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版)(鄂建办[2018]27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月22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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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版)(鄂建办[2018]27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月22日).pdf

用垂直运输设备,加压设备的使用、折旧、维修费用等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工程设备价值的 1%计算。 十、甲供材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简称甲供材)不计入综合单价和工程造价中 十一、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一般计税法时,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为不含进项税额的费用。简易计税 法时,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含进项税额的费用。 十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发承包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时: 以实物量形式表示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列入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费 中。 以费用形式表示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不含增值税,列入其他项目费中,另有 说明的除外。 十三、增值税 本定额根据增值税的性质,分为一股计税法和简易计税法。

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应纳税额的计税基础是含进项税额的工程造价。 四、湖北省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中的全费用由人费、材料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费用、增值税组成 十五、费用的内容包活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各项费用 是以人工费加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安相应费率计取 十六、湖省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中的增值税指按一股计税方法 的税率(11%)计算白。 在工程造价活动中,符合简易计税方法规定,且承发包双方采用了简易计税方 去的,计价时可根据居《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的附 录中材料与机械台班的含税价和各专业消耗量定额、本费用定额计算工程造价

一、一般计税法的费率标准 (一)总价措施项自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单位: % 房屋建 装饰 通用安 市政 园建 绿化 土石方 专业 筑工程 工程 装工程 工程 工程 工程 工程 计费基数 人工费十施工机具使用费 费率 13.64 5.39 9.29 12.44 4.30 1.76 6.58 安全施工费 7.72 3.05 3.67 3.97 2.33 0.95 2.01 其 文明施工费 3.15 1.20 2.02 5.41 1.19 0.49 2.74 环境保护费 中 临时设施费 2.77 1.14 3.60 3.06 0.78 0.32 1.83

注:绿化工程规中不含工程排污费

GM/T 0101-2020 近场通信密码安全协议检测规范注:绿化工程规中不含工程排污费

(四)规费 y 单位: % 房屋建 装饰 通用安 市政 园建 绿化 土石方 专业 筑工程 工程 装工程 工程 工程 工程 工程 计费基数 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 费率 26.79 10.14 11.96 26.20 11.77 10.62 10.90 社会保险费 20.04 7.57 8.93 19.60 8.77 8.46 8.14 养老保险金 12.66 4.87 5.74 12.38 5.64 5.52 5.17 其 失业保险金 1.27 0.48 0.57 1.24 0.56 0.55 0.52 医疗保险金 4.01 1.43 1.68 3.92 1.65 1.61 1.63 中 工伤保险金 1.47 0.56 0.67 1.44 0.66 0.52 0.57 生育保险金 0.63 0.23 0.27 0.62 0.26 0.26 0.25 住房公积金 5.28 1.91 2.26 5.16 2.21 2.16 2.15 工程排污费 L1.47 0.66 0.77 1.44 0.79 0.61

注:绿化工程规费中不含工程排污费

注:绿化工程规费中不含工程排污费。

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

1:程量清单指载明建设工利星分部分项工程项自、措施工顶自、具他项自的名 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顶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3.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4.措施项目清单包括总价措施项目清单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单价措施项目 清单计价的综合单价,安消耗量定额,结合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让算。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按本定额中规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5.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的工程,在编制招标空制价时,应按本定额规 定的费率计算各项费用。 6.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总包服*费、结算价和以费用形式表示的索 赔与现场签证费均不含增值税

1.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

1.定额计价是以全费用基价表中的全费用为基础,依据本定额的计算程序计算 工程造价。 2.材料市场价格是指发、承包人双方认定的价格,也可以是当地建设工程造 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格。双方应在相关文件上约定。 3.人工发布价、材料市场价格、机械台班价格进入全费用。 4.包工不包料工程、计时工按定额计算出的人工费的25%计取综合费用。综 合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施工用的特殊工具,如手 推车等,由发包人解决。综合费用中不包括税金,由总包单位统一支付。 5.总包服*费和以费用形式表示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均不含增值税。 6.二次搬运费按施工组织设计计取。

