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830-2022 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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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2T 18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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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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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830-2022 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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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应采用单一系统软件平台,监测供电与用电回路的各类参量和各种状况,实 现综合管理。 4.6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宜采用标准化、模块化和多功能化架构的智慧型电箱和电柜。 4.7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应具备备用电源自动转换功能,同时具备工作电源失电原因判断功能,当因 短路、过负荷等故障失电时备用电源不应投入。 4.8智慧配电系统功能应符合附录A功能列表的要求。 4.9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应按GB/T21714.3、GB/T21714.4、GB50057及GB50343的规定采取防雷 措施。

5.1.1系统根据采用的设备情况分为集成型、模块型和混合型三类。 5.1.2集成型智慧配电系统由集成型设备和系统平台组成。集成型设备包括集成型智慧配电柜、集成 型智慧配电箱, 5.1.3模块型智慧配电系统由模块型设备和系统平台组成。模块型设备包括智能终端、智能中集器。 5.1.4混合型智慧配电系统由集成型设备、模块型设备和系统平台组成

5.2.1系统组成应符合以下规

GB/T 4324.6-2012 钨化学分析方法 第6部分:铁量的测定 邻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DB42/T18302022

系统根据数字化的现场设备接入规模或通信通道的组织架构,一般可采用二层结构(即数据直 据分管层)、三层结构(即数据直管层、数据分管层和数据集中层,或数据直管层、数据分管 互联层)或四层机构(即数据直管层、数据分管层、数据集中层和数据互联层)。

1.1应根据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涉及的配电层级范围,确定系统架构层级: a)仅对二级配电和/或末端配电设计智慧配电系统的,系统架构为二层结构: b)仅对单一变电所内一级配电设计智慧配电系统的,系统架构为二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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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对单一变电所内的一级配电、楼层配电间内的二级配电和(或)末端的三级配电设计智慧配电 系统的,系统架构为二层结构; d 对多个变电所内的一级配电、楼层配电间内的二级配电和(或)末端的三级配电设计智慧配电 系统的,系统架构为三层结构; e)上述情形如需要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共享的,系统架构为N+1层结构。 6.1.2 根据设计要求选择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类型,具体设计应符合本文件5.1的要求。 6.1.3 设计系统通道及布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在集成型智慧配电系统中,应包括智慧配电柜(箱)与子站或主站之间的布线、子站与主站之 间的布线; b) 在模块型智慧配电系统中,应包括智能终端与智能中集器之间的布线、智能中集器与子站或主 站之间的布线、子站与主站之间的布线; c) 在混合型智慧配电系统中,应包括智能终端与智能中集器之间的布线、智能中集器与子站或主 站之间的布线、智慧配电柜(箱)与子站或主站之间的布线、子站与主站之间的布线。 6.1.4 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工程的基本信息、用电负荷类别和容量等信息; b) 一 体化智慧配电系统图,包括配电主回路结构、规格参数,配电监控保护回路设备类型、规格 参数安装部位: ) 智能终端、智慧配电柜、智慧配电箱、智能中集器、子站、主站平面布置图: d 智慧配电系统设备接线原理图和安装详图; e) 通信传输网络接线图; f 智慧配电系统设备材料表; g) 智慧配电系统功能说明。 6.1.5 系统设计尚应符合GB50052、GB50053、GB50054、GB/T50062、GB50116、GB50189、GB 50314、GB51348的要求。 6.1.6 系统设计表达参见附录B。

6.2集成型智慧配电系统

6.2.1在一级配电的进线、母线联络、补偿滤波、自备应急电源接入和馈线部分,分别对应设计智慧 进线柜、智慧母联柜、智慧补偿柜、智慧自备应急电源接入柜、智慧馈线柜,并根据各部分计算结果确 定设备规格。 6.2.2在二级配电和末级配电部分,按照用途设计智慧配电箱、智慧控制箱,根据各部分计算结果确 定设备规格。 6.2.3对于二层架构应根据情况在分变电所、二级配电或末级配电处设计平台监控子站。 6.2.4对于三层结构应根据情况在主变电所或主控室等场所设计平台监控主站。

