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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1577-2022 核电厂应急操作干预水平.pdf基于烟羽中周围剂量当量率的碘防护,按公式(2
OIL2=GILy×× R
PIL2=GIL××
OIL2碘防护操作干预水平值,单位为毫希每小时(mSv/h); GILy一 碘防护的通用干预水平(按附录B的要求执行),单位为毫希(mSv); R2 甲状腺剂量率(吸入所致甲状腺内照剂量率)与外照射(包括烟羽外照射和地面外照 射)剂量率之比。 OIL2默认值的假设条件为: a)人员受照时间为4h; b)人员在烟羽中未隐蔽; 甲状腺剂量率与外照射剂量率之比为200(对于典型压水堆堆芯熔化无减弱释放事故条件下 的计算结果); d)碘防护干预水平为100mGy。 因此,根据假设OIL2默认值计算如下:
GB/T 31010-2014 色散型高光谱遥感器实验室光谱定标5.3.3OIL3的说明
OIL3为基于地面沉积周围剂量当量率的撤离,其假设条件为: a)没有来自再悬浮的吸人内照射剂量(对反应堆事故是成立的); b)撤离干预水平为50mSv,照射时间为一周(168h); c)由隐蔽和居住使剂量减小约50%,衰变对剂量减小作用约为50%, 因此,根据假设OIL3默认值计算如下
5.3.4OIL4的说明
5.3.4OIL4的说明
OIL4为基于地面沉积周围剂量当量率的避迁,其假设条件为 a)避迁干预水平为30mSv持续照射时间为30d(720h); b)由隐蔽和居住使剂量减小约50%,衰变对剂量减小作用约为50%。
100mSv 0IL2= 4 h
50mSv× OIL3=
因此,根据假设OIL4默认值计算如下:
5.3.5OIL5的说明
OIL5为基于地面沉积周围剂量当量率的食物限制,其假设条件为: a)一般食物直接被污染或者在已污染的草地上放牧奶牛; b)在放射性地面沉积剂量率高于本底水平的区域生产的一般食物和牛奶,可能会被污染,从而导 致食物和牛奶中的核素含量超过通用行动水平; C 操作于预水平应明显高于本底水平(假定为100nSv/h),因此OIL5设定为1μSv/h
5.3.6OIL6的说明
5.3.7OIL7的说明
5.3.8OIL8的说明
5.3.9OIL9的说明
OIL9为基于一般食物、饮水或牛奶样品中137Cs活度浓度的对一般食物、饮水或牛奶的限制,其 假设: a 一般食物中137Cs数量与一般食物中5种(134Cs、137Cs、103Ru、10°Ru、9Sr)放射性核素数量之和 的比为0.2; b) 牛奶和饮水中137Cs数量与牛奶中5种(134Cs、137Cs、103Ru、10Ru、89Sr)放射性核素数量之和的 比为0.3:
OIL9为基于一般食物、饮水或牛奶样品中137Cs活度浓度的对一般食物、饮水或牛奶的限制,其 设: a 一般食物中137Cs数量与一般食物中5种(134Cs、137Cs、103Ru、10°Ru、9Sr)放射性核素数量之 的比为0.2; 牛奶和饮水中137Cs数量与牛奶中5种(134Cs、137Cs、103Ru、10Ru、89Sr)放射性核素数量之和白 比为0.3;
GB/T415772022
5.4操作干预水平的初始值的确定
操作干预水平的默认值是根据事故特征和相关假设事先计算得到的。其中OIL1和OIL2所需的 剂量参数与事故性质、厂址环境有关。在应急准备阶段,需根据事故类别、气象等条件建立适用于具体 广址条件和事故特点的操作干预水平OIL1和OIL2的初始值。 根据公式(1)和公式(2),制定OIL1和OIL2应计算有效剂量、甲状腺剂量、烟羽照射剂量、地面照 射剂量、吸入有效剂量。
初始值是基于假想事故和气象等环境条件计算得到,在实际事故发生时,应根据实际环境条件和监 结果进行相应的修正。核事故过程中需要修正的OIL包括:OIL1、OIL2、OIL4、OIL6、OIL7、OIL8、 OIL9。OIL3与事故类型、气象条件无关,仅与屏蔽因子和居留因子有关,不需要修正。OIL5是基于本 底水平设置的一个固定值,与核事故类型、气象条件、厂址等因素无关,也不需要修正。
6.2OIL1和OIL2修正
在核事故状况稳定并持续大量释放放射性物质的情况下,可以对OIL1和OIL2进行修正。在空气 取样过程中测量放射性核素空气浓度和周围剂量当量率。 按公式(3)公式(4)计算有效吸入剂量率和甲状腺剂量率:
Emh = C... X CF2. Hly C.. × Ci..
