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234-2015沥青路面热再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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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22-T 223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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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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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适合就地热再生的基本条件

5.4.2符合下列情形的路面,宜选择复拌再生

5.4.2符合下列情形的路面DB51T 2716-2020 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 社会保险基金,宜选择复拌再生

a)旧路面车辙深度较浅,掺加的新沥青混合料量低于30%; b 旧路面沥青混合料材料比较均匀,再生施工质量易于控制; C 旧路面沥青混合料级配缺陷通过掺加有限的新沥青混合料基本可以改善,改善后适合用于路面 表面层: d 旧路面沥青老化不太严重,通过再生能有效恢复其路用性能,再生沥青混合料质量能达到表面 层要求; 路面仅抗滑性能达不到标准,通过就地热再生能够达到标准; f 交通量较小,可通过复拌再生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5.4.3 符合下列情形的路面,宜选择加铺再生:个 a) 旧路面沥青层偏薄,需要加铺新沥青混合料予以补强: b) 旧路面沥青混合料材料离散性较大,特别是养护挖补面积比较大,通过复拌再生难以达到磨耗 层要求; ) 旧路面沥青混合料级配缺陷较严重,通过复拌再生难以达到表面层要求,但又能通过再生用做 得翻印 中面层; d 旧路面车辙深度较深,需要掺加的新沥青混合料大于30%; e) 旧路面沥青老化较严重,通过再生难以直接用于表面层; f) 交通量较大,通过复拌再生难以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5.4.4根据需要,正确选择采用复拌再生还是加铺再生,确定再生厚度,确定掺加新沥青混合料的大 体比例,确定加铺新沥青混合料的厚度等。 5.4.5经济评价。对采用不同的路面维修方法进行经济对比分析评价,分析各种方法路面设计使用年 限内的平均成本,包括路面维修成本、养护成本、路面残值等。对于收费公路,还应分析不同维修方法 可能带来的施工期间的车辆通行费的损失。 人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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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用于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的各种材料,应满足工程所在地的气候条件、交通条件。 6.1.2热再生沥青路面使用的各种材料进场后必须取样进行质量检验,经评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 以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或商检报告代替现场检测。 6.1.3原材料试验参照JTGE20、JTGE42等规范执行。 6.1.4就地热再生和厂拌热再生均应对沥青混合料回收料进行试验检测。

6.1.1用于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的各种材料,应满足工程所在地的气候条件、交通条件。

6.2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

6.2.1就地热再生应根据所设计的再生深度事先进行旧路面取样,旧路面面层级配不同的应分别取样。 6.2.2回收旧沥青混合料(RAP)时,应避免扰动下层。人 6.2.3特别注意铣刨、机械翻挖、人工挖除过程中,避免破坏基层,并在气温合适的季节进行。 6.2.4使用前应破碎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破碎后的沥青混合料回收料粒径宜小于26.5mm,最大 不超过35mm,否则会影响再生剂作用效果,影响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性能。/、 6.2.5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应参照新集料的粒径分级筛分成不同档次,以便进行准确的生产配合比 设计,在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中更好地保证沥青混合料的级配要求。宜将沥青混合料回收料筛分为五档 料,生产使用不少于三种规格破碎料。 6.2.6不同料源的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应分开堆放,破碎后的沥青混合料回收料应按不同料源、品 种、规格分开堆放。 6.2.7破碎后各种规格的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和新矿料应堆放在预先经过硬化处理的地面上,避免 混入泥土等杂质,料堆上面应有雨棚覆盖,料堆周围开挖排水沟,做好雨水排放。

表2RAP检测项目与质量要求

6.3.1再生沥青混合料使用的石油沥青应符合JTGF40的规定。 6.3.2沥青应按照品种、标号分开存放。除长期不使用的沥青可放在自然温度下存储外,沥青在储罐 中的贮存温度不宜低于130℃,并不得高于170℃。 6.3.3在储运、使用和存放过程中应采取良好的防水措施,避免雨水或者加热管道蒸汽进入沥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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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再生沥青混合料的使用质量,应根据当地气候分区、旧沥青老化程度、沥青含量、沥 料回收料(RAP)掺配比例、再生剂与沥青的配伍性,综合确定再生剂的品种及用量。 2沥青再生剂应按照JTGE20的相关方法执行,满足表3的基本技术要求。