6.3模块型智慧配电系统

6.3.1在一级配电的进线及母线联络回路,设计具有两进线一母联区域联锁和自动投切功能的智能终 端,该智能终端具备全面监测、控制、保护、管理功能,包括失电原因分析功能和触发应急柴油发电机 组自启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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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在二级、末级配电的进线部分,设计具有监测、控制、保护、管理功能的智能终端,并宜安装 于配电箱内。 6.3.4应根据智能终端的设计情况按区域设计智能中集器。 6.3.5平台监控子站和主站的设计应符合本文件6.2.3和6.2.4的要求。

6.4混合型智慧配电系统

6.4.1设备的设计应符合本文件6.2和6.3的相应要求。

7.2集成型智慧配电柜

7.2.1集成型智慧配电柜应采用总成式结构,内部包含多个功能模块,强弱电隔离,通过统一的强电 瑞口和弱电端口与外部连接。 7.2.2应包括进线柜、电容补偿柜、母联柜、馈线柜以及双电源切换柜等多种类型。 7.2.3强电功能模块应包括断路器、抽出式框架、连接铜排等部分,标准模数化尺寸,具有安全互锁 机构。 7.2.4 弱电功能模块应采用一体式结构,具有标准端子排,支持热插拨,并满足以下要求: a 应具有监测强电模块电参量以及开关状态的功能; 内置电柜操作系统,与任意常规断路器配合进行配电保护,具有剩余电流保护功能、故障电弧 保护功能、温度保护功能和级间联锁保护功能; c 具有断路器分合闸控制功能,包括本地手动控制、时段控制、远程控制、备自投控制等; d 具有自检功能、故障录波功能。 7.2.5 传感器单元至少应包括电流、电压、剩余电流、温度、故障电弧等信号采集功能。 7.2.6集成型智慧配电柜应具有集成电柜状态指示模块,直观展现运行情况及故障信息。 7.2.7集成型智慧配电柜应具有配置触控屏,作为本地交互平台,满足本地监测、控制、参数调整等 功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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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应支持MODBUS、TCP/IP通信协议,可进行设备之间、设备与监控主机之间的通信, 7.2.9进线柜内应设置相应级别的浪涌保护器。 7.2.10应设置自备电源,并具有自检功能。当外部市电主备供电源失电或故障时,应保证柜内配电监 控保护回路设备继续工作3h以上,保证通信的可靠连续和智能柜的正常运行。 7.2.11应具有固定视频监控、导轨视频巡检等功能,实现对高低压配电室和环境的监测及巡检,及时 发现设备的故障、缺陷和异常及环境的异常变化。 7.2.12应支持视频联动功能,当系统或设备产生告警或进行远程操作时,系统自动控制摄像机移动, 对准报警点或相关设备,进行录像并截取告警时刻范围内的视频图像永久保存。

7.3集成型智慧配电箱

7.3.1集成型智慧配电箱应采用总成式结构,内部包含多个功能模块,强弱电隔离,通过统一的强电 端口和弱电端口与外部连接。 7.3.2应包括动力配电箱、照明配电箱、其他配电箱等。 7.3.3强电功能模块应具备分断负载电流和故障电流的能力,具有状态指示触点、分合控制线圈及相 应的信号接点。

7.4模块型智慧配电柜(箱)

