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0881-2021 井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pdf

JB/T 10881-2021 井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JB/T 10881-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5 M
标准类别:地质矿产标准
资源ID:277052
VIP资源

JB/T 10881-2021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JB/T 10881-2021 井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pdf

并下装药车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1声明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井下装药车,应严格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2.2井下装药车应符合GB16423的要求。 5.2.3井下装药车的易损件、通用件应保证互换性能。 5.2.4井下装药车结构参数应设计合理,充分考虑矿山井下特殊的使用环境,外延、外露部件应能承 受矿物及围岩的撞击。可开式口(孔)的结构和位置应避免因矿物及围岩的散落而造成堵塞及损坏。 5.2.5井下装药车的焊接件应符合JB/T5943的规定。 5.2.6并下装药车的装配应符合JB/T5945的规定。 5.2.7井下装药车的涂装应符合JB/T5946的规定。 5.2.8井下装药车应设置动态监控信息系统、车辆和柴油机运行监视仪表。 5.2.9井下装药车应设有有效的照明装置。

SN/T 3037-2011 进出口速冻方便食品检验规程JB/T108812021

5.4.1并下装药车适应直径为40mm以上、深度为40m以内的炮孔。 5.4.2输药软管外径应符合炮孔的要求,最大工作压力为1.6MPa。 5.4.3装药机构液压系统中液压油的工作温度为38℃~80℃。 5.4.4整车外形轮廓尺寸应符合井下巷道断面要求。 5.4.5整车长度、摆角及转弯半径应符合在井下巷道中行驶的要求。 5.4.6井下装药车的装药计量误差不应大于2%。

5.5主要部件的技术要求

5.5.1并下装药车所配套的柴油机,尾气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GB20891的要求。 5.5.2井下装药车的水、气、液压管路部件,不应有漏水、漏气、漏油等缺陷。总装前应 件做渗漏试验。

5.5.3井下装药车电气设备应符合GB/T5226.1的要求,各控制开关、按钮及操作手柄应灵活可靠。 5.5.4电缆卷筒工作应平稳、可靠、灵活。 5.5.5自动化控制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5.6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

5.6.1井下装药车混装系统应安装安全联锁装置。 5.6.2井下装药车混装系统应安装泄爆装置。 5.6.3井下装药车应设置水清洗系统,在完成混装作业后,能有效地清洗管路中的余料和积污。 5.6.4井下装药车应设置应急水清洗系统,当电气控制系统失效时,能及时清洗管路中的余料和积污。 5.6.5井下装药车的制动系统应符合GB21500—2008中6.6.1.1、6.6.2.1a)、6.6.2.3、6.6.3、6.6.4的 规定。 5.6.6井下装药车的转向系统应符合GB21500—2008中6.7.1、6.7.4的规定。 5.6.7并下装药车在方便操作的位置应设置急停装置。 5.6.8井下装药车应安装导静电拖地带。

6.9井下装药车排烟管应安装火花熄灭器。 6.10井下装药车应设两具干粉灭火器,灭火器规格应符合GB21500一2008中表8的规定。

5.7.1油漆表面应美观大方、漆层牢固、色泽均匀、光滑平整,不应有皱纹、起泡、起层、失光及流 痕等缺陷。 5.7.2标志涂漆应美观、清晰、醒目,边角线整齐、清楚,不同颜色涂漆不应相互沾染

5.8.1成套供应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5.8.1成套供应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5.8.2随机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5.8.2随机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的安全手册; b)产品合格证; c)随机备件及附件清单; d)装箱单。

6.1.1各操作手柄、控制开关处于关闭位置。 6.1.2清理各料箱中的异物。 6.1.3液压油加至规定油量。 6.1.4检查汽车底盘。

6.2.1每合并下装药车总装完成后均应做空载试验 6.2.2空载运行试验应进行前进、后退、左右转弯、制动等操作,各项不少于三次,应正常无干涉 现象。 6.2.3装药平台应进行上下、左右、伸缩试验,各项不少于三次,无异常现象。 6.2.4起动主液压泵、调整液压系统至规定压力,并将液压油预热至工作温度。 6.2.5分别起动下列系统的马达,其应转动灵活,方向正确,工作正常,无异常噪声; a)基质泵送系统马达; b)敏化剂马达; c)催化剂马达; d)清洗系统马达; e)软管卷简马达。

6.3.1空载试验合格后,用模拟物料校准下列

物料进行输料试验,整机性能指标应达到4.3及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每台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按5.2.1、5.2.8、5.4.3、5.5.1~5.5.5、5.5.6a)、5.5.8~ 5.5.10、5.6~5.8 进行检验。

7.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GB/T 30706-2014 可见光照射下光催化抗菌材料及制品抗菌性能测试方法及评价,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老产品转厂生产和停产两年以上又恢复生产; b)正式生产后,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正常批量生产的产品,每四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7.3.2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7.3.3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台进行。若检验不合格应加倍抽样进行复检, 若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装药车应具备整机产品标牌,并在明显位置处固定,整机产品标牌的型式应符合GB/T13306 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8.1母合装药车应具备整机产品标牌, 的规定。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主要技术参数; c)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 d)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e)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8.2汽车式底盘井下装药车应具备车辆产品标牌,并在车后部固定,车辆产品标牌应符合下列规定 a)车辆产品标牌首行应显示制造该产品的公司或厂家; b)车辆产品标牌中部应显示底盘车辆识别代号; c)车辆产品标牌末行应显示底盘制造厂和底盘型号。 8.3井下装药车应在显著位置粘贴5.1项氧化剂标牌。

式底盘并下装药车应具备车辆产品标牌,并在车后部固定QLJQ 0001S-2015 临沂兴大水业 桶(瓶)装饮用水,车辆产品标牌应符合下列规定: 车辆产品标牌首行应显示制造该产品的公司或厂家; 车辆产品标牌中部应显示底盘车辆识别代号; 年辆产品标牌末行应显示底盘制造厂和底盘型号。 下装药车应在显著位置粘贴5.1项氧化剂标牌。

8.4井下装药车应在驾驶室顶部安装危险品三角警示灯。 8.5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8.6随机产品技术文件应装入专用的塑料袋,并放置在随车工具箱内。 8.7井下装药车应符合陆路、水路运输的要求。 8.8并下装药车在贮存时,应置于通风和于燥的仓库内,并采取有效的防锈、防冻措施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