6.5再生沥青技术指标要求

根据使用场合不同,再生沥青应分别满足JTGF40中道路石油沥青或聚合物改性沥青技术 生沥青的延度指标可另行提出设计要求,

6.6集料 6.6.1新粗细集料质量,应满足JTGF40的规定。

6.6.2单一粗细集料质量不能满足要求,但经试验论证新旧集料混合后集料混合料性能满足 要求的,可以使用, 人

再生沥青混合料中使用的矿粉质量应满足JTGF40的规定。

7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7.1.1在对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试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公路等级、工程需求、使用层位、气候条 件、交通状况,充分借鉴成功经验,选用符合要求的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和新材料,进行再生沥青 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7.1.2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采用与新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相同的设计方法。一般采用马歇尔 设计方法进行配合比设计。如果采用其他设计方法设计,应按照本方法进行设计检验,满足要求时方可 使用。 7.1.3 就地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可直接进行目标配合比设计,但应进行生产验证。配合比设计方法见附 录C。 7.1.4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应进行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验证。配合比设 计方法见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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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就地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设计级配一般采用与原路面表面层相同的级配类型。厂拌热再生沥青 混合料的级配类型应根据所应用的层位确定,确定原则与新沥青混合料相同。再生沥青混合料级配应满 足JTGF40的要求。 7.2.2再生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技术指标应满足JTGF40的规定。

7.3就地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7.3.1根据再生方案的不同,复拌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需掺加新沥青混合料,用以改善旧路面 矿料级配,并填补由于车辙、横坡产生的缺料,之般不超过30%;加铺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一 般不需掺加新沥青混合料,不改变旧路面矿料级配。两种设计均需根据旧沥青老化情况掺加再生剂和(或 新沥青。 7.3.2按附录B进行旧沥青路面材料取样, 7.3.3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对旧沥青路面材料进行各项试验分析。 7.3.4按附录C规定进行就地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7.3.5当仅对一条车道进行就地热再生时,应注意添加新料的数量,确保纵向接缝平顺。

7.4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7.4.1,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时,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应从破碎筛分后的料堆上取样。 7.4.2厂拌热再生生产配合比设计可参照本方法规定的步骤进行,但应重新确定沥青混合料回收料 RAP)中的沥青含量。应将生产配合比中使用的不同档的沥青混合料回收料按用量比例混合后抽提,确 定旧沥青含量

8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施工

8.1.1就地热再生应保证其技术性能满足使用要求,现场热再生设备的噪声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标 推。 3.1.2就地热再生施工前,施工单位要进行详细的旧路面调查,包括旧路面的强度检测、病害数量、 破损类型、平整度、抗滑性能情况调查,对旧沥青混合料性能进行有关检测,获取所有关于旧路面的信 息,以供再生施工能有针对性地制定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如调查情况同设计文件差别较大,应及时通 过监理单位签证并向管理单位、设计单位反馈情况,及时修改原设计方案。下 3.1.3施工前应做好工程周边环境和交通现状调查,制定周密的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制作齐备的交通 标志,配备相关人员;做好停工期间设备摆放、材料运输、施工顺序、施工方向、作业时间、环境保护、 安全措施等工作。 3.1.4在调查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保证就地热再生施工不间断,保 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1.5原路面上有稀浆封层、微表处、超薄罩面、碎石封层等罩面的,不适宜直接进行就地热再生 就地热再生前,应先将其铣创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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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新沥青混合料准备。新沥青混合料运距应合理,运输车辆数量应充足,不能影响热再生连续施 工;运输车辆应有良好的保温性能,以满足就地热再生施工耗用新沥青混合料较慢的特点; b) 再生剂准备。再生剂应予加热,加热温度可接近其允许的最高温度。为保证连续施工应备足 天的再生剂用量。根据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如果需要掺加新沥青,应事先将新沥青和再生 剂按比例均匀搅拌在一起; C 燃料准备。充分考虑燃料的添加方式、添加时间和地点,配备安全可靠的添加设备,配备足够 数量的熟练操作人员,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安全。 3.2.2 机械机具准备: 做好所有机械设备的检修、调试和精度较准: 对所有设备要根据情况,定期地进行检测、保养、维修。 3.2.3人员配备应包括:路面工程师、机械工程师、机械操作手、工人、试(化)验人员、交通安全 警戒人员等若干名,所有人员施工前都要经过有关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经过竞争上岗。

8.2.2机械机具准备!