7.4.1模块型智慧配电柜(箱)应包括配电主回路元件和智能终端。 7.4.2配电主回路元件中断路器配套设计常开/常闭辅助触点、分励脱扣器,并对需要远程分合闸控制 功能的回路设计电动操作机构。 7.4.3智能终端应具备独立的运算能力和判断能力,具有人机交互窗口和组网通信能力,应与配电主 回路设备中的互感器、电压采样端子、辅助触点、分励脱扣器、电动操作机构、接触器线圈之间通过模 拟量或开关量进行连接。 7.4.4智能终端应按照不同使用位置划分类型和配置相应功能,具体类型应包括变压器主断路器型、 母联型、市电/发电机组电源转换型、消防馈电型、普通馈电型、电容补偿型等。 7.4.5智能终端应具有电源接口,支持AC220V供电或DC24V供电;485/CAN总线通信接口;互感 器输入接口,可接入变比二次侧为1A或0.1A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信号接口,支持配电主回路电压采 集信号直接接入;常开/常闭触点接口各一组,支持开关状态指示触点接入;分励脱扣器控制信号输出 接口;电动操作机构控制信号输出接口;消防强切信号接口。 7.4.6智能终端应具有监测本回路电参量以及开关设备分合状态的功能。 7.4.7智能终端应具有回路控制功能,包括本地手动控制、时段控制、远程控制、备自投控制等; 7.4.8智能终端应具有配电保护功能,应内置配电保护程序,与任意断路器配合进行配电保护,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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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系统平台监控主站/子站与智慧配电设备应具备互联通信的功能,协议可以为标准协议,也可以 为自有协议。 8.2.3系统平台监控主站、子站及模块型设备中的智能中集器的通信协议应具备兼容性。 8.2.4系统遵循规定的操作系统、人机界面和通讯接口标准,具备用户应用软件的开发环境。

8.3.1系统平台监控主站/子站应具有GPS对时装置或时间服务器,给系统提供标准同步时间信号。 8.3.2集成型智慧配电柜(箱)、模块型智慧配电柜(箱)、智能中集器应能接受系统平台监控主站 /子站时间同步装置的对时命令,与系统时钟保持同步。

8.4.1系统平台监控主站/子站所在场所应具有屏蔽措施,不应与系统外的强电磁骚扰源贴邻布置。 8.4.2系统平台监控主站/子站应适应低压配电系统及所处空间的电磁环境,并满足绝缘配合要求。 8.4.3系统信号线路与电力线路应分开敷设,当受条件限制必须并行靠近敷设时,应采取屏蔽或隔离 措施。 8.4.43 系统平台监控主站/子站与外部的通信连接应设置光电隔离措施,网线、总线均应带有屏蔽层并 单独穿管敷设,布线路径与强电设备及线路隔离,金属屏蔽层、加强筋、金属套管等在引入机房时需做 接地处理。 8.4.5系统所处的建筑物应按GB/T21714.3、GB/T21714.4、GB50057及GB50343的规定采取防雷 措施。 8.4.6 系统平台监控主站/子站设备宜采用交流屏或UPS供电,电源进线端宜具有滤波和稳压装置。

8.5.1系统应设置管理权限,对于控制、保护等功能的操作应具有加密功能,确保操作安全。 3.5.2应采用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的加密认证措施,实现对智慧配电系统数据存储、传输的加解密, 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8.5.3智慧配电系统应具有可靠的内网、外网隔离或防护技术,能有效识别并阻止未授权的接入,过 滤恶意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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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系统平台应支持与主站/子站环境、安防、消防、设备监控、智能照明等系统以及上级管理系 的通信协议。 9.1.2智能中集器应支持多种通信规约、多种应用、多种类型的数据采集和交换,并经统一接口输出 至系统平台监控主站/子站或其他监控设备

9.2.1系统平台监控子站和平台监控主站应进行定期升级。 9.2.2系统集成型设备和模块型设备应进行定期远程升级,可通过平台、移动终端或网页对设备内的 运行软件进行升级。

10招标、安装、调试和验收

10.1招标及系统构建

10.1.1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的建设,应实现自动分析诊断、全方位保护、全方位监测、节能控制、多 系统融合、用户端泛在互联的高效管理等功能。 10.1.2新建项目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应在电力施工过程招标采购时独立组包实施,安装时应在使用 方的配合下对系统平台构建进行全面、系统的建设。 10.1.3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应包括电气火灾监控、能源管理、环境监测、视频巡检、全生命周期管理 支智慧运维等子系统,可通过集成型智慧配电柜(箱)、模块型智慧配电柜(箱)或智能终端实现。 10.1.4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的建设,应满足在监控平台对变电所、配电室和供配电设备和运行参数实 时监测以及对运行环境的视频监视。 10.1.5应对照配电系统设计图纸完成电子图档录入,并进行图形元素与智慧配电设备的关联,确保系 充动态化显示各回路用电信息。 10.1.6应录入变电所的每台变压器的电气参数,以及各配出回路的设备容量、负荷性质、实际运行的 各种电气参数。 10.1.7在业主配合下完成所有馈出回路的负荷重要性排序,确保紧急状态下重要负荷的保障 10.1.8完成变压器低压主进开关、母联开关、各配出开关的电流整定值录入,动态跟踪实时电流曲线 并与整定电流(限值)比对作出调整限值的建议。 10.1.9通过进出线回路参数的录入,定期提供各负荷退出、进入以及调配的建议