第六部分全费用基价表清单计价

1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中,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全费用清单计价方式。全费用计 价依据下面的计算程序,需要明示相关费用的,可根据全费用基价表中的人工费 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本定额的费率进行计算 2.选择全费用清单计价方式,可根据投标文件或实际的需求,修改或重新设 计适合全费用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3.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价和以费用形式表示的索赔与现场签证 费均不含增值税。

注:3.4中费用包含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第七部分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

1.人工价格是指建设工程施工中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人工单价(以 下简称发布价)。 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市场价格是指发、承包人双方认定的价格,也可以 是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格。双方应在相关文件上约定。 施工机械、施工仪表的市场价格按《湖北省施工机具使用费定额》计算 2.人工发布价是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依据,也可供投标人参考 3.材料的市场价格由1供应价格(含包装费)、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 费组成。进口材料的市场价格按有关规定计算。 4.施工机械的市场价格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 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其他费。人工费按发布价计算。

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按扣除燃料动力费后的除税价格计算。 施工仪表的市场价格包括折旧费、维护费、校验费、动力费。 大型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按《湖北省施工机具使用费定额》相关规定计取 5.施工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其租赁的大型施工机械使用费按各专业定额总 说明有关规定计算。施工机械采用租赁方式需经承发包双方约定。 6.一般计税方法采用除税价,简易计税法采用含税价。除税价是指扣除进项 税额的价格。含税价是指包含进项税额的价格。 7工程量清单计价时,人工以发布价,材料、施工机械、施工仪表以市场价 格进入综合单价。 8.定额计价时,人工以发布价,材料、施工机械、施工仪表以市场价格进入 定额基价。 9.合同履行期间,人工的发布价调整时,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承包 人报价中的人工单价高于调整后的人工发布价时,不调整。当人工发布价上调 承包人报价中的人工单价低于调整后的人工发布价时,应子调整。当承包人报价中 的人工单价与招标时人工发布价不同时,应以调整后的人工发布价减去编制期人工

规定的,按规定处理。 14.各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的发布工作, 发布材料的种类和规格应满足本地区工程造价计价的需要,材料市场价格要贴近本地 区的实际情况。

第八部分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

:建设程定额人单价动态管理的的是建立建筑业劳*市场人费计价 言息化管理、监测:量化建筑业劳动力实际成本,引导、稳定劳*用工市场供求关 系。通过定额人工单价划算系统及平台,监测本省现行建筑市场人工费动态变化趋 势,计算开调整符合建筑市场价格变化的定额人工单价。 2.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调整的原理是对定期收集的劳*分包合同进行 筛选,剔除非人工因素,取定分项工程劳*分包合同纯人工价格,并通过有关参 数计算得到各专业分项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用各专业工程在整个建筑业所占的权 重和各分项工程占各专业工程的比例,复合成一个综合的定额人工单价,通过计 算,最终得到普工、技工、高级支工的定额人工单价。 3.测算资料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

程的专业类别收集选定,涵盖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工程规模包括大、中、小型建 筑。收集的测算资料需附工程概况、建筑功能、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地上 地下层数、檐高、工程开立俊工时间等相关内容。各专业工程的测算资料权重按测算 时期全省各专业工程的建安产值进行确定。随着建筑业发展,施工工艺、施工材料 的不断革新,每两年补充、更新一次测算资料。 4:收集的分包合同为施工单位与劳*分包单位签订的劳*分包合同,合同内 容必须真实可靠,所涉及的分部分项内容全面,能复盖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 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各主要施工工序。分包合同应来自*有、集 体(股份制)、个体的施工企业或分包企业。分包合同也应涵盖大、中、小型工业 建筑与民用建筑,其中民用建筑的比例不低于80%。分包合同的样本数量要求足够 多,每次测算分包合同的总量不低于100份,每个专业的分包合同不低于20份。 5.分包合局#安湖北省行政区内地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为收集单元。各地市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每年六月至十二月底之前按第六条的要求向省工程造价管理机 构上报分包合同。收集的分包合同要客观、真实。能反映当时我省各地区的分包情 况。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上报的分包合同数据进一步分析、筛选,确定最终参与 ·48·

