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16-2017 煤矿井下车场及硐室设计规范 高清晰版(完整正版、晰版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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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地质矿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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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16-2017 煤矿井下车场及硐室设计规范 高清晰版(完整正版、晰版无水印).pdf

g 重力加速度; —— 摘钩后滑行距离; 矿车运行总阻力系数: 线路坡度; 八 T 间隔时间; Sd 进人该区段的顶列车长度; U 进人该区段的顶列车运行速度; S 驶离某一区段的牵引列车长度; 7g 驶离某一区段的牵引列车运行速度; N 井底车场年运输通过能力; T 每年运输工作时间; Td 每一调度循环时间; N 装车站年通过能力; G 矿车载重; N 矿井设计年工作日数; T 矿井设计日生产小时数; T 列车进入车场的平均间隔时间; Kb 机采或炮采的不均匀系数; Kg 研石系数。

3.0.1井下车场的线路和响室应布局合理、操作安全、管理使用 方便、便于施工和维护

1井下车场巷道宜选择在稳定、坚硬的岩(煤)层中,避开断 层、陷落柱、强含水层和松散破碎岩(煤)层以及膨胀性岩层;主要 响室应选择在比较稳定、坚硬的岩(煤)层中兰州碧桂园道路强夯施工方案(20P).doc,并应避开断层、陷落 柱、强含水层和松散破碎岩(煤)层以及膨胀性岩层;

井下车场巷道和主要室不得布置在有煤(岩)与瓦斯(

4.1.1井底车场形式应根据并筒提升方式、大巷运输方式和运输

设备特点、通过井底车场的货物种类及运量、并筒与主要运输大巷 的相互位置、井底车场巷道及室所处的围岩条件、地面生产系统 布置等因素,经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4.1.2辅助运输或以辅助运输为主的开底车场,应按照下列规定 选取车场形式: 1采用立井提升方式时,应利用主要运输大巷或石门作存车 线,宜采用环形车场; 2采用斜井提升方式时,并筒不再延深的应采用平车场,井 筒今后需延深的宜采用甩车场。

4.1.3主、辅混合运输的井底车场,应按照下列规定选取车场

1不利用主要运输大巷或石门作存车线时,宜采用环形车 场;利用主要运输大巷或石门作存车线时,宜采用折返车场; 2井底车场形式宜与采区装车站的形式相协调。

4.1.5采用立井、斜井混合提升方式时,井底车场形式应相

4.1.6井底车场采用轨道运输时,宜避免机车在弯道中顶

列车运行;调车作业宜采用机械操作,当辅以必要的自动滑行方式 时,其坡度应符合本规范相关规定

4.1.7井底车场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时,应规定确切的行车路 线、行车方向及会车和调头位置。

4.2.1并底车场线路布置,应根据已确定的运输方式、

他系统相协调。 4.2.2井底车场线路布置,应减少道岔和交岔点数量。 4.2.3轨道运输时,在同一条巷道内不宜并列布置两条以上的行 车线路。无轨运输巷道单车道布置时,宜设置会让室。 4.2.4井底车场线路布置,应有利于线路区段划分和运输信号系 统的进路、闭塞信号分区划分。

4.2.5当并底车场采用固定式矿车作辅助运输时,副并进、出车

线和材料车线的有效长度,应根据矿井生产能力、辅助运输量确 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型矿并副井进、出车线有效长度,应各为1.0倍~1.5 倍列车长度; 2中、小型矿井副井进、出车线有效长度,宜各为0.5倍~ 1.0倍列车长度;提升部分煤炭时,宜各为1.0倍一1.5倍列车长度; 3大型矿并设有专用提研并时,副井和提研并的进、出车线 有效长度,应各为1.0倍列车长度; 4副井出车线一侧的适当位置,应并列布置一条材料车线作 材料及设备车的编组和存车线。材料车线的有效长度,大型矿并 宜按15辆或1.0倍材料(设备)车的长度确定,中、小型矿并可按 5辆~15辆材料(设备)车的长度确定; 5副井进、出车线的有效长度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大 于井筒2次~3次提升的车辆总长度。