10.2.1集成型设备应由供应商完成内部安装、联动调试、编码设置、操作界面的各项功能设置等内容, 场主要完成成套设备安装、配电线路连接、网络连接、系统联调等。 0.2.2模块型设备应在确定盘柜厂的基础上,由盘柜厂根据系统设计图纸进行成套图纸设计和设备 组装,包括智能终端、互感器与箱柜内配电主回路设备的配套安装,智能终端与断路器(电动执行机构、 铺助触点、分励脱扣器)、互感器、供电端子、通信端子的接线,智能终端之间的通信接线。箱柜应预 留智能终端供电及组网的接口。 10.2.3系统平台监控主站/子站应安装相应设备、软件等,并完成系统组网

10.3.1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应进行硬件调试、软件调试,以及软硬件之间自

10.3.1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应进行硬件调试、软件调试,以及软硬件之间的联合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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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对智慧配电设备进行硬件调试,包括本地箱柜的显示、操作功能的调试,确保硬件连接正常、 云行正常。 10.3.3在系统平台(主站和子站)进行系统软件的各项功能调试。 10.3.4针对本文件10.1的各项系统构建内容进行系统软硬件的联合调试,包括母联及备用电源自动 没切的回路、级联保护的上下级回路的控制调试,保证智慧配电系统构建完备。 10.3.5各回路安装、配置完毕正常后应进行全面联调,系统通信调试、动态图形与设备的关联调试等, 10.3.6系统调试应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全面记录,形成调试报告。

10.4.1系统验收应包括设备验收和平台验收,应对照本文件第7章、第8章及附录A进行验收。 10.4.2应重点对故障录波、级联互锁、动态整定、本地及远程配置和控制、设备定位、图形动态显示 等功能进行检测验收。 10.4.3应对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的网络布设进行检测验收,现场设备、回路等信息与智慧监控主站, 子站信息应一致,且通信正常。 10.4.4系统验收应符合GB50303、GB50339的相关规定。

附录A (规范性) 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功能列表 表A.1规定了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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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功能列表 统的功能。

表A.1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功能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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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功能列表(续)

附录B (资料性) 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设计表达 图B.1~图B.5给出了集成型和模块型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的设计示例,混合型可参考对应表达方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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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变配电所集成型智慧配电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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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2配电箱(柜)集成型智慧配电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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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3集成型智慧配电系统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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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4变配电所模块型智慧配电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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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5配电箱(柜)模块型智慧配电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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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6模块型智慧配电系统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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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一体化”本身是一个通用词汇,指多个原来相互独立的实体通过某种方式在同一体系下彼此包容, 相互合作。本规范所讲的“一体化”是对于配电系统而言的,将多系统、多功能、强弱电、软硬件等方 面进行关联、配合、协调,实现人对配电系统的统一管理。一体化后的系统,用电安全性、可靠性和节 能性,以及人机交互性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

5.1.1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的分类是以搭建系统的智慧配电设备为依据的,智慧配电设备有集成型和模 块型,同时两种类型的设备可以混合使用,因此系统有三种类型。集成型智慧配电设备为独立的箱柜, 根据箱柜参数选型即可,现场安装方便,集成度高,人机交互性更具优势,更适用于新建的公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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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型智慧配电设备为小型化的终端类产品,可以安装在配电箱柜中,通过与断路器、传感器等设备的 要线和系统通信组网实现智慧功能,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尤其对改建和扩建的项目,能 够更好的控制成本,实现最大化的智慧升级;混合型结合上述两个系统的特点,可根据项目情况灵活使 用。 5.2.2系统架构的分层是以对数据处理的分工来划分的,数据直管层为各配电回路的本地设备,可在本 地对数据进行直接处理,当然也可接受通信指令进行操作,这里主要强调和突出的是直接管理,故而命 名;数据分管层指监控子站,可对一定区域的智慧配电设备进行集中管理,它相比直管层具有更高的级 别;数据集中层可以管理多个子站及多个子站各自分管的设备,具有最高级别;数据互联层是系统对外 连接的接口,可以根据需要与数据分管层、数据集中层任何一层进行对接,