计算的分包合同。各地市分包合同送不到第六条规定的要求时,省工程造价管理机 构可要求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补报 6.根据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若不是纯人工价格,需要易除非人 工价格部分的费用,计算出劳*分包的纯人工价格。对高于或低于纯人工价格平均 直1.3倍的数据不予采用。 7.定额人工单价每半年进行一次测算和调整。只有调整期的定额人工单价与 前期的定额人工单价的增减超过5%时,定额人工单价予以调整。如遇特殊情况 调整的周期和幅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置 8.定额人工单价的测算与发布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实施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建立科学的测算方法,按规定积极落实测算工作,对测 算的结果应及时予以颁布。在规定的调整期内,即使定额人工单价达不到调整的条 件也应作出不予调整的公告。

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三、房屋建筑工程扬尘防治工曾加费以建筑工程和石方工程的人工费加施工机 具使用费为计费基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市政工程和土石方工程的人工费加施工 机具使用费为计费基础。 四、扬尘防治增加费由项自承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遂项计取,用于施工现场场 尘防治专项工作,若实行项目总承包的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计取。 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增加费率表

三、房屋建筑工程扬尘防治增加费以建筑工程和土石方工程的人工费加施工机

日起热行。2018年4月1日前的已完工程量,不再进行调整

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广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13)4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财政局,* **有关部门: 为适应深化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根据*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总 结)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L2003】 206号)(以下简称《通知》)手丸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修订完成了《建筑安装工租 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便于各地区、各部 做好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自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

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见附件1)。 (二)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安工程造价形成川质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 金(见附件2)。 (三)按照*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合理调整了人工费构成 及内容。 (四)依据*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 有关规定,将工程设备费列入材料费: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列入企业管理费 (五)将仪器仪表使用费列入施工机具使用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列入 措施项目费。 (六)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原企业管理费中劳动保险费中的职工死 产丧葬补助费、抚无仙费列入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费和其他 中增加担保费用、投标费、保险费 (七)按照《社会保险法》、《建筑法》的规定,取消原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 害保险费,增加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见附件1)。 (二)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自目费、规费和税 金(见附件2)。 (三)按照*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合理调整了人工费构成 及内容。 (四)依据*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 有关规定,将工程设备费列入材料费: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列入企业管理费。 (五)将仪器仪表使用费列入施工机具使用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列入 措施项目费。 (六)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原企业管理费中劳动保险费中的职工死 产丧葬补助费、抚仙费列入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费和其他 中增加担保费用、投标费、保险费 (七)按照《社会保险法》、《建筑法》的规定,取消原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 害保险费,增加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八)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在税金中增加地方教育附加 、为指导各部门、各地区按照本通知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对原《通 和》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公式和计价程序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 统一制订《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见 附件3、附件4)。 三、《费用组成》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同时废止。

附件: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自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造价形成划分)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4.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2013年3月21日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自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 司)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人工费、材 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借施项目费、 其他项日费中(见附表)。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 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 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 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 时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 58

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 其租赁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毛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 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日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 灰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 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 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式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 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 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 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 60

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米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电等。 (7)税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 等。 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难销及维修费用 (四)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 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 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 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

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 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 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 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拍保、履约担保、职 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上地使用税、印花税 等。 14.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厂 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六)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 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包括:

1,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 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住房和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 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造价形成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口费、其他项目 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自费、其他项自费包含人工费、材 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见附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 筑程、通用安装程市政程、园林绿化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 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自。如房屋 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王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 混凝上工程等。 各类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现行国家或行业计量规范。

(二)措施项自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 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内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费 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 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 请理费或摊销费等。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 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 次运输不能到送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 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峻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必要 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6.工程定立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利口复测工作 的费用。 7.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工程在沙漠或其边缘地区、高海拨、高寒、原 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工增加的费用。 8.天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亭放场地运至施工 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 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 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白的费用。 9脚手架工程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以及脚手架 购置费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措施项自及具包含的内容详见各类专业工程的现行国家或行业计量规范。 (三)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