H H H thy R2= H
R1一—有效剂量率(包括外照射和内照射所致剂量率)与外照射(包括烟羽外照射和地面外照射)
剂量率之比; R2一—甲状腺剂量率(吸人所致甲状腺内照剂量率)与外照射(包括烟羽外照射和地面外照射)齐 量率之比; H一一取样点平均周围剂量当量率,单位为毫希每小时(mSv/h)。 按公式(7)、公式(8)修正OIL1和OIL2
OIL2=GILhyX R
GILe 撤离的通用干预水平(按附录B的要求执行),单位为毫希(mSv); GILtby 碘防护的通用干预水平(按附录B的要求执行),单位为毫希(mSv); T。 预期受烟羽照射时间,单位为小时(h)。
在事故放射性物质释放第个月内,应每个星期重新计算OIL4,以考虑由于衰变导致沉积物组成 发生变化,并在随后的每个月重新计算一次,直到衰变不再是主要的影响因素为止。 按公式(9)计算地面沉积剂量率与长期沉积剂量的权重比值
Z' C.i X CFs.i WR= D" C.i X CF.i
WR 地面沉积剂量率与长期沉积剂量的权重比值; Cg.i 第i个放射性核素的地面沉积浓度,单位为千贝可每立方米(kBq/m"); 第i个放射性核素的沉积剂量率转换因子(见附录D); CF4.i 第i个放射性核素的长期沉积剂量转换因子(见附录D)。 按公式(10)修正OIL4:
6.4OIL6和OIL7修正
根据测量一般食物、牛奶和饮水中代表性放射性核素的浓度以及地面沉积中131I、137Cs的浓 正计算OIL6和OIL7,如公式(11)、公式(12)
6.5OIL8和OIL9修正
根据测量一般食物、牛奶和饮水放射性核素131I和137Cs的浓度,分别修正计算OIL8和OIL9,如 3)公式(14)
根据测量一般食物、牛奶和饮水放射性核素131I和137Cs的浓度,分别修正计算OIL8和OIL9,如公 式(13)公式(14)
GB/T41577—2022
附录A (规范性) 急性照射的剂量行动水平
表A.1急性照射的剂量行动水平
息防护行动:隐蔽、撤离、碘防护的通用优化干预水
附录B (规范性) 应急照射情况下的通用优化干预水平和行动水平
急照射情况下的通用优化干预水平和行动水平
隐蔽的通用优化干预水平是:在2d以内可防止的剂量为10mSv。决策部门可提出在较短期间内 的较低的干预水平下实施隐蔽的建议,或者为便于执行下一步的防护对策(如撤离),也可以将隐蔽的干 预水平适当降低。 临时撤离的通用优化干预水平是:在不长于一周的期间内可防止的剂量为50mSv。当能够迅速和 容易地完成撤离时(例如对于小的人群),决策部门可提出在较短期间内的较低的干预水平下开始撤离 的建议。在进行撤离有困难的情况下(例如大的人群或交通工具不足),采用更高的干预水平则可能是 合适的。 碘防护的通用优化干预水平是100mGv(指甲状腺的可防止的待积吸收剂量)
B.2食品通用行动水平
食品通用行动水平见表B.1,实际应用时,是将不同核素组分别给出的水平值单独应用于相应核 各种核素活度的总和
表B.1食品通用行动水平
B.3临时避迁和永久再定居
开始和终止临时避迁的通用 的剂量为30mSv和10mSv。 如果预计在1年或2年之内,月累积剂量不会降 该水平以下,则考虑实施不再返回原来家园的永久 再定居。当预计终身剂量可能会超过 SV时 也考虑实施永久再定居
吸入剂量率转换因子见表C.1。
GB/T41577—2022
RB/T 253-2018 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规范附录C (资料性) 吸入剂量率转换因子
表C.1吸入剂量率转换因子
沉积剂量与沉积剂量率转换因子见表D.1。
附录D (资料性) 沉积剂量与沉积剂量率转换因子
表D.1沉积剂量与沉积剂量率转换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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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07-2018 堆石混凝土筑坝技术导则表D.1沉积剂量与沉积剂量率转换因子(续)