6.1.1e)数据互联层是系统对外连接的接口,可以根据需要与数据分管层、数据集中层任何一层进行对 接。如单一变电所的项目,即可在变电所设置子站,在子站设置对外数据接口,实现数据共享。 5.2.1集成型智慧配电柜包括多种功能柜型,如智慧进线柜、智慧母联柜、智慧补偿柜、智慧柴发接入 柜、智慧馈线柜等,满足变配电所应用需求。 6.3.1实现备用电源自动投切的智能终端,应具备失电原因分析功能,当由于下级故障引发失电且该故 障未排除时,不能投切,避免造成更严重后果

7.1.4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实现保护、控制功能的执行机构,仍就是传统断路器,断路器的热磁式脱扣 器仍保留,可作为智慧配电的后备保护存在。传统断路器在智慧配电系统中需具备分励脱扣器,实现更 多保护和控制功能;同时具备辅助触点,使得系统能够监测断路器的状态;对于需要控制断路器合闸的, 还需配置电动执行机构。 7.2.1集成型智慧配电柜整体为一个独立产品,对外有统一的强电和弱电接口,在现场安装时直接从接 处接线即可;直接根据进线电流大小、出线电流大小及出线回路数等信息进行设计选型即可。 7.4.3智能终端是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的另一种实现方式,不仅能够应用于新建项目,并且能够更好地 应用于改建、扩建项目,在回路中安装、接线并组网即可实现所需功能。 7.5.2智能中集器能够对一定区域内的智能终端进行集中管理,且能够支持其他设备如智能水表、智能 燃气表、智能SPD、数字电表等的数据集中采集。

GB/T 37346-2019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8 系统安全性及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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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系统基于一体化的功能,已具备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电气火灾监控、智能防雷监控、智能照明监 控、能耗监测等功能,但在实际应用中有可能因为相关要求使得某项系统必须独立设计,那么本系统还 具备与外部系统的接口,可以在平台上进行数据合并。 3.2.4系统平台支持其他应用程序的加载,可实现用户对于监测数据的更多功能需要, 8.5.2通常项目用电数据不会对外公开,本系统应直接与互联网隔绝,或采取加密措施。

9.1.1主站或子站一般设于变电所或控制室,需同时对所处坏境、视频、消防、照明等进行监控和管理, 构成智慧变电所、智慧台站等,实现综合管控、无人值守。因此系统平台能够兼容主站、子站的相关环 境、消防、监控、照明等设备或系统的接入,共享多方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保护。

0 招标、安装、调试和码

10.1.1、10.1.2应在招标要求中明确系统的功能要求和招标形式。 0.1.5~10.1.9这一部分为系统构建的部分,系统构建是系统功能实现的重要部分,也是除现场设备安 装之外工作量极大的部分,不仅要将各个设备与平台之间的通信调通,还要配置和设置各种档案、功能、 参数、电气图等,进而真正实现智慧功能。因此系统构建是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能够落地实施的重要环 节,工程实施中应格外重视。

10.1.1、10.1.2应在招标要求中明确系统的功能要求和招标形式。 0.1.5~10.1.9这一部分为系统构建的部分DB41T 1450-2017 道路智能照明系统技术要求,系统构建是系统功能实现的重要部分,也是除现场设备安 装之外工作量极大的部分,不仅要将各个设备与平台之间的通信调通,还要配置和设置各种档案、功能、 参数、电气图等,进而真正实现智慧功能。因此系统构建是一体化智慧配电系统能够落地实施的重要环 节,工程实施中应格外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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