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 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 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 的零星项日或工作所需的费用 3.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 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工资料汇 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四)规费:定义同附件1。 (五)税金:定义同附件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一、各费用构成要素参考计算方法如下: (一)人工费 公式1: 人工费=二(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 注:公式1主要适用于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自主确定人工费,也是工程造价管 理机构编制计价定额确定定额人工单价或发布人工成本信息的参考依据。 公式2: 人工费=(工程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日工资单价是指施工企业平均技术熟练程度的生产工人在每工作日(国家法定

工作时间内)按规定从事施工作业应得的日工资总额。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定日工资单价应通过市场调香、根据工程项自的技术要 求,参考实物工程量人工单价综合分析确定,最低日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普工1.3倍、一般技工2倍、 高级技工3倍。 工程计价定额不可只列一个综合工日单价,应根据工程项日技术要寸求和工种差 别适当划分多种日人工单价,确保各分部工程人工费的合理构成 注:公式2适用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计价定额时确定定额人工费,是施工 企业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二)材料费 1.材料费 材料费=Z(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湖北省 材料单价=【(材料原价十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1+采购保管费率 (%)) 2.工程设备费

工程设备费一艺(工L程设备量×工程设备单价) 工程设备单价=(设备原价+运杂费)×[1+采购保管费率(%)】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机械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 运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车船税费 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确定计价定客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时,应根据《建筑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结合市场调查编制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施工企业可以 参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台班单价,自主确定施工机械使用费的报价,如租赁 施工机械,公式为: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租赁单价) 2.仪器仪表使用费 仪器仪表使用费=工程使用的仪器仪表摊销费+维修费 (四)企业管理费费率 (1)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

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 业管理费费率(%) X人工费占 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 业管理费费率(%) 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每一工日 (3)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费率%) x100% 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 注:上述公式适用于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自主确定管 编制计价定额确定企业管理费的参考依据。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确定计价定额中企业管理费时, 工费+定额机械费)作为计算基数,其费率根据历年工租 查数据确定,列入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

(五)利润 1:施工企业根据企业自身需求并结合建筑市场实际自主确定,列入报价中。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确定计价定额中利润时,应以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 工费+定额机械费)作为计算基数,其费率根据历年工程造价积累的资料,并结合 建筑市场实际确定,以单位(单项)工程测算,利润在税前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比重 可按不低于5%且不高于7%的费率计算。利润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自中。 (六)规费 1.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以定额人工费为计算基础,根据工程所在地省、自 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费率计算。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程定额人工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 率) 式中: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率可以每万元发承包价的生产工人人工费和 管理人员工资含量与工程所在地规定的缴纳标准综合分析取定。 2.工程排污费

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参考公式如下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厂(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式中: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 及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下同)。 (二)措施项目费 1.国家计量规范规定应予计量的措施项目,其计算公式为: 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2.国家计量规范规定不宜计量的措施项日计算方法如下 (1)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基数×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计算基数应为定额基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定额中可以计量 费)、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费率由工程造价 各专业工程的特点综合确定 (2)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计算基数×夜间施工增加费费率(%) (3)二次搬运费 二次搬运费=计算基数×二次搬运费费率(%)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计算基数×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 (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计算基数×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费率 上述(2)~(5)项普施项目的计费基数应为定额人工费或(定 页机械费),其费率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各专业工程特点和调查 后确定。 78

(三)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施工过程中由 建设单位掌握使用、扣除合同价款调整后如有余额,归建设单位。 2.计日工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施工过程中的签证计价。 3.总承包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控制价中根据总包服务范围和有关计价规 定编制,施工企业投标时自主报价,施工过程中按安签约合同价执行。 (四)规费和税金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均应按照省、首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标 准计算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各专业工程计价定额的编制及其计价程序,均按本通知实施。 2.各专业工程计价定额的使用周期原则金上为5年。 3.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定额使用周期内,应及时发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 价格信息,实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相关政策变化以

及建筑市场物价波动较大时,应适时调整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以及定额基价或 现费费率,使建筑安装工程费能反映建筑市场实际。 4.建设单位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各专业工程的计量规范和计价定额 以及工程造价信息编制。 5.施工企业在使用计价定额时除不可竞争费用外,其余仅作参考,由施工企 业投标时自主报价。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建办(2005)89号