对就地热再生不能修复的路面病害,应事先予以处理: a 水损坏类病害。如果水损坏类病害的深度已超过了热再生施工深度,再生前应予挖补: 变形类病害。根据再生设备的不同,变形深度30mm~50mm时,再生前应考虑铣刨掉部分 以确保再生施工时能翻松到变形最低处一定的厚度; C 裂缝类病害。分清裂缝类病害的性质,对影响热再生工程质量的严重裂缝类病害应予挖补; d)养护类病害。有些养护时挖补的路面质量差,难以保证再生质量,再生前应予重新挖补

8.4原路面特殊部位处理

3.4.1桥梁伸缩缝和井盖处施工应事先用铣刨机沿行车方向将伸缩缝和井盖后端铣刨2m~5m,前端 铣刨1m~2m,深度30mm~50mm,再生施工时用新沥青混合料铺筑。 3.4.2应在伸缩缝处覆盖有效的隔热板,并在伸缩缝内塞满浸水的棉布或棉线等,防止加热损坏胶条。 3.4.3应事先清除路面标线、文字以及突起路标等。 3.4.4对于路面中央、两侧有绿化带的道路,施工前应准备足够的隔热防护板,施工时用于保护绿化 带。

5.1工程正式开工前,应选取不小于300m的路段作为试验路段,验证热再生施工情况是否与设计 容相符合。试验路段应包括以下技术内容: a 检验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充分; b 检验各种施工机械的类型、数量及组合方式是否匹配,设备工况是否良好,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检验各类施工人员数量是否足够,搭配是否合理,人员之间是否协调; 检验再生沥青混合料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e 检验新沥青混合料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否满足要求,能否保证供应; 确定设备加热温度、施工速度、翻松深度、再生剂喷洒方式和用量、摊铺方式、松铺系数、摊 铺质量、路面压实度、平整度控制等各项技术参数; g 检验完工后各项收尾工作是否有条不紊,现场清理是否符合要求,设备停放是否安全有序; h 检验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大规模施工是否安全,是否需要加强改进; 检验各种后勤保障工作是否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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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试验路段的铺筑应由各方面共同参与,事前要有计划,事后要有总结,施工单位应就试验内容 提出完整详尽的试验报告,报业主和监理批准,作为以后施工的指导。

8.6.1清扫路面、画导向线

所有工、料、机准备工作完成后,清扫路面,以免杂物混入再生沥青混合料内。路面 在路面再生宽度以外画再生设备行进导向线,也可将路面边缘线作为导向线。

8.6.2路面边缘铣刨

对于有路缘石的路面,若加热机无法加热到路面边缘,就地热再生前需对距路缘石一定范围内 进行铣刨。视加热机情况铣刨宽度0.3m~0.5m,铣刨深度不超过再生深度,但不小于30mm。 铺时一并填铺。

6.3.1应严格控制加热温度,既保证原路面充分加热,不因加热温度不足造成铣刨时集料破损 再生质量,又保证加热温度不过高,以免造成沥青过度老化, 6.3.2控制设备行走速度及间距,减少热量损失,

a)加热结束后,路表温度控制在160℃195℃。应及时检查加热散热器,防止产生明火; b)每天施工前应将再生剂加热至不影响其质量的最高温度,并保持恒温; c)当风力为3级~5级时,如果加热机与地面有空隙,应在迎风面加装挡风板,并适当将加热板 向逆风的一侧移动100mm左右,保证边缘得到足够的加热。当风力大于5级时,应停止施工; d) 在加热过程中,沥青灌缝处易起火或冒浓烟,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路面情况,在灌缝处可适当 提高行走速度。 .6.3.4旧路面加热宽度一般比翻松宽度每侧宽100mm~200mm左右,使接缝处的温度足够高,保证 从缝的有效热连接,

8.6.4.1翻松深度应均匀,深度变化时应缓慢渐变。 8.6.4.2翻松面应有足够的粗糙度。 8.6.4.3翻松面的温度宜控制在80℃~100℃之间,

8.6.5.1再生剂喷洒应与再生复拌机行走连动,并能准确地按设计用量喷洒。翻松深度有变化时,应 实时调整再生剂用量,确保再生质量。 8.6.5.2保持再生剂温度稳定在150℃~160℃左右。

6.6.1应保证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合均匀,特别是掺加新沥青混合料的复拌再生更应注意均匀性 6.6.2施工中,应使用测温仪器检查刚搅拌完成的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温度,以便及时调整加热 加热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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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1应匀速行进摊铺,施工速度宜为1.5m/min~3.5m/min。沥青混合料摊铺应均匀,避免出现 粗糙、拉毛、裂纹、离析等现象。 8.6.7.2再生沥青混合料一般较新沥青混合料温度低,应尽可能增大熨平板振捣,提高混合料的初始 密实度,减少热量散失,为压实创造条件。 8.6.7.3注意控制松铺系数,确保纵向接缝平顺。 8.6.7.4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不得低于120℃。 8.6.7.5就地热再生施工中,如果使用新沥青混合料,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新沥青混合料使用时的温 度。

