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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565-2022 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程.pdf2.4.3生产经营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及行业相关历史事故数据,自行调整重大 患评估指标体系及分级标准
6.2.5.1因涉及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无法采用直接判定法、综合判定法和指标体系法进行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或对判定结果存在异议时,生产经营单位可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形成结论性判定意见。结论性 判定意见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同意。 6.2.5.2技术论证专家组人数不应少于5人,专家组成员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十年并具有副高 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相关实践经验, 6.2.5.3技术论证时,专家组可以听取业主和管理、使用单位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7.1.1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有关负责人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1.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宜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7.1.3生产经营单位应在重大事故隐患确定后及时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备重大 事故隐患信息,并根据重大事故隐患状态和治理进展情况动态更新报备信息。
7.2.1隐患排查小组应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机场扩建工程给水泵站施工组织设计,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包含受 检单位名称、排查人员、排查时间、隐患描述、隐患等级、整改(时限)要求、建议整改措施、隐患整 改责任部门和整改负责人等内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格式参见附录B。 7.2.2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 定期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7.2.3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消除的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在作业现场明显部位张贴隐患告知 书,告知现场作业人员隐患名称(位置)、可能引发的事故、整改期间安全注意事项,隐患治理责任人 等。 7.2.4生产经营单位应在作业场所明显部位设置重大事故隐患公示牌。重大事故隐患公示牌宜包含隐 患名称(位置)、隐患等级、整改时限、可能引发的事故、整改期间安全注意事项,事故主要应急处置 措施、隐患治理责任人、隐患监督管理责任人等。
1.1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督促承包、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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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事故隐患治理前或者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 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暂时 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建构造物等,应当加强维护保养、增加临时 支撑和监控监测。
8.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8.3.1重大事故隐患应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应遵循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时限、定控制措 定”原则。
a)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b)安全技术措施或技术方案; c)经费、物资和安全保障措施; d)治理责任部门和人员; e)整改时限及要求; f)应急处置措施; g)跟踪督办及验收部门和人员。 8.3.3重大事故隐患宜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告知相关从业人员,必要时可组织重大事故隐患应急演练, 8.3.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原则, 分为直接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和个体防护等。 8.3.5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重大事故隐患部位及环节的监督与巡查,并采取监控监测及事故预警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8.3.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时限应根据隐患整改难度和客观条件决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保证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物资、技术和人员等投入。
8.4.1一般事故隐患治理验收
般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整改责任部门应填写整改回执单,并向排查责任部门申请验收。 格的,排查责任部门应予以在隐患治理工作台账中登记验收状态,验收不合格的,应督促整改 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事故隐患整改回执单格式参见附录B。
8.4.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
3.4.2.1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或成立事故隐患整改验收组 进行专项验收。 3.4.2.2生产经营单位成立的隐患整改验收组成员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2名以上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3.4.2.3第三方服务机构或事故隐患整改验收组应对重大事故隐患及其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出具 整改验收结论,并由组长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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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经自验收通过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将验收结论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备,申请销号,
1.1生产经营单位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隐患排查治 台账格式可参见附录C。 1.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内容宜包括隐患代码、排查类目、隐患部位、隐患描述、处理意见 时限、排查责任人、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隐患报备情况、整改措施、实际整改时间、资金扩 收结论、验收时间、验收责任人、行政处罚情况等。 1.3隐患代码宜由排查时间、排查级别、排查类型、隐患序号、隐患级别等组成,见图1。
2.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等级登记,分别建立一般事 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2.2 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0.1 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特点,按月度、季度和年度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 统计分析。
DB45/T2565—2022 10.2生产经营单位宜对事故隐患发现数、整改完成数、隐患排查时间、隐患位置、隐患责任部门、隐 患治理时长、资金投入、验收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 10.3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事故隐患暴露较多的部门或部位,以及多次出现的同一类型事故隐患列为下 阶段隐患排查重点,加大其排查频率和安全投入,并开展专项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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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宜对事故隐患发现数、整改完成数、隐患排查时间、隐患位置、隐患责任部门、 理时长、资金投入、验收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事故隐患暴露较多的部门或部位,以及多次出现的同一类型事故隐患列为下 隐患排查重点,加大其排查频率和安全投入,并开展专项教育培训,
表A.1给出了隐患排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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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隐患排查目录
政府公共工程BIM+智慧建造的探索与实践--深圳市建筑工务署.pdfDB45/T 2565—2022
附录 B (资料性) 隐患整改通知单
表B.1隐患整改通知单
表B.2隐患整改回执单
(复查)验收责任人:
附录 C (资料性)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 表C.1给出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
表C.1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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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7227.1-2018 制冷系统绩效评价与计算测试方法 第1部分:蓄能空调系统[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 [3]《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交安监发[2017]6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的通 知:交办海[2017]170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