各省、自治州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 设局: 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五年六月七日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 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正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 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 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 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 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源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具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 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 早晨》(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 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 安全措施费及具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造价管 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 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口 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 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管理水*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 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预计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 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86·

第七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顶日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立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 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 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 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 施工进度支付。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 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 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 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 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监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对施工 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 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工顶施工 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推不整改或 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 告,必要时责令其暂亨施工。 第十一条施工单立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 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 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司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 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注:本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如 修订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本表所列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建筑施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场尘防治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 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意见

鄂政办发[2015】28号

、强化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各方主体责任

从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手广建、拆除及相关运输等有 关活动,应当行建筑施尘防治的责任和义务。 (一)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含拆除工程发包单位)牵头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 治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方案,负责在建和拆除工程扬尘 防治的组织协调,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建筑施工场尘防治内容和责任,按照合同约定 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 (二)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含拆除施工单位)全面负责建筑施工尘防治措 施的落实,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保证所需费用的投入,定期开展检香考核。实 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负总责:总承包单位进行工程 分包的,应明确分包单位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加强对分包单位场尘防治工作的管理,

并对分包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承担连带责任。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第 责任人,应配备专职人员,严格实施防治方案,做好定期检查及日常巡查管理,纠 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检香及防治记录台账。预拌商品混凝士生产企业对预拌混凝 王生产、材料储存、运输等过程的场尘防治工作全程负责。 (三)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督促施 工单位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发生场尘污染的,应当要习求施工单位 整改或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 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住建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对分包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承担连带责任。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第 王人,应配备专职人员,严格实施防治方案,做好定期检查及日常巡查管理GB/T 30661.3-2015轮椅车座椅 第3部分:体位支撑装置的静态、冲击和疲劳强度测定,纠 法违规行为,建立检查及防治记录台账。预拌商品混凝士生产企业对预拌混 生产、材料储存、运输等过程的场尘防治工作全程负责。 (三)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督促施 单位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 改或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 单位应当及时向住建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三、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各项措施 (一)建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备制度。施工单立)应当按照有关技术 佳,制定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并报监理单立,由项自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字。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 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内容,报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房屋折拆除施工单位 当根据《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及折拆除工程实际,组织编制拆除施工扬尘 97

三、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各项措施

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拆除工程开工前向房屋征收机构报备。 (二)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整洁、 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高度不*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 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高度不*于18来的封闭围挡。主体脚手架列侧应当设置密目 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当严密。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 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当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 应当采取车辆清洁措施,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 尼、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 杜绝随意排放。 (三)强化施工过程的防尘降尘管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 分类布局、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应采取酒水、覆盖压尘等措施: 对水泥和其他易飞的细颗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裸露的场 地和集中堆放的王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降尘,裸置3个月以 上的上方,应当采取临时绿化借施。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上,鼓励 使用预拌砂浆,并做好防尘降尘工作。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 .08

四、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监督管理

实际,制定建筑施扬尘防治的实施方案或细则,明确作职贵、工作步骤和作 要求,切实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执法监督。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房屋征收机构,具体负责 建筑施工或拆除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督工作。要建立举报监督、明查暗访工作机制, 整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建筑渣土运输企业、预拌混凝王生产企业落实建筑施工扬 尘防治责任。对未履行扬尘防治责任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处罚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给予限制参加招标投标、暂和安全生产许 可证等处罚。对达到扬尘防治标准的项自一律停工整改,取消各级文明工地和优 质工程参评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荣誉称号,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项自责任人,记入不 良信息“黑名单”,并子以公开曝光。 (三)完善应急措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制定防治建筑施工杨尘应 急预案,做好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施工扬尘应急处理工作。要加强与当地环保、气象 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大气污染、气象信息,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重度污染 以上时,应依据《湖北省建筑工程雾霾天气应急响应和处置预案》相关规定启动应 急预案,停正建筑施工王方作业、建筑拆除作业和商品混凝主拌作业。

鄂政发[201416号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 建设,认真彻落实国家对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 展和污染防治的实际,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 103·

科技等多种手段,坚持长期送标和近期改善相结合、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 政府主导和全民行动相结合YY/T 1228-2014 白蛋白测定试剂(盒),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的常态机制和良好氛围,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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