8.7.1就地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应使用大吨位的振动双钢轮振压路机、轮胎压路机等压实机具, 8.7.2碾压应紧跟摊铺进行,在不粘轮的前提下,宜减少洒水或不洒水(轮胎压路机),以减少温度 散失,保证压实温度。 8.7.3对压路机无法碾压的局部部位,应选用小型振动压路机或振动夯板配合压实。 8.7.4碾压时应将驱动轮面向摊铺机,直线段从两侧向中心碾压,曲线段从内侧向外侧碾压。相邻碾 压带应重叠1/3轮宽,速度宜控制在2km/h~4km/h。 8.7.5压实过程中,压路机不得在碾压区段上转向、调头、左右移动位置、中途停留、变速或突然刹 车。振动压路机在已成型路面上行驶时应关闭振动。 8.7.6不同压实段落间应无明显界限,压路机折回处不能在同一横断面,应形成阶梯形。 8.7.7其他未规定事项,应按照JTGF40有关规定,针对不同混合料类型,选择适宜的压实工艺

3.8.1应尽量减少施工间断出现横向接缝。次日施工时应采用三米直尺检验和选择平整度合格、表面 质量完好的位置开始加热进行再生施工,衔接处应人工处理平整, 3.8.2采用复拌加铺时,再生层和加铺层纵向接缝不能处于同一位置,两层接缝必须错开,

压实完成后,路表温度降至50℃以下时方可开放交通。对于特殊路段需要尽快开放交通 取洒水降温的方法尽快降温

8. 10. 1一般规定

8.10.2就地热再生施工质量管理参照JTGF40、JTGF80/1和本标准执行。 8.10.3就地热再生应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实行动态质量管理。 8.10.4 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与检查 8.10.5就地热再生正式施工前必须完成试验路总结报告,并获得开工指令 3106就地热再生现场质量检查的项目!

8.10.5就地热再生止式施工前必须完成试验路总结报告,并获得开工指令; 8.10.6就地热再生现场质量检查的项目与频度按表4要求执行,试验方法按照JTGE6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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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就地热再生工程检查和验收项目与频度

9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施工

表6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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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工程开工前,应对材料的存放场地、防雨和排水措施进行确认;应提前整理拌合站场地,完成 拌合站安装。 9.2.2施工前应检查各种材料的来源和质量,所有材料都应按规定取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2.3施工前应对拌合站、摊铺机、压路机等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调试,对机械设备的配套情况、 技术性能、传感器计量精度等进行认真检查、标定。 9.2.4各种原材料的试验结果,目标配合比设计和生产配合比设计结果,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及 监理提出正式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开工。 9.2.5再生沥青混合料铺筑前应按设计要求对原路面进行处理。 9.2.6施工前清除原路面上的所有杂物、泥块、尘土,保证路面清洁。 9.2.7提前封闭交通,在交通控制区内设置交通标志。 9.2.8检查操作人员是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9.3.1在大面积施工前,应针对当地气候、交通特点和工程材料的实际情况,铺筑试验路段。重点研 究拌合、摊铺、碾压工艺及其它主要施工工艺,编写针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要求。

a 通过试拌确定拌合机械的操作工艺,考察计算机打印结果的可信度; b 验证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配合比设计,提出生产用的标准配合比和最佳沥青用量; c)检验各种施工机械的类型、数量及组合方式是否匹配; d)确定试验段的松铺系数: e)检测试验段的渗水系数。 9.3.4试验段铺筑应由有关各方共同参加,及时商定有关事项,明确试验结论;铺筑结束后,施工单 位应就各项试验内容提出完整的试验路施工、 检测报告,并报知业主