4.2.6当井底车场采用无轨胶轮车作辅助运输时,副

4.2.6当并底车场采用无轨胶轮车作辅助运输时,副并进、出车 线的有效长度,宜大于井筒3次~5次提升的车辆总长度,也可按 停靠5辆无轨胶轮车选定。

4.2.7当井底车场采用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需要换(倒)装时,副

线和材料车线的有效长度,应根据运输方式和运输设备的具

1大巷采用固定式矿车运输,主井采用箕斗或带式输送机提 开时,宜各为1.5倍~2.0倍列车长度;主井采用罐笼提升时,宜 各为1.0倍~1.5倍列车长度;主井采用斜井串车提升时,宜各为 1.0倍~1.5倍列车长度,并不应小于2钩一3钩串车长度; 2大巷采用底卸式矿车运输,机车过卸载站时宜各按1.0倍 列车长度取定;机车不过卸载站,列车滑行进人空车线时,重车线 有效长度宜为1.0倍列车长度,空车线有效长度宜按1.0倍列车 长度加10m安全距离之和确定; 3大巷采用无极绳牵引矿车运输,主井采用串车提升时,宜 各为3钩~5钩串车长度;主并采用罐笼或箕斗提升时,应按照停 靠的矿车装载总煤量不小于井筒3次一5次的总提升量确定。

4.2.10并底车场调车线的有效长度,应根据运输设备的特 定。当采用列车运输时,调车线的有效长度宜按1.0倍列车 选定

4.2.11并底车场人车线的有效长度,当采用列车运输时,宜按

4.2.12在车线有效长度范围内行驶或停靠车辆时,不应妨碍相

主体钢筋专项施工方案的有效长度应包括列车长度和附加长度。计算后的车线有效 宜按m取整。车线有效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mnlk+l;+l

式中:L一一车线有效长度(m); m一一列车数量(列); n一每列车的矿车数量,应根据机车型号及运输条件确定 (辆); lk一一每辆矿车带缓冲器和牵引链张紧之后的长度(m); 一机车长度,若为双机牵引时则应为两台机车长度(m); l一附加长度,一般取10m。

4.2.14井底车场轨道线路的轨型、道岔和平曲线半径的选取,应 符合下列规定: 1井底车场轨道线路的轨型,应根据运输设备类型、运输物 料重量、使用地点确定。 2道岔型号的选择,应根据轨距、轨型、机车或车辆的类型 运行速度及行车密度、曲线半径等因素确定。 3井底车场轨道线路平曲线半径,应根据通行车辆最大固定 轴距、运行速度和运送长材料的最大长度等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当运行速度小于或等于1.5m/s时,不得小于通行车辆 最大固定轴距的7倍; 2)当运行速度在1.5m/s~3.5m/s时,不得小于通行车辆 最大固定轴距的10倍; 3)当运行速度大于3.5m/s时,不得小于通行车辆最大固 定轴距的15倍。 4 井底车场线路轨型、道岔和平曲线半径,可按表4.2.14的

规定选取。采用渡线道岔时可按单开道岔辙叉号码选取,中型及 小型矿井可取小值

14 井底车场轨道线路轨型、道岔

4.2.15斜井井底轨道线路的平、竖曲线半径,宜按下列规定 选取: 1采用600mm轨距1.0t矿车或1.5t矿车运输时,平曲线 半径宜采用12m~15m,竖曲线半径不宜小于12m; 2采用900mm轨距1.5t矿车或3.0t矿车时,平曲线半径 宜采用15m~20m,竖曲线半径不宜小于12m; 3采用其他轨距及矿车型号运输时:平竖曲线半径应根据

4.2.15斜井井底轨道线路的平、竖曲线半径,宜按下列规定 选取:

选取: 1采用600mm轨距1.0t矿车或1.5t矿车运输时,平曲线 半径宜采用12m~15m,竖曲线半径不宜小于12m; 2采用900mm轨距1.5t矿车或3.0t矿车时某厂区地下给排水管道施工方案,平曲线半径 宜采用15m~20m,竖曲线半径不宜小于12m; 3采用其他轨距及矿车型号运输时,平、竖曲线半径应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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