限内具有 相应的抗震设防目标: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现有建筑,具有与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相同的设防目标; 后续使用年限少于50年的现有建筑,在遭遇同样的地震影响时, 其损坏程度略大于按后续使用年限50年鉴定的建筑。 1.0.2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现有建筑的 抗震鉴定,不适用于新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和施工质量的 评定。 抗震设防烈度,一般情况下,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 地震基本烈度或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 古建筑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按专门的规定进行 鉴定。 注:本标准以下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9度”简称 “6度、7度、8度、9度”。 1.0.3现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 准》GB50223分为四类,其抗震措施核查和抗震验算的综合鉴 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丙类,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并进 行抗震验算。 2乙类,6~8度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

1.0.3现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

查其抗震措施,9度时应适当提高要求;抗震验算应按不低于本 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3甲类,应经专门研究按不低于乙类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 施,抗震验算应按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4丁类,7~9度时,应允许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一度 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验算应允许比本地区设防烈度适当 降低要求:6度时应允许不作抗震鉴定。 . 注:本标准中,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分别为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 标准设防类、适度设防类的简称。 1.0.4现有建筑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按下列规定选择其后 续使用年限: 1在70年代及以前建造经耐久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现有建 筑,其后续使用年限不应少于30年;在80年代建造的现有建 筑,宜采用40年或更长,且不得少于30年。 2在90年代(按当时施行的抗震设计规范系列设计)建造 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不宜少于40年,条件许可时应采用 50年。 3在2001年以后(按当时施行的抗震设计规范系列设计) 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宜采用50年。:· 1.0.5不同后续使用年限的现有建筑,其抗震鉴定方法应符合 下列要求: 1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应采用本 标准各章规定的A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2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应采用本 标准各章规定的B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3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1.0.6下列情况下,现有建筑应进行抗震鉴定: 1校设红

2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建筑。 3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建筑。 4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建筑。 1.0.7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除古建筑、新建建筑、危险建筑以外,迄今仍在使用的既有 建筑。

uing seismic service life

本标准对现有建筑经抗震鉴定后继续使用所约定的 期,在这个时期内,建筑不需重新鉴定和相应加固就能按预 的使用、完成预定的功能。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 烈度。

通过检查现有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的抗震 设防要求,对其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整个建筑结构综合考虑其构造和承载力等因素所具有的 地震作用的能力。

2.1.6墙体面积率ratioofwall section area tofloor area

墙体在楼层高度1/2处的净截面面积与同一楼层建筑平 积的比值。

2.1.7抗震墙基准面积率characteristicratioofseismicW

以墙体面积率进行砌体结构简化的抗震验算时所取用的代 表值。

现有结构构件由材料强度标准值、结构构件.(包括钢筋)实 有的截面面积和对应于重力荷载代表值的轴向力所确定的结构构 件承载力。包括现有受弯承载力和现有受剪承载力等。

2.2.1作用和作用效应

DB14/T 2534-2022 万能试验机验收规范.pdf~一砖房抗震墙的基准面积率 4~—结构构造的体系影响系数 一结构构造的局部影响系数

3.0.1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包括下列内容及要求:

1搜集建筑的勘察报告、施工和竣工验收的相关原始资料; 当资料不全时,应根据鉴定的需要进行补充实测。 2调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质量和维 护状况,发现相关的非抗震缺陷。 3根据各类建筑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 力等因素,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4对现有建筑整体抗震性能作出评价,对符合抗震鉴定要 求的建筑应说明其后续使用年限,对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 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

3.0.2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根据下列情况区别对待:

1建筑结构类型不同的结构,其检查的重点、项目内容和 要求不同,应采用不同的鉴定方法。 2对重点部位与一般部位,应按不同的要求进行检查和 鉴定。 注:重点部位指影响该类建筑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关键部位和易导致 局部倒塌伤人的构件、部件,以及地震时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 部位。 3对抗震性能有整体影响的构件和仅有局部影响的构件, 在综合抗震能力分析时应分别对待。 3.0.3抗震鉴定分为两级。第一级鉴定应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 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应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 响进行综合评价。 A类建筑的抗震鉴定,当符合第一级鉴定的各项要求时, 建效可评为港早垃需监定要求、不更进行第二级鉴定:当不符合

第一级鉴定要求时,除本标准各章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应由第 二级鉴定作出判断。 B类建筑的抗震鉴定,应检查其抗震措施和现有抗震承载力 再作出判断。当抗震措施不满足鉴定要求而现有抗震承载力较高 时,可通过构造影响系数进行综合抗震能力的评定;当抗震措施 鉴定满足要求时,主要抗侧力构件的抗震承载力不低于规定的 95%、次要抗侧力构件的抗震承载力不低于规定的90%,也可 不要求进行加固处理。

3.0.4现有建筑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的基本内容及要求,应符

1当建筑的平立面、质量、刚度分布和墙体等抗侧力构件 的布置在平面内明显不对称时,应进行地震扭转效应不利影响的 分析;.当结构竖向构件上下不连续或刚度沿高度分布突变时,应 找出薄弱部位并按相应的要求鉴定。 2检查结构体系大口径pccp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方案,应找出其破坏会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抗震 能力或丧失对重力的承载能力的部件或构件;当房屋有错层或不 同类型结构体系相连时,应提高其相应部位的抗震鉴定要求。 3检查结构材料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当低于规定的最低 要求时,应提出采取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 4多层建筑的高度和层数,应符合本标准各章规定的最大 值限值要求。 5当结构构件的尺寸、截面形式等不利于抗震时,宜提高 该构件的配筋等构造抗震鉴定要求。 ·6结构构件的连接构造应满足结构整体性的要求;装配式 厂房应有较完整的支撑系统。 7.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应满足不倒塌伤人的 要求;位于出人口及人流通道等处,应有可靠的连接。 8当建筑场地位于不利地段时,尚应符合地基基础的有关 鉴定要求。

3.0.56度和本标准各章有具体规定时,可不进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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