9.4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

9.4.1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宜选用间歇式拌合设备进行生产,拌合设备应具有沥青混合料回收料 (RAP)的配料和计量系统、再生剂计量和喷洒系统、沥青混合料回收料烘干加热系统。用于高速公路和 一级公路表面层时应采用间歇式双滚筒再生拌合站。( 9.4.2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料仓不少于两个,料仓内的沥青混合料回收料含水率不应大于3%。 9.4.3新、旧料必须混合均匀,拌合时间应以混合料颜色均匀,无花白料为准。干拌时间应比同类热 伴沥青混合料延长5s~10S,总拌合时间延长15S左右。 9.4.4受不同掺配比例、不同的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含水量、新料的加热温度、新旧料在搅拌缸中 的热传递等影响,拌合时间要求不同,施工时应注意拌合时间的调整。 9.4.5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制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的规定。 9.4.6拌制的再生沥青混合料因故不能立即在工程中使用,需在储料仓中存放时,以不发生沥青析漏 为标准,且不得超过12h。 9.4.7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运输应符合现行JTGF40的规定

9.5再生沥青混合料斑铺和压实

5.1施工现场质检员应对每车混合料检测温度,发现超温料、花白料、不合格料要拒绝摊铺, 弃。 5.2再生沥青混合料摊铺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JTGF4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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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再生沥青混合料压实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JTGF40的规定

9.6.1压实成型后的路面应自然冷却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需提前开放交通时, 可洒水冷却。个 9.6.2路面冷却期间严禁履带车通行,严禁机动车辆调头或刹车,同时应限制车速和交通量, 9.6.3作好保护,保持整洁,不得造成表面污染。 9.6.4试验段铺筑应由有关各方共同参加,及时商定有关事项,明确试验结论;铺筑结束后,施工单 位应就各项试验内容提出完整的试验路施工、检测报告,并报知业主。

9.7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与检查

9.7.1厂拌热再生沥 丁JTGF40的规定, 9.7.2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沥青混合料回 7项目进行检查。

施工过程中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质量检查

9.7.3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合厂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a 从料堆和皮带运输机随时目测各种材料的质量和均勾性,检查泥块及超粒径材料;目测混合料 拌合是否均匀、有无花白料、油石比是否合理,检查集料和混合料的离析情况; b 检查控制室拌合机各项参数的设定值、控制屏的显示值,核对计算机采集和打印记录数据与显 示值是否一致; C 检测材料加热温度、混合料出场温度,取样抽提、筛分检测混合料的矿料级配、油石比。抽提 筛分应重点检查0.075mm、2.36mm4.75mm、公称最大粒径及中间粒径等五个筛孔的通过 率; d 按要求制作马歇尔试件,测定密度、空隙率、稳定度、流值,各项指标应达到配合比设计要求, 试件密度采用表干法测定。 9.7.4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的施工质量标准与控制,应符合JTGF40对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的 有关规定。

9.8.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将全线1km3km作为一个评定路段进行全线自检,将单个测定值与 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进行比较,计算合格率;然后计算一个评定路段的平均值、极差、标准差及变异系 数。验收质量标准应达到JTGF40的要求。 9.8.2再生沥青混合料工程的检验评定标准按JTGF80/1规定执行。

9.9工程施工总结及质量保证期管理

9.9.1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应根据国家竣工文件编制的规定,提出施工总结报告、专项报告、竣工 图表及完整的施工资料档案。 9.9.2施工企业在质量保质期内,应进行路面使用质量观测、局部损坏的原因分析和维修保养等。质 量保证期限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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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收集旧路修建时的设计和施工资料 般包括旧路面的宽度、厚度、结构类型、级配、材料和 施工工艺方面的资料。 .1.2养护记录调查,养护记录不仅能够反映路面的病害情况及路面的材料组成现状,同时还会记录 原始路面的材料情况及病因分析,应了解如下信息:人人 各种养护的原因、时间、类型、位置、规模以及具体实施过程中采用的方法、材料类型、数量 及应用范围; b 如有碎石封层、稀浆封层或微表处、封缝和热塑塑胶类标线需特别注意。这些材料对再生沥青 混合料有影响,需在配合比设计过程中加以考虑。这些材料也会影响再生剂类型、外掺料(级 配、等级、数量和沥青用量)及掺加率的选择。

A.2旧路面损坏状况调查

A.2.1按照JTGH20规定的方法对旧路面进行损坏状况调查。 A.2.2病害调查时,应详细记录各个路面病害的位置(包括路面横向位置和纵向桩号)、类型、严重程 度以及损坏长度或面积,并绘制出路面病害分布图。

动化检测设备,检测结果应能换算成我国相关技术规定的回弹弯沉值。自动检测设备20m一点。 克曼梁检测时,检测数量应不小于20点每千米车道。

路面平整度宣采用快速自动化检测设备进行检测,可结合路面损坏和车撤→并检测。单独检测 整度时,宜采用高精度的断面类检测设备。路面平整度亦可采用近一年内相关单位所检测结果。

A.5旧路面抗滑性能检测

设备或其他具有可靠数据标定关系的自 单位所检测结果

A.6旧路面车辙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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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车辙宜采用快速自动化检测设备进行检测;当条件不具备时,路面车辙可以采用路面横断面直 尺进行人工检测。路面车辙深度数据应以10m为单位保存

A.7旧路面基层状况调查

按照一定的频率,采用取芯机钻探或人工挖坑的方法对旧路面基层进行取样检测,重点调查基层的 完整性,全部掌握损坏状况、数量、位置并分析损坏原因,量测基层厚度,同时对基层下面部位出现的 病害类型、数量、位置及原因也要全部掌握。对路面出现病害的部位要加强检测频率。

A.8旧沥青面层混合料调查

按照一定频率,米用小型加热机或切割 行取样,对旧路面沥青混合料进行室内 式验分析,检测旧路面沥青混合料的质量,包括沥青含量、矿料级配、旧沥青的各项技术指标等,用这 些数据综合分析路面病害产生的原因。具体步骤与方法按附录B进行。

对影响就地热再生施工的设施进行调查。如沿线桥梁、下水井盖、路缘石、防护设施、加油(气) 站、两侧的绿化设施等,以便提前做好施工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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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取样与试验分析

的前调直 B.1.2取样频率和方法为: a 分析路面结构和路面维修记录,根据路面面层情况是否相同或相近,将全施工路段划分为若干 个子路段,每个子路段长度不宜大于5000m,且不宜小于500m,或者每个子路段面积不宜大 于50000m,且不宜小于5000m; 按照JTGE60随机取样方法确定取样点位置。 B.1.3 就地热再生,只取表层沥青混合料,按以下方法取样: a) 取样方法一般采用人工挖掘或机械切割等方法,也可采用加热松散取样等方法。取样应尽可能 减少骨料破坏,切割取样在试验时应将切割面附近材料去除;加热松散取样应尽可能减少取样 对旧路面沥青产生老化;取样完毕后,应将取样坑槽用沥青混合料填平压实,保证行车安全; b) 每个样品一般不少于50kg,如果要进行混合料物理力学试验,样品一般不少于300kg。试验 后多余部分留存备用,直至确定不再需要试验时方可丢弃; c)根据需要,取得足够数量的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 B.1.4厂拌热再生,按以下方法取样: 每个子路段取样断面数不少于8个,采用机械切割方法取样的,样品取回后根据需要将要求深 度范围内的混合料切割使用; b 根据需要,取得足够数量的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

B.2拌合厂(站、场)料堆取样

B.2.1拌合厂料堆取样适用于厂拌热再生工程的前其 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B.2.2取样方法按JTGE42粗集料料堆取样法,取样前应去除表面150mm~250mm深度范围内的沥青混 合料回收料(RAP)。

B.3.1分料器法:将试样拌匀,通过分料器分成大致相等的两份,再取其中的一份分成两份,缩分至 需要的数量为止。 B.3.2四分法:将所取试样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合均匀,大致摊平,然后从摊平的试样中心 沿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把试样向两边分开,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中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重复上 述过程,直至缩分至所需的数量,

B.4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评价

DB22/T22342015

NY/T 2158-2012 美洲斑潜蝇防治技术规程B.4.2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级配

Wo= ny ×100%. m.

对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进行筛分试验,确定旧料的级配。试验方法按JTGE42T033 加热温度调整为60℃恒温,采用干筛法

B. 4. 3 砂当量

RB/T 253-2018 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规范B.4.4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的沥青含量和性质

B.4.4.1按照JTGE20T0726阿布森法从沥青混合料回收料中回收沥青。如果采用其他方法,需要进 行重复性和复现性试验,并进行空白沥青标定。 3.4.4.2检测沥青含量和回收沥青25℃针入度、60℃黏度、软化点、15℃延度。 B.4.4.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空白沥青标定:更换阿布森沥青回收设备时;更换三氯乙烯品 种或供应商时;回收沥青性能异常时;沥青混合料来源发生变化时。 B.4.4.4精度与允许误差应为: a) 重复性试验的允许误差为:针入度≤5(0.1mm)、黏度≤平均值的10%、软化点≤2.5℃; b)复现性试验的允许误差为:针入度≤10(0.1mm)、黏度≤平均值的15%、软化点≤5.0℃; C如果超出允许误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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